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年度報告:中共最高層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李曉宇編譯


【正見網2009年10月24日】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在上周發布的年度報告中,詳盡的記錄了過去一年中中國的安全機構針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持續和日益加劇的迫害。報告中的法輪功部分特別指出,中共最高官員直接參與領導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嚴打」運動,並由法外施權的610辦公室非法行動將這些迫害的指示付諸實施。
  
報告指出,「2009年(中國)政府維持其對法輪功精神運動的長期禁令,將迫害10周年視為敏感(事件),2009年中共中央政府緊隨其2008年奧運前的各種(迫害)行動,到處搜查和嚴懲法輪功學員。」
  
「當局進行宣傳運動,嘲笑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嚴格的監控措施,拘留和監禁大量法輪功學員,將再教育過程中拒絕詆毀法輪功的學員投入勞教所進行酷刑折磨和其它形式的虐待。國際媒體和法輪功知情人士也報導了2008年和2009年許多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警方拘留期間死亡的案例。」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是美國眾議院、參議院和行政部門於2000年成立的一個特殊的聯合機構,主要監督中國人權和法治的發展。在其10月10日公布的長達400頁的年度報告中,詳細的記錄了範圍很廣的諸多問題,包括宗教自由、言論自由以及司法系統的運作。對法輪功的研究中引用了官方的中國文件和網站,國際媒體和人權團體的報告,中國的人權律師和前良心犯的證詞。

關鍵調查結果和證據
  
關於當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所面臨的迫害,CECC目前的研究得出四個關鍵的結論。繼以下簡寫的列表之後有一個更廣博的解釋,會引述報告中所提供的相關證據的樣本。
  
CECC 2009年年度報告(摘錄):
  
深化和推進中共長達10年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是2009年全國範圍內鎮壓行動的一個關鍵的優先事項。鎮壓由最高的中共領導人領導,包括國家副主席習近平、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由公安局和全國各個地方的黨支部實施。
  
全國範圍內大量法輪功學員繼續受到監視、拘留、勞改和在押虐待,有時導致死亡。在這一年中,對未經同意即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關注繼續上升,包括來自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員的關注。
  
由610辦公室的領導下,中共祭出更廣泛的行動在中國公民中誣衊法輪功學員,發動公眾參與抓捕法輪功學員--包括特設學校課程和金錢獎勵舉報人員。
  
中共和610辦公室繼續通過對法院系統、法律界和執法機構進行政治控制來系統的剝奪法輪功學員的正當程序、公正審判和獲取律師等基本權利。這些手段包括直接指示法官如何判決法輪功案件,並對尋求為法輪功學員做辯護的律師進行不斷升級的攻擊和騷擾。

CECC報告的關鍵調查結果和證據
  
1、深化和推進中共長達10年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是2009年全國範圍內鎮壓行動的一個關鍵的優先事項。鎮壓由最高的中共領導人領導,包括國家副主席習近平、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由公安局和全國各個地方的黨支部實施。
  
公安局指示:「2009年2月一項全國範圍內公安系統的日程安排的指示中,將法輪功列為『嚴打』的主要對像,這足以證明中共領導人將『奮力』反對法輪功放到了一個高優先級的位置。」(見報告第353頁)
  
6521工程:「中共當局把反法輪功運動特別顯著的列入『6521工程』的日程安排中。2009年中共成立了一個社會治安特別專責小組叫『6521工程』,據說設立的目地是在2009年4個敏感的紀念日期間維護『社會穩定』,而這4個敏感日中就包括法輪功學員4月25日中南海上訪10周年。」(見報告第121頁)
  
「中國兩個最高領導人為『6521工程』掌舵,一個是習近平,一個是周永康,這表明了中共眼裡反對法輪功的政治鬥爭的重要程度。據說省、市各級政府被要求設立由當地黨委副書記和公安局長領導的臨時6521小組,而縣、鄉當局則接到指示必須向省、市一級6521小組報告他們實施6521工程的情況。」(見報告第353頁)
  
2、全國範圍內大量法輪功學員繼續受到監視、拘留、勞改和在押虐待,有時導致死亡。在這一年中,對未經同意即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關注繼續上升,包括來自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員的關注。
  
監控:「為了查明並隔離法輪功信徒,全中國範圍內的610辦公室和公安局對社區、住宅和工作場所均實施監控……2009年6月,江西省九江市的官員描述了一個集中針對829名『關鍵人物』的監控系統,其中主要都是以前被關押過的法輪功學員。今年7月,山東省淄博市當局將9名法輪功學員置於一個『24小時連續監測』的監控系統之下。」(見報告第122頁)
  
「勞教」(RTL):「中共當局繼續採用一種法外處罰系統--即勞教制度懲罰眾多法輪功學員……2008年,據說北京女子勞教所關押了700名法輪功學員,相比之下其他犯有罪行被關的人只有140名。2009年2月,13名前勞教所犯人中超過一半的人接受某項研究的採訪,其中沒有一人是法輪功學員--表明法輪功是構成勞教所最大的團體之一,而且他們被挑出來苛刻對待。」(見報告第123頁)
  
大規模逮捕:「由於迫害10周年之前安全趨於強化,『嚴打』運動導致大規模拘留和監禁法輪功學員。在2008年上半年,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當局將53名法輪功學員刑事拘留,23名行政拘留,23名被正式逮捕,19名被關到勞教所。」(見報告第123頁)
  
拘留期間酷刑折磨和死亡:「過去一年中,法輪功學員在官方拘留期間遭受酷刑折磨和死亡的案例,不管是已確認的還是指稱的,都在繼續不斷湧現…2009年3月,青島市市北區遼源路派出所的一名公安人員毆打一名法輪功學員呂學勤長達9天,直到她腰部以下永遠癱瘓。在2009年7月,一名45歲的法輪功學員楊貴全被警方關押16天後,送往遼寧省阜新市礦業公司總醫院,剛到醫院就死了。據說關押期間警察用電棍毆打他,並對他進行強制灌食。」(見報告第124頁)
  
活摘器官:「過去一年中,未經允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再次出現,進一步引起了對中國的器官移植業可能可能存在虐殺的關注…2008年12月,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UNCAT)在其關於中國的報告中指出,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曼弗雷德・諾瓦克(Manfred Nowak)已經注意到『器官移植手術的增加』與迫害的開始相一致…… 2009年8月在接受採訪時,諾瓦克說,『自1999年以來,中國醫院所進行的器官移植手術大量增加,在從來沒有那麼多自願捐獻者提供(器官源)的情況下,這怎麼可能,這些都仍有待觀察。』」(見報告第188頁)
  
3、由610辦公室的領導下,中共祭出更廣泛的行動在中國公民中誣衊法輪功學員,發動公眾參與抓捕法輪功學員--包括特設學校課程和金錢獎勵舉報人員。
  
公共宣傳運動:「宣威當局還批准在所有的鄉村和地區發起一個『強大的政治攻勢』,強制居民參加一個宣傳活動,以『有效震懾』法輪功。」(見報告第122頁)
  
在大、中小學開設反法輪功課程:「610辦公室把中小學和大學當作傳播其(反法輪功)信息的重點場所…2009年5月,新疆農業大學開展了一個歷時10個月的運動,說要『建立一個持久的意識形態防線』來『防範和抵制』…法輪功。今年7月,四川省樂山市的小學生,參加了一個地方黨委書記的『生動』講話,並觀看了『反邪教警示片』。校長指示學生們暑假要學習『反邪教』材料,做筆記或寫一本漫畫書來說明吸取的經驗教訓,並返回家長簽名的表格來確認完成了『學習』任務。」(見報告第123頁)
  
有償線人:「610辦公室還通過培植有償線人的辦法來辨認和監控法輪功學員……2009年3月,湖南省縣級市瀏陽市的610辦公室為舉報者開通了一個24小時的熱線,並宣布獎勵50至1000元……安徽省蚌埠市當局給一個舉報人存入獎金,因此人向當局舉報正在散發傳單的50歲的殘疾法輪功學員余小平,促成了當局對余小平的抓捕。」(見報告第122頁)
  
4、中共和610辦公室繼續通過對法院系統、法律界和執法機構進行政治控制來系統的剝奪法輪功學員的正當程序、公正審判和獲取律師等基本權利。這些手段包括直接指示法官如何判決法輪功案件,並對尋求為法輪功學員做辯護的律師進行不斷升級的攻擊和騷擾。
  
610辦公室干涉司法程序:「據信610辦公室干預法輪功案件的審判。2008年11月,辯護律師在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法院為兩名法輪功學員辯護時,看到主審法官在法庭休會期間與610辦公室人員會談,於是對法庭的獨立性提出質疑。在2009年2月,吉林省遼源市西安區人民法院報告說,當一個審判涉及法輪功時……,法庭必須首先向市610辦公室『請願』,只有在收到肯定答覆的情況下才允許法院審理案件。」(見報告第126頁)
  
其他形式的妨礙司法:「在過去一年中,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繼續顯示程序不正常或直接違背司法程序的行為,同時司法局採取行動顛覆正常的法律保護。2008年10月,四川省省會成都武侯區人民法院,判處11名法輪功學員3至7年徒刑。據報導,法院禁止家人旁聽,禁止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發言。超過15名律師聯手對判決提出上訴,但上訴法院試圖阻止他們進入法庭記錄。哈爾濱市司法局今年10月發出指令,要求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匯報和接受由政府控制的律師協會的預審『指導』。(見報告第126頁)
  
肉體攻擊和拘留律師:「過去一年中,中國西南地區的安全部官員毆打試圖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2009年,中國東北當局拘留了至少4名考慮要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2009年5月13日,重慶市江津區20多名公安局官員在法輪功學員姜西青的家裡李春富和張凱兩名律師,姜西青在被警方拘留期間死亡,當時兩名律師正調查此事。公安將李、張兩名律師帶到了公安局,把他們懸掛在鐵籠內,審問並毆打他們。據說警方告訴李律師和張律師說:『你們絕對不能為法輪功辯護,這裡是中國。』」(見報告第124頁)
  
遭受酷刑和失蹤的高智晟:「中國政府殘酷對待為法輪功辯護的律師在高智晟律師的身上表現的最為嚴重。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最後一次露面是在2009年2月4日,那天他被公安人員強行從自己的家鄉帶走。之前公安人員曾於2007年9月綁架高律師,高律師在北京郊外的一個秘密地點遭到酷刑毒打超過50天。高律師的綁架者描述高律師如何全身多次被電棍襲擊,包括他的生殖器,並受到其它形式的酷刑。高律師詳細講述了他的施暴者承認,法輪功學員確如高律師曾經指控的那樣被酷刑虐待:『你說我們酷刑虐待法輪功學員沒什麼不對的。是的,我們幹了。我們伺候你的12中教訓(酷刑),正是從虐待法輪功學員那裡完善起來的。』高還被警告說,如果他告訴任何人他被綁架和酷刑拷打的事情,他會被殺死。高律師自今年2月後再沒見蹤影。」(見報告第125頁)
  
騷擾和吊銷執照:「若當局沒有對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進行毆打或拘留的情況下,官員們常常騷擾和恐嚇他們…截至2009年9月初,至少有21人權律師沒有通過『年度評估和登記』。人權律師和非政府組織認為,當局有意懲罰敢接政府認為敏感或有爭議的案件的律師,如涉及法輪功的案件…2009年3月下旬,江天勇和唐吉田兩名人權律師的執照直到最後期限5月31日也沒有給更新,這樣一來他們就沒有權利會見被拘留的客戶--河北省的一名法輪功學員葛和非。」(見報告第104頁)

資料來源:

http://www.cecc.gov/pages/annualRpt/annualRpt09/CECCannRpt2009.pdf (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2009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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