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1年06月07日】
一、堅持要改正冤假錯案,三死而不悔
徐有功,名弘敏。唐代偃師(今屬河南)人。歷任司刑丞、司刑少卿。為政寬仁,排斥酷吏,持法平正。
他擔任蒲州司法參軍(官職名)時,不忍心任意用棍棒等刑具,來逼供信及處罰犯人。下屬吏員,被他的恩惠和信任所感動,互相約定說:「我們送給徐有功司法審理的犯人,如果有誰施加刑訊,大家要一致去指責他。」
吏員們爭著為徐有功效勞,一直到他任期滿後,也沒有冤枉殺過一個人。
當時周興、來俊臣當權,徐有功擔任掌管刑法的官職。由於徐有功堅持執意要改正一切冤假錯案,曾先後三次被論定死罪,每次將他推出斬首時,由於群臣持議、力保,得以刀下留人,繼續任職。但他一恢復工作,還是堅持自己的意見,絕不動搖。使得當朝酷吏的囂張氣焰,也因此而有所收斂。
當時的人們,將他比做漢代的於定國、張釋之(這二位都是公正執法的好官)。有人說:「如果執法官員們,都像徐有功,刑具放置不用的日子,還會遠嗎?」
二、宋?冒死救人
唐中宗時,韋月將(人名)控告武三思與韋皇后私通。武三思示意有關官吏:判決韋月將大逆不道罪,立即處死。唐中宗下令:將韋月將斬首。但宋?卻站出來,請求把韋月將,關進獄中審查,待弄清事實真相後,再如實依法定罪。
唐中宗大怒,來不及整理頭巾,露著前額,便走出皇宮側門,對宋?說:「我以為已經殺掉韋月將了,你還請求什麼呢?」宋?說:「人們說武三思淫亂宮掖(妃嬪居住之處)。陛下不審問,就將他斬首,我恐怕有人會私下議論……所以請求先審查罪狀,然後執行死刑。」
唐中宗更加怒氣沖沖!宋?說:「請皇上先殺死我。不然的話,我是不會接受詔令的。」
唐中宗不得已,這才免除韋月將的死刑,將他流放到嶺南。
三、「名義至重,神道難欺。流芳百世,在此一舉!」
張易之誣陷魏元忠,檢舉他「有不順從朝廷的言論。」又拉上張說,要他作證。
張說內心惶恐,既窘迫,又無可奈何。
宋?對張說講:「名義至重,神道難欺,必不可黨邪陷正,以求苟免。若緣犯顏流貶,芬芳多矣!或至不測,吾必叩聞救子,與子同死。努力!萬代瞻仰,在此一舉也!(意思是說:名節和道義最為重要,神靈是難以欺騙的!千萬不要和姦邪小人混在一起,來陷害忠良之臣,以求自己苟且偷安、免於禍患。如果您是因為觸犯了皇帝的威嚴,而遭到流放貶謫,那麼您就會有美好的聲譽,流芳百世!如果您有殺身之禍,我一定會進宮救您,和您一起赴難。努力去做吧!要人們千秋萬代,瞻仰您的德行,在此一舉了)!」
張說被宋?的逍逍話語所感動,進宮後,便證明魏元忠確實無罪,終於使魏元忠免遭殺害。
(均據宋代孔平仲《續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