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正法修煉故事系列(二):為法說句公道話 全家進京證實法

石銘


【正見網2010年04月17日】

為法說句公道話 全家進京證實法

下面是陳運川等在2002年初關於全家幾次進京上訪的一段敘述:

1999年4月25日,我們全家進京上訪。那天我們以祥和的心態匯入萬名大法弟子的上訪隊伍之中,做著我們應該做的,希望政府能給予我們一個自由寬鬆的修煉環境。那是一個在人間從來沒有過的慈悲祥和的場面,沒有標語,沒有口號,沒有喧囂,沒有不好的行為,走時,我們連一片紙屑都沒留在地上。這次上訪事件震撼了人心,震怒了那些一直想要迫害法輪功的當權者,也震驚了世界。就在當天母親也正式得法修煉,全家走上了修煉大法之路。

1999年7月20日,邪惡鋪天蓋地誹謗迫害大法。為證實大法,講清真相,父親陳運川,母親王連榮,大兒子陳愛忠、二兒子陳愛立四人及其他13名功友,進京上訪。結果在半路上被懷來縣北辛堡鄉派出所所長劉玉峰等人抓回,將我們17人非法關押在懷來縣看守所三天,看守所以伙食費為由扣父母親四人共500多元錢。第三天,北辛堡鄉派出所所長把我們接回,開始了殘酷的折磨。所長劉玉峰逼迫我們寫保證,和法輪功決裂,被我們嚴辭拒絕了。所長劉玉峰、政法委書記王生懷(現已調走)命令打手王衛東對家人實施暴力。打兒子讓父親看,打父親讓兒子看,從中午12點開始打了四個多小時,父親的胸部被打成青紫。其間逼我們罵老師,也被我們拒絕了。暴徒打得更凶了。直到打累了才放手,天黑時,罰了共2000元錢才放我們回家。

從99年7月20日到99年底,短短几個月來,我們一家受盡了迫害。但這只是我們用生命證實大法的開始。

99年12月21日那天,陳淑蘭和陳愛立、陳洪平再一次去北京信訪辦反映當地政府違法迫害的情況。結果信訪辦沒找到,陳愛立和陳洪平被帶到了天安門派出所,由張家口駐京辦事處接走,張家口駐京辦以我們的路費當藉口扣我們200元。陳淑蘭被昌平拘留所拘留15天。

政法委書記王生懷叫一個姓楊的女的來搜陳洪平的身,「連她的乳罩、褲衩都給我搜,看她的錢能藏在哪裡?」結果只有二十多元錢,他惱羞成怒的說:「裝上你的錢!」一會兒就把她送到了看守所。

12月27日,父親見愛立、洪平沒有回來,就再次帶著母親和陳愛忠進京上訪。回來後遭到毒打,以擾亂治安為名,被關了15天,到期不放,逼迫寫保證,否則就別想出來。這樣全家人又被非法關押了達十個月之久。

在2000年10月份的一天,陳愛忠通過功友傳出了一句話:「用生命證實大法!」我們被非法關押的全家五人在同一天絕食抗議邪惡迫害。在公安局副局長陳江的指使下,看守所所長命人強行插胃管灌食。陳愛立被灌得口噴鮮血,昏迷不醒。到了絕食的第九天,所裡看五人都瘦得不行了,生命垂危,怕擔責任,趕緊於2000年10月14日送回家。回家後,新調來的鄉長姚某多次來我家騷擾,連去集市都被人監視。

2000年10月24日,全家人決定再次進京上訪。當時,我們全家人剛從牢裡出來10天,那時陳淑蘭已經進京上訪,被昌平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我們準備進京上訪的前一天晚上,公安局的副局長來我家威脅:再進京就勞教三年。

為了避開重重的封鎖,父母和兩個兒子、小女兒翻山越嶺,長途跋涉,歷盡艱辛,越過八達嶺進京。60多歲的母親因在監中絕食雙腿浮腫,只能在兩個兒子的攙扶下行走。一路風餐露宿,走了三天,於27日凌晨到達北京天安門。一個武警拉住陳洪平的胳膊問:「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全家人就在天安門廣場上,面對眾多看升國旗的人齊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被武警連踢帶拉的弄上車,送往天安門派出所。由於不配合邪惡,拒絕說姓名,又被拉到宣武區看守所,在那裡,共關押了73個同修,其中11名男同修。

陳愛忠被查問姓名,換了三撥警察,都沒有得逞。每撥都對他實施了殘忍的手段,看他實在不說,就用掃帚在他臉上來回的掃,警察用木棍照他腿上打,把他摔倒在地再進行折磨。

陳愛立關在隔壁,審他的一個惡警說:「這小子太難對付,我實在是沒有招了,怎麼打都不說。」另一個更凶的警察說:「我就不信制服不了他,交給我!」這時陳愛立已經被折磨得不成樣子。剛進來的警察更是兇惡,耳光不斷,把鞋脫下來,用鞋底來打。他被打的快失去知覺了,惡警害怕了,連忙把他叫起來,看他是不是給打傻了,逼他在屋裡走100圈。看他還清醒,就讓他停下來,罵老師,他不罵,惡警就在他的臉上用筆寫字。就這樣陳愛立承受了四撥警察的折磨,邪惡仍沒達到目的。

妹妹陳洪平不配合邪惡,不照相。被兩個犯人拖出去,揪住她的頭髮,但由於表情無法照好,幾次都失敗了,最後被拉著上衣領在地上拖回監牢,鞋被拖掉,腳被磨破,出血,褲腿被磨出一個大洞,渾身是泥土,頭髮散亂。

已經57歲的楊桂寶同修那天也在宣武區看守所,在死刑犯的折磨下,承受不住說出了姓名,結果晚上就被送回懷來縣看守所。

懷來縣北辛堡派出所所長劉玉峰,得知我們在這兒,就來接人,把我們家人的1000元和一塊手錶搶走。還有另一位女同修黃志風,48歲,她的360元也被搶走。之後,將我們一起銬上了警車後備箱,押回當地看守所。

當天下午,鄉派出所盧某在提審我父親時,提著後脖領子從床板上拉下來,我父親當場窒息,半小時後才醒過來。父親與楊桂寶被關在一起。縣公安局長徐維國親自指揮,命令不給被褥,讓他們躺在地上,不要把他們當人看,死後扔到大溝裡。看守將我們的被褥全都收走,當時我妹妹陳洪平還穿著短褲、背心。我們全家人和其他的幾個弟子開始絕食。五六個武警及犯人按一個大法弟子,用皮帶捆住腰腿,捂住嘴,蒙住眼睛,強行灌食,三兩天一次,灌回來就咳血。

13天後,陳洪平開始尿血、吐血、呼吸短促、無血壓脈搏,被送到醫院搶救。B超檢查胃中有血塊,生命垂危。陳愛立無血壓,無脈搏,時有昏迷,生命垂危。在這種情況下,2000年11月11日下午2點多,我母親、二弟、小妹被送回家。母親問:「為什麼不放我丈夫和大兒子?」幹警說:一會兒就放。結果等了兩天也沒有回來。在第19天,也就是16日晚上6點30分有人敲門,還沒等母親開門,鄉派出所的打手王衛東已從牆上跳出來,接著就把父親和陳愛忠攙進屋裡,他們已瘦得皮包骨,只有一口氣了。

原來16日下午3點多,同修楊桂寶號裡的人喊:「楊桂寶不行了!」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好好的一個人就這樣被折磨死了。楊桂寶的兒子看到父親的遺體時,發現他的雙眼未閉。局長徐維國知道出了人命,趕快把其他三人(包括父親和陳愛忠)給放了。15日上午通知家屬,謊稱楊桂寶在監內不吃飯,餓死的。並威脅楊的家屬不准上告,說告也沒用。在未得到家屬同意的情況下,將屍體強行火化。

事後,看守所封鎖消息,女幹警還告訴女號犯人,說楊桂寶身體康復,能吃七個餃子,已送回家去療養。

一家人都出來了,本以為事情暫告段落,誰知風波又起。2000年11月20日中午,陳愛忠和陳洪平去張山營朋友家,半路被派出所截回,不讓解釋,強行押回。並在無任何理由的情況下,送往看守所。小妹堅陳洪平決不配合邪惡,中途從車上跳下,胳膊摔折,頭部大面積淤血,昏迷,被送醫院檢查。回來後,在看守所裡,所長劉玉峰從她身上搶走了300元,說是扣下的醫療費。監號裡犯人都了解我妹,因為她們最長的和我妹妹相處一年多,都知道她是好人,煉功人都是好人。當她們聽說楊桂寶死了時,大吃一驚,說這麼老實的人被活活折磨死了,女幹警辛芳還對我們說是回家療養了。我妹說,別傷心,大法很快就會被正過來的。陳愛忠被送到看守所監室時高喊:「法輪大法好!」看守所所長害怕極了,因為省裡來人檢查,趕緊把他藏在地下室裡。號裡的頭兒楊文藝把他綁在十字木架上,打耳光,強行灌涼水,他被折磨的幾乎窒息死去。由於陳愛忠和小妹的堅決抵制,在11月21日晚上5點多,他們被送回家。

邪惡之徒根本就不想放過我們,以後的幾天裡,鄉裡三天兩頭的去我家騷擾。有一次,還沒起床呢,就有人使勁地敲門,我母親正要出去,鄉裡的打手王衛東就已經翻牆進來了,走到窗前喊:「為什麼不給我開門?」母親便問:「你是怎麼進來的?」他自知理虧,轉身就走。

2000年11月28日的那一天,邪惡又猛撲過來。面對巨難,我們全家再一次決定要用生命來證實大法,用生命來與邪惡抗爭。

2000年11月28日早上9點左右,縣公安局副局長陳江帶著看守所的女幹警辛芳、實習大夫趙揚、政法委的一個女幹部、5名武警,還有鄉政府及派出所的十四五個人,圍住我們家,一邊砸門一邊喊叫。我們還沒來得及明白呢,武警就已經翻牆而過,立即一群人闖入我家大院,說是要抓走兩個去勞教。後來我們得到消息說,其實送我們回家是讓我們養好身體,別死在裡面,好些了,再去勞教。

邪惡來勢很兇,他們趴在窗子外面,隨時都想跳進來。當時我在屋裡就跟他們講真相,揭露邪惡,他們不但不聽,反而說我妨礙公務,也要把我抓起來。到底是誰在犯罪?!當時圍觀的群眾人山人海,左右鄰居更是親眼目睹了它們的邪惡行徑。

邪惡看把事情弄大了,就讓鄉派出所匆忙搞來了兩張東西,謊稱是「勞教判決書」。念給我們聽,我們不予理睬,對這群流氓邪惡之徒,我們已無話可說。今天絕對不能讓邪惡抓走,我們是無辜的,信仰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公民權利。

62歲的老父親對副局長陳江說,今天就是豁出這條命也不能讓你們帶走。陳江見勢不妙,就和鄉裡人商議。一會兒,又進來了,邪惡地命令武警破門而入。父親再次對陳江說,我們寧可死在家裡,也決不配合你們。陳江冷笑說:「你別拿死來嚇我,今天是非抓你們不可,你們也不敢死。」又讓武警破門而入。

是的,我們不想死,我們要做更多的正法的事。但我們決不能再縱容邪惡了,讓它們無所顧忌地迫害大法弟子。我們全家人齊聲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圍觀的群眾無不落淚,人們都在議論:「躲在家裡也犯法,沒地方講理去,把人家逼成這樣。」

我們的正義之舉,有力的震懾了邪惡,以後的日子裡,邪惡之徒再也不敢那樣肆無忌憚的進家來了,只能在隔壁的小賣部晝夜監視。

2001年元旦,我們全家六口,加上陳淑蘭9歲的小女兒李穎,共七口人,來到了天安門。我們決定生命不息,護法不止。上午9點多,我們就在天安門廣場打開了橫幅,齊聲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接著我們一個個的被邪惡之徒們打倒在地。當時9歲的女兒也倒在地上,陳淑蘭壓在她身上護著她。其他人有的又壓在別人的身上,就這樣仍被邪惡拳打腳踢。當時陳淑蘭被打得眼冒金星,陳愛忠的耳朵被皮鞋踢破,臉上、衣服上都是血。

在裝滿大法弟子的公共汽車上,9歲的女兒李穎一路帶頭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一直喊到昌平的七裡渠看守所。

1月2日,妹妹陳洪平被帶到懷柔看守所,因為她拒絕報名,被男犯人扒衣服,潑冷水,光著腳在雪地上凍。妹妹絕水絕食11天,堂堂正正的走出看守所。

1月2日後,父親和兩個兒子一起被非法關押到海淀看守所。

父親陳運川在頭一天曾被送到一個不知名的派出所,關在地下室三層,裡面陰暗潮濕,透不過氣來,特別難受。關了三天,絕食,審不出結果,又送回海淀。預審科叫裡面的犯人給我父親扒光衣服洗澡,把電風扇打開吹風。四五天後,說出了地址。

陳愛忠被東北旺派出所接走,下雪後的一個晚上,用銬子把他銬在樹上,扒光身上的衣服站在雪地裡一個多小時,兩隻腳都把雪化成了兩個水坑。還不讓他解手。沒有得逞,就拿電棍電他的腿,從腳到膝都破了。沒招了,只好送回看守所。當時他的腿全腫了,不能走路,已絕食四天了。在海淀,犯人把他抱到風圈裡,用雪埋上,打他的膝。他的腿被打折了。還用牙刷擰手指間的關節(它們管這叫開鎖子)。到了第七天,他說出了地址。

陳愛立被送到海淀看守所登記照相,他不配合就遭毒打。由於問不出地址,就給他編號。號裡的頭兒說,他不吃飯,還煉功,我管不了。就把他調到別的號裡。在那裡,如果他不吃飯,就不讓犯人吃,來挑動他們之間的矛盾。犯人輪流勸說威脅:你不要跟我們過不去,哪怕只吃一點兒也行。陳愛立說,不是我不讓你們吃,是他們不讓你們吃。沒辦法,犯人只好吃冷饅頭。

第四天上午,灌食前,檢查身體,一個女大夫說陳愛立心臟不好,但還是給灌了。同一天晚上,預審讓他站馬步,他說那不是法輪大法中的動作,就開始抱輪。它們不讓做,3個人擰他的胳膊,讓他低頭認罪,雖然他沒吃飯,但不知哪來的勁兒,它們就是擰不下來。邪惡見這招不靈,就用水杯往他身上澆水,又打了一陣耳光,把他送回來了。進號時,惡警叫他抱頭蹲下,他不理睬。他們就把他弄倒,踩他的腳跟,踢他的大腿根部,叫兩個人把他架了進去。他被灌了四次食。父子三人每人絕食8天。

由於愛忠與父親說出了地址,愛立也被帶了回去。非法關押在懷來看守所。

2月9日,愛立被調到三號牢房,牢頭喬三讓號裡的人用鞋底抽他的臉,鼻子和嘴都打出血了,他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所長聽到了,急忙過來,他衝過去對所長說:「要知道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為其捨命而不足惜的。」後來,李幹警對號裡的犯人說,別再打他了。3月9日陳愛立煉功,惡警佟玉福把他的雙手銬在鐵窗上,用電棍電他的手臂,沒電了,又去充電,繼續折磨,他都挺過去了。3月12日,該惡警又折磨他,並說:「這小子不怕電。」他又高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就用毛巾勒住他的嘴。有電話來找他,他還不罷休,說,等我下班。之後,所長怕出事,每晚輪流值班,緊張了一個月。

陳愛立在邪惡非法開庭的最後陳述時,只說了一句話:「善惡有報,這是宇宙中絕對的真理。」後來父親與陳愛立都被非法判刑,關押在大唐灣監獄。

陳愛忠被非法勞教兩年,由於腿折了,張家口勞教所不收,只好送回懷來看守所。在2001年9月12日,又被送到唐山第一勞教所,勞教三年。送到勞教所不到10天時間,也就是9月21日,就被酷刑折磨而死。我看到他身上有傷,眼角濕潤,肩膀到後背大片青紫,兩個耳朵黑紫,流血,嘴唇有血。而死亡證明上卻寫著:因腎衰竭正常死亡。還逼著我往協議書上簽字,被我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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