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公平」

大陸大法弟子 絲語


【正見網2011年08月01日】

近來常常有一種憤憤不平的心攪的自己無法平靜,知道這不是一個修煉者應有的心態。但確覺的那些事確實是不公平的,不公平的我就應該憤其不平呀!領導利用手中的權利為自己謀好處,用公車辦私事,我去辦公事卻讓我自己坐公交;干同樣的工作,別人拿的錢為什麼比自己高;丈夫不管孩子,不幹家務活,還讓我做飯給他吃;婆婆在我做月子的時候不侍候我,我姑子做幾個月子都是她侍候的,現在老了,想跟我住一起,讓我侍候她;走在街上,有人不守交通規則闖紅燈,直向我撞過來,還沒人管;陪母親到醫院看病,大熱天來了幾次,都說讓下次來,不知道是不是沒有設備,沒有設備應該早明說呀,不該今天拖到明天的……。許多許多,反正覺的別人這樣做是不應該的,是沒有道理的,是不公平的,所以我就應該憤憤不平。對所謂的世間「公平」的追求和期待,成了我憤憤不平的源頭,所以只要對我有不公平情形,或者我看到別的不公平的情形,我的心都會被牽扯,帶動。我知道,作為一個修煉的人,當心理不平衡的時候,那就是衝著自己的心性來的,應該提高心性了。

有一天騎車在街上,突然想到自己不對,師尊在《悉尼法會講法》中說過,「告訴大家:都不是偶然的,都是以前欠下的業力造成的。如果一個人要沒有業力,走在大街上誰都會看你笑,不認識的人都會主動為你服務,你簡直自在透了!可是這樣的人他保證不會生活在人類空間,他就該回到天上去了。」是呀,所有對我來講不公平的事,是別人的原因嗎?是別人做的不對嗎?不是,是因為我有業力,這些事都是因為我有業力而來的。師尊在《精進要旨》――<病業>中說:「人到了這個時候業大的時時處處都泡在業中,時時處處都有不順心的事,一出門就有不好的事在等著你。」這些不順心的事,不都是我的業力招來的嗎?我之所以產生不平衡的心,是因為我在用常人的理在想問題,用常人的標準來衡量自己遇到的事情,那我不就是個常人嗎?

導致這種不平衡心理的原因還有一個,那就是嫉妒心。認為自己工作幹的比同科室的人好,而那個人卻是自己的領導,所以認為不公平;認為自己乾的工作也是專業性很強的,別的有專業技能的人可以在規章制度下撈外快,自己卻不能,所以認為不公平。師尊在《轉法輪》中說:「佛教中講業力輪報,他是按照你的業力去給你安排的,你的本事再大,你沒有德,你可能這一生啥都沒有。你看他啥也不行,他德大,當大官,發大財。常人看不到這一點,他就老是覺的自己應該恰如其份的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重溫師尊的法,我悟到,別人做領導是因為他命中有,別人可以在工資之外有收入是因為他有那麼大的德,這個理擺在這兒,這不公平嗎?宇宙的理在制約著一切,這本來就是公平的,自己認為不公平,是因為自己有放不下的心,利益心、嫉妒心、不能吃虧的心等等。

所以,常人所謂的「不公平」是不存在的,師尊早就給我們講過了「不失者不得」的道理,常人間看似不公平的事,另外空間早就已經平衡了,自己認為不公平是因為自己還有沒放下的執著,才使自己陷入常人的認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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