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境界的行為表現總能打動人心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6年11月18日】

宋朝名相范仲淹,一次在蘇州買了一處住宅,一位風水先生說:“此屋風水極好,後代必出大官。”范仲淹聽後沒有留下自己用,立即捐了出來,改作學堂,他想讓全蘇州城的百姓子孫都能出人頭地,這比他獨自享福更好。看了這個故事,我一下子感覺自己境界上的差距,修煉20多年來了,真的不如范公的境界高,私和我的意識有時還很強,比如:偶爾會想:再置辦點什麼家業呢?怎樣讓兒女生活的更好些?我的車子、我的東西不能輕易借給別人;在利益面前總有一念:“雖然不爭,但能得到那是最好。”這些念頭,別說和新宇宙的生命標準比,就是和常人范仲淹比都差得太遠,假如我有一塊風水寶地,能讓給別人嗎?

多年前,我去杭州靈隱寺時,導遊說:“為什麼彌勒佛光著身子,坐在地上大笑呢?”接著,她講了一個故事:彌勒佛有一次化緣,正走在路上,幾個調皮的大孩子將他圍住,說:“和尚,你能把手裡化緣的碗給我嗎(這碗對他是多麼的重要)?”和尚想都沒想,立即把碗遞了過去。另一個孩子又說:“和尚,你能把衣服脫下來給我嗎?”和尚立即脫下衣服遞了過去。又一個孩子調皮的說:“和尚,你能把褲子脫下來給我嗎?”和尚眼都沒眨,立即脫褲子,可是,剛脫了一半時,忽然看見有幾個女人向這邊走來,他哈哈大笑的坐在地上。就在那一瞬間,他圓寂得道了。也許,這是對他捨盡的最後一關的大考驗。

每當想起這個故事,我就覺得自己修的不好,換上我,別說褲子,衣服和碗一樣也不能給,給了我拿什麼要飯?拿什麼遮風禦寒?有什麼樣的境界,就有什麼樣的行為。讀師父的法時,心裡很清楚大法弟子的標準:要做到為別人著想,要無私無我,這是新宇宙生命必須要達到的。可是,每當遇到事情時,不自覺地又跑到人這來了,又“我”了。儘管,有時爬涉的很苦,甚至反覆,可總不能像范仲淹那樣心地純善乾淨,把為別人著想當成快樂。也做不到像彌勒佛那樣,舍的脫灑大氣,快樂自然。這境界常讓我感慨。

我做的不好,周圍的同修有時的行為也表現出自私:一次跟同修去買菜,同修挑來挑去,過秤時,再看看秤高秤低;裝菜時,又多要個塑膠袋,回家好裝垃圾。還有的買衣服,回家後發現一點瑕污,立即殺回去計較個沒完,直到心裡平衡了才罷休。私心重,器量小的人,斷寫不出“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蓋世名句來;當別人有困難需要你施捨一點時,斷不能像彌勒佛那樣坦然輕鬆而捨。

不管學法多少,最後看的都是行為的境界,因為做到才是修;不管三件事做的多少,心性都是永遠的根本。當然,心性的提高需要一點點在磨練中才能達到,這需要時間。可是,正法到最後了,還有多少時間等我們呢?寫出一點感想,意在與同修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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