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遭冤獄折磨 哈爾濱市黃鐵波控告元兇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09月17日】

近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黃鐵波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

今年42歲的黃鐵波堅持修煉法輪功,深受江澤民之害,曾被非法抄家兩次、非法拘留七次(行政拘留五次、刑事拘留兩次)、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非法勞教兩次(共四年)、送洗腦班一次。被勒索錢財五千元(去北京鳴冤勒索去三千元,綁架去洗腦班強行從工資扣除二千元),單位工資不給發,買斷工齡,在種種壓力面前,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黃鐵波至今以打工為生,還常遭到騷擾,長年遭監視,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以下是黃鐵波在訴狀中提供的事實和起訴江澤民的理由:

修煉法輪功受益

一九九八年八月我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前我患多種疾病:腎盂腎炎、神經衰弱、喉炎、胃痛、嚴重口腔潰瘍、嚴重扁桃體炎、渾身無力,二十多歲的人,一點精神氣都沒有,中藥、西藥從小吃到大,效果甚微,修煉法輪功半年時間,我所有的疾病一掃而光,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舒服,而且精力充沛,性格開朗,心中充滿對李洪志師父和法輪大法的感恩。

一九九九年被騷擾施壓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從街道、派出所到單位各部門等不法人員不斷對我施加各種壓力:騷擾、恐嚇,逼迫談認識、寫保證、非法搜查、非法監視,編造假材料、非法拘禁等各種形式的迫害,還被和平派出所抄走身份證至今未還。

二零零零年兩次被非法拘禁

二零零零年六月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許多法輪功學員,我去要人,阿城區和平派出所警察連踢帶踹把我塞進警車,在派出所非法拘禁我一天,以所謂“擾亂社會秩序”對我非法警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到北京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鳴冤,被警察劫持到前門派出所,關進大鐵籠子裡。後被劫持到黑龍江省駐京辦事處,搜走所有錢財,強制光腳拘禁一天,第二天由當地警察強行給我戴上手銬劫持到阿城“610”辦公室,在“610”辦公室裡,“610”成員奚景龍把我用手銬銬在暖氣管子上,非法審訊並湊材料以所謂“擾亂社會秩序”強行行政拘留我,在阿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了我二十多天(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後勒索三千元保釋金,至今未還。編造假材料陷害我的還有“610”的王鳳春、林鵬等。

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之一就是連坐制度。因為我上訪去過北京,屈於江氏集團的淫威,很多人覺得會影響到他們的前途、既得利益等等,因此我成了阿城“610”、公安部門、街道居民委、工作單位重點監控的對像。此後我便屢遭迫害。

二零零一年被劫入洗腦班折磨

二零零一年初,受“610”指使,單位主任王津明、董憲章指使科長張會船、朱某等人把我綁架到所謂的“法制學習班”,其實這是由阿城政法委、“610”、公安局合謀辦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洗腦班。這裡的“幫教”是從各企事業單位、街道等抽調的不明真相的人。他們負責非法監管、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在這裡,被非法拘禁的法輪功學員不論年紀大小都被強迫跑步,做伏地挺身,不停的蹲下再起來,軍訓,看污衊大法的錄像,然後寫“心得體會”等等。董憲章受“610”唆使,用欺騙、威脅手段逼迫我放棄信仰,並叫囂:不轉化就勞教。

二零零一年被勞教所奴役、灌食折磨

面對失去工作、坐大牢的威脅,還有年邁的父母每日為我擔驚受怕,在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摺磨下,我的身體很快就垮了下來,每天便水十幾次,極度虛弱。就這樣,我歷盡一百多天的煎熬,政法委書記(洗腦班頭目)王鳳春不但不放人,還把我綁架到阿城第二看守所,關押了四個月後,我被“610”、阿城公安局不法之徒合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被綁架到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集訓隊,每天從早到晚被強迫做十幾個小時的奴工,我的手磨爛了,由於金屬製品有毒,變成了紫綠色。吃的是玉米水飯和窩頭,每天只讓吃兩頓飯,還不許喝水。由於衛生條件差,我渾身長滿了虱子,犯人不許我換衣服,連抓虱子也要挨打,致使我周身上下被咬的紅腫,鑽心痛癢的感受無法形容。遭折磨三個月後,我被劫持到長林子勞教所。

在一大隊,警察指使犯人包夾整天監視不許說話,不許亂動。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被迫絕食反迫害,遭獄醫馬大夫、那大夫和女性獄醫夥同犯人野蠻灌食。有一次,兇狠的馬大夫用膠管子對我強行灌食,從鼻孔往裡插了四次,插的我鮮血直流,馬大夫自己說鼻子都插歪了。這樣的灌食不是為了挽救生命,而是血淋淋的迫害。那大夫給我強行灌食時從一個鼻孔插入膠管迅速拔出後,又插入另一個鼻孔,反覆抽插,我痛苦的發出悽慘的悶哼聲,眼淚伴著鮮血,也無法使這些兇惡的人停止作惡。我被多次灌食迫害後,不久就被折磨的抬不起頭來,腿腳不會動了,神志不清,出現了生命危險。勞教所怕我死在裡面,想推脫責任,就把我送回了家。幾個月後,四大隊隊長郝威夥同王煜歐等三、四個警察,突然闖進我家,見我還不能行走,但神智已清,就圖謀再次綁架。家人怕我再遭不測,便到醫院開了證明,無奈之下又花幾千元錢請他們吃飯喝酒,警察們還找了幾個三陪女作陪,酒醉後才揚長而去。

二零零三年再次被勞教,遭酷刑折磨

二零零三年大年初四晚十點左右,我在樓道裡被阿城市和平派出所兩名手持電棍的警察劫持,他們對我非法搜身,發現法輪功真相資料後,隨即把我綁架。我在阿城看守所被關押一段時間後,就被阿城市公安局夥同“610”不法之徒再次勞教三年。在萬家勞教所集訓隊被強迫做了三個月的奴工後,又被劫持到長林子勞教所迫害。剛到五大隊,五大隊大隊長趙爽就迫不及待的逼迫我寫“三書”(悔過書、決裂書、揭批書),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我不配合,就強迫我長時間面壁蹲著,並唆使犯人狠命踢我,見我仍不屈服,就抄起電棍電我,從指間到前胸再到臉上,專電敏感部位。電流所到之處噼噼啪啪的響聲伴著藍光散發出焦糊味。見我還不寫,趙爽就威脅我說:我這幾天沒工夫整你,看你能挺幾個回合,那麼多人沒幾個能挺過一個半回合的,我看你也就能挺一個回合。

此後,趙爽動不動就用酷刑折磨我。有一天,趙爽在“教室”門前把我截住,突然伸出右手捏住我的喉結使勁往上提,我立刻感到喉嚨要斷了,喘不過氣來,差點憋死過去。接下來就給我一頓大嘴巴子,只用右手打一側,扇了不知多少下,我的臉被打的腫的老高,耳朵嗡嗡作響,眼冒金星。還有一次,趙爽喝完酒後,醉醺醺的把我截住,用手按住我的頭使勁往牆上撞了十幾下,後腦勺被磕的噹噹響,頭像炸了一樣。接下來把我弄到操場和其他人坐在一排,趙爽突然在我身後飛起腳來猛踹我的脊背,並不停的踢我的後腰,嘴裡還惡狠狠的咒罵。一天夜裡,趙爽酒後又魔性大發,把所有已就寢的人都折騰起來,他手持電棍逐個電法輪功學員和他認為不服管理的那些人。我的臉被電的火燒火燎的疼,象針扎一樣。

長林子勞教所還經常強迫法輪功學員答卷子,內容都是誹謗法輪功的,不寫就打,就上刑。一次五大隊副隊長強盛國又逼我答卷子,我不寫,他就指使一年輕警察把我關在屋子裡一頓腮拳,又狠命踹我肚子,直到警察累得呼呼直喘才罷手。在勞教所警察的唆使下,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現象非常普遍。活干慢了、沒完成任務、隨便說話、給誰遞東西等等都可能招來毒打。我也曾因和法輪功學員說話遭犯人毆打。

由於勞教所飲食、衛生條件極差,加上長時間的超體能奴工勞作,每天睡覺時間被剝奪,還要面對警察、犯人各種形式的迫害,致使受害人精神高度緊張、壓力極大。許多法輪功學員身體極度虛弱,過早老化,年紀不大牙齒就開始脫落,頭髮全白了;有很多學員全身長滿了疥瘡,流膿流血,我渾身也長滿了疥瘡,奇癢無比;有的還出現嚴重病態,甚至喪失生命。二零零五年九月,我被放回家時,阿城“610”、和平派出所及糧食二庫各出一人,把我直接劫持到“610辦公室”,再度強迫我寫保證書、放棄信仰,最後被我抵制。

二零零七年遭酷刑逼供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晚,我和黃富軍到阿城松峰山鎮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報告給警察,被阿城松峰山派出所警察綁架。在所長王影的教唆下,對我非法刑訊逼供。其中一中年男警察甲用細繩將我雙臂反背捆綁後,用力把我按倒在沙發上,一腳踩在我的頭上,另一警察用力踩在我的腳趾上用力碾壓,我的腳趾被碾成了紫黑色。見我仍不說話,就把我的雙手用手銬反背銬上後,拖到另一房間,按倒在水泥地上仰面朝天,戴著手銬的雙手壓在身下,疼痛難忍,而且越動手銬就越緊。這時一個警察用腳踩住我的頭髮用力碾,另一警察按住我的腿不讓動,我的頭皮被碾的疼痛難忍。折騰了許久,這時警察甲喝的醉醺醺的從外面走進來,見我仍不說話,就用手背用力扇我的臉頰,痛得實在難受,而且邊打邊奚落我。一直折騰到後半夜才停手。

第二天一大早,黃富軍欲走脫,從二樓跳下時,雙腳跟被摔成了粉碎性骨折,送到中醫院,未用藥,未消毒,直接打上石膏。在這種情況下,王影不但不放人,還編造材料把我倆綁架到第二看守所。我倆絕食抵制迫害,遭到野蠻灌食。六天後我被折磨得不能自理,躺在大鋪上,警察把我送到醫院,打完點滴後就劫往哈爾濱公安局七處,在七處門口,一警察對我說:“你倆再絕食就把你倆送進七處和死刑犯關在一起,不通知你們家人,誰也不知道你們在這,死活沒人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放棄絕食,被拉回阿城後,被關進第一看守所不同監號。我再次絕食抗議,又遭野蠻灌食,黑心的獄醫用金屬開口器把我的牙齦搗爛,牙齒撬松,用力把膠管插進我的胃裡,另一端在鼻孔處耷拉著,造成呼吸極度困難,不停從鼻孔流出血來,痛苦不堪,警察還指使犯人整天看著我,不讓我拔管,那真是生不如死。在這期間,王影夥同阿城公安局、“610”編造陷害材料後,檢察院對我和黃富軍進行非法批捕,不久黃富軍就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在監獄遭酷刑

二零零七年冬,在“610”授意下,我被阿城法院夥同檢察院非法秘密庭審(不讓通知家人),誣判三年零六個月,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被綁架到黑龍江省呼蘭監獄集訓隊。一進監獄就被逼脫光衣服,腳尖頂牆長時間面壁站立,凍得渾身上下直哆嗦。這時一個手持電棍的警察突然用電棍電擊我的指尖,並厲聲脅迫道:趕快把“五書(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心得體會)”寫了。後來得知他叫胥如野,是中隊長。

當天夜裡,胥如野又指使犯人沈剛、何彥把我拖到庫房,逼問寫不寫“五書”。見我不回答,立即就把我摔倒在地。何彥騎在我的背上,將我雙手反背,使勁往頭前方推,致使兩個肩骨象斷了一樣,肌肉象撕裂一樣痛。犯人把我從庫房一邊推到另一邊,拽回來再推過去,一次比一次狠,一次比一次痛。見我仍不開口,兩犯人就氣急敗壞的把我拽起來打耳光,我的臉很快就被打腫。仍不解氣,就狠狠的踢我大腿,疼的我無法站立。這時沈剛拿起擀麵杖,擀我左小腿迎面骨,腿骨都被擀平了,過後結了很多痂。胥如野不肯罷休,對我威脅道:“你不寫“五書”就天天逼著你看洗腦的錄像,晚上就面壁,不准你睡覺,讓犯人折磨你,直到你寫為止。”第二天開始,胥如野就唆使何彥逼迫我面壁直立,從早晨到過半夜,天天如此,動一動就遭毒打。我被折磨得腦袋發脹、麻木、胃痛,兩腿、雙腳都腫了起來,渾身無力,像散了架子一樣難受。白天被折磨夠了,晚上七、八個人擠在一張雙人床上只能睡兩三個小時的覺。每天不准洗臉、刷牙,不准換洗衣服,很多人身上都長滿了疥瘡。一些結核病人也不隔離,很多人都出現咳嗽症狀。即使這樣,警察還強迫所有人編墊子,完不成任務就拳打腳踢,強迫撅著,把冷水潑在水泥地上,強迫在上面碼坐,再打開窗戶凍。有的犯人還被踹到床底下,動不動就用白塑料管子抽打。每天都能聽到“噼噼啪啪”的抽打聲和痛苦的慘叫聲。我在這樣的環境下被折磨了三個月。

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我又從呼蘭監獄轉入大慶監獄七大隊。在這裡繼續遭受迫害:剝奪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剝奪隱私權,時常遭打罵,有一次因為擦地慢了被犯人毆打一頓。指導員張春生經常辱罵毆打法輪功學員,時常叫喊:你們法輪功給我打電話(指講真相電話)騷擾我,我就整你們。有一次看到法輪功學員在一起吃飯,他就氣急敗壞地衝進來給攆散了,還罵罵咧咧的。元旦那天兩頓飯,我早上出去吃飯,因為沒穿囚服,剛出樓門,張春生看到了就攆出來叫喊道:“不穿囚服給我滾回來。”並伸手去撕扯我的衣服,嘴裡叫嚷:“今天不把你的衣服扒下來,就把你關小號。”還踹了我兩腳。又用警棍瘋狂地毆打我。就這樣一年多不讓我去食堂吃飯,我是吃其他犯人剩下的飯(花錢買)和去監獄超市高價購買方便麵充飢才度過的……

這麼多年我所遭受的迫害僅是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個,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江澤民。

因此,我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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