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法輪功學員二十年遭中共迫害綜述(2)

【正見新聞網2020年04月11日】

雲南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民風純樸,一九九四年八月,大法洪傳到雲南,各地區各民族的百姓紛紛得法,真、善、忍的法理啟迪著他們的本性,人心向善,返本歸真,給家庭、社會帶來一股道德回升的清流。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雲南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開展了系統的滅絕性的迫害。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已知五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如雲南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玉溪市婦幼保健院主治醫師沈躍萍等;多人被迫害致殘;有一千九百七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抄家、關押,綁架到洗腦班「轉化」迫害,其中四百九十八名被非法判刑,四百七十三名被非法勞教等;被中共不法人員搶劫財物達七十六萬元。

二十年的腥風血雨,見證了中共邪黨的罪惡;二十年的血雨腥風,也見證了法輪大法及大法弟子的純正、慈悲與善良。

第二部份 山雨欲來陰風起

一、黨魁江澤民在雲南為打壓法輪功造勢

一九九九年五月,也就是在北京「四二五」法輪功學員上訪事件後剛過幾天,黨魁江澤民就竄到雲南參加「九十九昆明世界園藝博覽會」開幕式。中共雲南省委為了迎合江澤民,在此之前,省委副書記王天璽就向昆明法輪功輔導站打招呼:江澤民在雲南期間,停止在公共場所的一切煉功活動。

江澤民在雲南期間,曾多次在雲南省黨、政召開的會議和接見軍隊師級以上幹部會議上,對法輪功進行了大肆造謠、誣陷、誹謗,煽動說:「與法輪功的鬥爭是一場爭奪群眾、關係到中共生死存亡的政治鬥爭。」(中共印發有江講話的文件)江澤民回到北京後,為了避開憲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六月十日直接命令,成立了一個專職迫害法輪功的機構——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設立了由他操控,政法委書記羅幹、李嵐清指揮的「蓋世太保」組織——邪惡的「六一零辦公室」,為打壓迫害做了組織準備。

二、雲南為打壓法輪功做準備

1、利用媒體抹黑法輪功

早在一九九八年二月和一九九九年四月,直屬雲南省委宣傳部的《東陸時報》和雲南省委老乾局下屬的《雲南老年報》以及雲南省委喉舌《雲南日報》就先後刊載了大肆造謠、誣衊法輪功是×教的文章,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構陷宣傳,對法輪功創始人進行惡毒人身攻擊和誹謗。

為了維護大法聲譽,不讓惡人玷污大法與師父,昆明法輪功學員曾經自發的走出來,不斷的去報社當面揭露造謠宣傳,講清法輪功的真相,最後,這些報紙都作出了表示道歉、糾正錯誤的聲明。

有一次,當法輪功學員到《東陸時報》反映問題時,《東陸時報》中的惡人不懷好意的向「110」報警,誣告法輪功學員聚眾鬧事,當110警察趕來時,看到法輪功學員只是安靜的坐在院子裡,即沒有標語,也不吵,也沒鬧,靜靜的等著代表與報社交涉,當他們了解真相後就撤走了。

紅河州的《箇舊日報》(後改名為《紅河日報》),刊載了雲南錫業公司一個因患「肺癌」死亡的病例,污衊嫁禍法輪功,造謠說是煉法輪功不准吃藥造成死亡的,在民眾中造成了極壞影響。事情發生後,許多法輪功學員自發的去報社講清法輪功的真相,到有關部門反映問題,報社了解情況後,向法輪功學員表示了道歉。

可是,在打壓迫害法輪功剛開始,中共就將以上法輪功學員維護公民權利的善舉定性為:「非法圍攻報社」。《紅河日報》等媒體還發表文章,顛倒是非的誣陷法輪功學員是一群「暴徒」。

2、公安系統臥底收集「情報」

江澤民離開昆明後,雲南省公安系統開始加強了對法輪功的監控,他們派出大量國安特務,打入到各個法輪功煉功點,進行蹲坑、摸底、攝像,收集所謂法輪功的「情報」,為全面鎮壓迫害法輪功作準備。據一名國安特務後來講:「我們曾經打入你們煉功點,進行秘密調查,其實我看煉法輪功的人有知識的人多,幹部多,有病的人多,他們都是些很善良的人,每天只是在一起煉煉功、學學法而已,根本不危害社會……」

第三部份 紅魔肆虐巨浪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黨魁江澤民與中共相互利用,發動了手段最邪惡、最殘酷的對法輪佛法及其上億修煉者進行的系統的滅絕性的打壓迫害。一時間,中華大地腥風四起,從此,紅色恐怖籠罩中原大地。

一、瘋狂大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在六一零統一指揮下,公安、武警、國安在全國統一對法輪大法輔導站負責人進行了瘋狂的大綁架。

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雲南省建水縣六一零和公安就對在紅河州警校參加警銜晉升學習培訓的寧洱縣警察、法輪功學員張鳳琴進行了暴力搜查,搶走了《轉法輪》書,當日將其劫持至建水縣公安局關押。

(一)昆明等地法輪大法輔導站負責人被非法抄家、傳訊、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五時,在中共雲南省委副書記王天璽(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後被追查國際組織追查)親自指揮下,省公安廳、國安局、各地州、市公安局政保部門積極參與,在全省統一行動,對法輪大法各地輔導站及分站負責人進行非法抄家、傳訊、關押。其中有:

◇王嵐,女,五十七歲,昆明市工人文化宮幹部,昆明法輪大法輔導站站長。

◇趙麒麟,男,五十多歲,昆明文化宮輔導分站站長。

◇賴高華,女,昆明東華片輔導分站站長。

◇李樹鳴,女,六十多歲,昆明黃土坡片輔導分站站長。

◇卞雲山,男,昆明黃土坡片輔導分站站長。

◇張美媛,女,六十多歲,昆明西壩片輔導分站站長。

◇王宇平,女,六十歲,曲靖市輔導站站長。

◇馬先明,男,五十歲左右,昆明市煤機廠馬龍分廠幹部,曲靖市輔導站副站長。

◇朱蘭,女,四十九歲,楚雄市金鹿中學語文教師,楚雄市輔導站站長。

◇劉燕,女,四十多歲,紅河州水利局公務員,箇舊市(紅河州)輔導站站長。

(二)普洱市寧洱縣(原普洱縣)上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逼迫交大法書、抄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寧洱縣政法委、公安局、派出所、居委會和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全部出動,逼迫全縣近百名法輪功學員交出法輪大法書及資料,不交的就強行抄家。

(三)上百名法輪功學員在昆明翠湖被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百名法輪功學員到翠湖公園馬路邊煉功,突然被上百名武警、警察包圍、戒嚴,公安人員用車堵死了湖邊所有通道,從上午到下午不斷將到翠湖公園馬路邊的法輪功學員綁架。用大客車拉到西山二中等地非法關押、審訊、拍照。

(四)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在昆明東風廣場被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到昆明市東風廣場集體煉功時被武警、公安警察包圍,外邊人不能進,裡邊的人不能出,全部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西山區二中非法審問、拍照,關押到深夜才釋放。

(五)「99昆明世博會」期間被迫害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昆明梁東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傳訊、勞教、判刑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梁東、蔣鳴鳳(女)、張蔚謹(女)、黃武第、吳剛、左立新等法輪功學員因被懷疑在「昆明世博會」期間召開「中外記者會」和在昆百大懸掛法輪功真相橫幅和散發真相傳單而被綁架。梁東隨後被非法判刑三年;蔣鳴鳳(女)、張蔚謹(女)、黃武第、吳剛被非法判二年勞教;左立新被多次非法傳訊,監視居住。

◇雲南林業職工醫院副院長葉保福夫婦被非法監禁居住

葉保福,男,五十二歲,原林業中心醫院副院長、妻子楊明清,女,四十九歲,原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昆明世博會」期間,被懷疑要去參與法輪功活動,被林業公安處非法傳訊,後被昆明盤龍區國保大隊非法關押兩天,隨後又被單位夥同盤龍區國保看守在家裡,白天,看守人員坐在客廳裡看守;晚上,警車堵在樓道口看守,共計四十五天。

◇昆明法輪功學員李君萍被非法傳訊

李君萍,女,五十九歲,雲南省輸送機械廠退休工人。「昆明世博會」期間被警察強行帶到所在地派出所非法留置二十四小時。

(六)集體學法、煉功被綁架實例

◇昆明東川區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二月,昆明東川區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走出來集體煉功,被公安綁架。其中唐繼武被非法勞教兩年。

◇昆明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馬村開法會交流,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昆明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馬村一學員家開法會(交流修煉真、善、忍心得體會)時,被盤龍公安分局警察綁架、搜身、審訊,有數名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看守所。

◇昆明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長蟲山開法會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昆明有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長蟲山開法會(交流修煉真善忍心得體會)時,被盤龍公安分局綁架、搜身、審訊。隨後昆鋼退休工人李麟書被非法判刑三年,妻子桂明珍和王鳳仙、孫顯馨、黃雲勻被非法勞教兩年。

◇玉溪地區通海縣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通海縣有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出外煉功,遭到了當地公安綁架,十多名學員被非法關押,多名被非法勞教。

◇曲靖市王宇平等六名法輪功學員晨煉被綁架判刑案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早上,曲靖汽車運輸總站退休工人王宇平和六位法輪功學員在麒麟花園晨煉,被市公安局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昆明楊惠蘭等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不久,昆明楊惠蘭等十六位法輪功學員在集體學法交流時,被警察綁架到太和派出所,被非法照像、做筆錄、按手印、審訊,楊惠蘭被關進派出所兩天,不給吃東西。

◇昆明夏曉燕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判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夏曉燕與張菊芬、周模芳、呂松和在羅榮芬家被太和派出所綁架、羈押。隨後四川法輪功學員呂松和被判刑三年,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體育教師周模芳被勞教一年。

二、「六一零」是操控迫害法輪功的黑手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迫害法輪功前,雲南省就成立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由省委副書記王天璽任組長,同時成立了以陶國相為首的「六一零辦公室」。

「六一零」外表上是一個掛在政府系統的行政部門,實質是一個凌駕於《憲法》之上,操控指揮各級政府、公、檢、法、司、軍隊、勞教所、監獄迫害法輪功,類似希特勒「蓋世太保」的邪惡組織。「六一零」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血腥政策,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使用了包括強行洗腦、送進精神病院、開除工職、扣發退休金、罰款、抄家、綁架、關押、勞教、判刑,活摘器官直至迫害致死的邪惡手段。

「六一零」還濫發文件,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及其子女參軍、考學、報考國家公務員、當醫生、教師及退休等權利;「六一零」還有直接決定處理法輪功學員工職、領取退休金的權力;有決定企事業領導幹部撤職、升遷的權力等;有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肆意勞教、判刑的權力。

三、輿論造勢,毒害世人

中共搞政治運動的慣例是黨媒輿論造謠為導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開始,《雲南日報》、《春城晚報》、《東陸時報》、《昆明日報》、《滇池晨報》、《雲南老年報》、《雲南法制報》、《雲南信息報》、雲南電視台、昆明電視台、雲南廣播電台、昆明廣播電台以及各地、州、市、縣的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等數十種黨媒,開足馬力對法輪功進行大肆的造謠污衊、歪曲誹謗、移花接木、造假陷害,把法輪功恐怖化、妖魔化,以欺騙民眾。

四、對法輪功的三次大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雲南省委召開了由雲南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嘉廷(其積極參與和支持打壓法輪功,於二零零一年因受賄罪被判死緩刑)主持的「堅決貫徹中央重大決策妥善處理法輪功問題」的縣以上黨委〈黨組〉負責人會議。在會上,雲南邪黨省委書記令狐安作了動員,省組織部長黃維斌、政法委書記秦光榮(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輪功的元兇之一)分別傳達了中共中央迫害法輪功的「有關精神」。省委副書記王天璽(雲南主管打壓法輪功的「六一零」的總頭目,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輪功的元兇之一)對如何迫害法輪功作了部署。

會議煽動說:「與法輪功的鬥爭,是一場嚴肅的思想和政治鬥爭,關係共產黨人的根本信仰,關係到黨和國家的前途命運」云云。從此,在全省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全面鎮壓迫害,毫無理性的將一群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百姓推向了政府的對立面。在六一零的具體指揮之下,早期對法輪功進行了三次大的迫害。

(一)第一次大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雲南省委召開了各地領導迫害法輪功動員會議後,全省各地、州、市、縣都相應召開會議,開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處理工作」。六一零部署要求每個單位「守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對法輪功學員要所謂「早發現、早掌握、早化解」。

在第一次大迫害中,主要以工職、黨籍、退休、獎金掛鉤、單位先進評選等威脅利誘、強行收繳法輪功有關書籍、影像資料等,脅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期間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信仰被綁架、抄家,其中兩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九名法輪功學員被勞教,多人被綁架到洗腦班。

(二)第二次大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起)

江澤民「三個月鏟除法輪功」的企圖落空後,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會見法國《費加羅時報》記者時誣衊法輪功是×教,並指使《人民日報》十月二十六日發表《法輪功就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評論員文章,構陷法輪功。迫使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十月三十日做出了隻字未提法輪功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同時兩高院對人大《決定》做出了違反憲法的所謂《司法解釋》,把對法輪功的鎮壓迫害法外施法不斷升級。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上午,雲南省委、省政府由政法委書記秦光榮主持,召開了「各地州、市領導、大專院校黨委書記及有關方面負責人共二百多人參加的會議」,布置了對法輪功開展的所謂揭批運動。要求政法機關對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做到「快捕、快訴、快判」,肆無忌憚地踐踏憲法法律。

隨著法輪功學員不斷走出來到北京、到省委上訪,向世人講真相,極大的打擊了中共邪惡的囂張氣焰,中共雲南省委、六一零對法輪功的迫害也不斷升級。僅二零零零年就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強行洗腦,九名被非法判刑,一百一十九名被非法勞教;昆明法輪功學員王星,建水法輪功學員孔慶黃等數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三)第三次大迫害(二零零一年四月起)

由於中共打壓法輪功不奏效,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於二零零一年過年前編造了「天安門自焚事件」誣陷法輪功,掀起了迫害法輪功的又一高潮。事件發生後。雲南省委、六一零召開了針對法輪功的「治安工作會議」,將打壓法輪功進一步升級,對法輪功的迫害更加血腥殘酷,致使許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洗腦、關押、勞教、判刑(迫害情況在下文中論述)。

五、把迫害法輪功學員列為重中之重

迫害法輪功是中共江澤民層層布置下來的任務,並與各級官員的官位、利益掛鉤,所以從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六年,雲南省委和雲南省政府在歷年工作報告中,都把法輪功作為重點打擊對像,以致從省至各地、州、市、縣、鄉鎮各級政府、各企事業單位、廠礦、學校、街道,都把迫害法輪功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大量的財力、物力、人力投入其中。

另外中共、六一零把打壓法輪功都與公安系統開展的各種「專項鬥爭」,包括打擊黃、賭、毒,打擊黑社會相提並論;節假日、敏感時間的社會治安治理等都要和打擊法輪功聯繫在一起,將一群善良好人當作壞人來打壓。

六、焚毀大法書籍、資料,使天地震怒

從迫害法輪功開始,雲南省文化廳、新聞出版局非法發出廣泛收繳法輪功書籍、音像製品的通知。各部門、各單位進行了非法強行收繳,對不交出法輪功書籍的法輪功學員由公安進行非法抄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雲南省、昆明市在安寧市聯合,首次集中銷毀了三千多冊《轉法輪》等書籍、李洪志大師的法像和幾百盒講法錄音、錄像帶。在銷毀大會上,省政法委書記秦光榮無中生有大肆污衊法輪功「與黨和國家爭奪思想文化陣地,擾亂社會,製造事端,對抗黨和政府」。

紅河州州文化市場管委會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在全州範圍內進行清繳工作,對七十一個書刊經營店沒收了八百二十八冊有關氣功等書籍,其中有十冊《轉法輪》。同時,紅河州當權者下令各市縣將非法搶劫得的大法書籍、經文、圖片、音像製品等當街毀壞、焚燒,並拍成電視播放。在幾天之內,收繳焚毀了數萬冊法輪功書籍以及資料製品。首批收書三千四百六十九冊、錄音帶三千四百三十五盒、錄像帶三百九十八盒、VCD895盤、橫幅一百三十五條、法輪功徽章八十八枚、師父法像三百零九張、鏡框十個、各種大法資料二十五種共三千八百九十六冊。

七、挑起民眾仇視法輪功,「名義上搞臭」

中共在歷次政治運動中為了把水攪渾,都要挑起群眾鬥群眾。採用「文化大革命」群眾鬥群眾的方式:所謂「揭批」法輪功,搞人人表態,人人過關。中共還把對法輪功的態度作為中共「三講」中的重要內容,成了新黨員入黨時必須表明的態度。雲南各級黨、政、工、青、婦、各種協會、各民主黨派、機關、學校、廠礦、街道辦事處、科協等層層組織搞「揭批」法輪功,為造聲勢,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情緒,在公共場所欺騙民眾搞所謂萬人簽名活動,連中小學生都不放過,教唆青少年從小就去仇恨別人。

這場迫害也滲透到科技界、宗教界、文藝界、文化界,包括駐軍部隊、殘疾人,都要召開批判會,攻擊和污衊法輪功。雲南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李榮昆、雲大歷史系教授林文勛等人還在《雲南日報》上撰文散布歪理邪說攻擊誹謗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在雲南自然科學界、社會科學界所謂專家教授揭批法輪功座談會上,昆明理工大學楊思忠、雲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學愚、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蘭炳炎、雲南天文台黨委副書記王銳、雲南省中醫中藥學會副會長吳生元、省心理學會副會長張世富、省哲學學會會長王展飛、天文學會秘書長鮑夢賢、雲南工業大學教授雍歧龍、雲南農大教授諸錫斌、社科院文學研究所王亞南、省衛生經濟學會秘書長熊萬興等人,違背客觀事實,大肆傳播謊言,攻擊、污衊法輪功修煉者及李洪志先生。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雲南宗教界也召開了所謂「揭批」法輪功的座談會,座談會上雲南省佛教協會秘書長陸紹明宣讀了「雲南省佛教協會致全省佛教界的公開信」,號召佛教信徒要「積極投入與法輪功的鬥爭」;座談會上,省佛教協會副秘書長圓通寺方丈淳法,省伊斯蘭教協會副會長納廣用、馬忠,省佛教協會副秘書長、圓通寺監院法師崇化,省天主教兩會神甫劉燕超,省基督教兩會總幹事玖瑋,道協籌備組袁志兌、羅雄道長等人發言惡毒攻擊、大肆污衊法輪功,並且誓言要「與法輪功鬥爭到底」。

與此同時,雲南文藝界編排了大量攻擊、誹謗、醜化法輪功的文藝節目到各地、廠礦、農村、部隊、勞教所、監獄演出,毒害民眾,對中共打壓迫害法輪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中共雲南省委在二零零零年《關於制定雲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計劃建議》、二零零七年《雲南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綱要(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零年)》中將迫害法輪功作為一項工作內容,將這場邪惡延伸至農村鄉鎮。

八、進行全民洗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對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開始,《雲南日報》、《春城晚報》、《東陸時報》、《昆明日報》、《滇池晨報》、《雲南老年報》、《雲南法制報》、《雲南信息報》、雲南電視台、昆明電視台、雲南廣播電台、昆明廣播電台等,以及各地、州、市的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等上百種黨媒開足馬力對法輪功開始了輪番的大肆造謠、誹謗、不斷造假栽贓,污衊法輪功,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和政治化宣傳,以達到迫害法輪功,用欺世謊言毒害廣大民眾的目的。

《雲南日報》還專門開闢「管窺世事」、「龍門漫談」和「奪取揭批取締法輪功鬥爭徹底勝利」等專欄,署名為楊潤、季風、李鑒釗、李翔昌、辛宏、鄭明、艾正、雲奇、鄭州、黃昌炎、徐征、王志、王亞軍等御用文人不斷撰文誣陷、誹謗法輪功。

《雲南日報》記者李紹明、孫翠芳、楊誠和《滇池晨報》記者蘇忠,編撰了大量假新聞和謠言,尤其他們撰寫的長篇通訊《眾志成城反××》、《春風喚得迷雁歸》、《突破最後的堡壘》等誣衊文章,對雲南迫害法輪功起到了煽動和推波助瀾的作用。

二零零一年初,中共嫁禍於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事件」播出後,在全國又掀起了誹謗法輪功的高潮。雲南各地、各種媒體對法輪功誹謗文章又是鋪天蓋地而來。無中生有的進行造謠、抹黑、誣陷。各種所謂揭批會、座談會、法輪功學員走訪錄等報導,妄圖從精神上打垮法輪功學員。在六一零、宣傳部門的布置下,各地許多單位、學校、社區利用櫥窗、宣傳欄進行誹謗法輪功的宣傳,毒害民眾和學生青年;「六一零」下發《反邪教法制教育讀本》毒害民眾。

雲南省學聯還向全省大、中專學生髮出「倡議」,煽動學生仇恨法輪功。隨後省交通學院召開了誓師大會;昆明理工大學、西南林業大學,以及各地大、中、小學校,開學第一天也強逼學生簽名反對法輪功,甚至恐嚇學生「不簽名就開除」,把黑手直接伸向青少年。

媒體還造謠幼兒園的小朋友「聲討」法輪功。直至近年的學生暑假作業中,還要每個學生寫一篇批判法輪功的作文。二零一零年雲南小學六年級學生的「思想品德」和中學課本中還編有江氏集團一手導演的「天安門自焚事件」,欺騙毒害青少年。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期間,雲南昆明中、小學校又製作攻擊法輪功的「宣傳展板」,毒害青少年,從小就給孩子們灌輸中共黨文化鬥爭哲學的毒素。

雲南省「六一零」主要成員彭國軍、楊興源利誘勞教所部份「轉化」者和原雲南大學馬列教研室教授蘇升乾、雲南省演講協會會長蔡朝東等政治打手組成「巡迴演講團」,在雲南十一個地、州、市、縣共演講了六十二場,對六萬三千人進行洗腦毒害,省電視台、電台、報紙和一些地區電視台、電台、報紙都進行大肆宣揚報導。「巡迴演講團」還將邪惡散播到一些省市,蠱惑不明真相的民眾,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所到之處無不伴隨著嚴重的迫害。

六一零妄圖分化、瓦解法輪功學員而達到鏟除法輪功的目的。二零零一年五月至二零零三年「非典」爆發前,昆明市「六一零」在北門街居委會內由「轉化」的人作骨幹,建起了全國唯一的「轉化」基地,搞欺騙宣傳,進行特務活動,監視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省「六一零」又利用一些「轉化」者,如:邪悟的原昆明輔導站副站長徐太原、輔導員黎昆平帶頭簽名,推出成立反××協會的《倡議書》,徐太原還擔任了雲南省「反××協會」的副會長(會長是中科院院士黃潤乾)。「協會」剛成立就於三月二十二日在昆明市正義路搞所謂萬人簽名活動,省科協主席蘇君紅、副主席徐濟民積極參與。

二零零一年中共雲南省委還編輯出版了利用邪悟人員和御用文人撰寫的攻擊、誹謗法輪功,毒害民眾的多冊文章彙編叢書。

二零零四年五月,中共雲南省委「六一零」授權給昆明市五華區「六一零」,編印了攻擊、誹謗法輪功,毒害民眾的小冊子。

二零零一年,中共雲南省委將《反對××,崇尚文明》大型展覽引到雲南,先後在全省十六個地州的一百多個縣、市(區)巡迴展出。昆明市教育局把參觀展覽作為學校德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僅精心組織觀看,還抽調了昆明大學、昆明師專的部份大學生承擔講解工作。昆明展出十五天,涉及受害單位三千二百多個,人數近三十萬人次;大理白族自治州全州受害六十多萬人次;全省被毒害民眾達八百多萬人次。更惡毒的是《雲南日報》還編造了麗江納西族自治縣研和鎮幼兒園大班的女孩和婷,在留言簿上畫了一幅圖畫,說她渴望徹底鏟除法輪功。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開始,中共雲南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六一零」、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科協、省反××協會等又舉辦了誣陷法輪功的《反對××,崇尚文明》徵文比賽和知識競賽活動,政府組織了二十多萬人參加了知識競賽;數千篇文章參加徵文比賽,稿件大部份都是欺騙學生所寫。其中,雲南昆船電子設備有限公司就安排了二百名上班職工參賽。普洱地區把此次知識競賽當作接受馬克思主義唯物論、無神論教育,在全區印製了十萬份試捲髮到各縣、鄉。貧困地區的怒江栗僳族自治州僅瀘水和蘭坪兩縣就安排二千八百多名幹部、學生做答卷。

中共還在全省開展所謂「杜絕××進我家」活動,無數家庭被洗腦。與此同時雲南文藝界也參與了對法輪功的所謂「揭批」,並編排了大量攻擊、誹謗、醜化法輪功的文藝節目到各地、廠礦、農村、勞教所、監獄演出,毒害民眾,對中共迫害法輪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雲南省科協還主辦了針對法輪功的「邊疆萬裡行科普大篷車」,先後到麗江、大理、普洱等七個地、州、市,把黑手伸向全省各地各族普通百姓,欺騙毒害邊疆各少數民族,將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推向各行各業,各個民族,使雲南數千萬人受到欺騙和毒害。

九、強迫「轉化」,妄圖摧毀法輪功學員的意志

《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在這場迫害中,中共從思想上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其採用的手段既是違法的,也是殘忍的。在人類近代歷史上,希特勒法西斯對猶太人的屠殺主要是從肉體上消滅,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不但「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更是從精神上、思想上、信念上徹底的剝奪人的基本權利,妄圖強行洗腦,改變人的思想,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接受中共假、惡、鬥的歪理邪說。雲南省是在精神上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最嚴重的省份之一。

(一)把「轉化」列為重中之重

二零零零年一月,雲南省委書記令狐安親自主持召開「常委會」,專門研究部署了對法輪功學員所謂的「教育轉化方案」,並做出決定「把教育轉化工作作為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重點。」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雲南省委、省政府召集各地、州、市邪黨委、政府一把手參加全省所謂「加強法輪功練習者教育轉化工作會議」,副省長梁公卿則代表雲南省委、省政府與各地黨委、政府簽定了「包保」責任書。雲南省委還成立了「教育轉化幫教小組」(實屬「六一零」邪惡機構打手),組成幹部隊伍(由公安政法有關領導組成)、專家隊伍(由省委黨校,雲大、師大等教授學者組成)、骨幹隊伍(由「轉化」者組成)。並且制定所謂「轉化」細則,要求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每個法輪功學員身上。

各地、州、市、縣有一千多名幹部參與「轉化」法輪功學員,從省到縣、區、單位、部門領導層層承包「轉化」對像,明目張胆的侵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權利和人身權利。

(二)非法舉辦洗腦班

二零零零年五月,雲南省勞教局主管勞教系統「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六一零」成員楊興源(雲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兇之一,追查國際通告的對像,二零零七年末突然患病遭惡報死亡)參與組織了雲南省「專家幫教團」,對其管轄的迫害法輪功的主要場所:雲南省第二勞教所(楚雄州祿豐縣大平壩)和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昆明大板橋)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近一個月的所謂教育轉化洗腦班。雲南省委還撥專款三十萬元多次請來了遼寧「馬三家幫教團」對雲南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轉化。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六年,雲南省「六一零」主要成員彭國軍(「六一零」主管洗腦班的處長)與楊興源(勞教管理局處長)組織利用勞教所部份被「轉化」的人組成「省轉化幫教團」,對雲南省內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面積洗腦轉化,成為雲南「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力量。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後,雲南省「六一零」副主任(代主任)陶國相和主管洗腦班的彭國軍(處長)直接操控昆明市「六一零」在雲南省電力幹校接連非法舉辦了兩期洗腦班,隨後雲南省「六一零」先後在昆明市及多個州、市、縣舉辦了多個、數期洗腦班(對外謊稱「法制學習班」)。洗腦班由省「六一零」彭國軍直接操控和指揮,參與的主要骨幹有黃應玲(女,「六一零」成員)、蔡朝東(雲南省演講協會會長)、鄭維川(雲南大學教授)、張某(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組成的「專家組」和由邪悟的徐太原等人組成的所謂「幫教團」。具體由當地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國保警察出面綁架,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書記、保衛科長或派人「包夾」、出經費,聯合迫害法輪功學員。各地以省名義舉辦的洗腦班有:

昆明地區

雲南省電力幹校洗腦班(兩期);
昆明航天療養院洗腦班(四期);
官渡區三永度假村洗腦班(兩期);
昆明市鑫安賓館洗腦班;
昆明市盤龍區松茂水庫洗腦班;

紅河州

紅河箇舊市茶山果站洗腦班;
紅河箇舊市白雲山莊洗腦班;
紅河開遠市植物園洗腦班;
紅河彌勒縣六郎洞發電廠洗腦班;
紅河建水縣民兵基地洗腦班(二期);
石屏縣高沖水庫洗腦班」;
瀘西縣五者溫泉洗腦班。

曲靖市

曲靖聊廊山度假村洗腦班;
宣威縣(一期);

玉溪市(兩期);

文山州(兩期)。

全省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進行各種非法「洗腦」,將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率」列為各級領導的政績考核指標,並與單位經濟利益掛鉤。另外對關在勞教所、監獄的法輪功學進行強行「轉化」洗腦,從精神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

雲南電網公司內定:所屬系統單位,如有法輪功學員,給兩個月「轉化」時間,不寫保證放棄修煉的,一律解除勞動合同。

(三)慘無人道的洗腦手段

1、剝奪人身自由。每個學員有兩名「包夾」,不准與別人交談,不准私自活動,從精神上進行折磨;

2、灌輸歪理邪說。強迫聽、看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的錄像、報刊、書籍;

3、強迫人人過關表態。

4、熬鷹,剝奪睡眠。長時間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不讓休息;

5、利用親情,包括家人哭鬧、向法輪功學員下跪、威逼離婚等逼迫放棄修煉;

6、用經濟手段施壓,以扣發工資、退休金、開除公職、解除勞動合同,包括威脅開除家人公職、不給子女入學、參軍、工作等等威逼轉化。

7、酷刑虐待,如建水王伽月因堅持信仰煉功,被不法人員譚偉、彭連益等人將床單撕成布條捆住四肢,先拴在床上,後又被抬入骯髒、有一窩野蜜蜂的豬廄裡面,身上被野蜜蜂叮腫多處。

8、最後表態,「不煉」就放人回家;「煉」就判勞教。

9、對在勞教所和監獄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採用「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罰站」、「罰跑」、「戴鐐銬」、「電擊」、「睡死人床」、「使用不明藥物」、「做苦役」、「不准接見」、「不准通信」、「不准購物」、「延長勞教期」等等卑劣殘酷的手段加重迫害。

(四)部份迫害實例

1、年僅二十二歲的科技大學學生謝宏宇在不斷的洗腦迫害中不幸去世

謝宏宇,男,二十二歲,雲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新撫鄉新塘村人,安徽中國科技大學學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謝宏宇三次到北京上訪,遭到校方「六一零」和當地公安的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國科技大學以其堅持修煉法輪功為由,強迫其父親將他帶回雲南家鄉。

謝宏宇回到雲南家鄉後,遭到省、市、縣、鄉、村各級「六一零」和公安的監控、騷擾,墨江縣和新撫鄉還成立所謂「幫教小組」,建立了領導包保責任制。縣委、縣政府、縣政法委、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新撫鄉黨委、鄉政府領導多次找謝宏宇「談話」,施加壓力;國保大隊進行抄家;搶走大法資料,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謝宏宇還被強迫到昆明參加省「六一零」辦的洗腦班。

由於謝宏宇精神受到很大刺激,精神恍惚,回墨江家鄉後,不法人員以「精神障礙」強制他住院「治療」。在他住院期間,「六一零」也不放過對他的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雲南省所謂的「演講團」到普洱時,還專門到醫院對他進行洗腦,強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八月九日謝宏宇出院後,由於繼續受到各種壓力,特別是其親人由於受江氏集團欺世謊言所矇騙,對謝宏宇堅持修煉法輪功極力反對和阻撓,使他精神再次受到刺激,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被車撞,含冤而去。

2、銀行職工張警心在洗腦班遭非人的精神折磨

張警心,女,四十八歲,曾在中國工商銀行昆明市分行營業部信貸管理處工作。張警心於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四年兩次被綁架到昆明市五華區洗腦班強迫所謂「轉化」,由於張警心堅持信仰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期間又被從勞教所劫持到昆明市五華區洗腦班強迫「轉化」洗腦。

二零零五年中秋節前,勞教所一大隊夏副隊長以出去散散心為名,將張警心騙到昆明市鑫安會務中心的洗腦班,將她單獨關押在一個房間裡。首先在精神上折磨她,強迫讓她聽歡迎轉化學員的掌聲,聽不轉化學員被公安警察宣讀逮捕令,看到他戴著手銬被警察押著離開。

幾天後,由於張警心不「轉化」,就在她住的這個房間,貼滿了極其恐怖的、血跡飛濺的、死人慘死時的畫報。恐懼籠罩了整個房間。不法人員還拿來許多張列印好的李洪志師父的照片,一本信簽紙。不法人員強按住她,將筆用透明膠帶紙綁在她的右手上,兩個人將她夾在椅子和桌子之間坐著,一個按住頭,一個扭著手,另一個強拉著她的右手在師父的法像上亂塗亂畫,嘴裡說著極其骯髒下流、侮辱、猥褻的話。之後,她們又拿來信簽紙,以同樣的方式強拉著張警心的手寫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寫完一張,又寫一張,累了她們就休息一會接著再干。再把寫好的貼到牆上,貼得滿牆都是。

有一天,一個姓王的還揪住張警心的頭髮,企圖再次把師父的法像塞在她的腳下、屁股下,張警心就順勢坐在了地上,姓王的厲聲說,你相不相信,我從地上將你拎起來再摔在地上,你的脊椎骨就得斷。這樣的迫害連續了三天(從早上起床到晚上十二點左右)。

由於張警心始終堅持自己的信仰,中秋節後就把她劫持回勞教所三大隊。將她關在了一個監室裡,達半年之久,被折磨得手腕三個月都還疼痛不止。

(五)投入巨資和大量人力搞轉化

雲南本來就是一個經濟不發達的省份,還有數百萬人生活在極貧困之中,可是為了迫害法輪功,中共動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僅昆明市就增加了上萬個警察、保安,非法對法輪功學員辦「轉化班」、組織「演講團」、「幫教團」等等;僅為了所謂搞轉化,省政府首次撥款就達四百萬元,投三十萬巨資,兩次請遼寧馬三家勞教所邪悟人員到雲南搞轉化;出版大量污衊法輪功的書籍、小冊子,還散發至省外;搞「徵文比賽和知識競賽活動」、「邊疆萬裡行科普大篷車」等等。

更邪惡的是為了迫使原昆明法輪大法輔導站負責人王嵐「轉化」,不惜動用地面衛星跟蹤系統,花費二百多萬元的巨資,綁架為抵制「學習班」而離家出走的王嵐等人;

雲南林業系統為迫害法輪功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公安部門還花費了十多萬元,四處追捕抵制轉化班而辭職出走的原林業醫院副院長葉保福一家三口,並在某市大肆布控、設路卡抓捕。

昆明鋼鐵公司由黨委副書記張桂生帶一班專職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滇中電業局為了看住一對法輪功學員夫婦,一年投入了十多萬元專項經費。

雲南冶煉廠二十四小時派人看管法輪功學員。

昆明市北郊水泥廠,本來經濟就不景氣,為了執行「六一零」指示,到北京劫持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強行要全廠職工湊錢,作為劫持人員的車旅費。各個單位為迫害法輪功付出的代價更是無法統計。

(九)獎勵參與迫害的不法人員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由雲南省委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省公安廳、民政廳、人事廳、省「六一零」辦公室聯合召開表彰大會,被表彰的先進集體三十個,先進個人一百一十名。被表彰的省一監二監區、七監區、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分別榮立三等功,五個警察榮立三等功;省第一監獄二監區、省第二女子監獄一監區等七個監區獲所謂「教育轉化工作先進集體」稱號、十五個警察獲先進個人稱號,從中可以看到:把虐待法輪功學員,強迫「洗腦」侵犯公民信仰自由,使用酷刑進行所謂「轉化」,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當作英雄,這充份體現出中共「假、惡、鬥」的邪惡本質。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紅河州召開了「紅河州宣傳思想工作取得新勝利表彰會」,參與迫害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致死的彭連益、郭躍、曾保和等警察榮立三等功,領取了獎金和證書。

十、世風日下,天災人禍頻繁

由於這場迫害是針對信仰宇宙特性「真、善、忍」大法的迫害,所以徹底摧毀、泯滅了人的道德良知。導致社會腐敗現象日趨嚴重,社會矛盾突出,天災人禍頻繁,各種刑事犯罪率劇增。

有不少青少年因受到毒害而仇視法輪功,善惡、好壞不分,有的學生甚至誣告教他積德行善做好人的老師。如昆明國防學校老師蘇崑,昆明進修學校老師江玉留就因為贈送學生揭露「天安門自焚」真相光碟,被學生誣告而被綁架勞教。雲南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副教授陳新文博士,於二零一二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和心靈受益匪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向學生講法輪大法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學生誣告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隨後陳新文博士被雲南大學開除。

由於迫害法輪功,很少有災禍的雲南多年來卻天災人禍頻繁,洪災、地震、礦難、惡性車禍,連續多年旱災,二零一一年遇百年不遇大旱。雲南省是全國毒品走私、販毒、吸毒最猖獗的地區,由於人倫道德低下,「愛滋病」發病率居高,占全國發病率的百分之七十。震驚全國的「雲南大學學生馬加爵殺人案」、晉寧縣殺人當作鴕鳥肉賣案、西雙版納、麗江等旅遊區坑蒙遊客案、校園霸凌事件頻頻。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某校二名讀小學三年級的男孩,被五名同學捂頭、按手、按腳後,脫了褲子用開水燙下身,傷痕慘不忍睹。還有轟動全國的雲南看守所「躲貓貓」事件等等。

兩任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秦光榮,省長李嘉廷,政法委書記孟蘇鐵等各級官員貪腐案,根據媒體報導近五年就有八百多名官員因貪腐落馬。還有近期媒體報導,司法腐敗透露出來的震驚全國的昆明惡霸 「孫小果案」,以及網上揭露的昆明市刑警隊警察敲詐、綁架、輪姦、逼良為娼等聳人聽聞的黑社會案件。

第四部份 邪惡暴行驚天地

一、「敏感日」期間,有組織、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

雲南不法分子二十年來,積極執行中共江澤民集團打壓法輪功的政策,尤其在敏感日:「五·一三」(大法洪傳和大法師父華誕紀念日)、「七二零」(中共打壓法輪功紀念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或中共召開「兩會」等都要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監控,重點進行綁架。

1、二零零五年針對《九評》對法輪功學員的大綁架

大紀元社論《九評共產黨》發表後不久,昆明市政法委書記田雲翔在公安系統所謂的「颶風行動」嚴打部署會上叫囂:堅決打擊法輪功,強化專門力量和偵控手段堅決打擊下載、複製、傳播、散發法輪功宣傳品的,盯死看牢重點人員。昆明市「六一零」副主任蘇利平在部署過年前對法輪功的打壓的會議上也叫囂「我不相信整治不了法輪功。」

僅在二零零五年一月就有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二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一至七年。其中有:

昆明市原雲南林業醫院副院長葉保福及妻子楊明清、女兒葉茂、法輪功學員普寶玉、譚玲芳、倪美珍、向華強等;

楚雄市法輪功學員施紹偉、蔡淑芬(關押)夫婦、朱蘭、唐蕊、侯發勇、陳少龍、萬國良、吳寶元;

普洱市法輪功學員胡秉清、李先澤、張林、王艷紅等;

德宏州瑞麗市法輪功學員顧正芬;

玉溪市法輪功學員黃韜;

臨滄市法輪功學員李振、楊鳳珍、杜映芳、杜映祥、李鮮、朱兵等。

二零零五年全省有九十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其中被非法判刑四十八人;被非法勞教五十一人,是歷年被非法勞教、非法判刑最多的年份。

2、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前後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前後雲南大學圖書館副研究員馬玲、電教中心播音員王瑾傑、林業職業技術學院英語教師梅碧林、法輪功學員楊蘇紅、孫顯馨被綁架,被非法勞教二至三年。西南林學院外語教研室教師段非、法輪功學員謝梅、狄建超;大理州巍山縣法輪功學員張曼;文山州菸草公司職工方世梅等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至五年。

3、「奧運會」期間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的二月十九日,中央政法委秘密下發了一份題為《關於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北京奧運會安全的工作意見》的文件,雲南「六一零」、公安國保根據這一秘密文件,加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大批法輪功學員無辜被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

雲南建工安裝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李培高、林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師董志昆、昆明理工大學教師徐偉、陳艷艷夫婦、江昆和妻子朱德超、女兒江潤麟、法輪功學員龍華鮮、周晉母女、黎昆平、李謙夫婦、王匯真、楊淑華、王蓮芝)、鄧瓊仙、代瓊仙、鄧智旭、李桃有、林秀英(抄家)、吳麗雲、楊德英等二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至七年。

二零零八年被綁架、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共七十一人,其中被非法判刑五十七人,被非法勞教十四人。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紅河州金平縣六一零、國保警察分別對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職工李慧珍、楊義學、揚芬、冷樹琴、林秀英等人進行騷擾、抄家、綁架、關押、罰款二千~一萬多元。其中,李慧珍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4、二零一二年「五一三」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五一三」與法輪大法洪傳二十周年年之際,五月四日和五日兩天,雲南「六一零」、公安在全省範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大規模迫害,數十人被綁架、關押、被非法判刑三至九年。其中有:

昆明市原省林業中心醫院副院長葉保福和妻子楊明清、女兒葉茂、雲南國防技術學校教師蘇崑及妻子張曉丹、藝術學院教師繆青、工程師李培高、法輪功學員姜允楠、普寶玉、陳淑琴、周雲珍、李竹秀、段旭英(騷擾)、溫永樹(抄家)、蔡春;及隨後綁架的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退休教師梅碧琳和丈夫周模芳(抄家,關押)、付國蘭、李思湘(抄家)、韓國龍(抄家)

紅河州開遠市李啟鵬(關押)、戴盆順;箇舊張士林和妻子張公勤夫婦及女兒張藝瑩(關押);建水縣工商銀行楊麗文、王暉、馬旭勇;

楚雄州法輪功學員劉枝萍、鄧麗華、侯發勇、白龍軍;

通海縣被綁架、抄家、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王偉、張桂和、錢海明(張桂和的侄兒,未修煉法輪功)、周大爹、張若龍。

二零一二年被綁架、被非法判刑的有三十五人,被非法勞教一人。

二、集體綁架法輪功學員

中共六一零、國保警察對向世人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不間斷的開展專項鬥爭,進行騷擾、隨意抄家,並且進行一次多人的集體性的綁架,送勞教或判刑,較為大型的有:

1、昆明鋼鐵公司李從亮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和七月二十日,昆明法輪功學員在昆明市第三看守所和海口岔路口等處成功的掛了許多「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橫幅後,驚動了雲南省「六一零」、省公安廳,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國安局的不法之徒於九月中旬進駐昆鋼賓館,以「偵破」掛橫幅的案子為由,藉此機會大吃大喝,揮霍了企業職工數萬元血汗錢。

遭綁架、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至四年的法輪功學員何其瓊、郭宏雲、袁世英、張惠芬、李桂芝;

遭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的有:李從亮、李雪芬、呂俊霞、張麗芳、付秀英、易馬力、楊志堅、趙永華;被非法勞教兩年六個月的有:段桂蘭、毛繼水、張玉。

2、周永康黑手伸向雲南的大綁架

二零一一年五月,時任中共政法委書記的周永康為中共所謂九十周年「維穩」到雲南,隨後對雲南全省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騷擾、抄家、綁架一百一十四人;其中被非法勞教六人,被非法判刑二十七人。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在昆明市「六一零」、昆明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中共警察在一天之內,綁架了陳煥麗、張小華、張曉雲、董碧薇、顧麗清、丁桂英、彭正蘭、孔富英、郭某某等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早上,玉溪總站的退休職工顧麗清住在昆明女兒家,被昆明盤龍區國保大隊從家中綁架後被非法勞教;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昆明盤龍、西山、五華國保大隊交叉對吳芸、張水蘭、沈柱友、韓樹林和孔石英夫婦、張如瓊、李瓊芳、韓景琪等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關押、非法判刑二至四年。

3、昆明法輪功學員劉翠仙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被非法判重刑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劉翠仙與兒媳彭學萍等法輪功學員到鄉村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遭非法判重刑,劉翠仙被非法判刑八年、彭學萍被非法判刑八年、劉曉萍被非法判刑十年、冉曉曼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

4、曲靖市黃喜蘭等十名法輪功學員突然遭綁架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兩天在曲靖市「六一零」、公安的指揮下,對黃喜蘭等十名法輪功學員突然進行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其中黃喜蘭被非法判刑十年、梁雲被非法判刑五年。饒習、蘇淑珍、趙麗、王應聰、梁國芬被非法勞教,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

5、黎明和劉燕夫婦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判刑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在紅河州「六一零」、公安國保支隊的指揮下,箇舊市、蒙自市、開遠市「六一零」、公安國保警察對黎明和劉燕夫婦、法輪功學員崔玲、王蘭芬萬瓊、馬國忠、陳象徵、蔣玉花(蔣艷華)、常平等九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綁架,之後全部被非法判刑三至十年。

6、普洱市五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普洱市寧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了呂榮芳、張青、陸桂華三名法輪功學員,隨後又綁架了張鳳琴、蘇澤生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為所謂「同案」,被非法判刑一至五年。

三、對法輪功學員荒唐綁架

(一)旅遊被綁架

1、昆明毛丹心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到西藏旅遊被綁架

昆明工人文化宮幹部、主治醫師王嵐、一級教師趙晨宇、工程師左立新、法輪功學員毛丹心、趙詠梅、李君萍、孫雲集、高虹、田雲波等,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假期時,一起去西藏旅遊。七月下旬,路經西藏波蜜縣時被當地警察暴力綁架,扣留兩輛汽車,隨後送回昆明全部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至四年。

2、開遠市萬家玉等九人在貴州省望謨縣被綁架

開遠市法輪功學員萬家玉、柴瓊、那生瓊、王樹邛、周玉芬、付毅凱、陳勇夫婦、李貴彩(三男六女),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到貴州平塘看「藏字石」。路經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謨縣,被望謨縣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

3、昆明法輪功學員到陸良縣過小年遭綁架

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也即正月十六,是陸良縣當地的小年慶祝活動,昆明及周邊各縣的法輪功學員也趕在這一天,以歡慶腰鼓、唱天音歌曲的形式向陸良的世人們講真相、送神韻光碟,祝福陸良的鄉親們有一個幸福平安的新年。然而,遭曲靖市陸良縣「六一零」、公安局國保大隊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楊瓊仙,羅麗芝、肖玉霞、吳奇慧、吳奇芳、任麗娜、晉道蘭、吳光珍、吳海燕、楊菊英、蔣雪梅、吳啟文(男)、楊龔秀(後已回家)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肖玉霞、蔣雪梅、吳奇慧三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非法判刑五年。

4、開遠市王春梅及兒子、丈夫和妹妹旅遊,被勐臘縣武警綁架

王春梅,女,五十二歲,紅河供電局職工。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她和丈夫帶著即將出國留學的兒子和家人一起去西雙版納州旅遊。在勐臘縣望天樹公園旅遊時,王春梅用真相幣被人惡意舉報,被武警綁架。王春梅的兒子、丈夫和妹妹後被放回,王春梅被非法關押。

(二)在家學法遭綁架、被非法判刑

1、蒙自縣劉鳳美等三名法輪功學員在家讀《轉法輪》時被綁架、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劉鳳美、趙鳳媛、劉淡華在鄧如誅家閱讀《轉法輪》時,被蒙自市公安國保大隊和西城派出所警察入室綁架,被非法判刑三至三年六個月。

2、昆明市東川區三十四位法輪功學員學法時被綁架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三十四位東川區法輪功學員在郭有芝家裡一起學法,被東川區國保大隊和六一零綁架到達貝派出所、碧谷派出所,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在達貝派出所,吳朝千和王貴榮反迫害,就被關進了一間暗室裡,遭到警察毆打。

3、昆明三名法輪功學員一起讀《轉法輪》,被綁架,被非法判刑

雲南省東川區姜海、郭友芝、劉蓉,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在一起讀《轉法輪》時,被東川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全部被非法判刑三年。

(三)教師王任權身帶《轉法輪》坐高鐵,被綁架

原昆明市教師王任權,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從昆明去彌勒參加女兒的婚禮,經過昆明火車站檢查物品時,包裡有一本《轉法輪》遭綁架,後被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四個月,被勒索二千元。

(四)國保警察抓錯人,卻以錯就錯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上午,雲南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隊長邱學彥等一夥警察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就闖到昆明市橡膠廠職工、法輪功學員趙海鷹家,此時趙海鷹去菜市場買菜,家中只有其丈夫在家上網。一夥警察衝進屋子就開始野蠻抄家,翻箱倒櫃,這時趙海鷹買菜回到家裡,警察上去就要綁架,一問才知他們要抓的不是這個趙海鷹,而是另外一個人。

當警察得知抓錯了人,不但沒有放人,反而以趙海鷹的丈夫上明慧網為由將其綁架,還說:「你們家只有兩人,只好抓一個。」而且還威脅趙海鷹不得將抓錯人和抓她丈夫的事情曝光,否則連她一起抓。後趙海鷹的丈夫程洪疇被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關進西山區看守所,由於身體極度衰弱、雙下肢浮腫而被「取保候審」釋放。

二零一二年年三月十三日昆明市法院擔任審判長的張兆龍與審判員唐勇、代理審判員徐建斌、書記員段雲萍秘密開庭,不顧事實,捏造罪名,對程洪疇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四、中共法官「欲加之罪」

中共法院對法輪功判刑是根據《刑法》第三百條來定罪,而至今在中共頒布的任何法律條文中都沒有把法輪功定性為「×教」的,直到二零零五年公安部重新認定的邪教中也沒有法輪功。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定性量刑是根據六一零的操控進行,是以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接見法國《費加羅時報》記者時誣陷法輪功是×教作為法律依據,是欲加之罪。

1、東川區法輪功學員懸掛法輪大法好橫幅,被非法判刑

昆明市東川區法輪功學員彭素芬(女,七十多歲)、張美蘭(女,七十五歲)、劉蓉,女(三十多歲,右手殘疾),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在人行天橋懸掛:「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條幅。在時任昆明市委書記仇和督辦下,東川國保警察將三位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抄家。在對她們的方法庭審時,彭素芬老人問擔任審判長的楊曉萍:世界需不需要真善忍?楊曉萍無語。最後楊曉萍仍然無視法律,將彭素芬非法判刑一年,張美蘭非法判刑一年,劉蓉非法判刑的時間不清楚。

2、昆明法輪功學員朱榮珍不寫保證書,被非法判刑三年

朱榮珍,女,五十七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初朱榮珍被昆明市呈貢縣國保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被關在看守所期間,因「高血壓三期,髙心病並心衰」,送進雲南省監獄總醫院住院搶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昆明市中級法院擔任審判長的楊曉萍與代理審判員李錟、書記員段雲萍到醫院秘密開設了簡易法庭,審判長楊曉萍對朱榮珍說:「你寫保證不煉法輪功,就可以判緩刑回家,如果繼續煉法輪功,就判有期徒刑三年。」朱榮珍表示堅決修煉法輪功後,被審判長楊曉萍非法判刑三年,致使朱榮珍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病情惡化而「保外就醫」。

3、雲南石林縣高翠芳病危,法院強行非法開庭

高翠芳,女,四十多歲,石林縣農民,她到尋甸打工時貼了兩張「法輪大法好」的不乾膠被綁架,關押期間,高翠芳患「甲狀腺癌」病危。尋甸縣法院法官章雲江對病危的高翠芳無視檢察院「取保候審」決定、昆明市看守所及辯護律師意見,三次(兩次在看守所),最後一次律師不在場,強行開庭,最後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款四千元。

四、彝族工程師何莉春女士使用真相幣,被非法判刑七年

何莉春女士,四十三歲,彝族,雲南省建築十四局工程師,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領女兒到超市買東西時,被人舉報所用的錢上有字,被國保警察綁架、折磨,後被曲靖市麒麟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五、邪黨支書作偽證,一本檯曆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高惠仙路遇太平街道辦事處龍箐村支部書記何順貴,給了他一本「明慧年曆」,被何順貴誣告。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西山區法院法官李麗君非法開庭主審此案。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李俊出庭公訴,何順貴為證人,高惠仙被非法判重刑七年,判決書(2019)雲112刑初1245號。

五、迫害被非法關押出獄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九年底雲南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六一零內部發文「雲處辦發〔2009〕33號文件《關於地方與監所協同開展教育「轉化」和鞏固工作的意見》」擬迫害被非法關押及刑滿回家的法輪功學員。文件中要求:

△建立法輪功學員檔案。包括法輪功學員的煉功歷史、被迫害事實、思想狀況、家庭成員、社會關係是否煉功及他們對法輪功的態度,制定專管警察。

△對非法關押期滿、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後續迫害。派警察監視行蹤,並逼迫法輪功學員本人到轄區派出所報到,重點監控。

△地方、監獄、勞教所進行所謂回訪。對從監獄、勞教所回家後五年內的法輪功學員要以各種方式回訪,每年至少回訪一次。

△威逼出賣、揭發。監獄、勞教所、六一零都將是否出賣其他人作為「轉化」與否的重點指標。

△用升遷、金錢為誘餌拉攏收買人與邪惡為伍。設立「轉化」專項工作經費,省六一零根據監獄、勞教所的「轉化」情況給予資金獎勵。

六、干擾律師會見

監獄十分害怕監獄的違法行為被曝光,所以往往阻撓律師會見犯人,特別是會見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法輪功學員方征平在省一監被迫害去世,獄方未告之方征平父母就火化了方征平的遺體。方征平父母在悲憤中請了律師對方征平的死因進行調查,同時依法申訴國家賠償。律師兩次都被省一監故意刁難和以各種藉口推諉,拒絕出示律師要求提供的與方征平死亡案件相關的入監體檢報告、屍檢報告等十二項信息資料,並用各種手段阻止律師繼續介入此事,雲南監獄管理局還出函和去人到律師所在地的司法局「告狀」,希望當地司法局給律師所在的事務所施壓,用年檢來威脅律師的介入。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黎雄兵、王全璋、李春富三位律師到女二監要求會見和調查了解張桂仙、何蓮春、劉燕等法輪功學員被虐待的情況,遭到監獄的無理拒絕。律師們先後找到獄政科和監獄長辦公室,提交並辦妥律師會見手續。副監獄長李紅鋼答覆說:律師會見影響監獄監管安全;除非有上級部門的命令或者「批准手續」,否則一律禁止會見。

七、殘疾人遭殘酷迫害

1、昆明市佝僂殘疾人楊蘇紅被勞教所迫害致死

'被迫害致奄奄一息的楊蘇紅'
被迫害致奄奄一息的楊蘇紅

楊蘇紅,女,二十四歲,昆明西山區馬街辦事處積善社區法輪功學員,是一個身高僅有一米二、體重二十三公斤的肢體殘疾人。楊蘇紅從小命運坎坷,八歲開始就病魔纏身,先後患上「結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父母帶著她四處尋醫問藥,走遍了昆明的大醫院,一九九八年更是雪上加霜,被昆明腫瘤醫院確診為「骨癌晚期」,並說她最多只能再活幾個月了。

在生命的最後關頭,楊蘇紅於一九九八年二月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漸漸的她身上的各種病症消失了,她丟掉了十多年的藥罐子,擺脫了病魔,重獲生活樂趣與生命真意。曾為她診斷過的醫生見到楊蘇紅時,驚嘆道:「想不到你還活著!」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楊蘇紅堅持信仰、堅持真理,多次遭到邪惡之徒的非法抄家、審訊、關押等等騷擾迫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楊蘇紅被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惡警欺騙綁架至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半年的時間內,楊蘇紅被迫參加與正常人一樣的超強的體力勞動,不允許她煉功,她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於二零零五年五月被勞教所送回家,楊蘇紅於端午節的下午含冤離世。

2、昆明市小兒麻痹殘疾人郭伶被女二監迫害成股骨頭壞死

郭伶,女,五十多歲,昆明市供銷社職工,患有小兒麻痹症。郭伶於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女二監期間,郭伶因「小兒麻痹後遺症」行走十分困難,但每天監獄都逼她和其她肢體正常的人一樣,走很遠的路去干苦役。由於郭伶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到獄警的非人折磨,她多次被「關禁閉」,長期被「嚴管」。關禁閉期間,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不准講話、每天只能上三次衛生間,月經期獄警還不准用衛生紙。

郭伶曾絕食抗議不公對待,在五十六天的絕食期間,獄警指使犯人對她進行五花大綁,粗暴的進行野蠻灌食。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郭伶又被昆明市五華區「六一零」、國安劫持並被非法判刑四年,這已是郭玲多年來第三次被非法關押。被關押在女二監期間,象上一次一樣,被警察指定的犯人二十四小時包夾監控,連上廁所都跟著,不許跟別人說話,還多次被關「禁閉」,長期坐小凳子虐待。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郭伶的丈夫和女兒得到監獄通知探監,才被告知郭伶患了「股骨頭壞死」,說是由於郭伶的「小兒麻痹後遺症」引起的,還說郭伶患了「躁動幻想精神病」,後被保外就醫。

3、國家一等殘疾軍人在省一監獄被迫害致眼睛失明

楊自祥,男,五十四歲,石林縣板橋鎮三家村法輪功學員,國家一等殘疾軍人。曾經生活不能自理。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能生活自理,並為國家節省了大筆醫藥費。二零一四年四月,楊自祥在探視法輪功朋友時,被闖入的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關押在省一監。楊自祥從看守所到省一監時體重摺磨的才有四十九公斤,進食十分困難,只能吃流食,體質很弱,一進監獄就被送進監獄醫院。

楊自祥的家屬多次去看望,要求「保外就醫」,監獄不同意,只同意把假肢送進去幫助行走。楊自祥又因腳浮腫無法穿上。住院服藥打針之後,眼睛突然開始疼痛,過去眼睛視力一直都很好,後來左眼一點也看不見,右眼朦朧。楊自祥在醫院住了六個月,也沒有進行有效治療,就逼著出院到一監區關押。因為楊自祥不寫「保證」,監獄拒絕「保外就醫」。

八、強迫墮胎殘害幼小生命

1、楚雄州交通集團交通賓館員工劉枝萍在勞教所被強迫墮胎

劉枝萍,女,三十二歲,雲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團交通賓館員工。二零零零年初,劉枝萍為法輪功討回公道到北京上訪,被楚雄州「六一零」、公安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劉枝萍被劫持到勞教所時,已懷孕。到勞教所的第二天,劉枝萍因為煉功,被一大隊隊長馬某毒打一頓,並被罰站三天黑板,太陽曬到哪兒,就叫她站哪兒,並由兩名勞教人員杜艷芳、楊某「包夾」,不允許她與其她人交談和接觸法輪功學員。後又罰到大田組(做農活),干超強體力奴工──摘豆、挖土、挑大糞、抬竹竿等。

每天臨睡前警察都派人來問她:「還煉法輪功嗎?」劉枝萍說:「煉!」她們就讓她連同監舍的犯人一起罰站,不讓睡覺,促使犯人受株連後把氣發到她身上,辱罵她、打她。後來又改為繞四合院跑步,每晚監舍關燈後,就開始跑步到第二天凌晨,如果說「不煉」,就可以睡一個好覺。這樣被折磨了一個星期。有一天深夜跑步到凌晨兩點多的時候,劉枝萍就以煉功抗議。就被值班的尹姓獄警指使兩名吸毒人員毒打她,隨後又把她單獨關押在一個監舍裡,兩隻手銬在兩張上下床的欄杆上成十字狀。她曾經多次絕食抗議這種非人迫害。

後來勞教所知道劉枝萍懷孕後,不但沒有停止對她的迫害,反而通知家人到勞教所將她送去醫院強行打胎。第一次藥物打胎失效。二零零零年八月,劉枝萍已有五個月的身孕,按規定可以保外就醫,但由於劉枝萍堅持不「轉化」,獄警再次將她強行送到醫院打催產素墮胎。

2、昆明醫學院總務處職工楊小明被強迫墮胎

楊小明,女,三十五歲,昆明醫學院後勤服務發展中心物業管理科職工(前昆明醫學院總務處)。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由於楊小明表示堅持修煉法輪功,昆明醫學院專門成立了「專案小組」,逼迫楊小明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他們還將黑手伸向楊小明的父親和丈夫,以停發退休工資和下崗(失業)相要挾。他們還逼迫楊小明七十歲的父親跪在地上求楊小明放棄信仰。由於楊小明堅持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在得知楊小明懷孕後,惡人秦德勇竟找楊小明丈夫單位的領導施壓:如果楊小明不做人流,就要開除他的黨籍,並讓他下崗(失業)。在他們的威逼下,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其丈夫只好忍痛把楊小明拉到醫院做了人工流產手術。

九、強行送進精神病院迫害

1、中國有色金屬昆明供銷公司職工徐燕被綁架到精神病院

徐燕,女,年齡未知,中國有色金屬昆明供銷公司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謊言欺騙下,徐燕一時糊塗交了大法書。當她醒悟後向單位領導表示要堅持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時,單位領導許某就說她是精神病,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她到昆明盤龍國安大隊想向警察講明情況,但想不到的是國保大隊長邱雲昆不由她分說,就叫來三個警察強行將她送到昆明市精神病院,並強迫她丈夫交了四千元的住院費。

在精神病院,惡人每天要對徐燕強行打針注射藥物,每次打針都有四、五個醫護人員按住她的四肢,直到注射完畢,並且每天三、四次,每次一大把的灌藥,灌完藥後要檢查口中沒有藥渣才離開。往往每次打針和灌藥後她都會出現劇烈的噁心、嘔吐,常常使她吃不了東西。由於醫生每天都給她注射和服用大量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使她整天迷迷糊糊的昏睡。

2、昆明高速公路收費員張晶艷被單位六一零夥同公安綁架到精神病院

張晶艷,女,四十多歲,二零零三年三月張晶艷從勞教所被釋放回家不久,就被單位六一零人員,副經理汪洪、指導員李朝鮮三番五次的找「談話」,威逼她「轉化」,由於她堅持信仰,單位就讓其下崗(失業),只發生活費。丈夫在單位的高壓下,請來了一些親戚住在家裡看著她,同時單位還派了幾名職工二十四小時對她進行監控。為抵制單位隨意侵犯人權、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為,二零零三年七月,張晶艷準備離家出走,單位六一零人員李朝鮮、汪洪、曹得輝等人和張晶艷的丈夫將她劫持,強行推進警車,把她送進了雲南省精神病院。

在精神病院,主治醫師張洪喜、孟某某要她放棄修煉法輪功,她不從,他們就強迫她服「博樂新膠囊」和一種黃色藥片(藥名不清),每次服藥時護士都要守在旁邊,直到服藥後,張口檢查完才肯離開。服藥後,出現了昏睡、胃痛、嘔吐、全身骨頭疼痛、四肢麻木和情緒急躁、恐懼等症狀,他們還不斷的給抽血「化驗」。一個多月中,在張晶艷不斷的強烈要求和抵制下,醫院才讓她出了院,住院費花了八千多元。

丈夫在遭受一系列的牽連和打擊後,精神幾乎崩潰,最終離她而去。

3、省中醫院退休主治醫師王啟慧被騙至昆明市精神病院

王啟慧,女,七十多歲,雲南省中醫院退休主治醫師。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無故受到單位、國保警察的監控,每到節假日和所謂敏感日子就被單位保衛科看守起來,二零零二年不法之徒還將其騙至昆明市精神病院接受所謂的「治療」,遭到了殘酷的精神和肉體折磨。

四、昆明市余瓊華被非法拘留後再被劫入精神病院

余瓊華,五十一歲,昆明德和罐頭廠工人。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五日晚騎自行車外出時摔傷,路人看到後報警。五華區月牙塘派出所警察來了之後,發現她包裡有法輪功真相資料,不但沒有送醫院救治,反而將她非法關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余瓊華的父母都是高齡老人,父親已九十二歲高齡,母親七十九歲,一直和余瓊華相依為命。母親和家人多次到月牙塘派出所要求警察放人。五月十一日月牙塘派出所的警察叫家人去接人。家人到派出所後,警察不準直接把人接回家,要求其家人給他們一個台階下,先把人送到精神病院住上一個星期,然後再從精神病院把她接回家。家人說;我家的人又沒有病,去住什麼精神病院呢?警察說;如果不送去醫院,就再把她帶回看守所繼續關押。家人沒有辦法被迫同意住院,最後三個警察強行把余瓊華送到精神病院住院。

(明慧網)(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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