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內找」

喜得法 (台灣基隆)


【正見網2002年01月05日】

我們認為是對方的錯誤時,事實上錯誤的一方可能就是我們自己。

有一次和太太(也是大法學員)煉靜功,煉到第二次「加持柱狀神通」時,無意中睜開眼睛看到她竟然沒有「變掌」,還是保持第一次「加持柱狀神通」的姿勢,這時我心裡就犯嘀咕:得法已經一年多了,面對大法還這樣迷迷糊糊的,實在是不像話。之後,內心一直掙扎著要不要告訴她,如果告訴她,不但會影響煉功的情緒,而且煉功的過程中講話未免也太不嚴肅了,但是如果不告訴她,她犯的錯誤又是如此的明顯和離譜,況且自己心裡存有疙瘩也無法靜下心來煉功。最後我決定告訴她,使她接受這次教訓,下次能有所警惕。告訴她以後,她那種 「莫名其妙」的表情和反應,使我發現煉功男、女的方向本來就是有別的。

我體悟,這麼淺顯的道理,我卻不能夠及時認識到自己的愚昧,還一直執著於她的錯誤,那麼如果發生的矛盾難以立即判斷雙方的對與錯的話,那我豈不是更容易陷入「自己愚見所劃的框框裡爬行」(《轉法輪》「論語」)而不自知嗎?

發生矛盾時,不找別人責任式的「向內找」,才能真正找到自己的原因。在心得交流會上,有一位同修提到他自己「向內找」的過程,我個人很受啟發:他表示有一次與同事發生矛盾後,經過「向內找」也一直無法突破,總是認為錯在對方,不是在自己。有一天因為這件事睡不著覺,躺著、躺著,當腦海中浮現出那位同事的臉孔時,他的血壓就急速的上升,他就試著換別人的臉孔看看,結果血壓馬上就降下來了,經過幾次來回的試驗,血壓竟然就這樣的升升降降的、屢試不爽,最後他悟到是因為自己心裡一直對那位同事存有成見,矛盾才會始終存在著。當體會到是自己的執著心造成的矛盾之後,再去處理這件事情就容易得多了。他的結論是:發生矛盾時,就要百分之百找自己的原因,不能考慮這件事你要負擔多少責任、我要負擔多少責任,這樣才是真正的「向內找」。

是啊!與他人發生矛盾時,如果不隔開對方的原因,腦海裡一直惦記著對方的不是,怎麼能有向內反省的空間呢?

以上是在我個人這個層次的體會,不妥之處,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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