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22年04月19日】
湖北省武漢市七旬法輪功學員朱光榮本應於2022年3月9日結束兩年半冤刑,卻又被劫入洗腦班,延期關押三個月。
朱光榮,72歲,2019年9月10日上午,武漢市江岸區法輪功學員付攸生在漢陽火車站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發到一個便衣警察手裡,被綁架到漢陽火車站派出所。
朱光榮知道後,趕到該派出所勸善要人,卻被派出所扣押。當天中午,朱光榮和付攸生兩家同時遭非法抄家。兩人當晚被劫持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朱光榮被當地法院冤判兩年半。
2022年3月9日,冤獄期滿的當天,朱光榮的家人去武漢市女子監獄接人沒接到,被告知她要被關在洗腦班三個月,但她關被在哪裡卻不告知。
中共對法輪功發動迫害之後,朱光榮屢遭當地中共不法人員的綁架、抄家、監控以及非法拘留、勞教、判刑等迫害。
法輪功是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在中國公開傳出的佛家高德大法,以「真、善、忍」原則指導人們修煉,提高人的道德水平、身體素質。1999年7月中共開始殘酷地鎮壓法輪功,成千上萬的修煉者被綁架、關押、判刑,被迫害致死。
被非法超期關押
朱光榮的遭遇並非個案,中共不僅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還任意在冤獄期滿後再對他們非法延期關押,有的被轉押到洗腦班及其它關押場所,見以下多例:
馮繼武,武漢市法輪功學員,76歲,於2017年4月17日被漢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後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2021年3月25日冤獄滿。次日,他家人去接他,卻被告知人已被街道接走。馮繼武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了36天,到4月30日才獲釋。
劉希永,大連市金州區石河村81歲法輪功學員,遭三年冤獄迫害,2021年4月9日冤獄期滿出獄時,被大連市金州區警察劫持到金州三裡看守所非法關押,再遭枉判四年,關進大連市第三監獄,於2021年12月29日被迫害離世。
劉慶傑,長春延吉市法輪功學員,2022年3月13日冤獄期滿。吉林省四平市公主嶺監獄打電話通知他家人說,監獄把劉慶傑送到高速路口,交給延吉市政法委人員接走。
王賢秋,武漢市49歲法輪功學員。2021年12月6日,律師通知他家屬,王賢秋被冤判一年,罰款兩千元。2022年1月27日冤獄到期後,他仍被關押在第四看守所。
謝宇,廣東省廣州市法輪功學員,2017年1月26日被海珠區公安分局濱江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2019年1月25日,冤獄期滿時,她被從海珠區看守所劫持到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洗腦班)。
中共枉法迫害信仰者
旅美的大陸人權律師吳紹平曾對大紀元記者說,對法輪功學員刑滿後繼續關押、判刑,他猜測的原因是法輪功學員,如劉希永不「轉化」,即不放棄修煉法輪功。
吳紹平認為,對劉希永的迫害,實際上是中共對信仰者的一種典型的政治迫害。「它並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上的事情,不是說你真正地違法犯罪了,就對你進行相應的法律上的處罰。」
「這是很可怕的事情,也就是說,中共可以操縱法律,用法律任意鎮壓、殺戮不服從者。」
「這個國家太可怕了,中共是個多麼邪惡的政權。」吳紹平說。
原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向大紀元記者表示,針對法輪功學員刑滿後再被判刑關押的做法,那是黑社會的強盜做法。
「僅僅因為宗教信仰,人家一沒偷,二沒搶,三沒殺人放火,就把人家關起來,給害死了。」
「宗教信仰自由,這是《世界人權宣言》規定的基本人權,這也符合中國的憲法。」
(大紀元)
(案例源自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