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三年勞教迫害 深圳喻暉控告元兇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09月23日】

喻暉女士,四十三歲,家住湖南省長沙市。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被多次非法關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非法勞教三年,在三水婦女教養所遭受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喻暉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兇江澤民。

修煉大法 做一個更好的人

在控告書中,喻暉介紹了自己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經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四日,我在深圳市荔枝公園晨跑,看到有免費教功的氣功,就上去了解,然後買了一本《轉法輪》,打開書看到“真、善、忍”三個字,一下照亮了我的心,我知道自己找到了心靈的家園,便開始認真閱讀《轉法輪》和學煉五套功法。那段時間,我每天早晨從單位宿舍跑步去荔枝公園參加晨煉。”

修大法 全家人身心受益

從一九九五年底到二零一五年,二十年來,我因為堅持修煉,心中始終有一個標準“真、善、忍”,我會不斷的向內找,歸正自己,這樣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始終有一個正確的方向,不會偏離太遠。我工作過的幾個單位,沒有因為工資待遇而和領導、同事爭執過,更別說勾心鬥角、惡語相向。

我先生心臟病、高血壓,心態也不太好,將近五年沒有正式持續地工作過,找的每一份工作做不了幾個月。養家教育孩子都是我的事,有時做銷售工作忙個不停、很累,下班還要照顧女兒和侄女的生活,了解她們學習、生活及思想狀況加以引導。即使自己生活很艱難,也時常幫助需要幫助的人,照顧病中的老年同修,朋友需要時幫忙照看的小孩,這些都是普通生活中的普通事,我也安於在普通的崗位儘量的善化我的周圍的一切。

在現實的洪流中,多少人貪污、腐敗,在情色、權利的誘惑下迷失自己善良純真的本性,無法自拔,最終害己害人,危害社會。相比之下,我是幸運的,因為李洪志老師的講法震撼了我心靈,使我發自內心的願意去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

我修煉前身體狀況不太好,經常感冒,讀小學和初中時得過兩次急性腎炎,身體容易疲勞,冬天睡覺就是個“冰塊”。修煉法輪功,我的體質完全改變,家人都知道我冬天不用蓋很厚的被子,是個“火爐子”。

我母親羅映桃,是湖南電視機廠醫務室醫生。一九八八年患乳腺癌,母親和我們全家人苦苦煎熬八年,多方醫治,湖南省醫療界能找到的治療方法全部使用過,但到一九九五年底已經骨瘦如柴,唯有左手和手臂腫大,超過正常人的三倍,飯量甚少,左手疼痛,日夜難眠,檢察診斷癌細胞已經骨轉移。

母親是醫生,知道來日無多,那時已經寫好了遺書做了後事交代。沒有想到一九九六年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七年時間一顆藥未吃,臉色紅潤,身體健康,動作思維敏捷,比一般同齡人顯得年輕,根本看不出當初奄奄一息的模樣,全家人也得以解脫。然而,由於江氏集團對我母親及家人的多次迫害,對我母親造成強大的心理壓力和傷害,母親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突發腦中風離世(此事另案控告)。

多次被綁架 非法勞教三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去湖南省政府反映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被帶進湖南省政府後直接拉去長沙市新開鋪派出所,關押一天一晚才被釋放。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我買了張去北京的火車票,在廣州火車站上車時,因攜帶了《轉法輪》而被非法扣留,送回深圳。福田區公安分局政保科將我行政拘留十五天,關押在福田區看守所。當時一個警察為了逼迫我放棄煉功,就當著監室全部人員的面扇我耳光,左右出擊,打了我兩輪。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日,我被工作單位深圳市深愛半導體有限公司無理除名。

大約是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初我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行走過程中,被警察盤問,他問我:“修煉了幾年?”我笑而不答,結果就被拉進廣場派出所,關押在廣東省駐京辦的地下室大約二、三天。後被深圳警察接回,從北京去深圳的飛機票錢強行由我自己承擔。送回深圳景田派出所非法關押兩天,其後行政拘留十五天,關押在福田區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早晨,我在蓮花北中心花園打坐煉功,被景田派出所警員帶走,關押在福田區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我絕食抵制這樣的判決,當時的警務工作人員對我灌食,他們要求在押人員在牛奶裡加入大量的鹽,那位有良知的在押人員沒有執行並告訴我此事。醫務人員用鋼釺撬開牙齒,具有破壞力,致使我一顆牙齒加重向內傾斜。我於二零零零年四月被釋放。

我在被非法關押時,寫了兩篇文章:《來自深圳福田看守所的申訴詞》、《一片冰心在玉壺》,傳出去後,在明慧網上發表。福田區政保科科長王祥或王濤在訊問我此事時,涉嫌故意誘導騙供,把目標指向他們想重點迫害的深圳法輪功學員章旭,非法判章旭重刑四年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至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當局懷疑我會去參加集體煉功,被湖南省長沙市新開鋪派出所關押二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日起約兩個多星期,我和兩歲多的女兒蘇曉玉被限制人身自由,關押在福田區委一招待所內,限制人身自由,被要求寫保證不去北京上訪。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在深圳市桃源村派發《江澤民推卸不了的歷史責任》一文,被桃源村保安攔截,南山區珠光派出所警員把我抓到派出所,先在南山區看守所關押。就因為派發這份在現在看來都是有前瞻性的文章,我被深圳市勞教管理委員會又批勞教三年,非法關押在廣東省三水婦女教養所。在婦教所,我被迫從事往毛衣上縫珠片等奴工勞動。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釋放。

我從省女子勞教所獲釋後,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福田區區政府開具了恢復我工作的信函給我原來的工作單位深圳市深愛半導體有限公司,上林苑派出所的片警對公司辦公室主管說:“喻暉回來,你們要派兩個人跟著她。”公司迫於壓力,不敢再接收我。我從此失去了應有的正式工作和經濟來源,生活困難。

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因為我住地附近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我被長沙市及天心區國保跟蹤和監視兩個月左右,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精神上的傷害及壓力。事後,為了和長沙市國安相關人員溝通,我寫了一篇文章《長沙市大法弟子給長沙市國安的一封信》發表在明慧網上。

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我租住在長沙市天心區青園小區二十五棟,每年到中共“敏感時期”(如“兩會”前、“十·一”前等)有片警及綜治辦人員按上級安排到家中騷擾。有一次,我沒有讓他們進門,後來青園派出所四個警察到我當時的工作單位給我公司領導施加壓力,讓他們辭退我,公司領導迫於壓力辭退了我。因為我工作盡職盡責,領導表示抱歉及無奈。片警及綜治辦人員要求房東不把房子出租給我,趕我走,這樣的事情發生過兩次,一次在二零零九年,一次在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我搬回自己家中,片警又上門一次騷擾一次。

儘管因為遭受這場迫害,我的母親過早的離世;儘管我長期遭受迫害生存多麼艱難、生活多麼艱辛,我都沒有對相關警務人員任何的抱怨、仇恨,前後相隔八年,兩次的反映心聲都是純善而且理性的,都是希望國家、民族向良性方向健康發展。這得益於李洪志老師、法輪大法教導我們的“真、善、忍”精神。

希望更多的中國人明白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最高檢的檢察官們能夠勇於擔當,依法追究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法律責任,還法輪大法一個清白,還法律一個公正,還人間一份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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