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瑪雅人性別關係 男尊女卑無可爭辯

【正見新聞網2012年04月23日】

要了解一個社會,那麼,了解一下其內部兩種性別之間關係,大概最有助於獲得真切的感受。在男女關係上,一個社會會把它開化、文明的程度準確反映出來;社會的經濟生活、人際關係、道德倫理各方面也都具體化地呈現在觀察者的面前。

總體上說,瑪雅男性居於絕對的優勢地位,男尊女卑無可爭辯。婦女被禁止參加宗教儀式,不得進入瑪雅廟字,這大概是初民社會男女兩性分屬不同的社團,各自有各自秘傳的教義、規則、權益、神靈,不少文化人類學家對此已有論述。瑪雅婦女不許在街上正視男子,相遇時必須側肩而過,是主宰與臣服的象徵。

至於男女不同食,雖說不能完全比附於古代中國的“男女七歲不同席”、“授受不親”等等,但是,其本質還是相通的。社會要以一種最為日常的活動來確立並日復一日地強化男尊女卑的觀念,無論是瑪雅人也好,中國人也好,都自覺不自覺地這樣做了。

無論輩份如何,性別從整體上區別了等級地位,這是一種團體的地位。從男人們先行就餐的順序可以看出,不僅長輩在先,即父親先於女兒,平輩間兄先於妹,而且不同輩份之間也同樣如此,兒子先於母親,弟先於姐.家中男性成員心安理得地接受女性的服侍,訓練培養了整個社會的綱常倫理。小男孩從小就懂得了自己的性別角色,小女孩也潛移默化受到了性別角色教育,以使她們長大後順應整個社會男尊女卑的關係結構。

著名的瑪雅文化研究專家莫利(SylvanusG.Morley)曾說過:“兒童的培養,更多地是靠他們自己頂應那套複雜的精心策劃的社會實踐的願望,而不是靠苛刻死板的規矩。”他實際上已經從瑪雅人的兒童教育中隱約地看到了一種文化塑造上的智慧。

由於瑪雅文獻的缺乏以及多數文字尚未破譯,我們無法知道瑪雅先民對他們的倫常秩序作了怎樣的理論表述,然而我們僅就今天瑪雅部落遺民們的行動,也可約略地想見他們的“三綱五常”。我們會發現,他們是以巧妙的方法實現社會人群的整合的。

如前所述,他們擺平了兩性間可能的不平衡衝突,不露痕跡地鞏固社會倫常的成果。如此說,他們不十分嚴苛地對待孩子,卻有辦法把社會精心設置的倫理觀念灌輸給他們的孩子。當一個男孩長到四五歲時,也就是現代精神分析大師弗洛伊德特彆強調的那個年齡段,父母就要在他的頭頂的頭髮上系掛一個白色小珠。這似乎沒有什麼特殊意義,其實不然。不要小看這小小的掛珠,它在孩子頭上晃來盪去,時不常地敲打著孩子的腦袋。尤其是當孩子異乎尋常地鬧騰時,這種輕柔的“敲打”該會變得十分劇烈。我猜想,這是不是一種訓誡的隱喻手段呢!也許時間已淡化了它的功能本意,但是,這種“敲打敲打”的文化訓誡功能是可以想見的。

如若不信,讓我再舉出幾句太平洋對岸的經典來參證。中國的《詩經·衛風·渭陽》曰:“淇水在右,泉源在左,巧笑之瑳,佩玉之儺。”注曰:“儺,行有節度。”也就是佩掛的玉飾件使人舉止有節.再舉更明白點的例子,《禮記·玉藻》云:“古之君子必佩玉,……趨以采齊,行以肆夏,周還中規,折還中矩,進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玉鏘鳴也。”也就是說,君子(在若干含義中也包括“上層人士的子弟”這一意義)集中注意力於身上所佩掛的玉飾上,這樣必須按照一定的規矩,有禮有節地動作,才能使玉佩按一定節奏發音。別人可以根據玉佩相碰發出的聲音察知君子是否有禮有節、合規合度;君子本人則用玉佩鏘鳴之聲驅除非辟之心。

我們從中可以看出,瑪雅人的掛珠在起源上當有類似的功能。他們曾經在孩子一出生時就懸掛小珠以使孩子(當然也是貴族的孩子,君子之類吧)變成“全神貫注”的內斜視(對眼兒、鬥雞眼)。這回他們又故技重演,在這個“三歲看老”的人生關鍵期,給孩子頭上拴上“敲打”的小白珠。想必這小白珠能夠限制頑童縱性縱情的鬧騰,極為微妙地讓男孩們在意這個頭頂上朝夕不離的小玩藝兒,從而從心理機制上造成一種對內心衝動和不平靜進行克制的傾向。

對付女孩兒也有一套辦法,當她們達到同樣年齡時,就要在她們腰間紮上一根繩子,上邊垂掛著象徵其貞操的一枚紅色貝殼。這其中隱含的意味,自然不言而喻了。在青春期儀式到來之前,要是取下了這兩樣東西,那就了不得,尤其是女孩兒摘下貝殼,那會被視為奇恥大辱的,父母對此非常在意。

家庭中這些細微的潛移默化,保證了瑪雅人的社會道德倫常觀念的內化,四五歲是兒童性格形成的關鍵期,這時候形成的一套基本心理反應模式,會影響一生,決定著他(她)成年經驗的輪廓.不僅個人,整個民族的命運都是在家庭這個狹小舞台的限制內決定的。一般說,瑪雅母親們非常親撫她們的孩子,總是喃喃地對著嬰孩講兒語。這或許就是瑪雅人總也擺脫不掉保護神觀念的心理起因,他們總是渴望神來親撫、眷顧他們,理解他們的處境、滿足他們的願望.這已經引發到瑪雅社會意識形態的高度了。

有時,不得不對孩子體罰,母親總是不參與此事。父親的懲罰,大概有助於孩子們“切身”體驗男性在社會、家庭中的權威,這對一個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無疑是十分必要的。“父嚴母慈”,這個理想的家庭內部搭配,大概對瑪雅綱常倫理的確立與鞏固極有助益。

在瑪雅家庭中,大孩子不僅被要求來照顧年幼的弟妹,而且他們也被肯定對弟妹具有權威。年輕的家庭成員對年長者的尊敬是根深蒂固的。父親是無可爭議的一家之長,沒有他的首肯,什麼也做不得,當然母親也同樣受尊重。這是什麼?這就是長幼有序,這就是中國古人所重的“孝”,和“悌”,這就是現代西方大學者賴希(WilhelmReich)所指出的:“(家庭是製造)順從動物的工廠。”

假如沒有這種來源於童年經驗的綱常倫理,假如沒有這種“順從”,那麼,也就沒有瑪雅人想必極為完美的社會組織體系,進而也就無法想像這些缺少現代機械設備的人們能夠通過齊心合力有組織的勞動來完成諸如宏偉的金字塔、壇廟、石碑等人類文明的輝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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