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三年 勞教三年 湖南牙醫控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7年01月06日】

二零一二年六月,湖南省寧鄉縣牙醫、法輪功學員尹衛斌被綁架,被劫持到長沙新開鋪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勞教所解體後,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他最後一個被放回家。此前,尹衛斌在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九年遭冤獄三年,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尹衛斌醫生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書》,起訴這場迫害的元兇江澤民。

尹衛斌,男,今年四十五歲,原是益陽市一家醫院的牙醫,被冤獄迫害出獄後,尹衛斌被迫失去了工作,為了供女兒上學,他在寧鄉縣城開個私人診所,由於被非法勞教和綁架迫害,被迫關閉。

下面是尹衛斌在他的《刑事控告書》中講述的被迫害的主要事實。

我於一九九八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因為我原是氣功愛好者,法輪功被評為“名星功派”,李大師講真善忍是宇宙的根本特性,於是我認真的投入了法輪功的修煉。

江澤民在任職期間,對法輪功信仰群體實施了滅絕性的迫害政策,正是在江的策劃、指揮下,我遭受二次非法抄家,五次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兩次被非法勞教,每次都是一年六個月。

第一次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零年年底,我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因在天安門廣場喊法輪大法好,被天安門廣場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湖南省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一個星期後,被寧鄉縣國保大隊和我原單位人員接回,在寧鄉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劫持到長沙市新開鋪勞教所迫害。

在新開鋪勞教所,我被迫做奴工。我本是一個善良本份的人,卻被當作犯人對待,環境極其惡劣,我的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

被冤判三年 遭株洲攸縣網嶺監獄迫害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六日,由於迫害,我失去了工作,只好做藥品生意。我到北京參加經銷商會議,住國貿大廈十六房,在其中五個房間門上貼了大法真相資料,被綁架到羊坊店派出所,後劫持到北京海淀區看守所,受盡非人折磨。二十八個人擠在一間陰暗潮濕的十五平方米的房內,廁所就在板鋪一頭,連廁所邊都要睡人,還是睡不下這麼多人,於是,每晚三組輪流值班,不休息。我絕食反迫害,要求無罪釋放。

三十七天後,我被非法批捕,劫持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那裡關押的全是重刑犯。當時氣溫零下八度,我卻還是穿著襯衫單褲,蓋著黑心棉做的單薄被子。

公安實在查不出我什麼問題,在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後,又把我送回到海淀區看守所。僅因我不吃飯,獄醫不顧我已被迫害得瘦弱的身體,給我扎銀針。

後,我被非法判刑三年,我不服誣判,上訴,卻被北京第二中院駁回,將我劫持到湖南省株洲攸縣網嶺監獄五監區迫害。

在株洲攸縣網嶺監獄,我不服,要求無罪釋放,絕食反迫害,不做奴工,被多次野蠻灌食,他們用鐵銬把我站著日夜銬在鐵床上,派犯人“夾控”,天天強制灌食。

後來,監區長賀心龍親自用兩根電棍電我,電棍“啪啪”的電在我身上,如毒蛇在咬噬。

在網嶺監獄裡,每天吃著帶老鼠屎的飯,未煮熟有蟲有爛葉的沒放油的水菜。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五日,我終於出獄。出獄才知道,我妻子因為我坐牢,精神受到嚴重打擊,舊病復發,醫治無效,於二零零八年初去世,我女兒無人照顧,我在益陽開設的藥品店完全倒閉。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我和幾位法輪功學員到寧鄉縣灰湯鎮上一位法輪功學員家去玩,被灰湯鎮派出所戴彬等人綁架到寧鄉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被劫持到新開鋪勞教所。

我剛剛借錢開設的牙科診所,由於我被勞教,診所裡沒有了醫生,我母親急得暈死過去,我父親當時急得倒在地上,年幼的女兒無人照顧,失去經濟依靠,面臨開學無錢交學費,最後,靠我的好友湊齊了學費錢,才算按時返校上課。

在新開鋪勞教所,我喊“法輪大法好”,新開鋪勞教所獄警馬上指使五、六個犯人,用布將我的口封住,並毆打我。因遭到強制洗腦,我在勞教所絕食反迫害,被野蠻灌食,並且在灌的水裡面參了不知什麼毒藥。當時,我面黃肌瘦、神情憔悴、腹部疼痛。

二零一三年,廢除勞教制度,我是最後一個被放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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