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09月27日】
9月15日清晨,我接到居委會電話,問是否在家,居委會確定我在家後就掛了電話。
不一會,有人敲門,我開門一看,來了七個人:2個穿警服的(所長和片警),3個居委會的,2個街道的。我招呼在客廳坐下後,就拿出手機說“我給你們照張像”。所長說“你照相可以,不准弄上明慧去。”
據居委會的介紹,今天是街道新上任的某科長和派出所新上任的某所長來看看你。寒暄幾句後,這位所長和科長就開始詢問訴江的事情,交談中問了“為甚麼要訴江?為何以前都是上訴申訴,這次怎麼突然要訴江,是不是看明慧做的?是否提出了賠償要求,要求賠償多少?幫別人寫訴江沒?信封地址怎麼寫的?有沒有留底?要求拿給他看,和哪些人在接觸?以後要配合他”等問題。
我說:“江xx迫害了我這麼多年,在監獄黑窩中受到打罵,不准吃飯、睡覺,80多歲的老母親因無人照顧,一人住在養老院,摔斷了腿都沒人照顧,最高法院規定從5月1日實施立案登記制,當然就要起訴他,這是按法律規定辦事。”片警看見桌上放著一本文件,拿起看,這是我專門為其準備的,即:最高人民法院落實〈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干預、插手案件辦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1991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等文件。並指出他們這麼來調查詢問訴江案子是違法的,除此一切均不能告訴,不配合。
所長說:“監獄迫害你就應該告監獄,怎麼要告江xx?”我說:“因為這一切都是江xx一手發動,制定的政策,罪魁禍首是江xx,我們對具體迫害我們的人沒有任何怨恨心。”他說迫害了你又怎樣?你能搬石頭打天嗎?你看閱兵,江xx還不是站在習近平身邊上好好的。李東生明明是經濟問題,你們卻說是迫害法輪功的報應。我說,江xx站在習近平身邊,他的人就沒法去炸習近平啊,習近平抓這麼多老虎出來,哪個都是參與了迫害法輪功遭到的報應。下一個也許就是抓江xx了。勸他不要參與迫害大法,他說他沒有迫害大法。
這位所長長得一表人才卻透出一股匪氣,說什麼他拿邪黨的工資就要為邪黨辦事,並說如果他家裡有人煉法輪功,早就被他“拳打腳踢”了。我說“你這一念好惡。”他隨即改口說,考慮到是自己的親人,他也不會這麼做。還說上明慧網要如何如何。
我說:“哪條法律、法規、憲法、刑法規定不准上明慧網?我在家裡伸伸手盤盤腿,危害了哪個社會哪個人?到底是真善忍邪還是假惡暴邪?”
他說:“真善忍是中華五千年來的儒家文化肯定的,不是法輪功的。”
我說,“對啊,真善忍既然是五千年的中華文化,又不是法輪功的專利,那如果你看見派出所門上貼有真善忍三個字,你去不去抓?”他說那是宣傳法輪功的,我說真善忍三個字上沒有法輪功,為甚麼你見到真善忍三個字就要抓啊?他說國家定了法輪功x教,我說國家沒有定,而是江xx胡說的,公安部發的文件上認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他說不可能,他比我“清楚”。
他還想要片警看我的電腦,並要我的兒子把家裡的網斷了,不讓我上網。我指出他又在違法干涉別人的自由。他說他也經常看明慧,我說,那你看明慧是不是上面登的很多都是大家都在說自己怎麼修煉向內找做好人?他說其實他接觸這麼多大法弟子,99%都是心地善良的人。我說那是因為修煉了真善忍啊。他說法輪功好就在家裡煉,把《轉法輪》翻爛都沒人管你,就是不要出去,不要在他轄區裡如何,否則又要被迫害。
我說不是我在受迫害,而是你們在受迫害。給他講真相,他說別的法輪功把他的手機傳到明慧去了,他接到好多真相電話。他說是在騷擾他,不要給他講真相。我就發正念清除他背後的邪惡。
他還吊兒郎當的說,叫我今後要做什麼事情去先告訴他一聲,比如要去哪裡掛橫幅什麼的,並要我經常把明慧上的有關本地的信息告訴他。
最後大約想起所長的身份,才例行公事的問我有什麼困難需要幫助,我讓他去過問退休工資的問題,他吩咐居委會書記去解決。臨走時又囑咐我不准把他的照片傳到明慧,聲稱如果他在明慧上看到他的照片,要找我的麻煩。我說,照片具有雙重作用,如果你不迫害大法,善待大法弟子,一旦清算江xx,以後這個就是你行善的證據,否則就是你迫害大法行惡的證據。
過了兩天,我列印出“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通 知 ﹚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給他送去,沒碰上他,讓片警轉交給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