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朝陽市5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正見新聞網2016年04月18日】

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法輪功學員遲淑華、林江梅,在遼寧葫蘆島市看守所不足十平米的小屋遭所謂的“庭審”。上午九點,對遲淑華的非法庭審,不足二十分鐘,甚至連必需的程序和形式都沒走就草草結束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最高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有案必立”至今,二十多萬名中國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中國最高檢察機關控告前中共頭目江澤民。遼寧省朝陽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李超執法犯法,幾次給各公安分局人員開會,布置綁架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並威脅下屬:如果誰把布置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機密提前泄漏出去,就扒誰的警皮。隨後在十一月九日,李超、政法委書記劉朝震、610頭目蓋永武等人,浪費人力物力,布置綁架了依法伸冤的法輪功學員一百多人,包括很多六、七十歲的老太太。當時朝陽看守所、拘留所都關滿了人。

近期五十多人遭非法庭審,共有七十多人被預謀判刑。朝陽市公安局、政法委在當局不斷宣傳“依法治國”的情況下公然製造這樣大的冤假錯案,令人震驚,讓海內外聚焦朝陽。

現仍被非法關押與遭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朝陽市,27人:劉秀芬、胡瑞華、張永奎、林夢芬、吳金萍、徐金鳳、李國俊、趙紅軍、劉淑華、楊澤梅、景菲、任 曼、張淑梅、姜偉、李靜君、劉翠玲、王曉華、閆旭光、劉桂玲、張艷傑(60多歲)、霍會賢(70歲)、徐秀華(60多歲)、宋志富(68歲)、許翠霞(65歲)、孫連成(65歲)、高建新(63歲)、張世雲(64歲)二十七人。其中七人被敲詐巨額錢財(多則二十多萬、少則十多萬元)釋放回家: 周洪志、齊良燕、邵營輝、趙曉偉(被取保候審),劉亞萍(判三緩四)呂新(判二緩三)黃麗新也判緩。

建平縣,13人:方永軍、陳素英、沙錦堂(70多歲),王志國(小兒麻痹)、林江梅、張淑芝、遲淑華、尹秀芝、馮殿國、呂淑華、謝建平、張海峰、包利英等十三人遭非法庭審。七人被取保候審:蘇艷芝,李艷傑,王樹友,李桂萍,安平,郭昊、翟寶紀(已癱瘓)。

凌源市,5人:毛永春、馬岩華、齊曉燕、劉殿元、劉信五人。

朝陽縣,3人:張桂芝、張為民、王國軍(沒批捕)三人。

北票市,6人:周瑞學(70歲)、王慶、李志宏、劉淑花、王玉華、張海峰六名。

除取保候審十多人外,其餘人六十多人一直分別非法關押在葫蘆島看守所,盤錦市看守所、朝陽看守所,已被囚禁五個多月,最長非法關押有六個多月的。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份法輪功學員被陸續非法庭審。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僅兩天時間,朝陽市建平縣法院對十名法輪功學員匆匆非法開庭,過程中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戴上手銬、腳鐐、用黑頭套蒙頭,而且不許包括家屬在內的任何人旁聽。朝陽市雙塔法院也將部分沒請律師的法輪功學員,一天內,多人被匆匆非法庭審。

被庭審的法輪功學員中,其中姜偉、林夢芬、尹秀芝、林江梅、吳金萍的幾位家屬請了北京律師,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尹秀芝被建平法院在盤錦市中級法院內非法開庭,在場的法官和至少三十名國保、便衣和身材彪悍清一色“小平頭”,對一個樸實善良婦女的誣判如臨大敵。開庭不久法官誘導旁聽席上尹秀芝的女兒指控母親,律師舉手打斷問話:讓女兒來指控自己的母親,這本身是不人道的。接下來律師在法庭上從法律各個層面有力的論證尹秀芝無罪,教人做好人的“真善忍”無罪,法輪功無罪。最後律師說:“即使今天法庭判尹秀芝有罪,歷史終將有一天會證明尹秀芝無罪!”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令在場的所有人包括法官瞠目結舌。

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下午兩點,朝陽市建平縣法輪功學員林江梅在葫蘆島看守所不足十平的小屋裡被非法開庭,建平法院企圖不讓任何人旁聽,一人以看守所某領導的身份說:“地方太小,就五平方米那麼大,只能容下原告被告,其他人一律不讓進。”家屬聽後嚴肅的說:“不讓旁聽違法!地方小是你們選的,選擇容不下人旁聽的小地方本身就違法,我們從幾百裡的老家趕來,難道就連當事人的丈夫都不讓進旁聽嗎?你們這種做法太藐視法律了,也太不人道了!” 看守所自知理虧,只讓林江梅的丈夫一人進入旁聽。其餘十幾名家屬只能在外面的大風和沙塵中等待。律師從法律層面一一駁斥了檢方和法官所謂指控的每一證據和提問。在法律與事實面前,指控的檢方和法官無言以對。

姜偉、林夢芬、吳金萍辯護律師在法庭也分別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我國明確規定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法輪功無罪,信仰“真善忍”無罪,並要求當庭釋放法輪功學員。

姜偉在法庭上坦然的向法官們講道:我向高檢、高法、公安部、人大、國務院郵寄了控告狀,我起訴江澤民,這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國家明文規定從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邪惡至極,親自下令,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對法輪功學員“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因此致死致殘法輪功學員成千上萬,使千百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非法判刑,更邪惡的是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我是其中的受害者。控告權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江澤民迫害我,我控告江澤民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

法輪功學員趙紅軍、宋志富分別在法庭上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法庭誣陷法輪功學員“破壞法律實施”,宋志富自我辯護道:我只是一個普通公民,我怎麼能破壞得了法律實施?法庭也沒出示任何證據證明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一條法律沒有實施得了。

尤其作為十佳警嫂的趙紅軍在自己被迫害的背景下,還在慈悲的勸善,大善大忍的胸懷打動了在場的所有人。她平靜的告訴在場的人:“法輪大法是佛法!人怎麼能給佛法定罪呢?!作為警嫂,我是懂法的,我不會去做那些違法事的,法輪功教人向善,使人道德昇華,已經得到全世界的肯定。”她說:“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我曾渾身是病,以前在醫院怎麼治也沒治好我的各種疑難病,煉功後沒幾天就全好了。法輪功還讓我道德昇華,修煉後,我知道怎樣做一個好人,一個有益於別人、有益於社會的人。”我是想告訴你們:“法輪大法好!迫害大法弟子有罪!我一直認為公檢法人員是應該有大福分的!在正邪面前,如果能做出正確選擇確實不容易,因為你們受邪黨洗腦毒害最深的!作為警嫂,我理解你們,心裡惦記著你們。我們師父說過,當今世上的人都是我們師父的親人,在大災難面前如果不明白真相,就會被淘汰。所以我們才要儘量抓住一切機會告訴你們真相。我真心希望你們能明辨是非,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如此善良的警嫂,令在場的所有人為之感佩。事實上,法輪功教人向善、道德回升和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切實的造福於這個社會,如今當局卻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對法輪功學員信仰者進行打壓、迫害,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當事人採取非法關押、刑事處罰,相關責任人都已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非法拘禁、製造偽證、徇私枉法、等違法犯罪行為,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

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遼寧省政法委書記蘇宏章突然落馬;不能說與剛剛過去的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因訴江對遼寧全省法輪功學員發動大抓捕不無關係吧,這也許就是天意,善惡的報應已到了眼前,善良警嫂趙紅軍的話不能不引起更多人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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