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無恥的「回簽」

鄭清源


【正見網2011年08月10日】

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興隆村農婦法輪功學員劉玉晶,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被市中區分局警察從家中被非法綁架。被非法關押了將近半年之後,於今年五月六日遭濟南市市中區法院非法庭審。劉玉晶的老伴與女兒在開庭及隨後的投訴中受到了諸多刁難。家人無奈之下,寫了一封徵求簽名的簡訊讓鄉親們給作個證,信是這樣寫的:

「人所共知,劉玉晶是個好人,為甚麼她現在被關在看守所這麼長時間啊?就是因為她修煉法輪功,學真善忍。在一九九九年以前大家都不知道法輪功是什麼,都聽信了電視上那些造謠污衊的不實宣傳,對法輪功有很多誤解。現在通過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通過跟煉法輪功的人接觸,都了解了法輪功就是教人做個好人的,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而且他們在社會上不偷不摸、不坑不騙、不嫖不賭、不抽菸不喝酒。但是劉玉晶她為甚麼現在被關了六個月呢?現在開庭審理,它們法院沒有什麼證據,當庭也沒判。我們老百姓對法律也不懂,我們只能請鄉親們給幫個忙,做個證,證明她是個好人。

「認為劉玉晶是個好人的,在下面簽個字:」

這封信簡單樸實,一目了然,這也是家人在萬般無奈情況下所做的。作為家人,自己的親人被非法判了刑,怎樣證明親人的無辜呢?恐怕也只有這一種辦法了。

作為鄉親,平日裡低頭不見抬頭見,誰好誰壞,大家心裡都有桿秤。看到劉玉晶被冤判,鄉親們能做什麼呢?一個農家婦女,就因為修煉法輪功,就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鄉親們心中能情願嗎?咱幫不了人家什麼忙,簽個名證明一下她是個好人總應該吧。所以,一下子就有三百多村民簽了名。

為甚麼簽名?信中寫的明明白白,老百姓如此簽名表達的就是一種民意。這樣的民意本來應該受到政府重視的,可是當簽名信在海外法輪大法明慧網上發表後,中共竟然把這樣的民意當成了一種對它政權的威脅。當然,這也暴露了中共對民意的畏懼。

那麼,中共是怎麼做的呢?說出來真讓人不齒,一個堂堂的政府,竟然針對簽名信上的簽名,找到簽名的當事人,搞了個「回簽」。甚麼意思呢?很明顯,那意思就是逼你說假話,硬說以前的簽名是受到欺騙所簽的:「自己是不情願簽的,簽的名不真實,不承認簽的名。」

那麼回簽的簽名表達的是民意還是官意?這不很清楚嗎?人家家人請求鄉親證明自己的親人是個好人,既符合中國的傳統習俗,又不違背現行的法 律,於情於理,沒有任何不妥。你地方當局竟然針對簽名搞回簽,請問這能代表民意嗎?沒有當地政府的指令,誰去做這種丟人現眼的缺德事?興隆村的村民能想出 這樣的主意嗎?據知情者透露,這個「回簽」就是在當地那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指使下搞的。它自己不敢明目張胆地做,就把回簽的任務往村委壓,村委 裡的人也沒有一個願意做的,就把它壓給了一些雜務工。

回簽既然代表當局的險惡意圖,當然就必然帶有相應的恫嚇。本來簽名都應該是自願的,可是當局為甚麼要找那些直接簽過名的村民回簽?那不是 司馬昭之心嗎?看看那些找村民回簽的雜務工們是怎麼說的:「簽名都上網了,叫外國人都知道了,都返回來了。必須得把名去了,再簽回去,不簽不行,必須得承 認簽的名不真實。你簽了就是承認法輪功,不簽回去就抓你、就逮你,就罰錢,就有檔案,就有上面來人……」

當局這樣搞回簽就是為了扭曲民意。可是民意能扭曲得了嗎?越這樣做不是越說明民意的真實以及當局對民意的恐懼嗎?一些正義的村民在威脅下,依然表示:「我們就是覺得劉玉晶是個好人,就是簽名保她。」

中共搞的回簽把戲真是荒唐透頂,無恥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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