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摘器官研討會美國會舉行 專家吁立法制止

【正見新聞網2013年07月20日】

7月19日, 一場主題為“活摘器官在中國及其對美國的影響”研討會在美國國會眾議院舉行。研討會針對近年來中國數量可觀的器官移植案例和當前的調查證據,提出制止這種器官濫用的緊迫性,並討論了國際響應和努力 。由於美國患者繼續前往中國接受器官移植,同時醫學界繼續與中國醫生進行合作與培訓,中共非法活摘器官的罪惡殃及美國公民和機構。研討會吸引了數十位美國國會工作人員前來參加。

該研討會提出一系列問題:在美國,等待一個腎臟的平均時間是3-5年,而在中國則不到一個月,中國沒有一個有效的器官捐贈制度。然而,每年中國超過10,000個器官移植業務所使用的器官從何而來?對美國有哪些影響?

與會專家們表示,兩份獨立的調查得出結論,除了一些器官來自死刑犯外,數十萬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是其活體器官的主要來源,按需求進行謀殺與器官強取,推動中國利潤豐厚的器官移植行業的發展。

本次研討會邀請三位嘉賓:美國布朗大學Warren Alpert醫學院病理學助理教授何邁,James J. Peters退伍軍人醫療中心腎科主治醫師,併兼任紐約西奈山醫學院助理教授徐建超,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執行主任布若德(Levi Browde)。

何邁: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是中共瘋狂的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

何邁表示,在中國每年有1萬多起器官移植案例,是繼美國之後第二大器官移植國家, 但是事實上中國社會對於器官移植手術並不支持,中國社會對於器官移植就有文化障礙,而且中國國內自願捐贈器官的比率很低,所以在中國國內並沒有一個有組織的或者有效的器官捐贈或分配的公共機構,那麼這些用於移植的器官是從哪裡來的呢?

何邁說,2005年,當時身為衛生部副部長的黃潔夫表示中國有90%以上的移植器官來源於死刑犯。但問題在於,中國的器官移植手術量明顯大於中國公布的死刑犯的數量。

黃潔夫於2008年在世界領先的醫療專業期刊,“柳葉刀”雜誌(The Lancet)發布的“中國器官移植政策”一文中,他用圖表展示了從1997至2006年中國在腎移植和肝移植方面的手術量,但對這批數字的對比中卻發現,移植手術的數量遠遠大於死刑犯的數量。這就讓人們懷疑中共的移植醫生從一名死刑犯上會獲得多少器官。

何邁說, 這些數據是一部份證據,而很多在這一時期在中國訪問的移植專家和醫學專家都有過一些奇怪的經歷。例如,瑞士國家器官捐獻與移植基金會主席Franz Immer 先生就表示,他於2007年訪問北京時,當地的一家醫院邀請他去觀摩一個心臟移植手術,但是“問題在於組織者讓我們選擇什麼時候進行這個手術,是在上午還是在下午,這意味著那個器官捐贈人或者被活摘器官者必須在參觀者方便的時間死亡或者被殺死。我拒絕了這個邀請。”

以色列哈休莫(Tel Hashomer)聖巴醫療中心(Sheba Medical Center)移植科醫生Jacob Lavee教授也表示,2005年他的一位病人告訴他一個奇怪的信息,他說:“該病人事先定好了某天做心臟移植手術,他的保險公司讓他用兩週的時間去中國進行手術,而該病人確實在原定的那天做成了手術”, 這意味著有器官供體在等待該病人,手術之後,提供器官的人即被焚屍滅跡。

而中共的報紙甚至還在報紙上報導過起成功地在24小時之內發現兩個肝供體的案例。

何邁說,兩份獨立的調查得出結論,除了一些器官來自死刑犯外,數十萬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是其活體器官的主要來源。

他說,中共盜用死刑犯器官進行器官移植手術的行為違反了人類的道德標準,而這種大面積的從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摘除器官的看不見的罪惡,達到了一種令人無法容忍的狀態,而中共官方所自稱的從死刑犯身上獲得器官的說法是不可信的。國際社會應該立刻採取行動制止這種反人類的罪行。

徐建超:美國和其他國家已行動起來共同制止中共活摘器官

美國腎臟專家徐建超在研討會上表示,有理由相信活體摘除人體器官的罪惡仍在中國繼續,而現在國際社會上美國和其他很多國家已行動起來共同制止這場罪惡。

他介紹,在中國,被活體摘除器官的所謂器官捐獻者很多來自於受中共打壓的法輪功學員、基督教徒和一些維吾爾族以及藏族人士, 截至到現在,保守統計已經有3萬5佰到6萬5千人被按需殺害非法獲取器官。

他呼籲美國立即採取措施,禁止美國的醫學機構向參與強摘器官的中國醫生提供培訓。

徐建超舉例說,2012年12月18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簡稱CECC)在參議院舉辦法輪功國會聽證會。圍繞“法輪功在中國:回顧與更新”的主題,與會八位證人以親身經歷或詳實事實講述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

該聽證會主席史密斯(Chris Smith)議員關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血腥活摘器官罪惡,他呼籲美國病人不要出國接受非法器官的移植、限制完成不明來源的器官移植手術的病人醫療保險範圍,並且在情況明了前,限制來美接受器官移植培訓的中國醫師簽證。

以色列政府於2008年訂定“器官移植法”,禁止以色列人到海外進行非法器官移植,該國器官移植旅遊從2006的155例銳減到2011的26例,而國內器官捐獻從2010年到2011年增加了68%;馬來西亞也制定新規,使該國到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的病人已從2004年約140人減低到2011年約40 人。

在澳洲議會在今年春天立法通過,認定使用死刑犯的器官是非法的,並提出一個新法案,即以器官移植為目的的旅遊也是非法的。西班牙在2010年,已經通過立法,認定器官移植旅遊是非法行為。在台灣,進行了器官移植的病人在3個月內,需要進行報告。

支持美國立法制止中共活摘罪惡

美國國務院2011年人權報告援引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活摘器官的指控。美國國會聽證會兩次討論中國活摘器官話題,引領全球移植醫生和醫療機構紛紛譴責這一反人類罪行。

今年6月27日,美國兩黨國會議員在眾議院共同發起 281號決議案(H.Res.281)。該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強摘器官行為;要求美國國務院對中國器官移植系統進行全面和透明的調查,禁止那些參與非法強摘人體器官者入境美國,如已在美國境內要對其提出法律起訴。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其對法輪功的長達14年之久的迫害。

醫生反對強摘器官(DAFOH, Doctors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發言人
諾托(Damon Noto)醫生在研討會上表示,支持這個議案非常重要。

他說,由於美國患者繼續前往中國接受器官移植,同時醫學界繼續與中國醫生進行合作與培訓, 中共非法活摘器官的罪惡殃及美國公民和機構。美國人不能縱容人體器官的非法交易,更應避免成為跨國界強摘器官罪行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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