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關注中共濫用藥物迫害法輪功學員

紫真

【正見新聞網2010年02月28日】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中共集團掀起滔天濁浪迫害法輪功以來,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三千三百五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大陸三十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據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七日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發地區依次為黑龍江、河北、遼寧、吉林、山東、四川、湖北。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婦女約占53.67%,五十歲以上的老人約占56.92%。其中,中共濫用藥物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極其惡劣,受到國際社會的極大關注。

早在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路透社報導了山東淄博一位年輕的電腦工程師蘇剛,因修煉法輪功而在精神病院被一再注射藥物而導致死亡的事例。自此,從二零零零年開始,法新社、路透社、美聯社等海外媒體不斷報導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精神病院、戒毒所的案例。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三日,位於華盛頓的人權觀察組織和總部在荷蘭的國際性基金會“日內瓦精神病學計劃”在一份二百九十八頁的題為“危險的思想:當今中國政治性精神病治療及其毛(澤東)時代的起源”的報告中,把(中國)對在精神病院中的異見人士的處理手法與發生在前蘇聯的同類虐待案件相比較。前蘇聯通過虛假診斷把政治異見人士投入特殊的精神病院,因此導致蘇聯被迫於一九八三年退出世界精神病學協會,直到一九八九年,戈巴契夫的改革結束了在前蘇聯的政治性濫用精神病治療之後,前蘇聯才被允許重新加入該協會。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分部主任Mike Jendrzejczyk先生指出,“世界醫學界應該就這一重要事件公開表明立場。應該讓勇敢地拒絕參與政府迫害的中國精神病學家知道他們有來自國外的支持。” “日內瓦精神病學計劃”的秘書長羅伯特.萬沃任指出,世界精神病學協會代表應該正式通過一份強硬的決議,呼籲中國政府停止這些虐待,並對世界精神病學協會的調查給予充份的配合。”世界精神病學協會的代表團應該查訪精神病院,開獨立的醫療檢查,監視狀況和治療,特別是在由警方開辦的精神病院。”

倫敦大學法律系及其東方與非洲研究所中國研究中心的高級研究員羅賓-蒙若(Robin J. Munro)於二零零三年美國精神病學會年會上,在他的題為《中國的司法精神病治療及其政治濫用》的長達一百三十頁的報告中說,中國政府正在發動一場敗壞法輪功名譽和鏟除法輪功的運動,將法輪功的堅定成員收押在精神病院裡。羅賓.蒙羅此次關於中國濫用精神病療法對法輪功學員及異議人士進行政治迫害的演講,受到來自世界各地的精神病學專家的高度重視。曾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德國著名的一家大報《南德報》報導了記者凱.斯特裡馬特(德國)對蒙羅的採訪,在回答這種濫用精神病藥物激化的情況是什麼原因的提問時,蒙羅指出:是由於中國政府針對法輪功(運動)採取的行動。法輪功信眾是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他們公開進行並不劇烈的示威、有著不同尋常的世界觀。在政府認為象法輪功這樣的運動是犯罪時,“誤診”-也就是把那些健康人說成是所謂的病人-的現象自然就得到了助長。

二零零三年五月世界精神病學協會(WPA)決定發表聲明。聲明強烈要求中國政府就用精神病醫院進行人權迫害,「無條件」接受世界精神病學協會「獨立調查」。然而,世界精神病學協會(WPA)主席Okasha醫生收到一封來自中國精神病學協會(CSP)主席的信並取消了原定二零零四年四月四日世界精神病學協會赴北京針對法輪功學員受到精神迫害的案例進行獨立調查的計劃。Okasha醫生沒有公開三月二十六日所收到的信件的內容,只說不得已而取消這次調查計劃。

在那時,據截止到二零零三年的不完全統計,在近五年的迫害法輪功運動中,濫用精神病治療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遍布全國各地,全國各地至少有近百所省、市、縣、區精神病院參與了迫害,有數千名精神正常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關進精神病院、戒毒所,許多人被強迫注射或灌食多種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被施以電刑及長時間捆綁、灌食等虐待,其中許多人被長期監禁,他們有的因此雙目失明,兩耳失聰,有的全身癱瘓或局部癱瘓,有的部分或全部喪失記憶,有的神志不清、精神錯亂後失蹤,有的導致內臟功能嚴重損害,至少十幾位被迫害致死。這些法輪功學員包括蘇剛,男,三十二歲,山東省淄博市人,齊魯石化公司烯烴廠儀表車間電腦工程師。徐桂芹,女,三十八歲,山東省泰安市人,原大河棉紡廠職工。蒙瀟,女,三十七歲,四川省成都法輪功學員。周成渝,女,一九四六年九月九日出生,王積琴, 女,二十九歲,被重慶市茅家山女子勞教所獄警強灌不明藥物導致兩人慘死。於立新,女,三十六歲,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馬艷芳,三十三歲,生於山東省濰坊地區諸城市大仁和鄉星石溝村。於桂貞,女,五十五歲,山東平度市城關鎮法輪功學員。張淑珍,女,五十一歲,北京市海淀區遠大中學退休教師。房立宏,男,三十八歲,遼寧鞍山市法輪功學員。張付珍,女,約三十八歲,原山東省平度市現河公園職工。鞠亞軍,男,三十三歲,黑龍江省阿城市玉泉鎮普通農民。史月琴,女,海南省文昌市人,三十多歲,原海南省糧食局職工。王冬梅,女,三十多歲,河北省衡水市武邑縣某鎮教師。劉麗梅,女,四十一歲,東北農業大學副教授劉麗梅,碩士生導師。

 

 

徐桂芹                                     蒙瀟                                      周成渝                              王積琴

 

     於立新                                 馬艷芳                               張淑珍                        劉麗梅

第二十九屆法律與精神健康國際會議,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至八日在法國巴黎第五大學召開,來自世界各地的一千多位精神健康領域的專家、律師、法官、醫生和社會學專家等參加了一百八十二場圍繞精神健康和人權的論壇會。他們包括北美、歐盟、亞洲、非洲的法官、律師、心理學家、精神科醫生及其他精神健康專業人士。加拿大蒙特婁大學教授大衛•維斯特伯報告說:“我們學院是第一個到蘇聯調查蘇共濫用精神治療迫害異議人士的國際專業團體。目前,我們學院把焦點集中在中國,中國政府濫用精神治療迫害異議人士的情況令我們十分擔憂,特別是對法輪功的迫害。” 大會的主持者主動邀請與法輪功相關的專家學者,參加法輪功的專題研討會。他表示長期以來一直關注中共迫害法輪功違反人權的情況,他說有必要讓更多國際專家學者了解真象,並表示會向與會者提出具體的實施計劃,幫助制止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十月,聯合國“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派專員 - 亞肯•埃蒂爾克女士提交給中國政府的申訴信中有關蘇菊珍被藥物迫害的案例,要求中國政府回應。申訴信中記錄了,蘇菊珍,四十多歲,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前所鎮古城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往北京為法輪功請願,途中遭警察攔截回家。在惡警指使下,猶大(特派專員清楚其姓名)把蘇菊珍的頭按到褲襠裡,用毛巾把嘴堵上不讓出聲,然後用針扎她手指尖,三根電棍電,又把她送瀋陽某地下醫院進行藥物折磨。又有一次,她被脫光了衣服,用電棍電遍全身,電了整整一夜。次日,她的臉上被電的全是大水泡,嘴上也是,眼睛臉部全都腫了,青一塊紫一塊的,慘不忍睹。她還遭到毒打並被逼長時間的蹲著不准起身。有一次,警察把蘇菊珍叫到辦公室,將她扣在床欄杆上進行電擊,還不讓蘇菊珍吃飯、睡覺、不讓去廁所,兩天一宿才把她放出來。當她出來時是幾個人把她扶出來的,腿已經不能走路了。二零零二年春節,蘇菊珍的家人接到教養院通知,被告知拿一千五百元醫藥費接蘇菊珍回家。後來得知,所謂的醫藥費是給蘇菊珍強制服用的破壞神經中樞的藥物的費用。家人還發現她的小便處仍有未癒合的傷口、身上有針眼。蘇菊珍一家人因為她所受到的身心創傷而遭受著經濟上及情感上的巨大傷害,然而,警察對他們一家的騷擾未曾停過。(註:後來, 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早八點半,被中共教養院殘酷摧殘致精神失常的蘇菊珍含冤去世,終年四十九歲。)

蘇菊珍

根據英國電訊報(Telegraph)報導,據聯合國二零零七年對中共的酷刑調查報告顯示,在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收到的各類酷刑案件中,有三分之二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例。在所有提交的迫害案例中,有幾類性質特別惡劣的迫害尤其引起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官員和國際社會的關注。比如,針對“法輪功人權”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交的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阿斯瑪•加哈吉爾(Asma Jahangir)、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Manfred Nowak)與聯合國人口販賣問題特派專員西葛瑪•胡黛(Sigma Huda)在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首次就此問題與中共政權交涉;阿斯瑪與諾瓦克兩位特派專員又於二零零八年再次要求中共政權就活體摘取器官指控做出全面的解釋。又如,就“法輪功人權”所提交的針對中共對法輪功女學員所進行的凌虐,聯合國“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等特派專員先後就數十名具體的女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向中共提出質詢,其中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與“酷刑問題”特派專員、“針對婦女暴力”特派專員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就河北法輪功女學員劉季芝、韓玉芝被強姦案所作的聯合緊急質詢,迫使中共不得不在國際上承認強姦事實。還有一類迫害同樣令人髮指,那就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強制關押精神病院,對其施加電刑等各種摧殘手段,並對其強行注射或餵食不明藥物或其它毒害流體(如大量灌食烈性酒甚至糞便等),以摧毀其中樞神經系統或身體其它系統,引起其劇痛、痙攣、嘔吐、思維混亂及強烈的羞辱感,從而達到逼供、逼“悔過”的目的。大量法輪功學員在此種形式的迫害中致殘、致瘋、致死。有的已經奄奄一息的學員被送回了家,但也因為不明藥物的摧殘而失憶、失語,有的變成了植物人,有的很快死去,這直接給取證工作帶來了難度,這也是中共極度殘忍狡詐之處。此類迫害案例正在引起聯合國人權機構和很多國際組織的重視。

其中“被施以致命藥物或有害物質致死”和“精神病院裡的折磨”部份收錄了大量殘酷迫害案例有:莫水金被六一零辦公室強迫安樂死。莫水金,女,六十四歲,四川省重慶市重慶長安汽車公司退休幹部。李守強在昌平拘留所中毒身亡。李守強,男,三十七歲,北京朝陽區北京汽車裝配廠員工。王旭志被迫吃下排泄物致死。王旭志,男,三十歲,四川省成都市自來水公司車隊司機。陸紅楓因精神藥劑過量致死。陸紅楓,女,三十七歲,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第一小學副校長。蘇剛因神經毒性藥劑過量死於精神病院中。蘇剛,男,三十二歲,山東省淄博市齊魯石化公司烯烴廠儀表車間計算機工程師。顧朋,哺乳的母親在精神病院被酷刑逼瘋。顧朋,女,二十七歲,河北省保定市人,是保定市香菸工廠的幼兒園老師。

           

莫水金                                       王旭志                                         陸紅楓

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至二十一日於日內瓦召開的第四十一屆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年會上,中共的藥物摧殘問題以及與之密切關聯的迫害――強制精神病院關押的迫害,被重點提及並專門討論。在事後發表的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年度報告上,對此有專門的抨擊:“關於強制治療――我們注意到中國刑法第18條規定:一位精神病患者如果犯罪可不必承擔刑事責任,但必須接受強制性的精神治療;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注意到:本條款被錯誤的應用到非精神病患者身上,他們因為某些非醫療的原因而被羈押到精神病院中。比如本委員會所列舉的胡靜案例即屬此類,而中共當局並未就此給出滿意答覆(註:所謂“胡靜案例”,系一個“法輪功人權”提交聯合國的法輪功學員受精神病院迫害的案例)。”“中共方面需採取行動,確保無人出於非醫療的原因而被強制性關押至精神病院。如果出於醫療原因確需進行精神病院治療,必須確保此決定系由獨立的精神科專家作出,並且可以就此上訴。”“關於執法及醫療人員的培訓――中共代表團稱:已對執法人員、法官與基層官員作出人權培訓,以確保他們在上崗、提升與被任命過程中不會出現對涉案人員的虐待現象,我們對此表示歡迎;但是,該代表團並未就這些培訓是否有效作出判斷。本委員會對於中共執法官員的人權培訓之嚴重不足深表遺憾。本委員會也注意到:對羈押機構的醫療人員所進行的診斷虐傷的培訓也嚴重不足,我們對此深表擔憂。”“中共應進一步努力、包括與非政府組織合作,來確保各級執法官員絕對杜絕虐待現象。”“中共應就醫療人員診斷虐傷的能力確保足夠的培訓,培訓中需結合‘一九九九年伊斯坦堡草案’(‘對虐待及其它殘酷、非人及羞辱性對待與懲罰的有效調查與歸檔手冊’)的內容。”“並且,中共需確定行之有效的方法,對杜絕虐待培訓進行有效性與影響力評估。”

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第四十一屆年會中對這一問題的審議,如同對中共其它嚴重侵犯人權問題的審議一樣,引起了極為廣泛的國際關注。美聯社、路透社、法新社、中央社等國際主流新聞社,以及紐約時報、法國國際廣播電台、美國之音、紐西蘭電視一台、加拿大新聞、德國之聲等世界上最有影響的主流媒體,都在第一時間作出報導。

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在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提交給本年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年會的報告中指出,“很多情況下,這種關押與強制治療是不經過法律審核的。比如,當本特派專員(指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主席、聯合國特派專員諾瓦克教授)訪華時注意到,在中共的行政拘留中,他們經常採用‘強制藥物治療’手段”。即便是中共對涉毒人員隨意使用藥物的行為,都引起聯合國的關注並發出規範化的呼籲,更何況中共那種對健康祥善的法輪功學員所進行的藥物摧殘呢!

二零零九年三月“法輪功人權”又向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遞交一份重量級的報告——“精神科藥物摧殘及精神病院迫害案例報告”。報告進一步列舉了大量實際迫害案例。其中幾例: 重慶趙家芳被迫害失明後再被注射不明藥物致死。山東趙培傑被被迫吃一些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致瘋,含冤離世。湖北赤壁市居民劉曉蓮多次被注射毒針,全身浮腫後不治身亡。遼寧新民法輪功學員趙壽柱被注射不明藥物致死。

劉曉蓮

在二零零九年三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了一項關於酷刑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醫務人員和其他保健人員的作用和責任議案,其中強調:“按照《醫療道德原則》,醫務人員和其他保健人員如積極或消極地從事構成參與、共謀、慫恿或企圖施行酷刑或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的行為,則為嚴重違反醫療道德的行為。” 此議案並向醫務人員強調:“上級官員或公共當局的命令或指示不應被援引為實施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的理由,各國不得請求或要求包括任何醫務人員或其他保健人員在內任何人實施任何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行為。”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法輪功人權”向聯合國提交兩份報告,報告涉及在中國的藥物和精神迫害以及針對婦女的暴力。 其中例舉了:康瑞其,女,六十歲,家住湖南省長沙市坡子街西牌社區。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康瑞其被當地六一零辦公室、坡子街派出所、西牌樓社區的人員綁架,被送到株洲白馬壠勞教所勞教十八個月。因為康瑞其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勞教所拿她做試驗,暗地裡打毒針,致使她精神失常,記不起家人和朋友,完全失去了正常思維和記憶。

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明慧網報導了柳志梅案例,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九七級學生。二零零一年三月,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而遭學校開除;隨後在北京被惡警綁架、非法判刑十二年,轉至山東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臨出獄前,遭到獄方注射毒針;回家的第三天時,藥力開始發作,柳志梅突然精神失常,並且一天重似一天,開始胡言亂語,手舞足蹈,語無倫次,失去了記憶。目前柳志梅已出獄一年多,仍未好轉。

 


柳志梅

在柳志梅出獄前曾自述所注射的部份藥物有:氯氮平、舒必利 、丙戊酸鈉、沙丁丙醇、氟丁乙醇、氟沙丙醇、沙丁乙醇等。柳志梅曾告訴人打針後嗓子發乾、大腦難受、視覺模糊、出現幻覺、大小便解不下來。經查證,藥物中,氯氮平的不良反應1、常見有頭暈、無力、嗜睡、多汗、流涎、噁心、嘔吐、口乾、便秘、體位性低血壓、心動過速。 2、常見食慾增加和體重增加。 3、可引起心電圖異常改變。可引起腦電圖改變或癲癇發作。 4、也可引起血糖增高。 5、嚴重不良反應為粒細胞缺乏症及繼發性感染。舒必利的不良反應1、常見有失眠、早醒、頭痛、煩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現口乾、視物模糊、心動過速、排尿困難與便秘等抗膽鹼能不良反應。 2、劑量大於一日600mg時可出現錐體外系反應,如震顫、僵直、流涎、運動遲緩、靜坐不能、急性肌張力障礙。 3、較多引起血漿中泌乳素濃度增加,可能有關的症狀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經失調、閉經、體重增加。 4、可出現心電圖異常和肝功能損害。 5、少數患者可發生興奮、激動、睡眠障礙或血壓升高。 6、長期大量用藥可引起遲發性運動障礙。7、可引起注射局部紅腫、疼痛、硬結。丙戊酸鈉常見的不良反應有:腹瀉、消化不良、噁心或嘔吐、胃腸道痙攣、月經周期改變。

中共用精神病藥物摧殘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幾乎每天都有發生。大陸頻頻傳出法輪功學員被藥物迫害致死、致殘的訊息。早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於日內瓦召開的第四十一屆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年會上,聯合國酷刑問題專員諾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在他的中國實地考察報告中指出在聯合國收到的從中國的投訴案中,法輪功的案例占了百分之六十六,其中有百分之八的酷刑折磨是在精神病醫院裡發生的。二零零九年一月,諾瓦克先生還在聯合國酷刑年度報告中,特別指出“中共對這些沒有經過法律審核、任意關押的受害者所使用的“強制藥物治療”。

國際社會正在高度重視中共濫用藥物迫害法輪功學員, 中共的惡行在不斷曝光,中共得到的只能是被更多人唾棄、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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