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的法官邏輯——未經庭審就已經定重罪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5年03月28日】

明慧網2015年3月20日刊登了一篇揭露迫害的文章《拒除刑具 廣東揭西縣法院審判長被要求迴避》,文章講述了法輪功學員劉少鵬在廣東省揭西縣法院被第二次開庭非法庭審時,其辯護律師陳科雲要求審判長歐陽麗萍先宣布解除劉少鵬的手銬,但歐陽麗萍謊稱:法警認為沒有必要解除就可不解除。陳律師不認同,堅持要解除刑具。歐陽麗萍又說劉少鵬涉及重案,所以庭審中要戴上手銬。律師反駁,只有已經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的被告人,在二審的庭上才要上手銬;並指出這種未經庭審就已經定重罪的思維和說法實在荒唐。但歐陽麗萍還是堅持不除刑具。

只有中共邪黨的法院才有這麼荒唐的法官邏輯——未經庭審就已經定重罪。誰定的重罪?當然不是法官,是背後的黑手——中共。法院在中共的眼裡成了一個判刑的機器;法官名義上是執法者,實際上成了中共手中打人的棍子。

明慧網2014年3月27日刊登了一篇文章《巴黎法庭判決 法輪功將如期在中使館前反迫害》,2014年3月26日下午,法國巴黎行政法庭(Tribunal Administratif de Paris)應法國法輪大法協會要求緊急開庭,審理巴黎警察局禁止法輪功學員翌日在中共使館前舉行和平反中共迫害的活動。

傍晚,緊急審理法官Doumergue女士下達判決,宣布巴黎警察局的禁令非法及嚴重侵犯表達與集會自由,並下令中止該警方禁令的實施。判決書還責成國家向法國法輪大法協會支付1500歐元。

27日上午,法輪功學員將如期在中共使館對面舉行活動,要求到訪法國的習近平法辦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血債纍纍的元兇首惡江澤民、羅幹、周永康、劉京、曾慶紅、李嵐清等。

為什麼同樣是法輪功問題,民主國家與中共的集權國家的態度截然相反?法國的緊急審理法官面對警察局的指控,曾當庭指出自由對法國國家至關重要,無懼於警察局的壓力,敢於主持正義與公道,而中共法院的法官卻不敢面對法律與事實真相,一味的聽命於中共的“講政治”,完全放棄了自己的人格與尊嚴,違背著良心作出迫害好人的判決。

在大陸人眼裡,中共法官的邏輯不荒唐。如果法官能堅持正義,敢於當庭宣判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行為無罪,在中共眼裡那才叫荒唐呢?!中共的本質是邪教,耍流氓是它的一貫作風。社會上一切正統的價值觀都是它的天敵。為什麼中共在篡政之初就通過各種血腥的政治運動,來整肅各級各類具有傳統文化觀念的善良民眾?就是因為要破除人們頭腦中的傳統價值觀。它要在人間行惡懲凶,需要流氓打手,如果都是傳統文化觀念的人,他們的判斷標準就是仁、義、禮、智、信,用善良來主斷事情,不會認同中共的假、惡、鬥,那麼中共就會失去施行暴政的基礎,就會自滅,所以中共要搞壞人心。十年文革挑起了群眾鬥群眾,徹底摧毀了中華五千年的傳統文化,導致人們的道德與信仰缺失,反天地、反人性、反神佛的黨文化乘虛而入。

1992年5月,法輪功如一道耀眼的新星橫空出世,除了其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外,其對真、善、忍宇宙法理的揭示真正打動了人心,一直渴望做好人的民眾終於有了正確的思想指導,世人從法輪功學員高境界的表現看到了道德回升的希望。然而,中共畢竟是一個十惡俱全的邪教,即使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它也容忍不了。中共邪靈與當時的中共總書記江xx相互勾結,在找不到法輪功的一點不是的前提下,也要行惡。於是污衊法輪功的謊言粉墨登場,“圍攻中南海”、“1400例”、“天安門自焚”等一個接一個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大加渲染,同時滅絕式的暴力迫害法輪功學員。

在污衊式的謠言下,在江xx的一系列迫害密令的蠱惑下,在現實利益的誘惑下,公、檢、法、司等部門真的把迫害當成了工作,把江xx的密令當作了保護傘,迫害中極盡邪惡之手段,特別在法院,明知法輪功學員無罪,在當地610組織(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邪惡組織,權力凌駕於公、檢、法、司之上)的操控下,不惜歪曲法律對法輪功學員判重刑。法官的真我消失了,完全聽命於610,叫判幾年判幾年,叫怎麼耍流氓就怎麼耍流氓,叫世人看到的完全是一副小丑的形像。

然而,善惡有報是天理。人做了什麼都有報應,天理不以個人的權威或者是某個強權組織的意志為轉移,順天理而行得福報,逆天理而行遭惡報。不聽法輪功學員勸阻,執意追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一定會遭報應的。

陳援朝,全國第一個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法官(海南海口市),他因此被記所謂的“二等功”。陳援朝明知法輪功學員無罪,卻強行定罪。兩年後,陳援朝身患肺癌,2003 年9 月在萬箭穿心般的煎熬中死去,時年51 歲。

張文,遼寧省瀋陽市瀋北新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2009 年2 月中旬,突發腦部怪病,在去北京醫治途中死亡。此前,他剛剛參與對4 名無辜的法輪功修煉者非法判重刑(王素梅10 年,奚常海11 年,孫玉書8 年,霍德福6 年)。

鄂安福,瀋陽市瀋北新區法院法官,45 歲,於2011 年2 月18日腦出血,歷經近兩個月的搶救後身亡。鄂安福在2001 年非法秘密判處了5 名法輪功學員3 年至8 年重刑,其中女教師王敏,是他的昔日同事,竟被他送進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據悉,鄂安福在臨終前,也許是對報應的恐懼,也許是內心深處在懊悔,不斷叮囑家屬:“快去找煉法輪功的!”並向法輪功學員懺悔自己的罪行。

河南魯山縣法院楊東升、朱新政、陳東洋追隨中共的迫害,至少對本地9 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法輪功學員向他們講真相,這些法官們拒不聽勸,聲言“不管什麼信仰不信仰,法律不法律,要跟黨保持一致,對法輪功決不手軟”。2011 年8 月,魯山縣法院載有8 個庭長及副庭長的警車,在河南鄭堯高速公路發生慘烈車禍,3 個庭長楊東升、朱新政、陳東洋當場死亡,另外7 人不同程度受傷。

2014 年7 月10 日,遼寧省瀋陽市瀋北新區法院副院長柳曄,與同事外出辦案,走著走著突然就不行了,腦出血死亡,時年56 歲。柳曄是該法院第三個因腦部疾病死亡的法官,他生前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和判刑。

不僅如此,“卸磨殺驢”還是中共的一貫做法。中共為了維持暴政,還會推卸責任。又制定了相關的法律,讓當事法官承擔冤案罪責,把法官置於刀口之上。如:中共發布的《公務員法》第9 章第54 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2013年8月8日,中共政法委拋出了《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一文,文中有這樣一段話:“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2000年之初,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已被多次告到國際法庭,面臨江氏的被問罪,它曾派親信私下向海外的法輪功學員表示:“可以死多少法輪功學員殺多少警察來抵罪,只要不告就行。”

那些還在執迷不悟的法官們真的該清醒了,助紂為虐者從來沒有好下場。天要滅中共的徵兆已現。2002年6月,在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了2.7 億歲的“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斷面內驚現六個排列整齊的大字“中國共產黨亡”,其中那個“亡”字特別的大。 2004 年11 月,海外媒體“大紀元時報”推出了系列社論《九評共產黨》,震驚世界,並由此引發了勢不可擋的全球退黨、退團、退隊——“三退”大潮。

上天有好生之德,已經賜予了每個人得救之路,就看人自己的選擇了。追隨中共邪黨繼續迫害法輪功就是死路一條;了解法輪功真相,加入“三退”大潮,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廣傳真相,就是一條光明的得救之路,一定會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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