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律師界聲援控告江澤民大潮

【正見新聞網2015年09月10日】

在中國大陸民眾控告江澤民浪潮風起雲湧之際,全球律師界專業人士匯入聲援大潮。截止8月27日,逾16.6萬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家屬、正義人士以及海外人士向中共最高檢察院控告前中共黨魁、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與此同時,“全球聲援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的刑事舉報聯署活動”獲得來自台灣、香港等亞洲六個國家逾35萬民眾的聯署舉報支持。

目前公開支持和聲援大陸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的全球律師包括:大陸知名律師王宇、李維達、鄭恩寵、郭蓮輝、范標文、葛永喜、東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美國人權法律基金會執行主任泰瑞‧瑪什(Terri Marsh)博士、美國知名律師馬丁‧麥克馬洪(Martin McMahon)、紐約人權律師葉寧、流亡美國的中國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美國哈佛法學院的訪問學者、長期關注並身體力行維護法輪功學員基本人權的大陸著名律師滕彪、現旅居美國的原大陸維權律師金光鴻;澳大利亞資深律師杜博樂先生(Robert Dubler SC)、越南社團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分部前主席、新南威爾斯州最高法院律師阮先生(Than Nguyen);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加拿大訴江案律師Phillip J. L.Trotter、加拿大律師周易天(Joel Etienne)、現旅居加拿大的前中共高院法官謝衛東、現住加拿大的前瀋陽市司法局局長韓廣生、人權律師郭國汀;法國著名大律師威廉‧布赫冬 (William Bourdon)、紐西蘭著名人權律師托尼‧埃利斯(Tony Ellis)、西班牙律師卡洛斯‧伊格萊西亞斯( Carlos Iglesias)、烏克蘭著名律師安娜‧瑪裡亞博士(Anna Maliar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 台灣大學法律系謝銘洋教授、台灣苗栗律師李震華等人士。

此外,還有一些有律師背景的國際政要表示支持,包括:美國國會議員、原德州法官特德‧坡(Ted Poe);加拿大國會議員、律師Brent Rathgeber;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前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加拿大政治家、律師約翰‧帕克(John Park)先生等。

本文內容包括:
1、控告江澤民大潮 前所未有
2、江澤民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兇
3、迫害法輪功 違憲違法
4、活摘器官罪是江澤民和中共的死穴
5、審判江澤民是歷史的必然
6、全人類都應該向中共司法機關舉報控告元兇江澤民
7、控告江澤民浪潮在改變中國和整個地球
8、控告江澤民令中國回歸從前的輝煌、雍容和尊嚴
9、參與告江大潮是律師的榮譽
10、歷史賦予的機會 全世界任何人、任何團體、任何組織都可控告江澤民
11、建議給國際刑事法庭律師意見書
12、準備好世界性合作起訴江澤民

控告江澤民大潮 前所未有

中國掀起控告江澤民反迫害潮,大陸知名維權女律師王宇表示,這是中共執政以來首次大規模民告中共領導人的現象,推動大家了解真相的進程。如果律師介入,會更有幫助和影響力。

大陸維權律師李維達表示:“在中國大陸,歷史上還沒有誰被上萬人控告過,截止目前還沒有過 ,只有江澤民。這是絕無僅有的一次控告,尤其江澤民還是中共前黨魁,前國家領導人。按照目前的態勢,這個控告的人數上還會大量的往上提升,現在是上萬人, 以後會上十萬人,上百萬人,那時中共就崩潰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也就結束了。”

美國紐約人權律師葉寧說:“大陸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的控告即使不是絕後,也是空前的。上萬人控告下台的國家領導人,這在世界上也是沒有出現過的,就連智利的前獨裁者皮諾切特也沒有這麼多人控告他。”

現住加拿大的前瀋陽市司法局局長韓廣生表示支持控告江澤民浪潮。韓廣生表示,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發起迫害,有些狀告人還收到了司法機關發來的接到起訴狀的回執。“這是前所未有的現象。”

2015年5月1日,中共最高法院宣稱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副院長景漢朝稱案件種類包括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自訴案件,強制執行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

李維達律師說:“應該說,控告江澤民屬於這個範疇。根據中共制定的、現行的刑事訴訟法和刑法,對於公民控告前國家領導人構成什麼犯罪,檢察部門就應該立案, 因為中國大陸整個都是其犯罪行為地、犯罪結果地、犯罪實施地。中國各地各級檢察院、每一個檢察院,都有權力、都有義務、都有法律責任去受理這個刑事控告。 按照中共的規則,他們也應該回應,自己的規則他們應該遵守,所以說中共必須得正式面對。”

控告江澤民 充滿希望

加拿大訴江案的律師Phillip J. L.Trotter先生說,控告人數每周迅猛增加,讓他感到很震驚,也很鼓舞。這與十年前法輪功學員訴江被嚴重迫害的形勢不同了。

“這是一個非常正面的發展趨勢”,他認為這股訴江大潮會讓更多人站出來控告江澤民,“更多人會受到鼓舞而站出來,一定的。”

澳大利亞資深律師杜博樂先生(Robert Dubler SC)日前表示:中國人民就是應該在自己的國家控告江澤民,任何人不可凌駕於法律之上。他說,“這(控江大潮)令我非常振奮,我覺得這是非常鼓舞人心的發展趨勢。”他表示期待看到更多更好的發展勢頭。

杜博樂大律師對國際人權法和國際刑法有紮實的研究與豐富的經驗,多次為國際人權案件無償辯護。目前他正在撰寫有關反人類罪的法律書籍。他曾先後在紐省高等法院和澳洲最高法院的“周永康案件”和“訴江案”中為法輪功學員擔任出庭辯護律師。

對於五月一日中國全面實行“有案必立”的登記制度之後,廣大受中共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展開控告江澤民的浪潮,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稱看到了許多“充滿希望”(promising)的跡象。

他說:首先是允許老百姓投訴;迫害法輪功的罪犯周永康、薄熙來等人被繩之以法;又出現了民眾控告江澤民的浪潮。

江澤民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兇

麥塔斯說,江澤民犯罪的證據百分之百是確鑿的,因為他當時是擁有最高權力的人。他說:“江澤民是元兇,他通過謀殺獲得權力,並保持權力。他樹立了許多假想敵,法輪功是他最主要針對的,他通過迫害法輪功保持權力,通過設立的‘六一零(法外組織,專職迫害法輪功)’辦公室——一個平行的權力系統,作為他的權力基地。周永康和薄熙來都是他的追隨者。”

麥塔斯說,找不到法輪功的任何過失,江澤民集團就選擇了妖魔化法輪功,(試圖)讓人看起來他對法輪功的打壓幾乎沒有什麼錯。他們的迫害無所不在,並運用如此多不同方式的手段在進行,極端殘忍、兇惡、暴力。

麥塔斯建議,以迫害法輪功和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最嚴重罪名,而不是以其它罪名將江訴諸法庭。司法公正其實還有教育與懲戒的意義。這將有助於形成(歷史)記錄,進而幫助停止迫害。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 違憲違法

大陸知名維權女律師王宇談到,在代理法輪功案子的時候所遇最大的問題就是作為政府和司法機關本身違憲。王宇律師在代理法輪功案中發現中共把江澤民的話當法律依據上演這場鎮壓。“作為一個國家把一個領導人的講話作為法律依據,完全可以看出沒有法律可言了。因為他的講話並不是法律,怎麼能依據這個講話定為邪教,還要判刑?”

現旅居加拿大的前中共高院法官謝衛東認為,迫害法輪功顯然違反了中國法律。

他說,中國憲法規定,宗教信仰是自由的。但中共不但不允許人們煉法輪功,而且長時間以來,為了使法輪功學員改變信仰,採用了極端的手段。“這違反憲法。從刑法上來說,也一定是違法的。”

2015 年7月11日,第一個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並因此遭迫害、被迫離開中國的知名人權律師郭國汀向中共高檢寄出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訴狀。

郭國汀認為,作為發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謀首犯——江澤民已觸犯《刑法》第238條、第245條、第397條、第399條及第254條,構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和報復陷害罪。

郭國汀認為,中共對法輪功群體的大規模、系統滅絕性迫害,人為製造了當代中國最大的人權災難,實質已構成人類文明史上最為嚴重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

李維達律師表示,江澤民所犯的罪行,按照中共的法律就有幾十種之多。如: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誹謗、破壞法律實施、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等等,按照國際法就是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等。

現居加拿大的前瀋陽市司法局局長韓廣生表示支持,他說,迫害法輪功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是踐踏人權及信仰自由的反人類罪行。:“鎮壓法輪功,從本質來說,是違背中共本身憲法的非法行為,是一次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踐踏人權、迫害信仰自由的反人類罪行。”

“這是個專制的、集權的、殘暴的、邪惡的政權。這政權的最高準則或目標,是其政權,而不是人權。”他說:“它永遠不可能承認自己犯有反人類罪。只要中共還在掌權,它只要感覺到某些勢力威脅到它的統治,就會殘酷鎮壓,毫不留情。”

他說:“‘六四’和法輪功何時能平反,前提是中共垮台。”

台灣大學法律系謝銘洋教授認為,控告江澤民合理合法,具有法律依據。 他說,依中國憲法第35至37條明文規定:言論、宗教自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逮捕,而以行政命令鎮壓法輪功,台灣的兩岸關係條例第75、77條及刑法第7、8條都可以提出訴訟。

活摘器官罪是江澤民和中共的死穴

美國華府知名律師馬丁‧麥克馬洪(Martin McMahon)支持控告江澤民,他曾於13年前在美國對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為首的“中共政府”進行控告。

麥克馬洪表示,活摘器官的罪惡是江澤民的死穴。“因為器官活摘的罪惡,這一次的訴江一定會引起全世界的關注。”麥克馬洪認為器官活摘是人類最大的罪惡,任何人知道後都不會置之不理,因此應是此次訴江的重點。
“這次起訴江澤民時,關鍵是活摘器官的罪名,法輪功有詳細、真實的被活摘者記錄,而且加拿大兩位名律師麥塔斯和喬高的活摘調查,為訴江提供了有力的第三方證據,澳大利亞等國家,也因為活摘的存在更改了本國的器官移植法律。活摘是戰爭罪,會讓全世界的目光聚焦,會引起世界性反響。”

紐約律師葉寧說:“江澤民和中共制度性的販賣、活摘器官,甚至做起國際貿易,這種血淋淋的骯髒交易,古今中外沒有先例,人神共憤。這樣一種反人類的國際罪行太令人髮指,已經嚴重到了人類不敢面對的地步,是酷刑的極端。”

“中共這個犯罪團伙的邪惡已經超出了人類的想像力,像ISIS這種反人類團伙也沒有發展到為了盈利目的而活摘人體器官,沒有卑鄙到它這種地步。”葉寧說。

葉寧律師告訴大紀元,普通犯罪是由受害者或受害者的直接關係人進行控告,而牽涉到國際公認的罪行時,不是受害當事人也可以控告,任何人包括社會團體都可以控告。比如對中共販賣活摘人體器官的罪行,任何個人以及任何團體,像器官組織、倫理道德協會、人權團體等非政府組織,都能成為控告或起訴的主體。因為國際性法庭對這類罪種規定的懲治方式,不要求首先在本國法庭啟用本地程序,而可以直接啟動國際調查程序。

審判江澤民是歷史的必然

原上海著名律師鄭恩寵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歷史已經到了2015年,這麼多人起訴江澤民應該說是大勢所趨,應該說是歷史的必然。”他表示中國有很多律師和法律人正在進行訴江的準備,“中國好多的法學教授,他們也在法律層面上做訴江準備。”

大陸律師郭蓮輝表示,江澤民禍害中華,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歷史是不會放過他的。江澤民逃脫不了歷史的懲罰!

郭蓮輝不但支持目前掀起的“訴江行動”,同時他還表示必要時他也會署名控告江澤民。“到時候我都會署名,要起訴他。我要向最高檢控告他。他對中國、對國民帶來的災難太嚴重 了。他一手策劃、親自指揮領導的第二場‘文化大革命’,就是鎮壓法輪功。迫害法輪功這個群體,那麼多善良的人被非法判刑、勞教,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不就是這個惡人所造的孽嗎?人神共怒呀!江澤民。”

流亡美國的中國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表示,中國民眾運用法律控告江澤民是一個正確的渠道,中共犯下的所有罪行終會受到歷史的審判。

陳光誠認為,中共犯下的所有罪行“終究會受到歷史的審判”。他強調,人們必須認識到,無論是迫害法輪功、還是迫害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以及強拆等一系列邪惡行為,其根源在於中共挾持著這個國家,綁架政府,強行從民眾手中搶走權力和基本的生產資料。中國最終必須建立民主、自由、權力制衡的政治體制。

台灣苗栗律師李震華表示,控告江澤民--“我是覺得這樣一個舉動,非常令人敬佩,而且要持續下去才對。”

李震華表示,唯有法辦迫害元兇江澤民,才可以彰顯真理、維護人權,身為律師的他也呼應更多人一起來聲援訴江大潮。

越南社團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分部前主席、人權救濟基金會有限公司董事長、新南威爾斯州律師協會會員、新南威爾斯州最高法院律師阮先生(Than Nguyen)說:“我完全能理解為何法輪功學員呼籲支持他們控告江澤民反人類罪,我個人完全支持他們。我來自法律背景......人權救濟基金會和越南社團和你們是一個整體,我們一起來共同維護人的基本權利和尊嚴,我們幾千年的佛、道修煉法門,慈悲、善良和公正等等這些人類的普世價值,我們要讓人們都明白:不管是哪個國家的前任或當權領袖,只要是犯了罪,就一定要受到法律制裁。”

正義必將審判江澤民

西班牙律師卡洛斯‧伊格萊西亞斯( Carlos Iglesias)近日接受大紀元西班牙記者站採訪時表示,在中國,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是正在發生的歷史性事件。我們正處在歷史的關頭。訴江大潮必定會繼續下去,就像是滾雪球一樣進行下去,正義必定會審判江澤民。

卡洛斯‧伊格萊西亞斯律師說,更重要的是,訴江大潮會讓千百萬的中國民眾覺醒,了解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面對誣陷法輪功的那些謊言,他們會分辨,並發現更多的真相,他們的思想會打開,這是一個不可阻擋的進程,來自中國的正義將直接追討江澤民的罪行。

對於目前的訴江大潮,他認為,還要加強、不斷壯大,更多的人應該起訴江澤民,並且必須全身心投入才能將正義向前推進。

前中共高院法官謝衛東說:“法輪功群體是一個一個人構成的,他們付出了極其慘痛的、人類無法承受的代價……這也反襯出共產黨是多麼邪惡。”他說:“也是因為這個群體(法輪功)特別的偉大,這被認為是最弱的一群人,結果是最剛強的一群人。”

“所有的這些罪惡,一定會受到嚴懲。這是誰也逃脫不掉的。從現在的形勢看,在不久的將來,就會開始這樣的審判。”謝衛東說,這是歷史的規律,“沒有一個暴政能夠永生永世地去宰割他人。”

烏克蘭著名律師安娜‧瑪裡亞博士(Anna Maliar )支持控告江澤民。她說:“關鍵在於,一定會有對這些共產黨元兇進行審判的那一天。”

她表示,中共邪惡政權也會受到審判。“共產黨對中國和烏克蘭人民所犯下的罪行有很多相似之處。禁止共產黨和去共化就是烏克蘭民族復興的進程。”

她在退黨研討會上說:“中國人越早決定拋棄共產黨,他們就越有機會獲得自由,並建立自己的未來。”

全人類都應該向中共司法機關舉報 控告元兇江澤民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現在的控告江澤民大潮,其實不是中國人的告江,也不是法輪功學員的告江,而是全人類都應該要向中共司法機關舉報,控告21世紀在華人社會造成最大人權災難的元兇─江澤民。

朱婉琪指出,經由16年來法輪功學員所遭受迫害的真相,任何一個在地球的自由人,都可以了解到江澤民要受到司法正義的審判,才能夠免於更多人受到迫害。控告江澤民是全人類制止21世紀最大人權災難的義舉,更是善舉。每個人抱持最大的善念、善心,而非報復心理,要求中共司法機關正本清源,不要再當中共主政下的迫害工具,依照中國《憲法》法律與國際人公約,把迫害他們的前中共黨魁繩之以法。

朱婉琪強調,發起迫害法輪功的犯罪地在北京,中共兩高(中共最高法院、中共最高檢察院)也在北京。二次大戰後的大審判,亞洲在東京,歐洲則是在紐倫堡,都是發起犯罪的起源地。犯罪地是審判犯罪最好的地點。朱婉琪呼籲所有的正義之士,一起來促成北京大審判,審判迫害的元兇─江澤民。

控告江澤民在改變中國和整個地球

加拿大安省多倫多著名律師周易天(Joel Etienne)認為關注此事意義重大,因為它可能改變中國。

周易天認為,訴江潮對全球都有巨大意義。他解釋說,在民主國家,公民以選票發聲,選出他們喜歡的政府。中國人控告江澤民,也是投票的一種形式,是一種表達個人意見的形式,但其影響超越國界。

“如果有機會選擇成為有權投票選舉美國總統的人,還是成為在中國控告江澤民的人,我寧願是在中國提控告的人。”他說,“因為如果你能幫助改變中國現在的體制,使人人成為好公民,也是國際社會好公民的話,你真的在改變整個地球。”
李維達律師說:“控告江澤民大潮也是給中共那些官員選擇自己未來的最後機會。”

控告江澤民令中國回歸從前的輝煌、雍容和尊嚴

“通過控告江澤民,法輪功學員正給予中國、中國的領導人及中國人一個禮物:中國回歸它的輝煌和雍容的機會。”人權法律基金會執行主任泰瑞•瑪什(Terri Marsh)博士說。她也是第一位代表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的律師。

瑪什博士認為:“中國要回歸到從前的輝煌、雍容和尊嚴,中國人和中國領導人都必須正視在中國由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學員全國性的迫害。而這個回歸的過程不可能脫離於解決對法輪功的迫害而存在。這個過程只有在將迫害元兇繩之以法後才能發生。”
郭國汀律師認為,相信控江大潮一定會從量變到質變。

郭國汀表示,為早日結束這場罪惡的非法迫害,伸張正義,維護法治,重建中華民族的道德良知,高檢應及時依法對江澤民等罪魁禍首立案偵查,核實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實,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與告江大潮是律師的榮譽

知名南京律師、東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表示,中共起訴法輪功學員的罪名是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但是我發現的政治理論是,法律應當是具體的、明確的,應當明確指出我的當事人具體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其中破壞了哪一條、哪一款的實施。但是公訴人沒有指出來,還堅持這個說法。

我發現,這個“破壞法律實施”的剛好是江澤民,所以我在法庭上就指出了這一點。江澤民在回答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採訪的時候,就公開講法輪功是X教組織。 作為一個國家主席,你是沒有這個權力定誰是邪教組織的,只有全國人大有權力。那麼他這個講法,明顯的破壞了《憲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也就是信仰自由的規 定。所以他才是真正破壞法律實施,所以我在法庭上就指出了這一點。

對於控告江澤民大潮,張贊寧表示:“我現在要說的是,作為一個律師,應當以辦政治案件、人權案件為榮,中外的律師都是這樣的,這是律師的一種榮譽。”

大陸律師王宇特彆強調: “我接觸到的(法輪功)案件令我震動,沒有任何從法律上可以說的過去的證據,能夠證明我的當事人是真正犯了罪,對社會造成一些危害或危險。這些當事人的經歷給我的的印象就是:他們所做的事情都是向善的、崇尚真善忍的,特別是當前中國社會道德淪喪、公信力下降,這個法輪功群體確實是跟其他人不一 樣,他們的道德高度是相當高的。通過他們的家屬、鄰居、同事也了解到:這些人口碑都是非常好,是很善良、熱於幫助人的人。”

歷史賦予的機會 全世界任何人、任何團體、任何組織都可控告江澤民

美國紐約人權律師葉寧認為,這是一個歷史的機會,人類社會每一位有良知的成員都有責任去控告江澤民。因為江澤民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犯下了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三種國際公罪,這些罪都是國際公約明文禁止,並要追究懲罰的國際罪種,是世界各國都要管的,也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不能容忍的。而所有國際公約締約國都有國際義務來接納這樣的訴訟和控告,行使管轄權。

“這種控告是具有國際公法基礎的。1987年通過《羅馬規約》設立的海牙國際刑事法庭,規定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可以突破主權國家的屬人管轄權,而不用管其主權國家是不是接受公約的限制。並且從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江澤民到公檢法系統中的直接參與迫害者,他們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都是不受時效限制的。”

葉寧表示,不僅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可以起訴江澤民,所有在大陸的中國人,在海外的中國人,以及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有責任和義務來控告江澤民。“這種罪惡是不可以饒恕的,特別是那些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以及遭到酷刑迫害致死的所有死者家屬,更應該控告他,並且這個控告也不受時效的限制。”

“今年4月份,美國曾發生這樣一個非常重要的國際控告案例:華盛頓DC的聯邦上訴法院,兩個南韓人因家屬被迫害死在北韓,對金正恩政權提出控告,最後華盛頓 DC法院判處金正恩集團賠償被害者實際損失120多萬美元,懲罰性損失至少300萬美元。這是今年勝訴的一個成功案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也責成國際刑事法庭對金正恩集團進行刑事調查和起訴。”

建議給國際刑事法庭的律師意見書

現旅居美國的原大陸維權律師金光鴻表示,他早準備好給國際刑事法庭的包括黨魁江澤民在內的整個中共涉嫌購成“滅絕種族罪”和“危害人類罪”的律師意見書。

金光鴻律師建議,國內這些對江澤民的控告狀,也郵寄一份給國際刑事法院。如果國際刑事法院收到四萬份控告狀或更多的訴狀,他們會震動。

“江澤民將來肯定還會面臨國際法庭反人類的指控的,周永康沒有判死刑就是老天留下的一個伏筆,將來肯定要到國際法庭上去審判的,江澤民集團都會被拿到國際法庭上審判。因為他們犯下的是反人類的種族滅絕罪行。而中共的司法機構是沒有能力來處理的,因為中共那些法官和檢察官的操守、專業能力都不足以審判江澤民犯罪集團這個案子。”金光鴻律師說。

準備好世界性合作控告起訴江澤民

美國哈佛法學院的訪問學者、長期關注並身體力行維護法輪功學員基本人權的大陸著名律師滕彪接受大紀元採訪表示,從1999年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到現在,法輪功學員的抗爭非常勇敢,同時也付出了極大的代價。在國內這樣一個環境下起訴江澤民,法輪功學員的這種勇氣,這種堅持非常令人敬佩。

同時他認為國際社會也應發出更強的呼聲,“因為面對這樣一個人權的災難,國際社會他無論從道德上、還是從政治上都不應該保持沉默,但現在國際上對這樣一個嚴重的事情,重視還遠遠不夠。國內的這種發聲、抗爭,需要國際的持續關注。”

華府律師麥克馬洪同時建議,應該讓國際法庭和聯合國關注訴江案。“法輪功修煉者受到中共迫害最嚴重的團體,當有一個人能開始這一壯舉,第二個、第三個就會站出來。同時,讓更多的國際機構、人權律師參與進來。”麥克馬洪認為訴江案的意義,是向全世界曝光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的反人類惡行,暴露中共法律系統的非法性,揭露中共的真面目。

紐西蘭著名人權律師托尼•埃利斯(Tony Ellis)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支持受害者控告江澤民。他認為,這樣的審判完全可以在海外進行。埃利斯律師表示,越多人參與越好,這樣才能引發國際效應。他說他知道這件事情很不容易、需要勇氣。

威廉•布赫冬 (William Bourdon)是法國著名大律師,特別專長受理反人類罪案件。曾任著名人權組織“國際人權聯盟(FIDH)”的秘書長。威廉•布赫冬(William Bourdon)近日表示,國際社會合作在中國以外起訴江澤民是完全可行的;他本人十分願意接手此類案件,並做好了與各國律師合作的準備。他充滿信心地說:“很可能,會掀起一個多國參與的、富有活力的起訴江澤民的司法浪潮,並在司法程序方面得以不斷擴大。”

Bourdon律師還表示:“我的團隊完全做好了準備,參與國際性合作,無論是渥太華、蒙特婁、倫敦等地的律師們。我們完全可以想見(起訴江澤民等迫害責任人)這樣的世界性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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