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25年12月18日】

海外法輪功在遊行中打出巨大的橫幅——停止迫害法輪功。(明慧網)
遼寧省錦州市退休工程師、法輪功學員武秀蘭因為堅持信仰,自2016年起被剝奪養老金近十年,被迫撿破爛維生。
武秀蘭,1945年生,今年80歲,曾在錦州市委、建委、環科院等事業單位連續工作34年,退休前職稱為工程師。她曾患B肝、C肝等重病,因修煉法輪功而重獲新生。她說:「如果我不煉法輪功,早就死了。」
武秀蘭2002年退休,按規定領取養老金。她無兒無女,只靠養老金維生。
2015年5月,她因信仰「真、善、忍」遭冤判2年。
2016年,錦州市人社局突然停發了她的養老金。她多次上訪、追討,被推諉,甚至被要求向原單位要錢。這顯然違反規定。
2019年,正當生活無著落的武秀蘭到親友家借錢時,遭到警察綁架,被冤判3年。
2022年7月,冤刑期結束,她回到家,繼續討要養老金。她被告知需扣除服刑期內的養老金後才能恢復發放。可是3年過去了,仍未恢復支付她養老金。
2025年3月18日,武秀蘭被迫提起行政訴訟,向錦州運輸法院狀告錦州市人社局違法停發養老金。但法院拒絕立案,讓她撤訴,說她「起訴對像不當」。她指出人社局是停發養老金的責任主體。她認為自己的訴訟合理,不撤訴。
她訴說:「我今年80歲了,無兒無女,無依無靠。按照中國人的傳統和《社會權益保障法》的規定,本應成為社會尊重和保護的對像,基本生存權依法應受到保障。可是,從2016年4月至今,我每月沒有一分錢養老金入帳,又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維持生活,僅靠好心人的資助和同情度日……」
「誰能想到耄耋之年的孤獨老人,在社會邊緣上苦苦掙扎的艱辛,還為要回自己工作一生晚年應得的退休金去奔走相告!」
9個月過去了,法院始終不立案。
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的武秀蘭只得靠撿破爛維持生活。夏日炎炎,她在堆滿廢品的居室中忍受異味。天寒地凍,她推著小車奔波於廢品收購站,只為換取幾角錢。
鄰居們同情她的遭遇,給她送來廢紙箱、飲料瓶。她在門上貼感謝信,向好心人表達感激之情。
1999年7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就實施三大迫害政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
不計其數的法輪功學員遭綁架、關押、非法判刑、獄中遭受各種迫害。結束冤獄回到家後,他們的養老金被扣除,賴以生存的經濟來源被切斷,這對那些老年學員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遭受致命打擊。
居美前大陸人權律師吳紹平曾向大紀元表示,扣發養老金、訴訟不立案的做法是完全違法的。「這實際上是剝奪了人的生存權和訴訟權。中共治下的中國根本就不是法治國家。」
吳紹平說,「剝奪養老金是違法的。根據《社會保險法》,養老金實際上就是他用勞動所得來交付保險的一大部分,單位出一部分,實際上屬於他個人的財產,是個人合法所擁有的。」
「在法律上沒有說可以沒收人的養老金的,根本沒有這個規定,也就是說沒有法律依據。那麼剝奪養老金就是對人的一種制裁,就等於剝奪人的生存權。」
公民的養老金是由《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多個法律共同規定予以保障的。凡是低於這個級別的行政法規是無效的,而且上述的法律也沒有規定「服刑期間停發養老金」。
而地方的人社局就可以隨意踐踏法律,剝奪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這樣的迫害案例在明慧網的報導中屢見不鮮。
河北省承德市法輪功學員馮曉奇,2003年8月31日至9月1日間,與其他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因做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承德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國家安全局、公安局綁架、關押、構陷。
2004年6月,他和另一位學員曲守成被非法庭審,均被非法判刑14年,後被劫持到保定監獄。
馮曉奇於2012年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然而2020年8月起,承德市社保局突然以馮曉奇曾經入獄無權領取養老金為由,剝奪了他的養老金,還逼迫他退還95個月(近八年)的養老金。被剝奪養老金後,馮曉奇完全失去了生活來源。
他不得不向有關部門遞交獲得養老金的申請書,還將承德市社保局告上法院。但法院判決他退還95個月的養老金。他上訴到中級法院。
2024年9月13日,法庭將對他的行政覆議開庭審理,而就在前一天晚上,他突發腦溢血,不省人事,被送醫搶救。回家後,他的情況沒有好轉,於2025年2月23日含冤去世。
陳星伯,七十多歲,曾任河北邢台市人民廣播電台主任編輯,連續多年被授予「河北省優秀新聞工作者」稱號。
2019年11月24日,他因修煉法輪功被國保警察綁架,之後被非法判刑3年,劫持到冀東監獄。期間,他被迫害得幾近失明。
非法判決下來後,他被單位非法開除,並被停發了養老金和一切待遇。2022年他結束冤獄回家後,發現養老金被剝奪,便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一年多後,法院也不立案。他卻不斷遭到法院、社保局、原單位、派出所等騷擾,被迫離家出走,至今去向不明。
他們只是眾多被扣除養老金的法輪功學員中的縮影。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