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輪功抗議越南政府在中共壓力下判刑2學員

【正見新聞網2011年11月10日】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11月10日向越南駐台灣的外交機構遞交抗議信,抗議越南政府在中共壓力下於10日對2名越南的法輪功學員判刑,只是因為他們向中國大陸發射短波傳遞法輪功與其他在中國的人權真相。

這2名法輪功學員從去年6月就被越南政府關押至今,越南河內當地法院11月10日分別判處2人3年和2年徒刑。另據了解,當天約30名庭外和平抗議的法輪功學員也被抓捕拘留。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表示,越南政府此舉已經嚴重違反人權和言論自由,且作為聯合國會員國,並沒有遵守聯合國有關的人權規範。

10日下午約2點,法輪功學員在“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外展開橫幅和看板,上面寫著“抗議中共施壓”、“越南政府非法扣押法輪功學員”。越南辦事處主任助理接下抗議信,但不願表示意見。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說:“因為中共是一個封鎖消息的一個國家,所以全世界對這種國家,用短波,用各種方式傳播信息,都是應該,都是世界各民主國家的責任,那像法輪功學員是一般的民眾,做這事情其實應該是受到獎勵,而不是受到懲罰。我們希望越南政府能夠了解中共封鎖消息的真相,因為它也是聯合國會員,它也要符合聯合國的人權規範。”

法輪大法學會在抗議信中說明,中共自1999年以來就對中國法輪功學員施行殘酷的迫害,包括用國家醫院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活體摘取器官,轉售圖利。站在人權普世價值的高度上,越南政府理應支持這種義務傳播真相的行為,而不應該在中共的壓力下做出錯誤的決定。

張清溪:“台灣跟越南應該是兄弟之邦。當然它現在政治制度是不一樣,我們希望說,在比較大的架構,人權是超越政治的,希望他們能夠考慮到這個人權方面的普世價值。”

2名被判刑的越南法輪功學員是31歲的武德中(Vu Duc Trung)和36歲的雷凡譚(Le Van Thanh),武德中被關押前擔任一家高科技公司的執行長,雷凡譚是他的妻舅。

2人自發安裝廣播設施,並且把取自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的有關人權的內容向中國大陸發射。

為此希望之聲總部也多次向越南政府呼籲,要求無條件釋放武德中與雷凡譚。

(希望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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