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和重慶部分警察在訴江大潮中的變化

【正見新聞網2015年11月09日】

在控告江澤民大潮中,中國大陸不少警察正在逐漸清醒和發生變化。明慧網近日報導了遼寧省某地警察從惡意綁架“訴江”法輪功學員到最後表示“服你了”; 重慶某地警察上門核實“訴江”,最後“三退(退出中共黨、團、隊)”的故事。

從5月底到11月9日,明慧網已收到總數194,571名(164,953案例)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遞 給北京最高檢察院、法院的控告狀副本。11月9日一天,超過165人 (152案例)遞交控告狀控告江澤民。由於網絡封鎖和信息傳輸的不便,實際數字不止於此。

遼寧某地警察從綁架“訴江”者到“服你了”

明慧網十一月六日報導,遼寧省某地鎮派出所指導員和副所長一開始綁架了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忠霞。忠霞心中坦坦蕩蕩沒有任何懼怕,整個過程中堅持講真相和不配合迫害, 最後派出所的人退回強行勒索的錢款, 讓她安全回家,並表示不再騷擾。

第一次被綁架抄家

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下午五點四十五分時,遼寧省某地鎮派出所指導員和副所長楊某帶兩名警察闖入遼寧省法輪功學員忠霞的家,說要調查訴江的事。其中有兩人亮了一下工作證,指導員開始問她:“還煉功嗎?”忠霞回答說:“煉。”又問忠霞丈夫:“你煉功嗎?”回答:“煉。”然後他們不由分說開始翻東西,滿屋子翻了個遍。

忠霞當時嚴正警告他們:“調查訴江的事還用得著抄家嗎?你們隨便搜查、抄家是違法的,江澤民都快完蛋了,你們還跟著它作惡,我會控告你們。”他們說:“上邊讓搜的,我們是在執行任務。”忠霞說:“不管誰讓乾的,這是錯誤的命令,執行錯誤命令你們要自己負責任。”

他們不聽,繼續翻,邊翻邊照像。搶走東西有:師父大法像一幅、大法輪圖形一幅、《轉法輪》五本、經文五十幾本、《明慧週刊》九百本、印表機一台、五個大鍋機子、高頻頭兩個、煉功音樂喇叭兩個、影碟機一台,還有屋裡的大法年畫、掛曆、檯曆等等,裝上車拉到派出所。他們把忠霞也帶到派出所,到派出所的時間是傍晚六點三十分左右。

在派出所,忠霞抱定一念,我是大法弟子,堅決不配合邪惡的迫害。他們問:“訴狀誰寫的?”忠霞說:“自己寫的,江澤民做了那麼多壞事,還不該告它嗎?江澤民就要完蛋了,你們還跟著它賣命,你們傻不傻呀?”

忠霞告訴他們:“你們這是迫害大法弟子,你們這麼翻,就差耗子洞你們沒掏,這是嚴重違法。我修煉二十多年積攢的大法的東西,哪樣也不違法,你們都給搶走了,硬說違法,現在當政者讓你們公平執法,為什麼你們還這樣做 呀?”開始他們還反駁幾句,後來都不吱聲了。晚八點多他們把忠霞送回家。

國保威脅 再次遭到綁架

八月七號上午十點多,他們又把法輪功學員忠霞綁架到派出所,說國保來人了,國保要接手這個案子。國保來了一個大個子警察,是國保大隊長王某。忠霞沒理他。王某看到搜去的 東西,說至少判兩年。派出所指導員審問:“東西是哪來的?”

忠霞說:“我這些東西都是合法的私人財產。我有收藏、發放、張貼、印刷、郵寄的自由。你們的所為是非法的,沒有搜查證私闖民宅、隨便搜查大法弟子的家、替江澤民賣命、隨便綁架大法弟子,你們犯了私闖民宅罪,無理綁架罪,徇私枉法罪,剝奪公民信仰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等。五月一日政府發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法規;憲法第41條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我控訴江澤民,你們來綁架我,你們就是在犯罪。人間的法律不容你,老天也不容你。你們誰也動不了我,必須放我回家。”

指導員聽完了沒吱聲,走了。接著又來一個人,忠霞又開始把剛才的話給他講了一遍,這人也沒吱聲,又走了。依次進來六個人,都是聽完忠霞的話就走了。最後是所長,忠霞也給他講了一遍。對這件事情的發生,忠霞表示, 她心裡沒有怕。

午間他們吃飯,把忠霞放在一個屋子裡。忠霞女兒來看她,看忠霞的人說:“你給你媽買點午飯。”女兒給忠霞買來包子,悄悄告訴母親說:“他們要給你判刑,我姨托人找派出所所長,讓他給通融這件事。他們說,讓交兩萬元錢。”

忠霞說:“不用不用,別托他,我有師父管。我沒罪,別怕,他們動不了我,我也不承認這一切。你們別管這事,一個錢都不許給他們。”

當天下午,忠霞給他們講她的修煉體會,如何做好人做好事。他們不吱聲。到三點二十分左右,他們讓忠霞在拘捕證上簽字,送公安局。忠霞堅決抵制,拒不簽字。後來得知, 家人由於怕忠霞被判刑,就違背忠霞的意思跟他們討價還價後送去一萬元。他們當時收了,答應拘留十五天後放人,不判刑了。這是發生在中午的事,當時忠霞不知道。

他們把忠霞往公安局送,走到半道,公安局給押送忠霞的所長打電話,意思說:不抓了,把人送回去吧。就聽所長說:“這下麻煩了。”隨後所長往派出所打電話,讓把錢趕緊退回去。這樣給派出所送的一萬元錢不到一個小時,又退給了忠霞家。

看管忠霞的小警察同意“三退”

所長接到不讓抓忠霞的電話後,還有些不甘心,自言自語地說:“到公安局看看再說吧。”就繼續把忠霞拉到公安局,到地方忠霞也沒下車,所長自己領著人進去了。忠霞在車上給看管她的小警察講真相,告訴他善惡有報的道理,他表示相信,最後他同意“三退”。

派出所所長後悔綁架忠霞 “服你了”

過了將近一個小時,派出所所長才從公安局裡出來,他訕訕自找台階說:“真麻煩,局長沒在家,簽不了字,咱們回去吧。”上車後他對忠霞說:“服你了。”

回去的路上忠霞告訴他們:“迫害法輪功你們會日夜不得安寧。法輪功是真正的佛法,因迫害法輪功有不少人都遭報了,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李東生和那些落馬的貪官其實都是因為他們迫害法輪功才遭報的。凡是跟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都不會有好下場。你們可別再稀裡糊塗跟著迫害法輪功了。”

所長說:“我們不知道啊,要早知道我們也不幹了。”他們一再給忠霞道歉,說:“後悔了,哪知道有這麼多麻煩哪?對不起呀!”忠霞說:“我得向你們道歉,給你們講真相講晚了。”

忠霞說:“今年七月一日你們向誰宣的誓你們不知道嗎?向憲法宣誓,誓詞上寫的是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把過去忠於黨這句話拋棄了,這意味著什麼?大法弟子在救 人,救誰呀?不就是救你們這些不明真相的黨員、團員、少先隊員嗎?給你們講真相不就是讓你們別給共產邪黨當陪葬嗎?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桃坡村浪馬寨旅遊景點‘藏字石’上的‘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在網上掛了有十三年了,你們自己上網查過嗎?你們太注重名、利、地位和金錢了,對大法弟子告訴你們的真相也許不屑一顧,用不了多長時間大法弟子講的真相都會兌現。”

他們說:“那現在就是站隊的時候唄?”忠霞說:“你說對了,其實現在就是站隊。站在江魔頭那邊就是逆天而行,就是選擇滅亡;不迫害大法或保護大法就是順天意而行,順天而行才能平安幸福。”

天下起了雷陣雨,狂風炸雷,忠霞說:“這是解體邪惡呢。”所長、指導員笑著說:“我們投降!”走到岔路口,所長說:“走哪條道好走啊?”指導員笑著說:“問問大師吧?”忠霞說:“你們可別這麼說,只有我們師父才稱得起大師,我只是我師父的弟子。建議你們走柏油路。”

一路說說笑笑,很快要到家了,所長說:“對訴江這件事的調查我們怎麼做?我們聽你的。”忠霞說:“你們再像對待我這樣對待別的大法弟子,你們就是犯罪。既然是查詢,你們打電話詢問不就行了嗎?這些年迫害,他們都不同程度受到驚擾,別再騷擾他們了。”他們表示贊同。

到家了,他們找台階下,說:“你先回家吧。今天這個事,到周二為期,上邊不找我們,我們也不再找你了。”忠霞說:“他們不會找我。”

對方說:“他們不找你,我們也不會找你。”而且一再對忠霞說:“你求求你們師父別懲罰我們,你幫我們祈禱祈禱。”忠霞說:“沒人懲罰你們,是天理在衡量善惡。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會有福報。”

上門“核實”訴江的警察“三退”了

明慧網十一月八日報導,重慶有位年逾花甲的法輪功學員,在今年六月份用實名向“兩高”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信,並見到兩高“已妥收”的回執。十月廿九日,兩名警察上門盤問“核實”訴江情況,並叫老人填表、簽名、蓋手印、接受錄像採訪。

這位法輪功學員面對兩名警察如客人,熱情接待,慈悲地給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江澤民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是害死幾百萬法輪功學員的劊子手,江澤民是漢奸、 是賣國賊(都有據可查)。江澤民觸犯了《憲法》、《刑法》、《國際法》等法律中多種條款,罪惡累累。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就是要求高檢和高法將罪大惡極的 江澤民繩之以法,還法律公正,還人間正道,還法輪功清白。

這位法輪功學員答覆警察的要求說:“我若配合你們填表、簽名、蓋手印、接受錄像採訪,就留下了你們迫害法輪功的罪證!就毀了你們的前途!那你們就是真正的受害者了!因此我不能配合你們、 害你們、毀你們!”“跟著中共只能成為它的陪葬品”等等。#

警察明白真相後,高興地“三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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