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金言(五)

曾敬賢 整理


【正見網2016年12月27日】

24、好戰則民凋,忘戰則民殆
【原文】
夫兵甲者,國之兇器也。土地雖廣,好戰則民凋;邦境雖安,忘戰則民殆。凋非保全之術,殆非擬寇之方;不可以全除,不可以常用。故農隙以講武,習威儀也;三年治兵,辨等列也。是以勾踐軾蛙,卒成霸業;徐偃棄武,終以喪邦。何則?越習其威,徐忘其備也。
——《唐太宗集•閱武篇)

【註解】
凋:殘。
殆:危險。
講武:講習武事。
辨等列:分別等級行列。
勾踐:春秋時越國國君。勾踐曾為吳王夫差所敗。其後,他臥薪嘗膽,發奮圖強,終於滅掉了吳國。 軾蛙:伏身於車前橫木上,向蛙表示敬意,事出《吳越春秋》。越王勾踐將伐吳,自謂未能得士之死力。他偶然在道旁,見蛙張腹而恐,將有戰鬥之氣,即為之伏軾表示敬意。士卒有問者曰:“君看何蛙而為之軾?”勾踐答:“吾見士卒之怒久矣,而未有稱吾意者,今蛙蟲無知之物,見敵而有怒氣,故為之軾。”軍士聞之,於是,莫不懷心樂死,人致其命。
徐偃:相傳為周穆王時徐國的國君,周穆王令楚兵滅其國。據《說苑》:徐偃王將死時,曾說:“吾修於文德,而不明武備;好行仁義之道,而不知詐人之術。”

《閱武篇》中的這段話,論述了好戰與忘戰都不對,反映了唐太宗對戰爭問題採取的是實事求是與認真嚴肅的態度。

【今譯】
武裝部隊是國家兇險的工具。土地雖然廣大,如果好戰,老百姓就會遭到殘害;國家的四境雖然很安全,如果忘記戰爭,人民就會遭到危險。老百姓遭到殘害,不是保全國家的正確道路;人民遭到危險,不是應付敵人的正確方法。不可以完全除去不用,也不可以經常使用,所以只在農事的間隙時間裡,講習武事,練習莊嚴的容貌舉止;每三年訓練一次軍事,以辨別等級與行列。因此,勾踐伏在車前橫木上,對一個發怒的青蛙,表示了對武士的敬意,最終建立了霸業的功績。徐偃王放棄軍事,終於遭致亡國的命運。為什麼呢?越國常常練習軍事,徐國忘記了軍事的準備啊!

25、文武二途,舍一不可
【原文】
長氣亘地,成敗定於鋒端;巨浪滔天,興亡決於一陣。當此之時,則貴幹戈而賤庠序。及乎海岳既晏,波塵已清,偃七德之餘威,敷九功之大化。當乎此際,則輕甲冑而重詩書。是知文武二途,舍一不可;與時優劣,各有其宜。武士儒人,焉可廢也。
——《唐太宗集•崇文篇》

【註解】
長氣:這裡指戰鬥的氣氛。 亘:遍。
鋒端:兵刃的尖端。
巨浪:比喻天下沸騰大亂。
庠序:古代地方所設的學校。
海岳:四海五嶽。 晏:安謐。
波塵已清:形容戰事平息,天下已定,則海水不波,兵塵不起。
偃:息。 七德:指武功。《左傳》宣公十二年:“武有七德,一曰禁暴,二曰戢兵,三曰保大,四曰定功,五曰安民,六曰和從,七曰豐財。”
敷:施。九功:六府三事之功。《書•大禹謨》:“九功維敘。疏:“養民使水、火、金、木、土、谷六事維,當修治之;正身之德、利民之用、厚民之生,此三事維,當諧和之。”大化:廣泛深入的教化。
甲冑:鎧甲和頭盔。
與時二句:言時亂崇武,時平崇文;文武的運用,要依具體情況而定。

《崇文篇》中的這段話,說明了文教與軍事,交互運用的必要性,反映了唐太宗崇文重武的全面觀點。

【今譯】
戰鬥的氣氛充滿大地,成功與失敗,決定於雙方的武力;天下沸騰,紛紛大亂,興盛與衰亡,決定於兩軍的陣前戰鬥。在這樣的時刻,就重視軍事而輕視文教。等到天下已經安定,戰事的風塵已經平息,就停止武功的餘威,普遍施行正常情況下的政教。在這樣的時刻,就輕視軍事而重視文化教育。從這裡可以知道文治與武功這兩件事情,丟掉哪一件都不可以。在什麼情況下哪一件更重要,要看具體情況,武士和儒人,哪一種人,都不可以廢棄啊!

26、民為邦本
【原文】
民為邦本,本固邦寧。
——《唐太宗集•備北寇詔》

【註解】
北寇:指突厥。

《備北寇詔》,作於武德九年(公元626年)九月,唐太宗於武德九年八月即位,九月突厥獻馬三千匹、羊萬口,太宗不受,令突厥歸還所掠中國戶口,不久就寫下此詔。其中的這兩句話,表現了他鮮明的民本思想。

【今譯】
民眾是國家的根本。根本穩定堅固,國家就會安定太平。

27、官人行事,不得與律乖違
【原文】
自今以後,官人行事,與律乖違者,仰所司糾劾,具以名聞。
——《唐太宗集•禁官人違律詔》

【註解】
仰:舊時公文用語,下行文表示命令。 所司:主管官員。 糾劾:檢舉揭發。

唐太宗鑒於各級官吏各行其是,不按中央律令辦事,於貞觀元年(公元627年)頒發此詔,這反映了他力求使全國各級官吏做到上令下達,使全國貫徹他的意圖,以加強他對全國的管理。

【今譯】
從今以後,官員做事,凡違背國家律令的人,我命令主管官員檢舉揭發,把詳細情況和他們的名字,都報告我。

28、每見表奏符瑞,慚恧增懷
【原文】
每見表奏符瑞,慚恧增懷。且安危在乎人事,吉凶繫於政術。若時主肆虐,嘉貺未能成其美;如治道休明,咎徵不能致其惡。以此而言,未為可恃。
——《唐太宗集•禁奏祥瑞詔》

【註解】
符瑞:祥瑞的徵兆。
慚恧(讀女,慚愧):慚愧。
肆虐:恣行暴虐。
嘉貺(讀況,賞賜):上天吉慶的賜予,即指符瑞。
咎徵:凶咎的徵兆。

《禁奏祥瑞詔》,是唐太宗在貞觀二年(公元628年)九月,看到許多表奏符瑞以後,所下的詔令,選自其中的這段話,反映了他在政治上求實、不重表面吉凶的精神。

【今譯】
我每次見到有關符瑞的表奏,心裡增加很多慚愧,並且國家的安危,完全在於人事上的努力,國家吉凶只與政事措施相關。假如當時的君主恣行暴虐,吉祥的符瑞,不能使他成就美滿的政績;如果治國之道休美明察,凶咎的徵兆,也不能使社會變得邪惡。按照這佯的道理說來,表面的符瑞,是不可靠的。(強調紮紮實實地為民造福,不要指望符瑞)

29、刑期無刑,以戰止戰
【原文】
刑期無刑,皇王之令典;以戰止戰,列聖之通規。是以湯武干戈,濟時靜亂,豈期不愛黔首,肆行誅戮?禁暴戢兵,蓋不獲己。
——《唐太宗集•為戰亡人設齋行道詔》

【註解】
令典:美好的法制。
戢(讀集)兵:平息戰爭。

唐太宗在戰爭中,親自殺死的人數近一千,為此他深感不安,下了一道這樣的詔令,表現了他的仁慈。選自其中的這段話,反映了他對刑罰與戰爭的辯證觀點,具有積極意義。

【今譯】
施行刑罰,是為了最終無須施行刑罰,這是古代帝王最美好的法制;用戰爭制止戰爭,這是聖明君主共同的規則。因此,商湯王、周武王發動戰爭,是為了挽救時代,平定暴亂。難道是為了不愛百姓,恣意實行誅伐殺戮?要禁止殘暴、平息戰爭,不得不使用戰爭啊!

30、大敵必勇,大憝必誅
【原文】
大敵必勇,匪為身謀;大憝必誅,志安天下。
——《唐太宗集•賜孝義高年粟帛詔》

【註解】
匪:同非。
憝 (讀對):惡,惡人。

《賜孝義高年粟帛詔》作於貞觀三年(公元629年)四月,選於其中的這段話,反映了他誅暴安良的英雄氣概。

【今譯】
看見強大的敵人,一定倍增勇氣,但並非為了謀取自身的利益;看見元兇大惡人,一定要把他誅滅,目的在於安定天下。

31、開直言之路,廣不諱之門
【原文】
開直言之路,廣不諱之門,聞所未聞,日慎一日。
——《唐太宗集•賜孝義高年粟帛詔》

【註解】
諱:隱諱。《春秋公羊傳》閔公元年:“《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

選自《賜孝義高年粟帛詔》中的這段話,反映了他歡迎大臣進諫的心願。

【今譯】
打開了臣子們說直話的道路,打開了臣子們說的話不為尊者隱諱的大門,讓我聽到沒有聽說過的事情和道理,讓我一天比一天更加謹慎。

32、甲兵之設,義在止戈
【原文】
甲兵之設,事不獲已;義在止戈,期於去殺。
——《唐太宗集•令諸州劃削京觀詔》

【註解】
京觀:也稱“京丘”。古代戰爭獲勝者,收集敵人屍首,封土成冡,稱為京觀。

《令諸州劃削京觀詔》寫於貞觀五年(公元631年)二月。選自其中的這段話,反映了唐太宗以戰去戰的戰爭觀。

【今譯】
建立武裝部隊,這件事是不得已的。它的作用在於阻止戰爭,它的目的在於去除殘殺。

33、卿所論太美,朕德甚寡薄
【原文】
卿所論太美,但朕德甚寡薄,恐有識者窺卿,為後人所笑。卿引古昔無為而治,朕未敢擬倫,比之近代,乍逾之耳。卿睹朕之始,未見朕之終,宜付秘書,若朕能慎終如初,則可為也。如違此道,不用後代笑卿焉。
——《唐太宗集•答虞世南上聖德論手詔》

【註解】
卿:指虞世南,字伯施,唐初書法家。官至秘書監。太宗重其博識,常於萬機之餘,引之談論,共觀經史,虞世南亦多次上書規諫太宗。
擬倫:相類比。
逾:超越。
秘書省:相當於秘書處,掌管圖籍的官署。

虞世南的《聖德論》中,歌頌唐太宗的功德,並把太宗與往昔無為而治的帝王相比。唐太宗在貞觀六年(公元632年)作此詔,答虞世南,表現了他慎終如始的意願和謙遜的態度。

【今譯】
你寫的《聖德論》,對我評價太美好了。但是,我的道德實在很寡薄,恐怕有識之士會來窺測(認為你言過其實),為後人所譏笑。你寫作這篇《聖德論》中,敘述了古代帝王無為而治的文詞,我不敢和他們相類比,我只是剛剛超越了近代一些君主而已。你只看到了我以前的行事,沒有看到我今後的行事。你的《聖德論》,應該交給秘書省。假若我的行事,最終也能謹慎如初,才可以這麼評價。如果我今後的行事,違背了正確的準則,也免得後代笑話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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