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天有淚:從蘇家屯看中華大地在發生著什麼?(下)

周正


【正見網2006年03月21日】

目錄

1 聚焦蘇家屯
1.1 瀋陽市蘇家屯秘密集中營
1.2 證人現身指證蘇家屯集中營 摘活體器官
1.3 蘇家屯存在秘密關押地點
1.4 關於蘇家屯集中營調查的更多線索
1.5 迫害大法弟子的魔窟集中營早就存在
2 虐死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成黑市便宜貨源
2.1 瀋陽的腎移植手術
2.2 大陸醫院:移植器官來自健康活體
2.3 前瀋陽醫院的工作人員證實活體摘取犯人器官
2.4 瀋陽腎價飆漲 虐死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成黑市便宜貨源
2.5 死亡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失蹤」
3 一葉落而知天下秋―令人震驚的迫害
3.1 中共曾計劃在大慶建法輪功集中營
3.2 瀋陽法輪功學員呂嫦靚被關停屍間45天 受盡折磨
3.3 拿法輪功學員在傳染病房做實驗
3.4 瀋陽市和平分局暴行
3.5 張士教養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十八蒙」
4 歷史,在這裡沉思
4.1 天怒:50年不遇颶風冰雹襲擊瀋陽
4.2 歷史上的警示:諾亞方舟的故事
4.3 因果報應:漫畫誹謗大法五雷轟頂 念「法輪大法好」高壓電線脫險
4.4 結語

題記:在歷史的將來,當人們回首這一段怵目驚心的往事時,所能描述的詞可能只有一個,那就是―邪惡。

* * *

(接上)

3 一葉落而知天下秋―令人震驚的迫害

3.1 中共曾計劃在大慶建法輪功集中營?

明慧網2006年3月18日刊登一封投書,披露中共在大慶曾建了座秘密監獄,準備搞法輪功集中營,由於遭到有良知人士的抵制而流產。以下是投訴原文:

2004年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了解大慶惡黨人員曾建造迫害法輪功修煉群眾的秘密集中營,但由於各種原因,無法具體落實。

大慶在建設大廈通往大慶市看守所的中間修了座秘密監獄,叫法輪功集中營,準備專門用於關押和迫害政治犯的,其實就是迫害不轉化的法輪功修煉群眾,到了那裡就別想出來。工程很大,花了不少錢(多少記不清了)。2003年秋竣工,對外沒敢掛牌子,當時還沒決定掛什麼牌子,等邪黨上級指示,肯定是不能掛「看守所」 「監獄」或「勞教所」之類的牌子。以後大慶的法輪功直接就往那送。關押法輪功修煉群眾的地方已經接到了通知,準備把法輪功學員轉移到那集中關押,說是法輪功的不好管理,不配合。法輪功學員到了那裡就別想出來了,還不讓家裡人及他人知道,都是秘密關押,到死為止。

惡黨人員從各地點名抽了些幹警和醫生,但到了那裡,也不讓隨便回家,基本上也不讓出來,所以都不願意去。被抽的幹警挖門子倒洞找關係,最後也沒去成幾個人。原大慶市龍鳳看守所所長孫恆力因亂搞男女關係等原因,再加上此人很邪惡,迫害大法弟子很賣力,被調到那當頭兒(他本人也不願意去)。大家都知道惡黨的流氓恐怖本性,協助惡黨幹這種見不了人的事情的人,最終肯定被殺人滅口,或者把你整成一個瘋子。

關押法輪功修煉群眾的地方,如看守所等,有明白真相的人也不願意把法輪功學員們轉移到那裡,他們希望儘快放了法輪功修煉群眾。我所在的看守所,辦案單位一來提審我,那些幹警就和辦案人說:趕快把人家放了,法輪功的都不錯。另外,上層對集中迫害法輪功修煉群眾也有異議,但有些事他們說了不算。不管怎樣,這座集中營是為迫害法輪功修煉群眾而修建的,由於各種原因,而沒辦成。

以上的情況我從看守所出來時就想揭露一下,但一直聽說那座集中營沒運行起來,也就作罷了。看了瀋陽蘇家屯秘密集中營迫害法輪功的罪惡,聯想到我了解的一些情況,我覺得惡黨修建迫害法輪功集中營的事都是一脈相承的。

3.2 瀋陽法輪功學員呂嫦靚被關停屍間45天 受盡折磨

建立迫害法輪功集中營的事不是突然發生的,而是幾年來自上而下,從單位、到家庭、到社會全方位迫害法輪功的延伸和惡化。

據瀋陽法輪功學員呂嫦靚介紹,2000年3月,她又一次被非法抓捕,原因是寫了一篇文章名為《獄中》講述北京上訪的經歷,並在網際網路上發表了。市局和區局將她關進甘官福利院專門用於停放屍體的停屍間。

「福利院收留的都是家裡不肯照顧的老弱病殘,經常死人,人在咽氣前就要被抬到停屍間等死,將死之人在那裡會排泄廢棄物,所以那裡的被褥沾滿了糞便,房間裡怪味刺鼻,窗戶上缺少擋風玻璃,他們將我一個人關進了這樣的房間,嬉笑著走開。當我的丈夫見到我時,堂堂男子漢竟忍不住流下眼淚。我在甘官福利院被關了45天之後,被以莫須有的罪名強行送至邪惡的馬三家教養院。」

據了解,瀋陽市甘官福利院,也叫「于洪區收容遣送站」,是收容痴呆傻、精神病、無人照顧的老弱病殘、棄嬰、盲流等的場所,伙食條件不好,經常有人死亡。99年10月以來,此場所被于洪區政法委利用來關押本地區「黑名單」上的法輪功學員,對外稱「法輪功強制學習班」。自1999年10月至2000年5月解散,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此。

警察把一些法輪功學員關在福利院一樓用來停屍和關瘋子的太平間,給學員鋪蓋的是薄得透亮的垃圾棉被,上面粘滿了糞便、髒物、異味刺鼻;法輪功學員楊燕是回族,可警察們卻讓她吃豬腸子,還把她關進停屍房,她手腳被凍裂出血,後被迫害得精神失常,放回家後不久墜樓身亡。

呂嫦靚隨後又見證了馬三家教養院、大連刑事看守所、瀋陽安康醫院,和龍山教養院的罪惡:

馬三家教養院:王東,一個大學生,因拒不「轉化」被姓方的警察和邵力拉到辦公室施以電棍;一個新來的法輪功學員因堅持煉功,被強行劈胯,造成大腿內側有兩個拳頭大的筋包;胡桂珍因拒絕「轉化」,前額被打的隆起;遼陽的王金平腦後的頭髮被一根一根拔光了一大片;大法弟子高雁秋被毒打,後又被折磨的精神失常。

大連刑事看守所:2002年初,呂嫦靚又被非法抓捕,關入大連刑事看守所,並銬入鐵椅子。「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他們用涼水從我的頭上澆下來,直至下半夜2點多鐘。三月份東北還在下雪,我只穿了一身襯衣襯褲,涼水順著我的脊梁骨流下來。我有些抽搐,並咳了血。這時審我的人開始過來摸我的脈搏,後來又有人來摸說:『摸不著脈了。』他們慌忙將我關入監室。」

瀋陽安康醫院:呂嫦靚經常被毆打、電擊,和強行灌食。灌食用的鼻管竟是日常用來扎點滴時用的止血帶,很粗,頭全是鋒利的毛茬。

龍山教養院的強制作苦力:「院裡攬了一批給黑加工點撕豆皮的活,那時我常常後背疼痛難忍,而警察卻經常點名讓我去一樓扛豆皮。一袋豆皮四十多斤。從一樓到四樓,我曾多次向獄警張寧、楊敏、王宏鈴提出我身體不堪重負,不去扛。他們表面答應,一轉眼又點名讓我去。每一次扛回來,我都要吐血,大口的吐血。即使這樣,他們還是讓我接著幹活,有些普教見我這麼遭罪,暗自落淚。

「由於『非典』的緣故,黑加工點的豆皮停工了。我們又開始 「捻珠」,用來做出口美國的藤條和花環,這時我的雙手開始在骨節上裂口,經常能露出白骨,而當我用手捻珠時,剛剛長上一點的裂口又被撕開,經常是鮮血淋淋。有一次,有個普教犯人實在是看不下去了,把我拽到大隊長岳軍跟前,讓他看我的手,岳軍告訴當時的組長給我找點別的活,但很快,又在警察們背後的授意下改回來了。」

2002年7月,龍山教養院二大隊開會時,惡警隊長唐玉寶說:「告訴你們,不怕你們反彈,不怕你們不轉化,有的是招!龍山死了兩個了(指王紅和王秀媛)我唐玉寶照樣當大隊長!不轉化的簽捕,別的教養院早就有例子了。」開完會唐玉寶將呂嫦靚安排到一樓,找了五個人看著她,並規定:每天凌晨5點讓上床休息半個小時,其他時間一律不許閉眼睛。

2005年8月,呂嫦靚的母親被迫害致死。遺體上滿身的傷痕,左脅下有一大片皮膚已成黑紫色,左乳下有一塊手指甲大的傷痕,咽喉處血色鮮艷呈三角形的新傷清清楚楚,下方也是一個方形的新傷痕。為了銷毀證據,大批警察有五十多人把守遺體,不許親人再看到;然後強迫家人簽字,強行火化其母親的遺體。

3.3 拿法輪功學員在傳染病房做實驗

2002年 5月14日,警察把呂嫦靚和蘇麗、王曉燕關入安康醫院(戒毒所)的傳染病房,那裡關的是大北監獄都不收的肝炎和梅毒患者。

呂嫦靚介紹說:「5月15日,我們又開始絕食抗議,我們要求見院長。張簡玲把我叫了出去,我問她:『為什麼將法輪功學員關進傳染病病房?』她說:『肝炎和梅毒不傳染。』我問:『不傳染?不傳染為什麼大北監獄不要。』這時我才明白,警察是想拿我們做實驗。」

「第二天,院長謝曉賓來了,也說不傳染,並且說他曾拿犯人做過實驗。我問:『你是不是也拿我們做實驗,也把我們當成了實驗品。不傳染,國家為什麼要下這麼大的力度預防肝炎、性病的傳播?這些人為什麼大北監獄不要?你們這是對我們的迫害,侵犯了我們的人權,我們會告你們的。』謝曉賓無言以對,轉身走了。」

3.4 瀋陽市和平分局暴行

據一位法輪功學員敘述,「2004年7月21日下午1點多鐘七八個警察去辦公室抓捕同修A。當時正好我和一位女同修也在場,惡警就把我們一起抓到了瀋陽市和平分局九樓國保大隊(專案組),把我們分開審訊,手背銬,我不報真實姓名、住址,上來五六個警察對我拳打腳踢,大隊長李朝英也過來打了我幾個耳光,最後留下一個警察對我說:明慧網上說的都是真的,我就是那個惡警,看我怎麼收拾你,說完揪掉我一些頭髮,然後拿一個鐵腿椅子壓住我的腳,整個人坐在上面使勁壓,看我的腳出了血,又換一個地方再壓……」 該學員後來被送張士洗腦班繼續迫害,絕食十三天後闖出。

3.5 張士教養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十八蒙」

據法輪功學員介紹,中國大陸的勞教所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不斷的使用酷刑、暴力實施所謂的「轉化」。瀋陽張士教養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中有「十八蒙」,2001 年起在張士勞動教養院一度盛行,許多被關押在裡面的學員遭受過這種迫害。「十八蒙」包括:

1)電蒙:即教養院警察用高壓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鐵西區學員王進民和皇姑區學員李效元被惡人楊樹和一幫普犯用12萬伏電棍電擊,並遭圍毆。4天後,李效元和王進民被迫害得全身腫脹,無法獨立行走,行動須人攙扶,李效元上廁所得坐在特製的椅子上。在張士院長程殿坤等人的指使下,惡警對陸遠峰、國殿會、齊立克、杜安利、楊忠友、劉鵬令等人進行電擊,造成學員嘴、腋下、前胸、大腿、後背等處大面積灼傷,杜安利的嘴被電得變形,腫起老高。

2)困蒙:即被連續長時間剝奪睡眠。在張士教養院,幾乎所有不肯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經歷過此種折磨。比如,法輪功學員杜江在「專管大隊」的3房、5房被罰蹲,近10天不讓睡覺。法輪功學員張國義也連續7天7夜沒合眼。滕玉國在專管大隊5房被強制坐小凳,20多天不讓睡覺,由普犯輪班看守。這些學員被折磨得精神恍惚,面容憔悴。60多歲的徐長光近一個月不讓睡覺,困得從小凳上摔倒。

3)打蒙:即惡警及其幫凶對法輪功學員的毒打。法輪功學員駱洪財(22歲的東北大學學生)被幫凶人員打得慘叫,臉腫得嚇人。在瀋陽市鐵西區精神病院2樓的洗腦班,惡警史鳳友用三個疊在一起的床板猛擊胡林背部,床板被打折。幫凶人員還曾狠命的拍打胡林的頭部,還將他按倒,搓肋骨、搔腋窩。王維闖被10多個惡人強按著蹲下,其中一人跳起用膝蓋猛頂其後背,致其頭重重撞在水泥地上。王歷仁在專管大隊4房被普犯(4、5個)群毆,被用腳猛「刨」(用鞋跟部向下踢人)腰部,一普犯還用皮鞋踩碾他的手指。惡警教導員宋百順在隊部令蔡文章蹲著,並用皮鞋猛踢其臉部,致其眼眶青紫,眼睛腫成一條縫。惡警劉洪濤夥同幾名幹警對法輪功學員杜江電擊、毆打數小時,致其頭部重傷,血流不止,送醫院搶救後縫了十餘針。

4)餓蒙:在張士教養院的瀋陽市司法局的新收大隊,惡警暗示牢頭不給學員吃飯,每頓飯只給一個窩頭、一小碗菜湯,多餘的窩頭和乾菜倒入廁所衝掉。勞動(干手工活)時,若完不成定額還要在吃飯時被掐量,甚至乾脆不讓吃飯。2001年冬被送到普教一大隊的法輪功學員杜江,每天中午只給半個窩頭。

5)凍蒙:在張士教養院的市司法局新收大隊,法輪功學員冬天沒有被子蓋,穿著單衣躺在冰冷的鋪板上,上面蓋一塊被老鼠咬了幾個洞的破苫布,排風扇還呼呼吹著冷風,學員凍得發抖,無法入睡。專管大隊的惡警宋百順將法輪功學員張國義、張振武、陳松關到被稱作「冰箱」的7房(儲藏室)「冷處理」,每天「頂牆」(面牆而立)至下半夜2點。 7房是個有三面窗戶、二、三百平的大屋子,室內無暖氣,室溫在零度以下,牆上掛滿厚厚的一層白霜。被關過7房「冷處理」的還有法輪功學員李滿新、張湃、呂岩松、劉雁等人。

6)熱蒙:在新收大隊,夏天近幾百人「碼坐」:後面人前胸緊貼前面人的後背,眼睛盯著前面人的後腦勺,依次坐緊。門窗緊閉,碼一次持續6-8小時,熱得人渾身大汗淋漓,喘氣都費勁。在張士小樓,十幾平方米的屋子擺著6張床(上下鋪),被強行洗腦的學員或坐或蹲,遭十多名惡人圍攻,夏天裡熱不堪言,不少學員患上濕疹和疥瘡,有的出現腳氣發炎後爛腳的症狀。

7)坐蒙:在新收大隊,1房為嚴管房,學員每天6點起床被迫坐板,午夜12時才讓就寢,通常情況就是這樣。若趕上其他兩個房做工房(二、三房)趕活時,時常要坐等到他們凌晨2、3點收工,有時一坐就是一個通宵。在新收大隊,學員被強迫洗腦時通常被要求坐小凳,在遭圍攻、強制看所謂的學習材料和看誹謗大法錄像時,上述兩種坐刑,時間長了致學員臀部青紫、甚至潰爛。

8)蹲蒙:被強制洗腦時,法輪功學員常被逼迫蹲著。有時限定坐在一塊方磚內蹲,有時讓腿彎部位夾象棋棋子、加強體罰力度,或在擺滿圖釘的地上蹲,惡人還把法輪功創始人照片放在地上,強迫學員蹲。法輪功學員杜江被罰蹲近10天,雙腳腫得象饅頭,鞋都穿不上,走路需人攙扶。法輪功學員王進民、鄭守君、張國義、閆洪偉等人都曾被長時間罰蹲。

9)碼蒙:包括碼坐和燕飛碼堆。碼坐就是在新收大隊,逢重大節日,惡警常用此種手段施行所謂的「坦白檢舉」(俗稱「坦檢」),數十人緊挨著坐在一起,後面人前胸緊貼前面人的後背,眼睛盯著前面人的後腦勺,兩腿分開。警察為加強體罰力度,還要用穿著皮鞋的腳猛踹最後一個人的後背,使得人和人就像粘在一起一樣,每碼一次6-8小時。燕飛碼堆就是,最前面的人低頭頂牆,(呈撅狀)兩腿分開,腳跟抬起,雙臂向後上揚,後面的人的頭鑽到前面人的胯下,同時做「燕飛」狀。一般持續半小時左右,頭頂疼的受不了、承受到極限時才讓放下。此種刑罰力量集中在腳尖,全身往前沖,前面頂牆的人頭部受力最大。警察認為動作稍有不到位就會挨電棍或「刨跟兒」。

10)擠蒙:在新收大隊,被關押者多達百餘人,地方不夠用,晚上睡覺時每個人側身躺下,由牢頭在前後用腳踹,互相貼緊,立著身子睡覺,叫做「睡立板」,又稱「睡刀魚」。如果有人起來上廁所,回來時就沒位置了。剛剛20歲出頭的瀋河區法輪功學員賈錫太被擠的直喊「喘不過來氣」。

11)綁蒙:在張士小樓三樓,在張士教養院副院長程殿坤、惡警史鳳友的幕後指使下,7、8個「幫教」人員將法輪功學員鄭守君按到桌子下,把他的腿水平固定在地上,4個人強按住他的腳(雙腿成30度角),剩下幾人死勁壓他的脖子,並用床單將他脖子和小腿綁在一起,然後開始用力往下壓其後背,上身被壓的幾乎與下身成零度角,脖子和腳踝成一直線,用床單固定住。又把他雙手反綁,稱「燒雞大窩脖」,持續4個小時。鬆綁後腳腿已錯位,變的腳心朝上,腳踝骨著地,雙腳腫脹,走路需人攙扶。瘦弱的劉憲勇也被迫害的雙腳腫脹無知覺,無法正常行走。人還把此招用在女學員身上。

12)髒蒙:在新收大隊,在警察的縱容和指使下,牢頭將法輪功學員自備的毛巾、牙具等物品一律沒收,長時間不許洗漱,室內衛生條件級差,致使不少人身上生了虱子,有的還起了疥瘡。干手工活時手弄得很髒,飯前也不洗手,打飯時,飯盒都放在地上,每天洗刷餐具就在廁所(不足3平方米)的便池旁。法輪功學員陳陽不停的拉肚子,持續折騰了好幾天。在專管隊和張士小樓洗腦班,隊長暗示幫凶人員不讓堅定的學員洗漱,弄得他們整天髒兮兮的。杜江,遭此迫害後身上生了虱子,只得把全身的汗毛刮掉。

13)憋蒙:在新收大隊,法輪功學員每天只允許上三次廁所,謂之「一天三次茅」,其餘時間坐板或干手工活。在迫害專管隊,惡人對堅定的學員上廁所限時、限次,有時甚至無理的說:「不轉化上什麼廁所?

14)喊(背)蒙:在法輪功專管大隊,惡警指使十餘名惡人讓53歲的劉劍光蹲著,令其頭頂尖帽(紙糊的),並用紙捲成喇叭,對著他兩耳高聲大喊誣衊大法的話,並用梳子梳眉毛和鬍子,對其人格侮辱。在新收大隊,隊長要求法輪功學員及普犯同隊長和牢頭說話時要喊報告,出入逢門被強制報數,飯前、睡前要喊「加速改造,重做新人」等口號,並要背誦勞教人員「兩規一則」。法輪功學員不配合,便遭毒打或電擊。

15)揩(貪)蒙:被非法綁架至張士教養院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一期班(20天),每日須交納3000元的伙食費,不轉化延續辦班,須再交3000元,有的被綁架學員的家屬為了見到自己的親人或怕親人受折磨,便送錢物給洗腦班負責人史鳳友,史鳳友一向來者不拒,而轉身迫害起學員來毫不手軟。一些絕食抵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每次被野蠻灌食(灌的是濃鹽水加玉米糊)後,卻被強迫交納灌食費50-100元不等。一些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或單位為了辦「院外執行」或多減刑期,托人疏通關係,惡警便藉機勒索錢財中飽私囊,教養院還以「院外執行」和「保外就醫」為名收取擔保金3000元。一些法輪功學員家屬給送的衣物、日用品、食物等均被截留,隊長卻不管不問。張士隊長們同時對普犯大肆勒索,隊長值班時還讓普犯給做飯、打掃房間,洗熨衣物、按摩等。

16)竊蒙:張士教養院新收大隊管理混亂,一些偷竊犯在監舍常偷走法輪功學員的衣物、鞋等物品,使得有的學員下隊時光著兩隻腳。學員失竊現象在法輪功專管隊也有發生。2004年4月,法輪功學員陳松在普教二大隊絕食期間,隨身帶的衣服等物品即被普犯偷走。

17)寫蒙:張士教養院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分個階段:(a)酷刑強制轉化班:學員剛入隊時,每天安排十幾個幫凶人員圍攻,灌輸邪悟理論,謂之「先談」;約一週後,見還不妥協,惡警便撕下偽裝,不讓學員睡覺,令學員蹲著或「頂牆」,謂之「後罰」;再不「轉化」,惡警便開始施用各種酷刑,動用電棍等,謂之「再電」。如果承受不住,馬上被逼寫「四書」(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決心書)、「五敢」和「向政府講清楚」(即檢舉出賣其他人)。(b)出賣靈魂的鞏固班:將被洗腦的學員集中到一起,白天強制灌輸誹謗大法的各類教材、觀看「焦點訪談」等造謠錄相,晚上寫「思想匯報」。幫凶人員審查後再交惡警,不合格的被退回重寫,或認為此學員思想「不穩定」繼續洗腦 「鞏固」,甚至被逼寫百遍「大揭批」。每逢中央或地方電視台要播誣陷法輪功的節目,教養院都會事先知道,提前組織學員做好觀看準備,然後逼迫學員寫觀後感、談認識。(c)出賣良心的提高班:「鞏固」一個月左右後,被幫凶人員和惡警審定合格的學員轉入提高班,灌輸各類誹謗大法的材料,每月寫一次思想匯報和揭批材料。(d)幫凶做惡的實踐班:出了提高班,便開始強迫做其他堅定學員的轉化工作,邪惡的說「在做工作實踐中提高轉化境界」。每名違心妥協的人在被逼寫揭批材料時,心都在滴血,甚至有的人在解教後,偶爾聽到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音樂時,都條件反射似的難受得不行。

18)累蒙:自2000 年起,瀋陽張士教養院把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送入普教大隊「強勞嚴管」,每天被迫從事超負荷的奴工勞動:糊盒、插皮子、插筷子,塗刷仿真地瓜、黃瓜等工藝品,以及插花、捻霓虹泡、剪草、栽花、種菜等奴工。在新收大隊時,有的學員還干過插球(祭奠用的工藝品,出口韓國、日本等)的活,都是超負荷的。奴工現場衛生條件級差,為多出活、增效益,教養院甚至默許患性病及其他傳染病的普教到現場勞動,一些患重病或殘疾幹不了活的普犯每天也被背至奴工現場2001年前後,三大隊一普犯因長期過度勞累,一天後半夜在走廊插筷子時突然死亡。

隊內的法輪功學員由1-2名普教包夾,言行被嚴密監控,每名學員每天必須完成80包(每70雙筷子為一小包,12小包稱為「1包」)定額,完不成加班加點,或遭體罰。「插皮子」是張士教養院與瀋陽海威飾品有限公司常年合作,生產發梳,大量出口日本、美國、歐洲等十幾個國家。每名學員每天必須完成往皮子上插梳釘(「插皮子」)400-600張,任務急時還要多干,梳釘為硬塑、質地堅硬,長時間插皮子手特別痛,甚至被磨起泡。糊盒時定額是每日3000-5000個,用的膠水是對人身體有害的化學製劑,刺鼻辣眼,氣味嗆得人發暈。為趕效益,學員早飯後便出工,中午也不讓休息。為抵制非人迫害和非法奴工,法輪功學員杜安利為抵制迫害在車間煉功,遭惡警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李效元、王進民、張振武、陳松、李滿新等人拒穿號服、拒服勞役,遭嚴重迫害。李效元於2003年11月9日在那裡被迫害致死。

以上舉的例子,只是冰山之一角,更多發生過的,和正在發生著的迫害還不為人所知。然而,事實終究是事實,就像蘇家屯一樣,總有一天被掩蓋著的真相將全面展現在世人面前。

4、歷史,在這裡沉思

2006年3月20日,大紀元公布了對揭露蘇家屯集中營證人的再一次採訪。證實前幾天揭露的蘇家屯集中營,設立在蘇家屯遼寧省血栓中西結合醫院。證人進一步披露她的前夫就是「蘇家屯集中營」活體器官摘除主刀醫生之一。他是腦外科醫生,主要從事眼角膜摘除。活體器官摘除和焚屍的慘烈,給證人和她的家庭帶來摧毀性的陰暗後果。每次回憶,證人都情緒激動,承受難以描述的痛苦。外界難以想像受害法輪功學員本人遭受的痛苦!

「前夫是做眼角膜摘除的。開始也不知道手術對像同意不同意,人推過來已經麻醉,沒有知覺。[手術台上的]人是活的,[前夫]開始不知道,做了幾個就知道了。他說,叫他幹的人說,你已經上了這條船了,殺一個人也是殺,幾個人也是殺。他說,後期也知道有活人,[器官]賣到什麼地方、[器官/屍體]送到什麼地方,他說他不過問。」  證人透露,前夫有一個手機專門是接做這樣生意的電話。無論何時何地,只要一接這個電話就去做手術。該醫生從事這個工作的2年期間(2001年至2003年),有時每天要做好幾個角膜活體摘除。

面對這些,我們還能說什麼呢?

聽老人們常說,「三尺頭上有神靈」。是不是這樣,每個人都可以靜下心來想一想。有一點是肯定的:壞事做多了是要有報應的;無論人間的理,還是天上的理,都是這樣。

「現在他就是報應。自己開著車也是緊張得要命,過不了正常生活。」――摘自證人證詞

4.1 天怒:50年不遇颶風冰雹襲擊瀋陽

據《遼瀋晚報》2002年7月16日報導,一次50年不遇的颶風和冰雹使得瀋陽市遼中縣、蘇家屯地區等受災嚴重。

從 7月11日8時至15日5時,遼寧省普降中到大雨,其中中部、東部地區降大暴雨,瀋陽市平均降雨105.8毫米,是常年7月中旬的平均降雨量(58.3毫米)的兩倍,在主汛期來臨之前降雨如此之多是歷年來比較罕見的。這次降雨還出現了大面積嚴重的颶風和冰雹,冰雹最大的直徑在3厘米左右;最嚴重的是36米每秒的颶風將許多直徑40厘米的樹木都連根拔起,部分鄉鎮受災嚴重。據省防汛抗旱指揮部介紹,此次降雨使瀋陽的遼中縣、蘇家屯區有35個鄉鎮受災,倒塌房屋5232間,因災死亡1人,農作物受災44.7萬畝,損壞輸電線路74條,損壞灌溉設施20處,估算直接經濟損失近2億元。

7月11日以來的連續暴風雨給瀋陽地區電網帶來巨大破壞,這次災害在瀋陽地區50年未遇,電力部門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巨大。「風刀子」猛撕瀋陽電網,僅遼中倒塌電桿300基。

4.2 歷史上的警示:諾亞方舟的故事

蘇美人、印度、巴比倫人,希臘神話與中國傳說中都有關於大洪水的記載。與大洪水有關的諾亞方舟的故事很也有名。即使在一個沒有基督教傳統,且正被無神論統治的今日中國,諾亞方舟的故事仍然是廣為人知。

據聖經記載,神耶和華看到人類的罪惡愈來愈大,終日所想的都是惡事,就很後悔造人,於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 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在罪孽深重的人群中,只有挪亞在上帝眼前蒙恩。上帝認為他是一個義人,很守本分;他的三個兒子在父親的嚴格教育下也沒有誤入歧途。挪亞也常告誡周圍的人們,應該趕快停止作惡,從充滿罪惡的生活中擺脫出來。但人們對他的話都不以為然,繼續我行我素,一味地作惡享樂。

神耶和華告訴挪亞說:「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分一 間一間的造,外抹上松香。」又告訴諾亞方舟的造法,然後說:「我要使洪水泛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媳,都要進入方舟,凡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保全生命。」諾亞便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去做,過了七天,洪水開始泛濫,「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大雨降了四十晝夜,水面愈來愈高,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一切生命都從地上除滅,水勢 浩大持續一百五十天。然後水勢漸消,方舟停在亞拉臘山上。之後山頂現出來了,數個月後大地都幹了。耶和華叫諾亞和家人們出方舟,帶領所有一對對的生物,開始在劫後的大地滋生。

4.3 因果報應:漫畫誹謗大法五雷轟頂 念「法輪大法好」高壓電線脫險

瀋陽市蘇家屯區官立村68中學美術教師張同興,曾組織學生在誹謗法輪功徵簽活動中簽名,且親自畫漫畫攻擊謾罵法輪功創始人。

2003年8月11日,張同興在官立村一處廢棄魚塘釣魚。天忽降大雨,他便在一樹下避雨,不多時,驚雷陣陣五雷轟頂,張同興應聲倒地而亡。死者頭部有大洞、後腦流血,前胸、頭髮焦糊、合抱粗大樹劈開三米裂痕、樹皮烤焦裸露樹身。此乃謗佛謗法必遭天懲之實例。
  
瀋陽市蘇家屯區臨湖街道辦事處主任張邵山,自720以來迫害大法弟子。2003年遭報已被降職,且身患前列腺炎、心臟病、高血壓等多種疾病。

瀋陽市瀋河區一鐵路局退休職工張斌聽信邪惡宣傳在眾人面前罵大法,於2002年4月28日早晨在小區院內倒地死亡。

善待大法者則會有善報。瀋陽市蘇家屯某農村村民李力(化名),男35歲。他的母親非常相信法輪大法,經常念叨「法輪大法好」。李力今年承包了幾畝菜地。2005年10 月9日李力在自家的菜地裡用鋼筋焊接蔬菜大棚,鋼筋長,一下碰到高壓電線上,頓時一團紅光,人在半空中懸空幾秒鐘後,掉到地上,李力的手腳打了壹元錢幣大小的洞,燒得焦糊。家裡人嚇壞了,緩過神來大喊他的名字。鄰居大法弟子聽到後,趕快到李力耳邊叫他念「法輪大法好。」

一會兒李力醒過來,說:當時有一團紅光護著我,是法輪功師父救了我,揀了一條命。法輪大法好。家人不放心,打120電話送醫院檢查。醫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除了手腳各有一個洞外一切正常。這在醫院2000個病例裡難得一見。醫生自言自語:你們家積了德了。在醫院觀察了兩個小時後沒有異樣,李力就回家了繼續幹活。

李力和他的母親、及全家人都知道是大法救了李力,是因為他們相信「大法好」得到的福報。他們表示:以後也要煉法輪功。

4.4 結語

聖經舊約的《創世紀》中的罪惡之城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毀滅,是個流傳非常廣泛的著名故事,一直被用來勸誡人們棄惡從善,聽從神的教誨。

上帝已知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深重,但還是>}兩位天使降臨亞伯拉罕家,受到亞伯拉罕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的盛情款待。到了晚間,就聽到外面吵吵嚷嚷,所多瑪全城的人,連老帶少,把羅得家的房子團團圍住。他們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二位天使當時都是男子的化身,所多瑪的人所說要對他們胡為,就是進行傷天害理的行淫。

羅得認為保護客人是主人家的責任,這是祖上的規矩。他在眾人面前哀求道:「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交給你們所為,只是這兩個人既來到我舍下,求你們不要向他們做什麼。」

那幫人毫不知恥,大聲起鬨: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後來天使略施小計,就讓門外的人,無論老少,都雙目昏迷,他們摸來摸去總尋不到門。最後作了鳥散狀。

後來,耶和華的天火噴下來,所多瑪和蛾摩拉,頃刻之間,火光四射,濃煙沖天,整座城和平原的一切都毀滅了,除了亞伯拉罕一家。

在大是大非面前,人都有選擇的機會。縱容邪惡也同樣是在犯罪。天網之下,一切自救都是妄談。

時至今日,我們是否也曾見過走在神路上的人被無辜的迫害?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參考資料

瀋陽集中營設焚屍爐 售法輪功學員器官
http://dajiyuan.com/gb/6/3/9/n1248687.htm
證人現身指證蘇家屯集中營 摘活體器官
http://dajiyuan.com/gb/6/3/17/n1257362.htm
主刀醫生太太揭蘇家屯器官摘除黑幕(續)
http://dajiyuan.com/gb/6/3/20/n1260648.htm
九死一生見證邪黨罪惡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119241.html
瀋陽張士教養院殘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十八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67.html
50年不遇颶風冰雹襲擊瀋陽(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6/33372.html
投書:中共曾計劃在大慶建法輪功集中營
http://dajiyuan.com/gb/6/3/19/n1259062.htm
大陸醫院:移植器官來自健康活體
http://dajiyuan.com/gb/6/3/20/n1259894.htm
從蘇家屯出售器官、焚屍滅跡看人們對中共的幻想還能持續多久?(上)
http://zhengjian.org/zj/articles/2006/3/13/36014.html
從蘇家屯出售器官、焚屍滅跡看人們對中共的幻想還能持續多久?(下)
http://zhengjian.org/zj/articles/2006/3/14/36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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