【正見網2024年12月13日】
清代學者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裡記載了一則故事,同為官衙裡的小吏,因為所為不同報應也不同。
獻縣刑房吏王瑾,最初在刑房吏位上時,受賄,想為一件殺人案開脫。剛拿毛筆蘸了墨汁起草文書,用來寫文書的紙張忽然飛到屋頂,旋轉飛舞,不落。從此他再也不敢枉法撈錢,還一直拿這件事告誡同行,一點也不隱諱。後來,他一生溫飽不愁,高壽壽終。
還有一個小吏,總是收受賄賂,舞文弄墨,一生沒有遇到任何災禍。但是,他死後,三個女兒都淪為娼妓。他的第二個女兒因為犯事被判刑杖,行刑的伍長私下對手下人說:「這是某師傅的女兒(當地習俗稱小吏為師傅),行刑要輕。」此女挨完刑杖,對鴇母說:「要不是我父親曾經做過小吏,我今天就會被打死。」
紀曉嵐不這樣看問題,他感慨地說了一句:「嗟乎,烏知其父不為吏,今日原不受杖哉!」如果你的父親不做小吏,不貪贓枉法,今日就沒有這受杖之禍!
「身在公門好修行」,是一句古語,古人總結的很在理,符合了善惡有報的天理。同為衙門小吏,選擇不同,結果就不同。對於那些做大官的,一舉一念,影響會更大,福報與惡報會更不同。所以,為官者不得不引以為戒,善惡是非要以天理來衡量。順天理者必昌,逆天理而行者必有禍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