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判16名法輪功學員 辦案人被舉報到吉林高院

【正見新聞網2021年03月25日】

近日,吉林梨樹縣參與構陷和枉判孟祥岐等16位法輪功學員的部分公檢法辦案人,被舉報到吉林省檢察院、梨樹監察委、吉林省高級法院。

被舉報人為:

崔仁,男,梨樹縣法院刑事庭副庭長(辦案人);
李楠,女,梨樹縣法院刑事庭庭長(審判長);
王哲,女,梨樹縣檢察院員額檢察官(辦案人);
王明山,男,梨樹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涉案主要人員);
趙起超,男,梨樹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辦案人)。

2019年8月15日,長春地區16名法輪功學員被梨樹縣公安局國保等人綁架,關押在四平市拘留所行政拘留,後轉為刑事拘留,關押在四平市看守所。

此案於2020年9月28日被非法庭審,2021年2月26日法院非法判決,其中部分判決如下:

孟祥岐,38歲,原籍梨樹縣,家住長春,被非法判刑7年半;
孟凡軍,60歲,孟祥岐的父親,被非法判刑7年;
付貴華,56歲,孟祥岐的岳母,被非法判刑7年半;
於健莉,31歲,付貴華的大女兒,被非法判刑7年;
王東吉,41歲,於健莉的丈夫,被非法判刑7年;
王克民,70歲,王東吉的父親,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7年;
王鳳芝,70歲,王東吉的母親,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7年;
崔桂賢,57歲,公主嶺市大嶺鎮,被非法判刑7年;
劉冬英,55歲,崔桂賢的親家母,公主嶺市范家屯鎮,被非法判刑7年。

舉報信中列舉司法人員辦案審理、庭審、判決中的諸多違法行為,其中部分事實如下:

剝奪律師、親友的辯護權

多位當事人依法聘請律師為自己維權,但梨樹縣法院違法拒接律師手續,不讓閱卷、不讓上庭等。

崔仁法官對律師說:「違法你去告唄」、「愛上哪告上哪告」、「找習近平簽字」、「政法委說了算」。

按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委託親友作為親友辯護人。崔仁卻讓家屬去司法局備案,說得政法委同意。

四平市司法局告訴家屬:家屬不是律師,辯護不需備案,但崔仁執意讓家屬備案。

違法庭審

法院未按法律規定提前3天告知當事人開庭日期。當事人被非法戴上手銬腳鐐出庭。

開庭當天早上,四平市司法局管處長領著六七個身份不明的人員,到四平市東站,將已經獲得上庭通知的某律師控制住,直接告訴律師不能做無罪辯護,並要律師買票坐車回家,還「陪」律師上車,等律師出了吉林省才下車。

庭內旁聽席上,梨樹縣公安局國保便衣監控法輪功學員的家屬,不讓家屬動和說話。有家屬質疑法院時,國保便衣一擁而上,將家屬拽出法庭並控制起來。國保大隊長王明山開始也在庭內,當被指認出身份後,才離開法庭。

審判長李楠不許當事人自辯,誰多說一句就被帶出法庭;對於公訴人提出的問題,當事人只能回答「是」還是「不是」,不准辯護。

到了最後陳述環節,16個當事人中剛剛有兩三個人說上話,李楠就匆匆宣布庭審結束。16個人的案子只用了3個小時就草草結束。

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多次要判決書,梨樹縣法院崔仁及李楠不給,也不讓複印。

政法委操控枉判法輪功學員

於2018年逃離中國的維權律師李明曾對大紀元記者說,每個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綁架之後,政法委和「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就召集公檢法司人員定一個審判的方案,包括刑期,不得更改。

李明還透露,「610」還會派人旁聽、監控整個庭審過程。法官和檢察官出於恐懼,不敢違背上面的意志辦案。

蘇州市中級法院庭長顧迎慶曾對給幾位法輪功學員聘請的律師說:「你跟我講法律干什麼,我跟你講政治。」

2019年1月7日,在四川省政法委直接指令下,巴中市巴州區法院對9位老年法輪功學員進行誣判,其中包括2位八旬老人。

此前,一辦案檢察官對要求無罪釋放當事人的家屬說:「我們說了不算。」

(明慧網、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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