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政策」成了中共各級參與迫害者共有的心態

洗塵


【正見網2015年02月14日】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有這樣一篇報導:“律師斥執法不公 法官表示‘無奈’”,其中透露出迫害參與者追悔、同情、無奈的心態。

辦案警察的後悔

遼寧省鳳城市農婦姜鳳麗,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七日贈送給寶山派出所副所長張平先一張翻牆軟體時,被其誣告而遭綁架。姜鳳麗被非法批捕後,張平先到丹東看守所錄口供,被姜鳳麗拒絕。張平先對姜鳳麗說:“我很後悔,你也別恨我,你給我三退吧。”

檢察官的同情

姜鳳麗的律師曾去檢察院公訴科向檢察官提出辯護意見,講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姜鳳麗是秉持“真、善、忍”對社會有益的好人……檢察官表示同情,承認確實“不夠判”,但也沒辦法,最終還是把姜鳳麗非法起訴到法院。

協警父母:副所長讓乾的也不敢不干

姜鳳麗一案中的所謂證人叫馬吉野,是派出所的一個協警。馬吉野的父母對姜鳳麗的親屬承諾,一定管兒子。但他們無奈地說:“兒子只是個臨時工,副所長讓兒子乾的也不敢不干。”

政法委人員:上邊政策不變,我們就得這麼執行

休庭後,兩位辯護律師對坐在旁聽席上的政法委人員再次提出停止迫害的訴求,一政法委人員“無奈”地說:“我們都知道真相,但上邊政策不變,我們就得這麼執行。”

法官:知道不公,但也無奈

姜鳳麗被鳳城法院枉判三年,上訴至丹東中級法院。律師與二審法官劉加榮會談近半小時,劉加榮表示:知道不公,但也無奈。

上述人員都是造成姜鳳麗遭枉判的重要參與者,從辦案的警察與證人,到負責起訴的檢察官,再到審理案件的法官與主管公檢法的政法人員,這些人都表現出一種無奈與同情。對枉判起主導作用的政法委人員的表達具有代表性:“我們都知道真相,但上邊政策不變,我們就得這麼執行。”

顯然,中共的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都有一個共同的心態,在同情的同時都很無奈。作為政府工作人員,他們以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為指導,明知不對,也被迫做著非法的事。這種無奈的心態使得迫害很難繼續維持下去。在迫害法輪功之初,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就是因為中共邪惡的迫害政策,所以才開始了對法輪功長達十五年之久的瘋狂迫害。如果沒有這些迫害政策呢?這些人與法輪功無怨無仇,許多人還都與法輪功修煉者是街坊鄰居,互相之間都不陌生,他們為何要迫害法輪功!正是因為中共的迫害政策,才使得迫害維持到現在。

十五年來,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及他們崇高的道德言行,也在改變著世人,當然也包括這些參與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人。明白了真相後,他們就不想再參與到迫害中來了。

可是中共邪惡的體制內有一種邪惡的潛規則:政策高於法律。只要按照政策辦,再違法的事也被認為是正當的。迫害者不想繼續搞迫害,可是政策就是那樣, 怎麼辦?這就造成了現在這些參與迫害的人消極的心態。不管過去的政策怎麼嚴酷,壓力有多大,明白真相後再干傷天害理的事,他們確實又於心不忍,這使得這些人有一種共同的心理狀態:能推就推,最好有個停止迫害的政策出台,只要停止迫害的政策一頒布,他們就立馬停手。

其實,這樣的事情在明慧網的報導中,已經可以鮮明的看出來。許多案件在法輪功學員上訴時,中院往往都是發回重審;有些檢察院乾脆不批捕了;更多的是基層警察遇到法輪功的事就不出警。

去年底,我在湖北與一個鎮的抓政法工作的副書記談到法輪功問題時,他說他們那個市的“610”主任在開會時舉了個例子,說有一個農村婦女煉法輪功, 結果被抓了幾個月出來後,就成了一個精神病人,一個家庭就那樣毀了。“610”主任接著講,如果再遇到這樣的事,要看這些煉法輪功的危害社會沒有,有沒有違法行為,沒有,就不要抓,弄不好你就犯了罪,還給人家的家庭造成災難,最後弄得無法收拾。我問參與會議的人都是怎麼想的?他說,大家都明白,法輪功的事得悠著點。說白了,大家都在觀望,都在等政策,只要有停止迫害的政策,立馬就停了。

對於中共來講,各級參與迫害者都在等待停止迫害政策的心態,不是充分說明迫害確實已經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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