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高院裁定法輪功註冊合法 折射時局變化

【正見新聞網2015年08月08日】

8月4日,泰國最高法院裁定,該國法輪功學員註冊“法輪大法學會”的申請合法,並且受到《憲法》保護。專家認為,這一判決,折射出中國與泰國局勢的變化。

從2005年開始,泰國法輪功學員就希望像全球其他國家一樣,在本國註冊“法輪大法學會”,但被泰國地方法院和內政部否決。2015年8月4日,泰國最高行政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和內務部的決定作出裁決:法輪功學員的申請合法,並受到泰國法律及《憲法》保障,以法輪功學員勝訴定案。

泰國法輪大法活動協調人莊先生說:“內務部通過電視也看到,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受到迫害,怕中國和泰國的關係有矛盾,他們害怕中共的壓力,所以他就不給我們申請。我們就告上了法庭,直到前天8月4日才告訴我們勝訴了。”

緊鄰中國的泰國,是接納迫害難民的一個主要出口。2005年,泰國行政部門,拒絕“法輪大法學會”註冊時,給出三項理由:一、擔心影響中泰關係;二、法輪功書籍《轉法輪》的內容和佛教衝突;三、影響社會安定。這次泰國最高法院一一否決,認為三項說法都沒有證據支持;泰國人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對信仰者有正面影響,沒有造成社會動盪。

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表示:“中共從1999年迫害法輪功以來,一直通過各種外交手段和經濟利益,來收買其他國家或者各種團體,來維護它對法輪功的迫害。通過法輪功學員大量的講真相,國際社會對法輪功逐漸了解,所以他們認識到,其實維護法輪功權益,也是在維護他們基本的信仰自由這種價值觀念。”

中國,是泰國最大的貿易夥伴。1999年9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2個月後,第一次以黨魁身分訪問泰國。海外人權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也記錄多項證據,顯示江澤民命令外交部門,把迫害輸出海外。

原中國駐悉尼總領事館政治領事陳用林說:“我們就是在領事館、外交機構,最主要的工作,大概有60%~70%的工作是針對法輪功的。”
目前,江澤民因迫害法輪功,已被海內外12萬名“直接受害人”控告,14萬名“知情者”舉報。泰國高院也對法輪功申請註冊案,作出歷史性裁決。張而平說:“中共利用高壓外交,和經濟利益威脅周邊國家,對法輪功進行迫害,已經不起作用了。很多人都意識到,中國社會現在面臨一個轉型的時刻。法輪大法網站顯示,目前在全球75個國家和地區,都註冊了法輪大法學會,僅亞洲地區就有19個。

張而平還說:“大部分地區都是用‘非營利團體’註冊,實際上大家都是義工,想把中國的傳統文化傳遍世界各地。在全世界有上百個國家,都有不同社會制度,都接受法輪功團體為合法團體,這只能說明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是沒有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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