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管監獄的廳官為啥淪為階下囚?(3)

【正見新聞網2018年07月06日】

近期,據財新網報導,中共「十八大」以後至少有25名監獄管理系統的廳官涉嚴重違紀違法而被查處,其中廣西、新疆、湖北監獄管理系統落馬者居多。

官媒稱這些官員落馬的原因為:或通過為他人辦監外執行、假釋、保外就醫等收取賄賂,或違規利用招標工程項目獲利,或縱容親屬或情人斂財,或通過親人收受賄賂等。

然而一個不可忽視的現象是,自中共1999年迫害法輪功以來,在江澤民集團「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下,司法部門淪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打手。成千山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監獄和勞教所,長年遭受慘絕人寰的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殘。

這25名階下囚原為監獄管理局局長(副局長),或司法廳廳長(副廳長)。他們所管轄的監獄使用暴力、酷刑強制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甚至將他們虐殺。

對此作為監獄管理部門的責任人他們無一例外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眾所周知,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原政法委書記、公安部部長周永康被判刑,原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610」辦公室頭目、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被判刑,以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大量公檢法司人員伴隨厄運。

從以下列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看上述25名落馬官員鮮為人知的黑幕:

安徽

程瀚,安徽司法廳副廳長

2000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安徽省公安廳一處處長;2004年至2011年,先後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合肥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11年4月至2014年8月,任合肥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14年8月至2016年10月,任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2017年12月13日,受審,擇期宣判。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至2016年,安徽被迫害者至少在數萬人次,許多法輪功學員遭到反覆迫害。

例如安徽建工學院副教授吳曉華,前後遭到23次以上的非法抓捕,被關進精神病院、勞教、判刑;阜陽市醫院婦產科醫生范文芳多次被勞教,遭七年冤獄,九死一生,回家不久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後被關進安徽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截至今日,19位合肥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長年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及黨委書記、後任合肥市副市長及省司法廳副廳長的程瀚無疑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

監獄迫害案例舉例:

王洪榮,時年59歲,安徽合肥叉車廠行政科職工,該廠職工都知道王洪榮是有名的大好人。2003年4月30日,他被當地「610」跟蹤,抄家,被迫流離失所;2004年9月24日,被非法綁架,後遭冤判八年,被劫持到安徽宿州監獄非法關押。

期間,獄警指使犯人,硬把他的雙腳捺到開水腳盆裡燙,頓時雙腳充血、腫脹,半天后就潰爛,起泡。出獄時,他骨瘦如柴,臉已變形,於2007年6月22日凌晨5點在家含冤離世。

朱維英,60多歲,合肥市梅山飯店經理,多次被抄家、綁架、關押、勞教,被非法判刑八年,遭受過強行「轉化」、野蠻灌食、綁老虎凳、電棍電擊、鞋底抽耳光等酷刑折磨,後在安徽省女子監獄被迫害得雙目失明。2017年6月30日出獄後,其身體狀況極差,目光呆滯,不久後,於7月中旬含冤離世。

青海

王勝德,青海司法廳廳長

曾任青海省政府副秘書長、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局長;2012年3月至2016年9月,任青海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2016年9月30日,二審判其有期徒刑五年,罰款30萬元。

王勝德在其任職期間積極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是青海省監獄、勞教系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

截至2016年1月18日明慧資料館的數據統計顯示,青海省經明慧網報導的迫害法輪功案例共計153例,直接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165人,其中被迫害致死者7人。

監獄迫害案例舉例:

趙宗華,1956年生,西寧市朝陽小學退休教師,修煉法輪功後,在本職崗位上盡職盡責,多次被評為優秀教師,卻遭到學校的迫害,被停止授課,降低級別和扣押工資,並被分配從事打掃廁所的體力勞動。

2007年12月15日,趙宗華與丈夫魏海明一同被西寧市大通縣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遭酷刑折磨,隨後被大通縣法院暗中庭審,被非法判刑五年。之後趙宗華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青海女子監獄。

趙宗華近十年的時間在冤獄中度過。魏海明於2012年7月從獄中回家不久後離世。

山東

曹務順,山東監獄管理局裡能分局局長

1995年3月,任山東省鄒城監獄副監獄長、副書記,同年受命于山東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擔任山東省魯西監獄籌建處主任;後歷任鄒城監獄監獄長、黨委書記,魯西監獄監獄長、黨委書記等職。
曹務順(網絡圖片)

曹務順貪腐案件幕後涉及江派政治局常委、副總理張高麗。而張緊跟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曾於2001年底至2003年1月任山東省省長,其後至2007年3月任山東省委書記。在其任期內,山東迫害法輪功學員極為嚴重。

由曹務順擔任監獄長的鄒城監獄直接迫害過法輪功學員,見下面兩例:

山東泰安法輪功學羅秀平、趙玉海、類維芳因傳遞法輪功真相資料於2002年被肥城市公安局非法綁架、關押。2003年4月20日,羅秀平、趙玉海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類維芳被非法判刑三年。後來趙玉海被關押在濟寧市鄒城監獄,羅秀平、類維芳被關押在濟南女子監獄。

鄒城監獄的「610」迫害在該監獄工作的法輪功學員滿正玉,使其兩次非法勞教和在洗腦班遭受迫害,多年停發其工資(只發生活費)。滿正玉退休後得不到社保,不得不為生活奔波。

湖南省

萬傳友,湖南司法廳副廳長

1999年1月至2000年11月,任湖南省監獄管理局辦公室主任;2000年11月至2007年8月,任湖南省司法廳法制宣傳處處長;2007年8月至2015年1月,任湖南省司法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15年10月22日,被「雙開」。

據明慧網報導,截至2013年,湖南省司法廳管轄的三個勞教所,九所監獄酷刑虐殺了51名法輪功學員,迫害人數居全國第八位。其中,株洲白馬壠勞教所虐殺19人,排名全國第三;長沙新開鋪勞教所虐殺10人,津市監獄6人,常德武陵監獄4人,湖南女子監獄3人。

萬傳友參與了對湖南省勞教所、監獄系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和虐殺,是主要責任人之一。

監獄、勞教所案例舉例:

文惠英,湖南常德市桃源人,是桃源縣航運公司會計科長(退休),2007年10月,被桃源縣「610」警察綁架後,被送到湖南省女子監獄迫害。期間,她被長期吊銬、毆打,罰站,被折磨得脫相。2009年9月,她在監獄絕食反迫害,持續50多天,被野蠻灌食,三顆牙齒被撬掉,被迫害得全身浮腫,於2010年2月14日離世。

賀雪兆,原湖南省郴州資興鯉魚江電廠子弟學校初中物理老師,遭受了長達六年的殘酷迫害,多次遭綁架、關押及非人的酷刑折磨,曾被非法勞教,關洗腦班和非法判刑八年。

他曾在新開鋪勞教所被關押了20個月,警察動用各種刑罰對他迫害,上抻床、穿約束衣、戴鋼盔帽子、手銬;還被關押在郴州勞教所、常德津市監獄、津市監獄遭受迫害。最後他於2006年1月13日離世,死前不停拉血,死後七竅流血,屬中毒死亡症狀。

河北省

孫海,河北監獄管理局副局長

據中共媒體報導,孫海先後在河北省涿鹿監獄、河北省第二監獄(現石家莊監獄)任獄長,曾在涿鹿監獄時被評為所謂全省優秀獄長;在任河北省監獄管理局任副局長後,分管獄政、執法,其職權涉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2014年8月26日,被審查。

河北省石家莊監獄關押迫害過許多法輪功學員。據明慧網消息,十幾年來,先後被非法關押在那裡的法輪功學員約有六百來人。在2002年在該監獄被非法判刑十年以上的法輪功學員就有上百人之多。

曾任該監獄長的孫海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主要責任人。

監獄迫害案例舉例:

楊曉傑,40歲,河北省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原中國青年報北方辦事處職工。自1999年7月20日起,他多次被警察非法抄家、關押、拘留。2002年,他及妻子被非法誣判十一年重刑。他被關押到河北省石家莊北郊監獄(石家莊監獄),常年被嚴管、關禁閉、拳打腳踢、高濃度鹽水灌食、長期剝奪睡眠等,於2006年1月26日被迫害致死。

石彥武,時年40歲,大學畢業,河北省行唐縣法輪功學員,於2002年5月被非法判刑十年,被關在石家莊監獄,期間常被毒打、不准休息、強制勞動、電棍電、冷水潑等。在大獄裡苦熬了十年,出獄前兩個月,於2012年2月27日家人接到他病危的消息,趕到醫院,他深度昏迷,次日離世。獄方稱是腦幹出血,不准家人把遺體帶走,逼迫就地火化。

吉林省

趙洪興,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

曾在吉林省長春市警界任職,長期擔任吉林省四平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副書記等職務;2012年5月至2014年8月,任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2015年4月9日,被「雙開」

據明慧網報導,趙洪興在吉林省四平市任職期間,直接參與指揮迫害四平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手段極其兇狠。從1999年7月至2004年10月,四平地區有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監獄迫害案例舉例:

韓翠媛,女,時年40歲左右,四平市人,大學本科畢業。她及父親、姐姐因信仰法輪功遭到拘留、勞教等迫害;2002年7月,被非法判刑四年,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入監後,不讓她睡覺,打罵她。她絕食抗議,遭野蠻灌食,十幾個犯人死死按住她,掐她的脖子,導致她當場休克,口吐白沫,在被送往醫院的途中離世。

貴州省

曹雲平,貴州司法廳副廳長

1996年8月至2001年3月,任貴州省從江縣委書記;2001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委常委、凱裡市委書記;2005年12月,任貴州省司法廳副廳長、廳黨委委員,省監獄局黨委書記、局長;2017年2月7日,被公訴。

中共自1999年7月迫害法輪功以來,貴州省被非法判刑的男性法輪功學員都被劫持到貴州都勻監獄迫害,它是黔南唯一關押重刑犯的監獄。

據明慧網信息,有128名法輪功學員在都勻監獄遭受過迫害,最長刑期達15年,他們中有博士、銀行行長、在校大學生等,其中有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自2005年就任貴州省司法廳副廳長、廳黨委委員,省監獄局黨委書記的曹雲平對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監獄迫害案例舉例:

吳伯通,74歲,安順市關嶺縣水利局職工,2000年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被劫持到貴州中八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2005年9月5日,被劫持到貴州都勻監獄,入獄僅六天,於9月11日上午7時35分被迫害致死。獄方為掩蓋罪惡,遺體當日被強行火化。

雲南省

康曉東,雲南司法廳副廳長

歷任省林業廳物資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省林業廳勞動服務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省司法廳廳長助理、辦公室主任等職。2004年至2013年10月,任雲南省司法廳副廳長;2013年10月16日,被免去省司法廳副廳長職務;一審判其有期徒刑15年,沒收財產300萬元。

明慧網報導,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7月,在雲南省被迫害致死和在迫害中離世的法輪功學員有49人,其中在監獄遭迫害後死亡的有11人,占總數的23%。

監獄迫害案例舉例:

方征平,時年60歲,四川西昌市法輪功學員,2007年10月14日,到雲南綏江縣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綏江縣警察綁架,後又被綏江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遭受迫害。2013年5月,家屬得知他已離世。

羅江平,51歲,四川攀枝花市米易縣撒蓮鎮法輪功學員,2012年1月,在雲南省楚雄州南華縣被綁架,遭非法判刑四年半。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被非法關押期間,他遭腳鐐手銬、打毒針、超強勞動、單獨關小號等迫害,迫害致生命垂危,於2013年12月23日保外就醫回家,僅5天,於28日下午5點多含冤離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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