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8年09月15日】
2018年8月,中共法院非法判刑58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47人,其中在23場庭審中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明慧網報導,公檢法相關人員以種種方式阻撓法輪功學員與律師做無罪辯護。在8月份,法輪功學員被敲詐勒索現金273,000元,其中法庭勒索罰金127,000元,警察搶劫勒索146,000元。
原山東省預備役高炮師副參謀長退休上校、正團職軍官公丕啟,被青島市北區法院冤判7年,罰金20,000元,警察從他身上及家中搶走現金12萬多元,但是判決書中只出現了7萬多元。
天津81歲的張淑香在沒有公開開庭,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被非法判刑4年。河北秦皇島78歲的楊邵寶被判刑7至8年。
非法判刑
在此列舉四位社會精英遭冤判的案例:
原高炮師副參謀長公丕啟遭冤判7年
公丕啟,63歲,原山東省預備役高炮師副參謀長、軍隊退休上校、正團職軍官,於2018年7月20日,被非法判刑7年半、非法罰款2萬元。
公丕啟於2017年10月17日去朋友家串門時,被青島市市北區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隨後被非法抄家。
2018年6月22日,青島市市北區法院在即墨普東看守所第二次非法庭審公丕啟。他當庭進行了自我無罪辯護。
律師指出,偵查機關在公丕啟無犯罪行為的情況下違法立案,並非法蒐查,意圖構陷當事人。
另外,本案既沒有犯罪客體,也沒有犯罪對像,更沒有犯罪行為,公丕啟的行為根本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應判無罪釋放。
然而,青島市市北區法院最終非法重判公丕啟7年半。
在舊金山灣區矽谷工作的公丕啟的女兒公曉燕在海外呼籲營救父親。
深圳兩位科技精英被冤判8年
明慧網2018年8月24日報導,廣東省深圳市法輪功學員馮少勇博士、陳澤奇工程師的律師與家屬接到通知,兩人被龍崗法院冤判8年。兩人已委託律師正在上訴。
馮少勇,40多歲,北京郵電大學博士畢業,他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人緣很好。1999年在北京郵電學院讀博士時,他和同事研發成功機頂盒。他將因此獲得的100萬元的獎金全部捐給北郵。
陳澤奇,54歲,謙和儒雅,是深圳達特電腦公司軟體開發部經理。他主持研發的掌上電腦「一指禪」及「藍精靈數碼詞典」是優秀的高新技術產品。
2016年9月24日,由廣東省政法委、省「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省公安廳、國保等直接部署,跨地區綁架廣東省約20名法輪功學員,其中馮少勇博士,陳澤奇工程師也在其中。
2017年12月1日,被非法關押400多天的馮少勇和陳澤奇在深圳市龍崗區法院第六法庭開庭被非法庭審。
公訴人提出的所謂證據被律師一一駁回,並拿不出任何證據原件,口說有五個證人,沒一個也沒出庭作證。
馮少勇和陳澤奇都不承認所有莫須有的非法指控。
王亮清博士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2018年9月10日報導,北京昌平區現年5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王亮清博士,在工作單位上班時,被領導請過去「談談」,結果被昌平南口派出所警察綁架,被構陷到昌平區法院,遭冤判2年,被勒索罰款2,000元。他已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
王亮清,1989年畢業於黑龍江哈爾濱工業大學,獲碩士學位;畢業後在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703研究所工作;於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多久,頭頂上的一大塊禿頂長出了新頭髮,記憶力好轉,思維變得敏捷,曾在一年內發表了四篇學科論文。
因堅持信仰,王亮清多次受到迫害,2000年被劫持到團河勞教所非法勞教1年半,被強制洗腦、做奴工等,受盡屈辱;同年12月,被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非法開除,後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攻讀博士,之後應聘到「三一集團重機研究院」,曾主持、參與過多項國家重點項目技術工作,為該項目做出突出貢獻。
原廣州大學副教授王家芳遭誣判3年半
廣州市白雲區法輪功學員、原廣州大學副教授王家芳,在廣州市流花湖公園遊玩時,遭越秀區六榕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2018年8月24日,被廣州市荔灣區法院誣判3年半。
王家芳抗議非法判刑迫害,不穿罪犯標記的識別服,被強制按進輪椅,推進法庭。
王家芳,今年54歲,1999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因堅定信仰「真、善、忍」,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市洗腦班、廣東省洗腦班、槎頭勞教所(1年半)、廣東省女子監獄(9年)等,多次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累計遭冤獄逾12載。
非法庭審
8月份,中共法庭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47場。
為阻止法輪功學員和辯護律師的無罪辯護,庭審中,法官不讓律師說話;律師被剝奪辯護權和閱卷權;不通知律師和家屬,偷偷開庭、秘密審判;指定律師做有罪辯護,製造冤假錯案。
見下例:
四川會理縣法院再次違法剝奪律師辯護權
2018年8月16日上午時,會理縣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花晚霞、張惠瓊、崔德利。
按照通知安排,律師上午9時20分提前到法院準備出庭。可經過安全檢查進入法院大廳後,法警隊多個警察以律師攜帶了公文包和工作電腦「危害法庭安全」為由拒絕律師入庭。
律師指出,禁止律師攜帶電腦和公文包開庭沒有法律依據。經交涉,法警、法官仍然拒絕改正錯誤。
在23場非法庭審中,律師據理力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例如:
廣州黃埔供電局會計李慶華被非法庭審
李慶華,49歲,畢業於長沙理工大學(原長沙水利電力師範學院)財務專業,廣州市黃浦供電局會計;2007年,被非法勞教1年半,工作崗位也由會計變為勤雜工,並長期遭受居委、「610」人員騷擾。
2018年8月23日上午,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對李慶華非法開庭。
律師為李慶華做無罪辯護,指出:郵寄了一封信後,沒有任何法律、法規的實施受到了破壞。李慶華郵寄法輪功真相信件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是合法行為。
根據《刑法》第三條「罪刑法定」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除法律外,任何文件或司法解釋均不能將某種行為規定為犯罪。
將公訴人舉證的所有證據全部駁回之後,律師問公訴人:「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公訴人回答:「沒有了。」
經濟上迫害
為了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江澤民下達了「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的滅絕政策。中共法院重判、重罰,不惜讓法輪功學員傾家蕩產、家破人亡,利用法律之名明目張胆的在法庭上搶錢,操縱警察直接非法抄家、敲詐勒索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8年8月份,中共公檢法人員敲詐勒索現金273,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127,000元,警察搶劫勒索146,000元。
無罪釋放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8月份有2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平安回家。
2018年4月13日晚,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64歲的黃洪運被劫持到東西湖區三店派出所。在其被非法關押一天後,三店派出所要把黃洪運轉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在體檢時,查出黃洪運血壓很高,第一看守所不收,黃洪運被轉到了武漢市江岸區安康醫院迫害。
律師向有關部門遞交了釋放黃洪運的律師函。
黃洪運的迫害案被漢陽檢察院退檢,2018年8月31日下午,黃洪運無條件回到家。
遼寧省盤錦市盤山縣法輪功學員張亞威被無罪釋放,於8月21日回家。
吉林省政法系統官員厄運連連
自2018年6月以來,吉林省政法系統官員紛紛落馬,其中法院院長四人,副院長一人,政法委書記一人,省「610」主任慘死,一公安局副局長死亡等,例如:
2018年7月,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王君先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8月30日: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院長張鳳軍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被調查。
2018年8月30日,吉林省德惠市法院院長袁中山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被調查。
2018年9月6日,吉林省榆樹市副市長,原政法委書記常鍵跳樓自殺未遂,摔成重傷,目前正在醫院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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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無一例外是迫害法輪功的直接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