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鄉一週的見聞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5年08月01日】

我是大慶市的鄧雲紅,被交通銀行以信仰法輪功為由非法開除,時間是1999年10月,我始終沒有銀行開除我的文件,非法被大慶薩區法院判刑五年,沒有判決書。我一直有心願找回被迫害證據,還有一個萬元存摺被安達地區6.10非法扣劃,近幾年我也一直在追查。訴江開始後,控告信郵到高法高檢,我悟到這有點象下象棋走當頭炮將軍一樣,親自去各部門遞交訴江信和控告各級迫害部門的信件,面對面講真相,追查各級部門昧著良心追隨江xx參與迫害的責任,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回當地找回迫害證據,追查萬元存款是個契機。

一,去安達地區要錢的見聞

有了這個想法,孩子放暑假,正好家鄉親戚家孩子結婚,親友相聚,我說去安達公安局6.10要錢,親友都說要陪我去,結果打車去的,車裝不下了,共去了5人。一到那,我說:“某某,知道我來啥事吧,冤有頭,債有主,欠債還錢,欠命還命。你明知道那一萬元錢是我個人款項,非要誣陷說是法輪功經費,你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執法犯法,惡意構陷好人,我去同修家串門,你非說是串聯,害的我幾年冤獄,同修幾年勞教。”

此人是當地6.10隊長,幾年來抓同修幾百,非法罰款逼迫家人交保證金數額超百萬。我2006年和2008年兩次找他要錢時,這些是他親口說的。誰敢找他要錢,態度蠻橫囂張。還揚言律師也不敢查他們,因為他們是國家機要部門,其實就是特務部門,蓋世太保之類的黑社會,只對上級6.10負責。2008年我寫信反映到黑龍江省公安廳督查辦,上邊真下來專案組查他了,追查這一萬元錢,查到這筆錢上交到綏化市局6.10了,他本人確實沒私吞,就不了了之了,對我沒有交代,這筆錢仍然沒歸還給我。

控訴信(來之前我給他郵過控告信)上寫的我經濟上精神上身體上所遭受的巨大痛苦使他良心受到譴責,這次我堅持要錢,他一再向我道歉,當著親屬面請我原諒,並且說鎮壓法輪功確實使他幹了不少錯事,導致很多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有一個我認識的同修被迫害眼睛看不見東西了,他感到心裡很內疚。還說幫助幾個人辦了低保,說國家早應該明確下對法輪功不能再迫害的文件了,你上邊也不說鎮壓錯了的話,工作也不好干,還說等他姑娘考完研究生之後他就辭職不幹了的話。

我堅持不放棄追查,這個人一再說服我丈夫,別找了,勞民傷財,還讓我丈夫看了當年綏化地區和安達地區對此案子的絕密文件,裡面有一張紙寫的是:“經由法輪功問題小組研究決定,對鄧雲紅一萬元存摺款做扣劃經費處理。”愛人只記住這一句話,這筆錢是我1999年8月存入光大銀行的,我從大慶去安達時間是2001年8月,時間都不靠譜,硬性定案,沒有我的任何口供記錄,當時抓捕我時我逃脫了,包被警察搶過去了,當時其他的幾個同修有的被勞教,有的被判刑。就這麼一次難得的相聚(因為我和其中的幾個同修是在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患難相識的)卻被誣陷為非法聚會肆意抓捕,大張旗鼓的作為地區大案進行迫害,可見其居心何其險惡,可見6.10這個部門是江xx打壓法輪功的忠實打手和工具,辦案依據的不是憲法刑法,而是江的口頭密令,把法輪功定位為階級敵人,走專案鬥爭路線,隨心所欲,隨意定案,量刑標準是看這個人對法輪功的堅定成度,堅定不移的就多判,否則就減輕。在安達市公安局我到申控科申控此事,追查此款,申控科科長科員給我立案了,最後查到機密文件時也是不了了之,不給我任何說法,往外推脫我,讓我到綏化地區去申控。我訴說6.10凌駕法律的罪行,他們有的人說:6.10是屬於國家安全局管理的,我們局長也管不了。

二,去大慶交通銀行要開除文件見聞

我和丈夫回到我闊別多年的銀行,這裡有過我工作的歷史記錄,有過1999年迫害我的非法軟禁關押以及個別人當年誹謗屈辱我修煉法輪大法的迫害記錄,其中的人和事仿佛昨天發生的事情歷歷在目。我給樓下保安說明情況,把控江信總控部份和個人部分以及起訴交行的信件一式三份交給行長、辦公室、保衛室,我說明下午來取開除的複印件。其中的一個老領導接待了我,這場迫害世人也看明白了,也說上邊一有說法通知我,(是說恢復我工作的問題),人心漸明,迫害也該停止了。下午我很順利的取到了開除我文件的複印件。

三,去法院要判決書的見聞

我們去當地法院要判決書,檔案室看了我的身份證之後,問我:“是當事人嗎?”我說是。很快給我列印了二份判刑書,拿到後我說申請再審,我對此案有異議。見到刑庭庭長,已經找不到當時判我的庭長了,書記員都找不到,我對現任庭長說我沒有經過任何開庭,沒有通知家人,我連庭長都沒見著就被判了五年冤獄,法制在哪?庭長不信,當場找檔案室調檔,就2卷薄薄的卷宗,裡面寫著我“拒絕簽字”,拒絕認罪,我和丈夫都看到了,庭長趕忙說這事還得找當時的辦案人,第一手材料是辦案人提供的,因為你們的案子當時是內定的,法院檢察院只是走個過場。就這樣又把我推出來了,不給申查了。

我順便說控訴江xx的事,他們立案大廳的一個接待大聲說:要告江澤民上北京吧,我說以前反映情況上北京,說是越級上訪,我就到戶口所在地吧,你們又不給立案,一個人說那是信訪,你到大慶信訪辦吧,今天是政法委接待日。

四,到大慶市政府的見聞

我趕忙和丈夫前往市政信訪大廳,信訪人員一聽這事,就說你直接去找政法委辦公室,不用在信訪大廳登記,快去,一會人家就下班了。我謝過他們,趕到接待室,一個戴著眼鏡的領導接待了我們,最後也是說他們和6.10辦公室是兩個部門,平時各自辦自己的公,就是打球或者年節搞活動在一起,平時是互不干涉的,其實他是在和6.10劃清界限,不給6.10的惡行背黑鍋。我問他這事咋解決,他出主意說最後只能找當時辦案人,誰辦案誰負責。推來推去,誰能替你承擔迫害好人的責任,只有辦案人自己自吞苦果,你迫害了別人也就是等於迫害了自己。這是善惡必報的天理,誰也逃脫不了,試問那些具體迫害大法弟子的公安警察,你們聽到這些作何感想呢。放棄作惡,幫助大法弟子恢復一切精神和經濟上的損失,將功補過現在贖罪還來得及,不要等到天逞人治的時候,悔恨莫及。

後記:做這件事時,我家5歲的小女王恩聽我背師父講法《洪吟》,就單單想學《怕啥》這首。她以前會背很多,就這首她說要學,一會就背會了,還反覆背,背給所有見到的人,特別奇特。還說媽媽你背10遍我背10遍,幾天來一直背,挺有趣的。這是慈悲的師父在加持弟子的正念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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