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的活摘器官》台灣發行 吁制止暴行

【正見新聞網2011年06月28日】

台灣民眾赴大陸換器官得謹慎,也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了個人活命卻犧牲了好幾條無辜的生命!被提名為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血腥的活摘器官》的兩位加拿大籍作者來台揭露,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一直持續進行,他們形容這是“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前加拿大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與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在立委田秋堇、蔡同榮、陳亭妃等陪同下,6月28日早上在立法院召開《血腥的活摘器官》新書發表會,下午則出席台中中興大學的研討會。

大衛‧喬高表示,從2006年起,他和大衛‧麥塔斯走訪4大洲、40餘國,突破各種取證的障礙,得到的結論是,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不僅發生了,而且直到現在還在持續。


大衛‧麥塔斯強調,他與大衛‧喬高都非法輪功學員,他們在答應CIPFG(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的委託後,進行調查,期間也嘗試以法學素養推翻法輪功學員指控中共活摘器官的不正確性。但最後他們得到的結論是驚人的,“把這些證據擺在一起,描繪出了一個完整的犯罪圖像。”

大衛‧麥塔斯表示,中共對外宣稱這些移植的器官來自死刑犯,但2006年到2007年,中國被處決的死刑犯數量減少53%,移植數量卻沒有相應減少,相反的,2008年的肝移植數量甚至回升到歷史高水平。

大衛‧喬高說,自1999年中共鎮壓法輪功後,法輪功學員的重要器官,包括腎臟、肝臟、眼角膜和心臟,被盜取並高價出售,有時賣給外國人。中共利用宣傳煽動仇恨,將法輪功妖魔化,使那些聽信政府說法的醫生敢於肆意屠殺而不覺內疚。在訪問的法輪功學員中,有不少人指出,在勞教所裡,只有法輪功學員進行體檢,其他犯人都無需進行體檢。

活摘器官移植與謀殺行為無異

大衛‧喬高表示,當有人需要器官時,他們會透過電腦查詢比對,找到資料庫中與病患相符合的法輪功學員,接著供體會被殺害,再以軍方系統快速送到病患所在醫院。可能一些醫生會安慰自己,這是為了延續另一個生命,但他認為,這是謀殺,特別在配對不成功時,殺害的不只一個人,甚至是多達8個法輪功學員。

中醫師胡乃文指出,大陸的肝移植中心1999年之前只有22間,在6~7年間,暴增到500家,而腎移植中心2001年有106家,2005年急速增長到368家,增長幅度驚人,甚至有病患已經在手術台上肝昏迷,大陸醫院罔顧病人安危,繼續進行移植手術,有違全球醫學倫理,但唯有繼續進行,醫院才能向病人收取上百萬台幣的手術費用。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呼籲,中華民國政府以及參與總統候選人能夠正視這件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因為台灣人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幫凶。她期望,立法委員能夠徹底檢視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相關法令,以及人手一本《血腥的活摘器官》,讓所有看得懂漢字的人能夠了解中共的暴行,讓迫害Never Again!

赴陸移植器官 立委促立法規範

出席《血腥的活摘器官》新書發表會的立法委員田秋堇、蔡同榮、陳亭妃均表示,應立法規範台灣民眾赴大陸接受器官移植手術,並將協助器官不明罪立法的推動。對此,衛生署醫事處簡任技正劉明勛說,立法需要民眾支持,且須有完整配套。

田秋堇說,到中國進行器官移植,就是助長活摘器官惡行,台灣政府相關單位應將大陸器官問題、來源等資訊告知民眾,且提出對策,避免民眾在資訊不全狀況下,成為“中國活體超市的大買家”。

田秋堇也建議,赴陸移植器官的民眾不應受全民健康保險照顧,手術費不應由健保買單。

陳亭妃痛心指出,就她了解的訊息,因兩岸關係越密切,私下活體器官移植的交易是越來越多,中共為了符合器官需求,活摘器官的暴行只會多不會少,這是很令人擔憂的。

陳亭妃強調,儘管中共把活摘器官列為違反刑法,但中共是人治不是法治,完美的法律條款一樣無效,只有透過台灣自己立法與限制,才能真正的制止,讓傷害減到最低。

劉明勛在會中表示,台灣目前有7千多人等待器官移植,但每年僅有約700多人能接受移植,比例懸殊,的確有可能轉往境外移植。不過,之前已通過“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仲介民眾赴境外進行器官移植之倫理規範”,未來只要醫事人員涉及境外器官移植仲介行為,一律依違反醫學倫理處分。

大衛‧喬高當場反駁劉明勛,他表示2008年來台時,曾與衛生署署長談過,不要讓台灣醫師到大陸受訓或做仲介,但這些法令好像沒有在執行。劉明勛允諾未來會努力讓民眾知道不要作非法的移植,至於相關立法需要民眾支持,也須有完整配套,才有可能規範民眾赴境外作器官移植。

中共活摘器官暴行 台灣不能置身事外

台北榮總教學研究部醫學研究科主任郭正典在立法院的《血腥的活摘器官》新書發表會上指出,活摘器官的血腥暴行除了中共要受譴責外,台灣醫界與民眾也不能置身事外。

郭正典表示,一開始中共覺得法輪功人數太多威脅政權,後來發現有如此龐大的器官移植需求,因而使法輪功學員變成器官的供應者,而台灣是整個活摘器官事件的焦點。

他認為,中國與台灣因血緣關係,配對的機率比較高,但兩岸一樣有全屍的觀念,不願意捐贈器官,加上台灣政府不願意得罪中共,等於台灣政府默許這件事。

為何搶錢非法 搶器官卻合法?

郭正典表示,醫生與病人都不能置身事外,如果醫生認為缺器官者有就醫的自由,以搶錢犯法為例來說,假設缺器官的人可以搶別人的器官,是否意謂缺錢的人有到外面搶錢的權利?

郭正典說,搶錢犯法,為何搶器官不犯法,到大陸換器官,回台後還用健保照顧他,而這些人後續到醫院還要花更多的健保資源。他認為,既然財產來源不明是罪,換取來源不明的器官,罪應該要更重。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律師王展星表示,有位肝硬化台商朋友去大陸換全肝,因有排斥情況,所以換了8次肝才成功,意味有8個無辜性命被活摘器官,他指出,死刑犯不可原諒是因為死刑犯剝奪別人的性命,但是該台商為了救自己而犧牲別人的命,那跟死刑犯有什麼差別,可是回台後不但不用被懲處,還向朋友介紹到大陸換器官。

王展星表示,這位台商3年後還是死了,死得很痛苦。他認為,人活在世上,什麼時候來,什麼時候走,都是天註定的,不要為了延長生命去犧牲別人的生命,別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中央研究院院士、現任中國醫藥大學生命科學院院長周昌弘則在台中的研討會上表示,活摘器官會遭天譴,有一天中共一定會自食惡果。目前大陸願意簽署捐獻器官的人每年平均才37例,但一年的移植數量卻有上萬例,明顯不成比例,表示其中一定大有問題。他認為就算表面是合法,但看不出非法的部分,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維邦也表示,不要以為去中國大陸旅遊及經商都沒有危險,事實上有太多太多的危險,不少民眾跟協會投訴台商離奇失蹤或死亡,家屬認領時已經被火化,死者器官是否完整都值得懷疑。

他舉例說明,朋友的獨生子,從香港派遣至大陸後被殺掉,家屬去大陸領屍時,卻發現已被當局自行火化,為什麼不給看屍體呢?經調查,死者有很多保險,受益人竟然是中國籍的香港老闆。有個案例,台灣民眾在大陸感冒至該區醫院就診,竟需要開刀切腎,最後死在那裡,還有台商去旅遊,返國後因肚子痛就診檢查,赫然發現少了1個腎臟,這種事情經常發生,種種因素顯露出中國大陸是很危險的地區。

台中醫界聯盟:仲介絕對違法

台中市醫界聯盟理事長高嘉君醫師受邀參加28日中興大學“面對中國活摘器官事件看中國人權現況”研討會後提到,醫生的天職是救助病人,但對於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因為器官取得困難,有些醫師可能會間接成為幫凶,轉介病人到中國去買或是作器官移植,“但仲介絕對是違法的”。

高醫師也提到,目前已經有越來越多的醫界同仁會有這樣的警覺,所以這件事需要靠更多群體的力量去遏止器官買賣,甚至對非自願的活體器官摘除的惡行,持續對中國政府給予控訴和抗議。

高嘉君指出,經台灣醫師估算每年應該有超過5千人花錢去中國買器官,而全世界有更多人湧進中國大陸去做器官移植。

“仲介絕對是違法的”,高醫師表示,我要沉痛呼籲社會大眾不要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幫凶,更希望喚醒醫界的良心,不要去做這樣的仲介行為。

他認為相關單位應該進行積極搜證,他說,或許可以從術後需要服用抗排斥藥物治療的病人去追查,再回溯醫療的過程。這就可以追查病人是如何到大陸施行手術,是誰進行牽線的動作,這樣就可以追出是誰涉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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