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韓欲遣返法輪功學員 反對聲高漲

【正見新聞網2011年09月22日】

《華爾街日報》報導,想到韓國以遠離迫害的中國法輪功學員現在意識到,韓國並不是一個可以尋求庇護的國家。

韓國法院拒絕給予法輪功學員難民地位和庇護,自2009年以來,已有10名法輪功學員被遣返回中國。據其他在韓國申請難民庇護的法輪功學員和人權組織消息,一些學員被遣返回中國後就杳無音信。

迄今,韓國政府已拒絕了40多名法輪功學員的難民申請。目前還不清楚韓國是否曾經批准過法輪功學員的難民申請。

報導中說,法輪功是在中國興起的精神運動,發展到今天已有20年,不涉及政治。1999年,因為修煉人數眾多,中共害怕危及自己的統治地位,開始打壓並逮捕法輪功學員。

9月6日,漢城警察和韓國移民當局逮捕了26歲的中國法輪功學員金先生和其妻子。這對夫妻在2008年從中國抵達韓國,金先生向韓國政府申請難民庇護被拒。金現在被關押在水原華城的外國人拘留中心,隨時可能被驅逐出境。

出入境事務處和司法部代表說,他們無法討論金先生的案件。

人權組織、美國國會23名成員和歐洲議會副主席紛紛致信韓國總統李明博,敦促李介入此案,保護法輪功學員。在其中一封信中,華盛頓人權法律基金會的泰瑞‧馬什(Terri Marsh)寫道,毋庸置疑,如果金先生被遣返回中國,必將受到酷刑迫害。

金的律師代表吳先生說,他會請求司法部長給予在韓申請難民遭拒的法輪功學員人道主義滯留的資格。

吳先生說:“現階段,唯一的選擇就是申請異議。如果再次被拒,金可能被遣返,這非常有可能。”

他補充說:“我們希望公眾了解法輪功學員所處的緊急狀況,希望韓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難民申請作出人道主義決定。”

周一,人權團體就韓國法輪功學員狀況舉行了新聞發布會,指韓國政府的做法可能違反了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和權利》條約以及《反酷刑公約》簽約國應該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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