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稱號的一點淺見

金風


【正見網2008年09月22日】

得法已經好多年了,修煉狀態還是時好時壞,雖說執著心比起先前已經淡了不少,可還是至今未能根除,時不時地冒出來干擾。為什麼執著心就這麼難去呢?為什麼人心就這麼難放下呢?我今天悟到那是因為執著心其實就藏在那個「我」的後面。對「我」的執著,也就是自私才是自己最根本的執著,是一切執著的根源。所有執著的一切,難道不都是「我喜歡」、「我想要」之類以「我」為中心的嗎?正是因為內心深處不願傷害到「自我」,不願放棄「自我」,所以無法從根本上去掉執著心。

不僅如此,深究下去,發現自己思想的基點就在於「自我」之上,所想所為一切無不是為了「自我」。甚至包括當初得法也是為了「自我」,後來的修煉也是為了「自我」,現在做三件事還是為了「自我」。今天才發覺自己竟然是如此自私自利的一個人。

長期以來,個人修煉沒修好,正法的事也沒有做好,自己卻一直沒有正視這一切,長期在大法中混事,以為自己三件事都在做,最後總會圓滿的。可是畢竟心裡不踏實,總覺得懸在半空。終於,今天我捫心自問:像我這樣的人能不能圓滿?配不配圓滿?如果今天這一切都結束了,我該被放到哪裡?我能被放到哪裡?不管表面上我表現得如何,可是騙不了自己,回想起來過去所做的一切出發點都是為了自己,動機都是不純的。為何不是為了大法,為了宇宙,為了眾生萬物呢?為何內心就沒有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具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呢?畢竟每一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對宇宙,對眾生都肩負著重大的歷史責任。自己的內心為何沒有這樣的責任意識?自己的一思一念,為何不以宇宙眾生為重?自己的一言一行為何不是以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為出發點?無論我們表面上做得如何,思想的基點、行為的出發點是為我為私的就偏離了宇宙的特性,也就不具備大法的威力。反之,當我們是為了大法,為了宇宙眾生而去做的時候思想就是純正的,是合乎宇宙法理的,因此就具有宇宙大法的無邊法力。思想越是純正就越符合宇宙的法理,就越是具備大法的力量,就越會得到正神的相助。正如古人所說的「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記得有個日本動畫叫做「龍子太郎」。說龍子太郎從小就是大力士,經常和人打架。後來遇到一位神仙賦予了他一百個人的力量,可是只有當他是為別人做好事的時候才能發揮出這一百的人的力量。後來龍子太郎以此打敗了鬼怪,為民除害,做了許多好事。這個故事對我很有啟發,如果我們做三件事的出發點是為了自身圓滿就不能充分發揮師父所賦予我們的能力,可如果思想的出發點真是為了宇宙眾生,師父賦予我們的能力就能夠充分發揮出來,真正起到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的巨大作用。

以前很不理解「存天理,滅人慾」,現在明白天理至公而人慾自私。大公則無私,無私則無欲,無欲則剛。過去雖然知道「無欲則剛」的道理,可是如何能做到無欲呢?似乎很難。現在看來,只要無私就不難。公心與私心正如光明與黑暗一般不會並存。內心秉持大公就沒有私心的位置了。內心果真以大法為重,以宇宙眾生為重,思想的基點就會歸正,所想所為的也必定多是證實大法救度眾生之事。這樣的生命才配稱得上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以上一點個人淺見,不足之處請同修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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