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7年09月30日】
正念是神念,是正的認識。法理上是這樣,但是落實在實際生活中,好像就迷糊了。相當長一段時間,我把「沒有怕心」視為正念強,後來覺的不是這麼回事,那麼到底「神念」是什麼?神遇事會如何做呢?什麼才是「正」的認識呢?
有天學法看到師父舉了一個「粉碎性骨折都沒對就給打上石膏」的例子,明白了在迫害中能做到「真正把自己當神一樣,根本就什麼都不在意?」(《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就是正念。
今天看《法輪大法 - 對澳洲學員講法》錄像,師父談到針對常人,針對同修,正念要強,要慈悲。
我終於明白了在實際生活中如何做才是正念:針對迫害,沒放在心上,就是堅定的做好三件事,心中只有大法,只有眾生,沒有自己;而面對眾生,包括同修,就是要善意理解、慈悲寬容。
原來「先他後我」、「無私無我」才是正念,慈悲才是正念。
回想自己以前常常覺的某些同修的做法太配合常人。如哪裡不能站,哪裡不能擺展板,哪裡不能派資料等等,認為這些同修正念不足。只要自己覺的不妨礙交通,就執意去做,完全不理會管理人員的感受,甚至與其發生爭執,正念不足還自以為正念強。
現在我認識到,唯有慈悲無私才能改變別人、改變環境。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