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調查(1)

白馬、吳月、王子貴、付安寶、楊咤

【正見新聞網2017年06月06日】

法輪功

這是一個在當下中國繼續進行、但又不在社會上公開的群體「戰爭」,其面積之大、涉及群體之廣同時又個體化、獨立化的特點史無前例,其一方面慘烈無比,震耳欲聾,同時卻又悄無聲息。這場「戰爭」在中國發生十八年了,令世人關注,卻容易讓中國百姓忽視。它註定被永遠載入史冊。這場「戰爭」就是中共與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與反迫害之「戰爭」。

很多中國人都聽說過法輪功,知道法輪功被迫害。在中國,除了被允許外,不管褒貶該話題都是被禁止的。但是人們發現,法輪功並沒有政治目標和政治綱領,也不會殺人和自殺,那麼,為甚麼被禁止?為甚麼1999年前後官方態度會是兩個極端?為甚麼延續十八年法輪功學員要苦苦講真相?法輪功被迫害到底與每個人有沒有關係?法輪功到底是什麼?……這些,很多人是模糊不清的。

鑒於對法輪功的史無前例的慘烈迫害已讓中國人生存環境惡化;鑒於法輪功話題是中國法治、德治、人權改善繞不開的話題,鑒於法輪功現象已成了中共人力物力和社會傷害揮之不去的夢魘,本調查團並不站在中共或法輪功學員的立場上,而是抱著第三方嚴謹、負責的態度在北京、遼寧、上海、廣東、湖北、四川、山西等各省同時獨立、客觀展開調查。

遺憾的是本調查不能發表在大陸媒體上,只能投寄大陸以外的媒體,以真實情況展示給讀者和未來。

一、 氣功,在中國曾經是很吃香的饃饃

在中國,30後、40後的老人都有記憶,氣功在上個世紀60年代的中國開始火起來,70年代後,四川等省不少地方傳出少兒用後腦勺識字、用腳識字等特異功能新聞(見《四川日報》1979年3月11日的頭版通訊:《大足縣發現一個能用耳朵辯認字的兒童》),當時,打、跳、坐、翻等各式動作的氣功在城市鄉鎮裡隨處可見。城市的公園、綠化帶、街邊、廣場沒有人跳廣場舞,也沒有現在的體育器材,人們主要都是練各種功法。

由於氣功的火爆,驚動了中共高層,當時的中央主要領導曾派人調查過氣功及特異功能現象,由於氣功所提出的意識形態理念與中共的無神論不一致,中共採取默認態度。

有兩點事實可以證明當時氣功的發展,一是中國體育部門作為官方機構,下面設立了氣功協會,推廣氣功;二是「三不政策」及「人體科學」的提出就是來源於當時中共的政界與學界高層。

氣功吸引人的原因,一是祛病健身的奇效,二是有特異功能現象出現。從民間到官方,直到後來,中南海高層也有不少人學練。

從媒體報導的98大興安嶺動用氣功師滅火、一些著名歌星球星的師父──被稱為「周永康國師」的王林給貪官消災等新聞中可略見一斑。當然,後來西山會的常客王林事件以及國務院副總理退休後研究《黃帝內經》,那時氣功已被不允許練了。由於氣功太火爆,許多人發現了發財致富的門道,因此,出現了許多為求名利而胡編騙人的假氣功。一時間,五花八門,真真假假,人們很難辨別。由於氣功本身的超常性,沒有機構或部門能做鑑定,人們只能身體力行地自行判斷和選擇。

90年代後,很多氣功自生自滅地漸漸消退,卻有一個功法,人傳人地開始火熱起來,那就是法輪功。

法輪功是1992年5月在中國開始傳出的,1993年,在東方健康博覽會後,在北京迅速發展,而後,滾雪球般在全國傳開,一直到1999年,根據公安內部的統計,約有7000萬至1億人在煉。

調查發現:煉法輪功的人上至80、90歲的老人,下至4、5歲小孩不等,職業有工人、教師、公務員、農民、商人、學生、記者、醫生、軍人、公檢法人員甚至有國家領導人等等,學歷有文盲、小學、中學、大學、研究生、博士、教授、專家學者等等,也就是,遍及各年齡段和社會各階層人員。法輪功最初傳播的方式基本上是人傳人,就是親朋好友互相推薦的,當然,還有從媒體上或書店中得知的。

他們中不少人相約在公園煉功,或在一起讀書,但也有單個或二三個人相約在家學煉的。經過近二十年的迫害,一部分人放棄了,但也有很大部分的人堅持至今,在採訪這些人時,他們闡述的煉功原因各異。問:「你為甚麼會煉法輪功的?怎麼煉上的?」

瀋陽法輪功學員李科生(因在大陸特殊環境下,為保護採訪對像不受傷害,對有關人員全採用化名,下同):「法輪功修煉講向內找,就是有問題找自己,對昇華生命境界和人生質量有巨大幫助,讓我改掉了很多壞毛病,比如吸菸喝酒,比如移情不專一等,關鍵讓我明白了許多道理,所以當朋友告訴我時我就煉上了。」

青島法輪功學員陳光安:「人都有向善的願望,法輪功講『真、善、忍』,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終極意義,因為我自己在煉功,身體的變化和感受只有自己知道。」

武漢法輪功學員秦雪英:「我原來患有腸胃炎、腎炎,而且腰椎盤突出,煉法輪功後全好了,我女兒一開始叫我煉,我們這一代經過中共的教育,開始我拒絕,後來醫院說我的病治不好了,我試試煉的。」

成都法輪功學員張小車:「那年我還是高中生,同寢室的人給我看的,我覺得內容很深奧,學煉後精力旺盛,成績跟上去了,同學說我開智開慧,我就煉了。」

天津學員鮑小蓮:「原來我和婆婆關係不好,家庭矛盾大,看了《轉法輪》後我明白了人與人的緣分關係、恩怨關係,我放下了,多替別人著想,一家人和和美美,生活幸福祥和,我家裡人都煉了,我就一直煉下去了。」

…………
關於法輪功對人體體能改善、祛病健身與社會精神文明的建設作用,1993年後,陸媒有大量報導。現在走進北京或上海國家圖書館、湖南、湖北、天津、遼寧等國家圖書館或媒體影視歷史檔案館,翻看一些歷史報刊或影視資料,還能查到一部分歷史資料:

1993年6月,曾獲全國科技期刊三等獎的《中國氣功》刊文專題報導法輪功及功法創始人對社會的貢獻;

1995年12月,瀋陽出版社出版發行《神通大法──李洪志和中國法輪功》一書;

1997年3月17日,中國《大連日報》刊登的《無名老者默默奉獻》一文,報導古稀老者因修煉法輪功為村民義務修路1100多米;

1998年2月21日,中國《大連晚報》報導大連海軍艦艇學院的法輪功學員從大連自由河冰下3米救出一名落水兒童;

1998年5月15日晚10時,中國中央電視台在第一套節目《晚間新聞》和第五套節目中以讚揚口吻分別報導了國家體育總局伍紹祖局長視察長春,廣大群眾修煉法輪功的盛況,時間大約10分鐘;

1998年7月19日,《中國經濟時報》以「我站起來了!」為題報導河北邯鄲家庭婦女謝秀芬在癱瘓十六年以後因煉法輪功恢復了行走能力;

1998年8月28日,《中國青年報》以「生命的節日」為題介紹98年中國瀋陽亞洲體育節上1500人的法輪功隊伍的良好表現和法輪功的健身效果;

1998年11月10日,中國《羊城晚報》以「老少皆煉法輪功」為題報導了法輪功煉功點5000人的大型晨煉及患高位癱瘓、全身70%部位麻木失靈的廣州迪威皮革有限公司統計員林嬋英在煉法輪功後恢復了行走能力之事……

另外,1994年5月的《文藝之窗》、1996年1月的《北京青年報》、1998年8月11日的《北京日報》、1998年11月24日上海電視台、1998年11月1日的中國《樂山日報》、1998年12月31日的中國《深星時報》、1993年3月的《氣功與科學》、1996年3月22日的《北京晚報》、1996年6月8日的《北京日報》等媒體上均對法輪功有正面報導。

社會各界各部門也曾對法輪功有大量表彰,比如1993年,法輪功創始人獲中國公安部見義勇為獎;最高科學邊緣獎、明星功派、健博會特殊貢獻獎等等;1999年3月4日,哈爾濱市法輪功輔導總站被哈爾濱市公安局評為拾金不昧先進單位……

那時,國家提倡並推廣全民健身運動,開展了系列活動,包括90年代初的東方健康博覽會等,認為國家強盛的關鍵在於民眾的身心健康。

二、鎮壓的原因

中共對法輪功的調查,其實在1996年就開始了,那年中宣部管轄的新聞出版署向全國各省市新聞出版局下發內部文件,禁止出版發行當時名列北京十大暢銷書的《轉法輪》、《法輪功》等書籍,原因是「宣揚迷信」。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報」發表評論文章,批判當時被北京青年報評為「十大暢銷書」之一的《轉法輪》是「偽科學」。

時任政法委書記的羅幹當時派公安部在全國秘密調查,在煉功點上對法輪功進行觀察跟蹤登記。1998年7月公安部一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通知》中首先提「邪教」一詞,緊接著又提出:「要掌握活動內幕情況,發現其違法犯罪的證據,各地公安政保部門要深入開展調查。」在全國各地,兩次調查都沒有搜集到「證據」。

但是,公安部的鎮壓需要理由,一定要有「證據」。遼寧省朝陽市公安局,向所屬公安部門發出了朝公發(1998)37號《關於禁止法輪功非法活動的通知》,一些煉功點上的輔導員開始被罰款,朝陽市一公園的輔導員累計被罰金額達4000多元,有時不給收據單,有時給白條。由此引起40餘人到公安部上訪;1000餘人聯名投訴朝陽公安局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一局又向全國公安部門發出《通知》,遼寧、新疆、黑龍江、河北、福建等地的基層公安部門開始強行驅散煉功群眾,抄家、進入民宅沒收私有財產等。最終因為調查無結果而放棄,但有些調查人員卻真的煉起了法輪功。

在上海的虹橋公園原煉功點上的鄭鐸彬說:「我原是國安的,1996年10月臥底中發現法輪功學員除了個人身心修煉外,沒有違法亂紀事件,社會上吃喝嫖賭抽、抗蒙拐騙偷與他們無關,煉功對身心健康卻有奇效,後來我辭職了,並告訴法輪功學員以前我是『特務』,現在也煉了。」

直至1999年4月22日,天津教育學院的雜誌刊登了何祚庥的文章,說「煉法輪功會使人得精神病」,並在文中提到「義和團」、「亡國」等詞語。法輪功學員認為,如果不能澄清事實,不但學員們的合法煉功權利會受到威脅,煉功群眾還可能被拉入政治鬥爭中去。於是,很多法輪功學員到編輯部澄清事實。開始的時候,編輯部的領導出面接見了法輪功學員,表示願意更正這一不實的文章,但第二天卻突然改口,拒絕更正,並有防暴警察300多名,驅散法輪功學員,毆打並逮捕了45名法輪功學員。天津市政府的官員當時說,這件事天津直轄市管不了,要說明情況就要找直轄市的上一級單位。

當法輪功學員要求放人時,在天津市政府被告知公安部介入了這個事件,如果沒有北京的授權,被逮捕的法輪功學員不會得到釋放。天津的公安亦向法輪功學員建議:「你們去北京吧,去北京才能解決問題。」於是,就發生了4.25萬名法輪功學員上訪事件。

有法輪功學員說:「很多地方的農民第一次到北京找信訪辦,根本不知中南海在哪,是他們到了火車站被武警帶到府右街的,其實是站在街的兩邊,沒有包圍中南海,更不存在衝擊、圍攻這種現象。」

調查了解到,當天,當時的總理朱鎔基確實接見了學員代表。據法輪功學員、原廣東省政協委員高大維回憶說:「大概10點多吧,朱鎔基總理到機場去送外賓,一下看到那麼多學員,就叫工作人員下去了解情況,朱總理當時帶了話,他送完外賓以後,會回來接見我們的代表,了解詳細的情況。

「法輪功學員的代表提出了我們的三點訴求:第一點是釋放在天津被非法抓捕的所有學員;第二點是為廣大法輪功群眾提供一個合法、合理的修煉環境;第三個就是允許出版法輪功的有關的書籍。」

朱總理很快下令天津公安局放人,重申了國家不會幹涉群眾煉功的政策。

清華大學煉功點的法輪功學員楊清回憶道:「4.25的晚上,大約9點多鐘呢,進去的代表出來了,出來告訴大家要有什麼意見可以向各地的信訪部門反映,國務院會把這些意見進行處理,當時聽到這些消息以後就覺得呢,領導上能做到這一點我們也就滿意了。」

當晚10點,學員們離去。整個過程非常有秩序,地上連警察吸菸留下的菸蒂也被撿走了。

這成了鎮壓的理由之一:「法輪功組織十分嚴密。」 但法輪功學員卻說:「是天津抓人,全國學員自發去北京的,因為修煉人到處要做好人,地上的垃圾也是大家自發撿走的。」

當時任職於美國聖地亞哥Scripts研究所的封莉莉教授,震驚於4.25事件中的民眾所表現出的狀態,由此對法輪功產生了興趣並最終走入修煉。談到當時的感想,她說:「他們這麼的單純!對這個國家充滿了希望!他覺得到那裡以後,他可以跟他信任的政府去對話,他可以把他的心交給政府,把他的信任交給政府。一個國家應該為有這樣的百姓而高興,應該擁抱他們、獎勵他們,因為他們和政府是一條心的。」

不過,總理的批示,地方上的法輪功學員並不知情,因為「禁煉令」還在進行,天津還在關押煉功人。後來法輪功學員說:「總理的批示被中央有人壓下了,根本沒有下發。」

1999年6月10日,「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成立(這就是後來被人稱為「610辦公室」的機構),後來更名為「反邪教組織辦公室」,再後來更名為維穩辦。

1999年7月前後,中央媒體不斷報導:「練功不違法,健身不犯罪,國家提倡全民健身運動」(見歷史影像)。

但是,1999年7月21日凌晨,全國公安開始全面同時在煉功點上抓人,第二天,全國媒體全部開始批判法輪功,不允許學員煉功。頓時,全國有大量煉功點上的法輪學員被驅散和抓捕。法輪功學員說:「前段時間的媒體是為鎮壓造勢,其手法與50年代反右鬥爭中引蛇出洞的陰謀如出一轍。」

當時媒體報導的法輪功的違法之處主要有幾點:一、與黨爭奪群眾基礎;二、煉功人中死了1400人;三、偽科學。

後來,報導法輪功修煉情況的明慧網針對「1400例」作出說明:中共迫害機構把很多精神病和非修煉人的死亡歸到1400例中,說200萬修煉人中死了1400例,按這個比例,平均一年死亡200人,即所謂的煉法輪功死亡的年平均死亡率僅為萬分之一。

而根據《中國統計年鑑1996》統計,在1990年到1996年的七年中,全國人口正常的年平均死亡率為萬分之六十六,大大高於所謂的煉法輪功死亡的年平均死亡率。而據國內醫藥學專業期刊提供的數字,住院病人中因藥物不良反應而死亡的死亡率至少是萬分之二十四,也遠遠高於法輪功修煉者萬分之一的年平均死亡率。退一萬步說,假定這1400例是真的,那麼它也恰恰證明了法輪功在祛病健身方面的功效(見明慧網)。

關於爭奪群眾基礎,法輪功學員認為他們沒有政治綱領和目標,不存在基礎這個說法。而社會中有民眾的意見是:如果中共敢於放開獨裁,讓民眾自選統治組織,這才是正道,也就談不到爭奪一事了,只要是真心為民眾謀福祉的,何懼爭權?關於偽科學,在1999年前就有媒體報導有關組織驗證的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一說,這裡不再爭論。

2001年除夕之夜,中央電視台等國內新聞媒體基本都報導了一則新聞:自稱是法輪功學員的人為了升天,在天安門廣場自焚。但是,很快,CNN等媒體否認了陸媒的一些說法。法輪功學員在他們辦的明慧網等媒體上說,自焚是導演的,自焚者的口號、動作全不是法輪功的,而且自焚人的頭髮、腿間的可樂瓶都沒燒起來,真實的王進東與後來央視報導的王進東在髮際、耳朵上來看是兩個人,劉春玲是被打死的,而且,自殺不符合法輪功的要求……

法輪功創始人在法輪功最主要的著作《轉法輪》第七講一開始講道:「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門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門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煉,都把它看的很絕對,都不能殺生,這一點是肯定的。」

在1996年《悉尼法會講法》中法輪功創始人回答弟子提問時說:

弟子:……殺生是一種很大的罪業,一個人他自殺算不算罪呢?

師:算罪。……

那麼,中共為甚麼要迫害法輪功呢?

民眾中有人認為:「法輪功的信仰與中共的信仰是相反的,中共是統治黨,就不允許的。」也有的民眾認為:「不知道,上面的事情,說政治就是政治。」

而廣東省紫金縣政法系統的一位負責人說:「無產階級政權下,一切敵人都毫不留情消滅,這是政治任務,關係到我黨生死存亡大事。」

維穩辦系統中一位姓顧的主任說:「都聽法輪功的了,誰還聽共產黨的?中央定性了,是怎麼樣就是怎麼樣。」

法輪功學員卻說:「江澤民出於個人妒忌和對權力的慾望,與共產黨的反華本質相勾結。」

而江澤民的說法在《江澤民文選》中有一篇《一個新的信號》中提到:「難道我們共產黨人所具有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所信奉的唯物論、無神論,還戰勝不了法輪功所宣揚的那一套東西嗎?」這問話,顯示是1999年4月25日當晚給政治局寫的信中提到的,他當時表示了對法輪功的迅速發展及其對民心的凝聚力的擔憂,但法輪功創始人在講法中多次提到法輪功不搞政治、不涉入政治、絕對不能參與政治、永遠不參與政治。(參見《二零零五年曼哈頓國際法會講法》、《精進要旨三》〈不是搞政治〉、《美國法會講法》〈紐約座談會講法〉、《各地講法一》〈北京國際交流會講法〉、《北美首屆法會講法》、《精進要旨》〈大法金剛永純〉等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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