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7年05月08日】
這次神韻藝術表演團來台巡迴演出,讓我有機會跟學生介紹並推薦去看。其中一家人都與我有緣的學生,在這次台北加演場也全家前來觀賞,雖然一家人都跟我有深厚的緣份,而其中得法卻只有已經上國中的兒子,自從得法後他經常做些很有趣的夢,經常講給我聽,其中內容跟師父書裡的法理有關,用夢的方式讓小朋友了解。這次他們全家人都能前來觀賞,我想也跟他自身的修煉狀態有很大的關係。
事後問起他觀賞表演的心得時,他卻告訴我當天雖然精神很好卻忍不住睡著,中間還被妹妹與爸爸叫醒三次,我原本還為他沒有看到表演內容而感到惋惜,他卻告訴我他在夢中也在觀賞節目,他這一講讓我心中十分震驚,於是我開始將節目的表演內容跟他一一確認。
他告訴我夢中也是從創世開始,一尊高大無比且莊嚴非凡的主佛映入他眼帘,穿著佛的袈裟坦著右肩,手呈單手立掌狀,內容跟我們舞台上呈現的差不多;而在大唐的表演裡,他看到夢中的皇帝頭冠高大,身穿龍袍,龍袍的顏色更精細,上面繡有很多條龍,下面也是文武百官,官服有紅色、藍色、綠色,他說顏色是依官階大小而定,官帽則是依官階而定,官位越大帽子的兩翼處就越大,官帽高度也越高,當這些文武百官出來時,會有人喊「到」!同時有敲鑼打鼓的聲音,官最大的最早出來,站得也離皇帝最近,而在皇帝與百官面前有身著舞衣宮女跳舞,內白外粉相間的顏色,看起來格外的漂亮,並且手持手絹跳舞,梳著唐式的頭髮,與穿唐式的鞋跳舞,搭配中國式音樂。由於他記得不是很完整,接下來我也只能就我所聽到的在這跟各位分享:
在舞台上的迎春花開,學生告訴我說:「老師!上面的不是轉手絹,那些仙女直接就從手上跟其它身體處直接長出花來轉。」問他有沒有看岳飛的精忠報國,他直說那四個字在夢中巨大無比,同時散射著金黃色光芒,好不壯觀。令我驚訝的是,當我用每出劇碼的名稱問他時,他都不清楚,直到我翻節目冊上的照片給他看,他就開始描述夢中所看到的展現內容,例如蒙古的頂碗舞,他說上面不只頂三個碗,那碗疊的層層的高,不只頭上有頂,兩邊雙肩也各頂一疊,同時還做出人類做不到的動作,他直說精彩;問到男舞者跳的蒙古草原舞,他說衣服的顏色比照片還要漂亮,跳得比照片中還要高好多,而且個個矯健身輕。
另外還說看到有蒙古武士表演摔跤,他覺的很不可思議,穿那麼重的盔甲,居然摔跤中感覺輕盈無比。聽到這我也感到很新鮮,這齣劇碼我倒是在舞台上沒看到,或許師父顯現給他看,跟他自己有關吧。這是我在寫這篇時突然想到;他說還有很多女生頭髮很長很長,都長到地上,一開始我以為是傣族舞,後來翻到雪山白蓮時,他直呼就是這個,袖子跟頭髮都很長比照片長的多。由於我對這齣舞者舞衣所呈現的色彩感到很美好,就問夢裡的衣服顏色是否也如此美麗,沒想到他告訴我,顏色是人間無法比擬的,上面的顏色更精緻,色彩更鮮艷,美好的無法形容,甚至他所看到的舞者,個個都不需要化妝,卻比我們用化妝呈現出更美麗的容顏,而且皮膚白裡透紅,非常的細膩與精緻。當他說到這裡,我真的確信無疑,如果我沒記錯,這些師父都在法理中提到,而且他目前也只看了《轉法輪》、法解與義解,而且以上的形容詞多數都是出自他口中,聽得我嘖嘖稱奇!
至於令眾人感動的歌唱與樂器演奏部份,我也迫不及待的想問他是否在夢中也同時觀賞到,他告訴我夢裡跳舞跟唱歌並沒有像現實中一樣穿插,沒有主持人,表演是一幕幕接著,以一個整體下來呈現的,也就是音樂與歌唱是一整體節目呈現,跳舞也是一整體一幕一幕的表演著。他說動人的歌聲充滿整個空間,雖然沒聽懂歌曲內容,但是那種美好與協調讓他感到很莊嚴神聖。音樂中不只有二胡演奏,還有中國古代的各種樂器。問到我最喜歡的格格舞,他告訴我上面舞衣的袖子要比舞台上的再長,領舞者頭上帶的頭冠,比現實中大好幾倍。最後鼓韻的那支舞,當我興奮的說到領舞者單腳立,舉起另一隻腳的高難度動作有多令人激賞時,他卻告訴我夢裡的動作更精彩,那是整隻腳跨過脖子與肩,雖然我很難想像,但肯定是人類難以達成的技巧。他還說夢中的許多表演者,幾乎用比軟骨功還要柔軟的姿勢,頭腳相交扣與穿越,手中同時擊著鼓,他一邊說一邊畫圖給我看,我想如果有像機,一定能拍下我那張著大嘴、驚喜的表情。
更有趣的是,舞台那端表演結束,他夢中的表演也演完了,掌聲響起他也睡醒了!說到這我突然問他,是否只有他一個觀眾,或者有舞台,他告訴我夢裡就直接呈現內容,沒看到有舞台,他也不是一個人在看,旁邊還有其他長的很像人卻不是人的觀眾,每個身穿古代服飾。這真的是個令我很難想像的畫面,直呼他好幸福能看到那麼莊嚴且神聖的表演。
聽完他的描述,我內心震驚非凡,感動萬千,正如同師父所說:「這個空間是孩子們在演,另外空間很多我的法身與很多神都在做。(鼓掌)震撼力和對人的改變,很象我當年親自傳法,(鼓掌)所以對人的改變很大。」(《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
(明慧網)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