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六人受益於大法 四人被江澤民集團迫害致死

【正見新聞網2015年08月08日】

旅居美國的王玉光控告首惡江澤民

王玉光,現年五十九歲,原遼寧省錦州市人,現旅居美國紐約。在法輪功學員訴江大潮初期,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王玉光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法院郵遞了控告書。控告狀中詳細描述了江澤民應負的法律責任,包括他作為暴力鎮壓與酷刑折磨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主犯的責任。
王玉光有一個修煉的大家庭,父親、母親和四姐妹均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尤其二妹王玉賢從淋巴癌晚期獲得痊癒。然而,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發起了全國的迫害,王玉光全家遭受了難以想像的酷刑、折磨,以及經濟掠奪,父親、母親、兩個姐妹相繼被迫害致死。

在控告狀中,王玉光敘述了一家人的修煉和遭受江氏集團迫害的事實。

全家人相繼修煉大法 其樂融融

1. 我本人修煉大法之緣

一九九三年,我的二妹王玉賢發現得了淋巴癌晚期,在北京腫瘤醫院確診。經他親戚介紹,煉煉法輪功,看看能不能治好,醫院很支持。就這樣,她煉了幾個月法輪功就好了,癌細胞完全消失這樣,我和我的親屬家人,於一九九四年都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

我是一九九四年四月份正式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前,自身正患多種疾病,如胃炎、膽囊炎、神經衰弱、咽喉癌等多種病,久治不愈,每日在病痛中煎熬,無法正常工作,單位改革,我第一個下崗,處在自卑和心胸狹窄的痛苦裡。

修煉大法幾個月,我所有疾病奇蹟般的不翼而飛,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明白了做人的標準,提高了我的心性,處處用“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為他人著想,使周圍的人都看到了我的變化,知道了煉法輪功的真是好人。由於我煉功無病一身輕,心裡總是樂呵呵的,對生活有了希望,我的丈夫也體驗到了我的變好給我們一家人帶來了幸福。從此,不被家事所累,專心投入工作。神奇的是,二十年了,一粒藥沒吃過,真是在大法中受益匪淺,身心思想道德都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一九九八年,我在交通局亨通公司工作,工作中,我不計較任何事情,分福利,我也不挑,與人為善,同事們都覺得煉法輪功的和別人不一樣。

2.二妹修煉大法 瘤體消失

王玉賢,一九五七年八月生,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居民,在錦州市古塔區園林處工作。一九九二年八月,經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鑑定,確診患何杰金氏淋巴瘤,中晚期。一九九三年九月,生存無望的她,經朋友介紹在北京二炮禮堂有幸參加了李洪志師父的法輪功講法教功班。當時,即得到李洪志師父調整身體,一九九三年十月複查時,瘤體消失(有門診病歷記錄)。隨後,陸續跟了李洪志師父六、七個講法學習班。

由於她身體奇蹟般的恢復,她的家人、朋友、老家一個鄉鎮的人都知道是法輪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相繼都走上了修煉法輪大法的大道。每一個得法的人,都確實的感受到了身心的淨化,家庭的和睦,以及親朋好友的受益。

3.父親王春會每年給國家節省近萬元醫藥費

父親王春會於一九九四年四月得法,是原建國前老幹部,曾患有冠心病、偏頭疼、胃炎十二指腸潰瘍等多種疾病,修大法後已經痊癒,每年給國家節省近萬元醫藥費,身心健康,待人熱情善良。親朋好友都說他變了一個人。

4.母親李萬芝在大法中受益

母親李萬芝,修煉前身體無病,虔誠信佛,修大法後,更是精神煥發,精力充沛,干起活來不知道累,待人熱情,願意助人,在大法中深深受益。

四位親人被江氏集團迫害致死

1.二妹王玉賢在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遭迫害 含冤離世

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團利用邪惡的宣傳工具,造謠、誹謗大法,迫害大法弟子,不許大法弟子集體學法煉功,而王玉賢深知是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於是,她把在大法中修煉受益的情況反映給有關部門。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王玉賢進京上訪,為法輪功和平請願。

可是由於江氏獨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全國範圍內迫害法輪功,王玉賢再次進京,在北京被抓,並被非法押回錦州。當年十月,王玉賢再次進京,在北京的一家旅店被抓,押回錦州後,被關進了看守所,看守所將其列為重點,說她是“頭兒”。當地法輪功學員經常提到王玉賢身患癌症晚期、得法後竟神奇康復的例子,因此當地“六一零”把王玉賢視為“重點人物”,對其進行重點迫害,非法將其勞教三年,送進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

在那裡,由於她堅持對大法的信仰,遭到毒打、電棍電、頭頂髒水盆等慘無人道的迫害,但她不妥協,不配合任何要求,用自身在大法中的受益情況,來證實法輪大法好。由於她拒不“轉化”,又被轉到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獄警讓刑事犯包夾她,不讓她煉功,不許她接觸其他同修,還有高強度勞役,加工服裝,每天工作十五—十六小時以上(最長達十八小時)。她們早上四點起床,晚上十點或十二點睡覺,還經常遭受刑事犯和惡警打罵。在那樣慘無人道的黑窩裡,她被迫害的癌症復發,生命垂危,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放回。

家人把王玉賢接回來後,王玉賢通過學法修煉,很快身體又一次的完全康復。

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早八時許,錦州市古塔區饒陽派出所民警於超以“核實情況”為由騙王玉賢到派出所,非法審問結束後,拒不放人,一馬姓民警還恐嚇說:“如不徹底交待清楚,就送你上馬三家(勞動教養院)。”為了不再遭迫害,王玉賢從派出所的二樓窗戶跳出逃離魔掌。但這期間惡警還多次到家中騷擾,使全家人不得安寧。

二零零三年的一天,王玉賢在騎自行車回家的路上,被凌南派出所綁架,隨後被抄家,抄走所有的大法書。王后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第一看守所近一個月,由於身體不適,才被釋放,但要求她每個星期一到派出所報到一次,以便派出所掌握她的行蹤。

在王玉賢女兒結婚時,錦州國安竟然將王的女兒婚禮全程錄像,企圖尋找證據(如她是否給來賓講法輪功真相等等)迫害她。婚後她女婿被迫失去工作,因為她岳母修煉法輪功。

由於中共邪黨幾年來對王玉賢及家人實施的多重迫害,不斷地騷擾、監聽、監控,使她得不到安心修煉法輪功,導致王玉賢癌症復發,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含冤去世,終年五十歲。

2. 我的父親王春會: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開始後,九月份,父親王春會進京上訪,在去信訪辦的路上,被北京中關村派出所劫持,遣返錦州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父親絕食反迫害後放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父親去親屬家,被賓縣寧遠鎮派出所綁架,送到拘留所關押十五天,罰款二千元才放人。

老人雖然修煉大法,但在各種壓力下,受到了心靈上的創傷,認為自己的一家人都修煉大法做好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怎麼能如此迫害?

3. 我的母親李萬芝:

母親李萬芝原來虔誠信佛,修大法後,更是精力充沛,干起活來不知道累,在大法中受益的她,於二零零一年決定進京上訪,上天安門打了橫幅,告訴人們:“法輪大法是正法!”在天安門喊出了自己的心聲,被天安門警察綁架到駐京辦事處,被當地派出所帶到當地公安局,賓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六一零向家屬勒索五千元。

由於各種身心的折磨、精神上的壓力,又脅迫她要錢,放出後不長時間,母親暈倒在地,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五日去世,享年六十五歲。

4.我四姐妹遭受的迫害 兩個姐妹被迫害致死

我(王玉光)在家是大女兒,修煉大法,多年遭到了非法通緝,有家不能回。

二妹,即王玉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再次進京講清真相,在北京的一家旅店被綁架,押回錦州後,被關進了看守所。當年十月,被視為“重點人物”,對其進行重點迫害,非法判其勞教三年,送進臭名遠揚的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非人的迫害。又出現病變,人也被迫害的奄奄一息,被送回家,回家後錦州公安局,古塔分局警察,錦州高新公安分局凌南派出所,高新園區凌南派出所監聽,監控,跟蹤不斷的登門騷擾,綁架派出所迫害,不能達到她安心學法煉功。

三妹,進京證實法,被警察跟蹤追回,監聽、監控、蹲坑干擾的家庭不安。她的丈夫不煉功,為她擔心受怕,身體出現病變,經醫治無效,離世。

四妹,二零零一年八月份,在錦州證實法,被石橋派出所綁架,送進臭名遠揚的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非人的迫害。但經不起邪惡對一家人無休止的迫害,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於二零零五年年底,含冤離世。

王玉光本人遭受監控、追捕 家人受威脅、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非法取締法輪功後,不斷騷擾我,我也被市局找去,刁難、拍桌子、大喊,讓我出賣同修,我家剛搬到雙城,誰都不認識,怎麼能配合呢?一個多月後,他們再次找到我,說是核實情況,其實是逼我不讓煉功,還是上次那個胖警察,沖我大叫:“你在家干什麼了?”我就告訴他:“學法煉功,我通過煉功,癌症都好了,不煉功,命都沒了,我怎麼能不煉呢!”警察說:“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是上面讓管的。”

又過不長時間,雙城大法學員被迫害致死,我和幾位學員去參加送葬儀式,途中被劫持到香坊分局政保科,王科長和姓賈的對我們審訊,不許我們參加葬禮,並要罰我們每人三千元,我說:“這不是勒索嗎?錢是真理嗎?參加葬禮有什麼錯?真是無禮要求。”最後他們還是向家屬每人勒索五百元才肯放人。

於是同年大概一九九九年九~十月份,我去北京和錦州大法學員在一起交流,我該儘快告訴上級部門法輪大法好,不要鎮壓,被北京中關村派出所綁架,把我們交到錦州駐京辦事處,又通知錦州六一零把我們接到錦州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由於各地法輪功學員紛紛進京上訪,想把問題儘早解決給法輪功一個合理的說法。二零零零年大概五月份,我和幾位學員決定進京證實大法,在去京的途中被劫持到錦州看守所,為了不配合邪惡絕食四天才放我出來。錦州一處警察搜去我們身上僅有的一千五百元錢,他們把我放出時,還向家屬勒索一千元錢。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上海有朋友約我,我先到揚州的公婆家,當天下午,我去了朋友那裡,誰知當天晚,公婆就被當地派出所傳去,莫名其妙的關了一宿,過後我才知道,約我的朋友手機監控,當晚也被綁架。我走脫了。

北京公安部、安全部等六大部門以莫須有的罪名全國通緝到處抓我,使我有家不能回。不煉功,病魔會奪去我的生命,煉功後身體好了,本可以合家歡樂,江氏集團鎮壓,使我與家人不能團聚。

二零零二年四月份,哈市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有關部門懷疑是我幹的,他們通過各種手段監聽、監控,跟蹤、蹲坑,沒找到我。同時,在香坊區先後綁架了三十-四十多名大法弟子。

二零零二年四月江澤民下令撥款二十一萬元給黑龍江省公安廳專門組成“四一零”(四月十日)專案組共二百多人,組長江波,以江波為首的萬某某、段某某,他們趁我家人不在家,非法闖進我家,安上竊聽器,監聽、監控。幾天後,就在我不修煉的丈夫回家的途中劫持,非法關押、逼供、威脅、打耳光、腳踢,使他難以承受,最後非法拘留十五天,家裡只有十五歲的兒子,給我的丈夫和兒子生活和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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