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1年02月10日】
一、將軍殺戮多,死者來討債
王韶因攻取熙河,立了大功,官做到樞密使。但在這次戰役中,殺人也很多。
他晚年很後悔這件事情,曾經到金山寺,向眾長老問因果之事,長老們都說:“你因執行國王的法令而殺人,就像正在行走的船,壓死田螺和蛤蚌,自己是無心的。”
王韶還是很懷疑。當時有一位叫刁景純的,他的前輩就曾學佛。忽然有一天,王韶和他在寺裡相遇,在一起的時候,王韶又拿出以前的話題,向他請教。在場的眾長老,還是用以前的話回答他;唯獨刁景純沒有說話。王韶就問刁景純:“你認為怎麼樣?”刁景純回答說:“只要你能打得心下過(意思是:“只要你的良心通得過”――筆者注,下文同此),便沒有什麼妨害。”王韶又問:“現在我能否打得心下過?”刁景純說:“打得心下過的時候,你自然就不問了。”王韶越發感到不安(實質上就是王韶還有良心,他的良心通不過)。
過了幾年,王韶脊背上,長了一個毒瘡,整天都閉著眼睛。醫生想看一看他的眼色,讓他睜開眼睛,王韶說:“我怎麼敢睜開眼睛呢?有許多被砍頭斷腳的人,都站在我的眼前,來向我討債……”
一個月以後,他的病情加重,然後死了。
有句話說:“勸君莫話封候事,一將成功萬骨枯。世上之事,很少不是這樣的。
二、“臣有三罪,請言畢而後死”
陳正做大官的時候,向光武帝進獻烤肉,有一根頭髮在烤肉上,光武帝命令殺死陳正。
陳正說:“臣下有三條罪狀,請聽我說完後,再讓我死。都說山裡產木炭,那麼熱的火焰,不能把頭髮燒焦,這是我的第一條罪狀;劍匣裡有鋒利的佩劍,每天都磨它,卻不能斬斷頭髮,這是我的第二條罪狀;我同三個廚師,共六隻眼睛一起看,都沒看到那根頭髮。三個人的六隻眼晴,還不如後宮宦官一個人的兩隻眼睛,這是我的第三條罪狀。”
光武帝恍然大悟,感到很慚愧,就釋放了陳正,而判了黃門宦官的罪。
三、父親痛悔過,啞子即開言
沛國有一個姓周的人,他有三個兒子,都是啞巴,不會說
話。
突然,有一個人,到他家來討水喝,聽見他兒子的噫唔之聲(啞巴的聲音),就問是怎麼回事?姓周的人,就實話告訴那個人。那個人講:“你有罪過,還能否想得起你的什麼罪過來?”姓周的立即回答說:“記得我小時候,對著窗戶,有個燕子巢,巢中有三隻小燕。小燕子的母親,外出找吃的去了,我就找了三個蒺藜,讓它們一個個吞下去,燕子當即就死了。老燕子回來,見小燕都死了,它就悲哀的叫著離去了,我常常後悔並責備自己。唉!我好悲痛後悔呀!”
那個人說:“就是因為這件事,你的三個兒子便成了啞巴!你既然深自痛悔,那麼,今天你三個兒子的啞疾,立即就會好!”
果然,他的三個兒子,馬上都能說話了。
四、趙匡胤犯錯,怕史官記錄
宋太祖趙匡胤,有一天散朝以後,低著頭不說話,悶悶不樂的呆了很長時間。內侍王繼恩,就問太祖怎麼了?皇上說:“今天早上關於前殿指揮一事,我偶然發生失誤,史官一定會記錄下來,所以我難過。”
又有一天,宋太祖在後花園,拿彈弓射麻雀。有一個大臣上殿,稱有急事求見。皇上急急忙忙出來見他,才知道他上奏的是很平常的事。
宋太祖說:“這事有什麼著急的?”那個大臣回答說:“這總比你射麻雀緊急。”皇上大怒,用斧子柄,擊那個人的嘴,有兩顆牙齒被撞掉了。大臣伏下身子,拾起牙齒裝到懷裡。皇上氣憤的說:“難道你要用這兩顆牙齒,去控告我嗎?”
大臣回答說:“臣下怎麼敢去控告陛下呢?自然有史官記錄這件事。”
宋太祖聽了,不敢再惱怒,立即賜給那個大臣一些金銀財寶、綾羅綢緞,算是向他賠禮道歉。
(筆者附言:一個人既要對自己負責,又要對歷史負責。這就必須端正自己的言行。佛家講:神目如電,明察秋毫 。神對每個人都記著帳呢,不只是史官記錄而己!)
(以上均據鄭瑄《昨非庵日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