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感悟:走出人來



【正見網2008年07月03日】

最近發現有同修把「不同層次有不同的理」, 這句話常放在口頭上。一遇到同修之間有什麼不同意見,不同看法,覺得無奈了,就說「不同層次有不同的理」,個人所悟不同吧,就隨他去了。昨天晚上和一位同修聊,也是這句話,「沒辦法」。

我原來也是這樣想的。很無奈。

但今天早晨忽然悟到:固然理有層次不同之分,但是對於修煉人來講,是要走出人來的,那就是說,必須去掉人的思想、人的念頭,也就是,按師父講的法去看問題、分析問題,決不能按照人的情、人的思維去看問題,分析問題,更不用說按照人的情去做事了。

我發現,自己在平時總是自覺不自覺的遇到什麼事,衡量起來,總是無意中按照「好人,壞人」的標準去衡量,結果當然不符合修煉人的標準,達不到法的要求,弄不好,就容易走舊勢力安排的路。

師父從法中要我們走出人來,我理解,可沒說只走出「壞人」來,是說的「人」, 那麼,就是說,好人也是人,而我們是要修成神的,只停留在好人的基礎上,怎麼行呢?「那你作為一個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來要求你了。」(《轉法輪》)

個人悟到,儘管不同層次有不同的理,但作為我們修煉人,起碼要站在法的基礎上,不要再用人心看問題,去做事情。因為作為一個煉功人,是走在神的路上的人, 就得用高層次的理來要求自己。

比如,我過去做常人的時候, 一直就非常講「義氣」 是人們所說的熱心腸, 見人有難就愛幫,屬於那種「路見不平, 拔刀相助」的人。作為人來講,這沒有錯,而且是好的。但是作為修煉人,一個知道了高層法理的人,還這樣隨便去做,就不行了。

師父告訴我們:「痛苦是償還業債,不順心的事會使心性提高,作為常人來講其實也是這個理。都是在消業,消去業了有一個好下一生,只是人不明白。作為修煉人,消去業力,修煉中心性提高上來了,最後圓滿。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來講,這是最基本法理,最基本的。有的人幾年過去了,還是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觀念。修煉了多少年啦?還不能這樣看問題,還不能正面看問題。」(《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我們必須警醒了。當我們面對常人時,也是一樣。不要以為幫她些錢,或給他解除一些痛苦是作好事,結果很可能是相反的。「人各有命」啊。連我們的兒女親人的命運,我們都不能執著的。

根據自己的體會,往往我們這樣做的時候,總是有一顆很重的人心在那兒:不外乎名、利、情而已。所以,每當要做什麼之前,先問問自己:我為什麼做?就很能找出自己那顆心了。去掉它。我們就會有一個進步。

在常人中, 我們圓容這層法,以好人示人,這是對的。這是為了維護法,證實法,救度世人。但我們的目的可不僅僅是為了做好人。我們的主元神要時時刻刻明白和記住這一點。

個人一點體悟,不當之處,請大家指正。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5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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