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紐倫堡「威廉大街審判」說「起訴江澤民」

金昔

【正見新聞網2015年08月08日】

1948年1月6日,納粹黨高官——66歲的恩斯特•馮•魏茨澤克(Ernst von Weizs cker)(人名)在紐倫堡軍事法庭被開庭審理。

圖1:魏茨澤克(被告席第一排左一)及其同僚在紐倫堡正義宮受審。這次案件的21名被告都曾在威廉大街的外交部辦公樓供職過,所以也被稱為“威廉大街審判”,是紐倫堡大審判的延續。

圖2:1946年,被關押在美軍拘留所中的嫌犯魏茨澤克

圖3:1948年,被告魏茨澤克在紐倫堡法庭上宣誓,受到公審   

公訴人指控魏茨澤克犯有“反人道罪”等罪行,這項罪名無可辯駁。

參與對猶太人的“最終解決”(Endl sung)是魏茨澤克的一系列污點中最無法迴避的一項。1942年6月,他指示德國駐法大使讓維希傀儡政權對其控制區內的猶太人甄別、集中,以便由德國做統一處理。7月16日,在巴黎實施的“春風行動”中,逮捕了13000餘名猶太人(其中近1/4是兒童),占該市猶太人總數的一半。被捕者先是按批次集中到法國境內的13個集中營,隨後由悶罐列車送往東方的奧斯維辛滅絕營。維希政權向德國 “移交”猶太人的手續是在魏茨澤克的親自督辦下完成的,他還對每批運送的人數提出了指標,以平衡鐵路運力與“解決”的效率。從1942年春到1944年8月,有79批法國猶太人被送往臭名昭著的奧斯維辛滅絕營,總數超過75000人,只有2500餘人倖存到戰後。換言之,戰前法國猶太人總數的1/5被“滅決”掉了。

魏茨澤克狡辯說自己並不知道奧斯維辛滅絕營的真實用途。然而,檢察官出示的文件顯示,德國外交部對黨衛隊大規模逮捕、處決猶太人的情況了解得很清楚;外交部曾派代表參加確定“最終解決”猶太人方針的萬湖會議,並就各占領區應移交猶太人的數量做出過規劃。

圖4:1942年1月,15名納粹黨高官在柏林萬湖之濱的一所別墅召開了部署對猶太人進行“最終解決”的會議,與這次會議有關的文件後來成為紐倫堡軍事法庭指控納粹戰犯的重要證據。圖為時任中央保安總局局長海德裡希邀請外交部部長助理馬丁•路德參加萬湖會議的公文。•

1949年4月13日,紐倫堡法庭判決魏茨澤克犯有“反人道罪”等罪行。他被關押在巴伐利亞的蘭茨貝格監獄,1951年死於中風。

紐倫堡的後續審判——“威廉大街審判”給後人留下一個教訓。任何企圖逃避清算的想法都是幻想。在2015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的大潮中,大陸法輪功學員只起訴了江澤民一人,是為了給其他追隨者最後的機會。奉勸參與迫害的人,唯有從訴江案大潮中得到警示和教訓,立即停止作惡,選擇從善,彌補對法輪功學員造成的傷害,才有贖回自己未來的可能,避免落到和江澤民一樣被起訴的可悲下場;切莫阻撓訴江案、切莫綁架遞交訴訟狀的大陸法輪功學員,否則,等待自己的是比魏茨澤克更慘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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