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來衡量自身與外界

大陸弟子


【正見網2001年11月12日】

大法是圓融的。有弟子在病業狀態中把握不好,因為看到師父講「煉功人將來修煉也不會舒服的,身體出現許多的功,都是很強烈的東西在你身體裡動來動去的,搞得你這麼不舒服,那麼不舒服。」(《轉法輪》),不知該怎樣看待自己的狀態,是消業長功還是外來干擾。

我理解,法是圓融的,不能斷章取義,要連貫地看,才能不把法理解偏。邪惡當初是怎樣毀謗大法的?不就是斷章取義嗎?還要歪曲理解甚至東半句、西半句的湊出什麼來迷惑人心哪。

另外,我們在修煉中知道,以後人們的修煉都要靠《轉法輪》。所以書中講的法不是只針對我們,而是更普遍的針對眾生也包括他們今後的修煉。

我悟到,我們學法千萬注意,不要抓住法的哪一句話片面理解或者讓自己的觀念阻礙了自己更全面更深地認識法。當然學法要連貫地學,才能逐漸深入看到不同層次的更多法理。

另外,我們有時會發現一些實際情況和我們從法中悟到是怎樣的情況對不上號,往往我們會想到自己法學得不好,要多學法,好讓自己從法上如何認識到,理解好自己所碰到的問題。

這樣做是非常好的,但是在正法修煉中,我悟到他的概念也是昇華的,也就是他又包含了新的內涵。

以後的人修煉時,因為宇宙是正過法的,周圍的環境是正過法的,都是絕對沒有問題的。那麼碰到問題理解不好,就要學法,從法上深入認識,如何從法上正確看待自己碰到的問題,實際就是用法來衡量自己的心性與行為,也就是「能不能悟到自己是個修煉人,能不能理解,能不能接受」(《轉法輪》),實際上是自己怎麼樣來接受它。

現在不是這樣,因為大範圍天體偏離了法,我們周圍的環境變異得很厲害了,我們碰到問題理解不好,也要深入學法,從法的角度上正確看待問題的方方面面,也就是說,不但要用法來衡量自己的心性與行為,也要用法來衡量出現的事情的本身,當自己的心性與行為符合大法的時候,法理上認識到的與現實上的表現的矛盾還不能解決、不能統一,那麼也許就是這件事的本身偏離了法,因為它和法對不上號,它的出現並不是符合大法而出現的,那麼它就是被正的對像,它的出現所遵循的那個理也是被正的對像,而將來人不存在外部因素偏離法的因素,只是個人心性修煉提高了。對於事情的出現,我們現在也存在「能不能接受」的問題,但不同於將來人的修煉是一個「怎樣來接受」的問題,而是一個「能接受,還是不能接受;要接受,還是不要接受」的問題,當我們心性與行為符合大法而這個事情的出現的本身不符合大法時,那就不能接受,師父不是告訴我們「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舊勢力安排」(經文《大法堅不可摧》)嗎?這就是正法修煉和個人修煉在遇到問題時在自己的心性上怎樣看待和怎樣找以及怎樣悟的區別。

為什麼我們的修煉一定要是正法修煉呢?從這一角度的理解就是過去個人的方式已經不行了,因為環境變異得很厲害了,修煉中提高心性或向內修的過程中已經不能不考慮外在因素是不是符合法了。因為再一味的按照變異的環境安排的修煉的路或體現出的那個理來修,修出來也不正。所以我們今天的修煉中必須在純正自己的同時把環境也正過來。相對個人修煉只考慮自己不管外邊的事而言,正法修煉要難,但是難,我們也要做,一定要為將來人能夠方便地修煉回升打下純正、堅實的基礎和外部條件的保障。同時,層層眾生也不能再生存在變異的環境中了。因為「過去宇宙的法,這是生命所不能知道、也不允許生命知道的」(經文《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生命只能知道自己所在層次中的使自己能夠存在在那裡的具體的法的表現,實際就是去符合那個環境而存在在那裡。那麼在層層變異的環境下,眾生再去符合它而生存,實際都是在隨波逐流,已經整體下滑到滅亡的邊緣了。幸而大法洪傳,告訴眾生生命存在所真正要遵循的法理,使眾生得救,我們有幸在大法中修煉,師父又把我們當大法粒子來帶,正法的事就是我們的事,大法的意志就是我們的整體意志,所以我們一定要做好,「雖然難,也要做得更好」(經文《在2001年加拿大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上的講法》)。

以上是一點個人體悟,有不當之處,還請同修慈悲指正。

20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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