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6年09月16日】
甘肅63歲的法輪功學員寇創金,原系慶陽市商務局正縣級幹部,在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他與妻子李瑞花多次遭綁架,寇創金被誣判三年,在甘肅省天水監獄被摧殘折磨;妻子李瑞華被非法勞教一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至今兩隻胳膊無力,目前被迫流落在外已有四年之久。當年十四歲的女兒在一次次驚嚇下出現嚴重憂鬱症,至今需要照顧。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寇創金與他妻子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嚴重違反觸犯了《憲法》三十五條、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以及《刑法》中綁架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誹謗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誣告陷害罪、故意傷害罪等刑事責任。
被控告人江澤民當任時,公然剝奪憲法規定的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肆無忌憚的踐踏法律,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數千萬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與家屬深受其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兇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以下是寇創金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分事實:
不到一年的時間內非法抄家近二十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點半,我在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剛開始時,遭受到西峰公安局警察鄭翔、李劍波的綁架,關押在西峰公安局後院一平房內三天兩夜,同時被非法抄家,後被單位保回。在回到單位的三個月時間中,西峰公安局無論白天或是夜晚,有時在單位、有時在家中、有時在公安局,三個一組或五個一夥非法對我進行多達三、四十次的非法審問。原慶陽地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610頭子劉五慶多次逼迫我上電視表態,叫寫不煉功的保證,被我拒絕後,慶陽地委不但給了我記過處分,而且從此以後沒有給我安排過任何職務,隨後在兩次晉升工資、一次工資套改中沒給我升級。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至二零零零年四月,西峰區公安局先後綁架我妻子李瑞華四次,每次非法拘留少則半個月多則一個月,西峰區公安局南街派出所警察王仕連、金小霞、王真等人,每次均以責怪我為甚麼不管好妻子為由,將我綁架到南街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或兩天,並且每次都非法抄家。在這不到一年的時間內非法抄家將近二十次之多,搶去了很多私人財物。同時還以各種捏造的名目多次非法罰款,卻又不給任何手續。在又一次要無理罰款且又不給手續時,我拒絕不交,警察曹建峰、左百春就強行暫扣我200元,說以後給手續,但至今未見任何字據。
綁架、監控、停職、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二年五月下旬,西峰公安局以過慶陽香包節為由又將我從單位綁架,非法關押在西峰區行政拘留所,半月之久還不放人。我當面質問他們,為甚麼把我關進拘留所?警察說不出任何理由和原因,最後在西峰公安局楊政委巡查時被我擋住要關押的合法手續時,他們拿不出任何手續又找不到任何合法理由的情況下才把我放了。但在放人時,還要生活費,遭到拒絕後,就無恥的向單位來接的人收取了每天十元錢的生活費,共150元(我事先不知道,回單位後才得知)否則就不放人,簡直就是無賴之極。
二零零二年九月,當地一徐姓大法弟子遭西峰公安局綁架,在非法關押中正念走出後,為找其人妄圖再綁架,西峰公安局北街派出所警察賈居東、祁雪樓等四人在我家二十四小時不離人守候,家中電話被他們掌控,人員進出他們貼身跟隨,時間達半月之久。象這樣三天兩頭到家中騷擾,十幾年從來都沒有間斷過,生活沒有一天安穩過。
在惡首江澤民“精神上搞垮,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淫威下,就再沒給我安排過任何職務,也沒有崗位,二零零五年元月後,又被強制在家休息,不許上班,二零一二年六月後,又強行停發了工資。還有在這之前的二零零一年七月,我給在勞教所即將回家的四名沒有路費回家的法輪功學員,每人寄了100元共400元路費,這一善舉被勞教所惡人反映給當地“610”後,警察鄭翔帶領一幫人追到正在老家幫父母割麥的我,企圖綁架,在我理正詞嚴的正念正行下,雖然罪惡的目的未得逞,但卻無理沒收了這400元,還強詞奪理說是擾亂了社會秩序。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我遭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區分局副局長景槐剛及國保大隊大隊長李金龍、朱長鎖(事後得知)等十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綁架,當時他們沒一人著警服,沒出示包括警察證、搜查證在內的任何手續,沒有證人在現場,撬門扭鎖,用電鑽鑽壞防盜門鎖後,入室搶劫並綁架了我,同時搶走了包括電腦印表機在內的很多私人物品,也沒給我或給家人扣押物品清單。後於二零一二年三月被西峰區法院非法誣判三年,在甘肅省天水監獄遭受迫害。
妻子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
妻子李瑞華修煉法輪大法屢遭江氏當局迫害,曾被非法拘留四次,非法勞教一年(在蘭州市平安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回家後不久,身體還沒有恢復又被迫流離失所。
之後被西峰區公安局欺騙家人說讓李瑞華回家,並多次保證不會有事。結果被誘騙回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甘肅省女子監獄)。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從冤獄回家後,李瑞華已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全身骨節腫大變形,疼痛難忍,走路都困難,穿脫衣服都要人幫忙,洗衣做飯都不行。好幾年過去了,兩隻手依然腫脹、疼痛,兩隻胳膊無力,連嬰兒都抱不動。二零一一年六月後,妻子李瑞華又被迫流落在外已經有四年之久,至今有家不能回。
(李瑞花自一九九六年三月因身體多種疾病而修煉法輪功,92年做了婦科手術後,95年又得了乳腺癌(西安市四醫大教授親自確診),95年因病退休。以前還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病發時經常摔倒,偏頭痛、風濕病,經常感冒,一發燒支氣管炎就犯病,二十幾歲就得了肺氣腫、胃病,一著涼就小便不利、便血,疼痛難忍,腰痛,腰椎勞損,甚至不能幹活,導致全身都是病。煉功剛不到一個月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乳腺癌的兩個腫塊就全部消失了,真正感到了無病一身輕的體態。
李瑞花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五日在農村老家伺候生病的公婆時,被南街派出所警察金小霞、王真等人綁架,關押在西峰戒毒所15天,這期間,在西峰招待所被非法公審侮辱,並將她與十幾位大法弟子用車拉到肖金鎮進行遊街侮辱,隨後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遭受苦役迫害和精神洗腦,人如乾柴,脫了人形。
隨後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後,一是為了照看女兒,二來西峰區公安局欺騙家人說讓李瑞華回家,並多次保證不會有事。結果被誘騙回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甘肅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從冤獄回家時,已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全身骨節腫大變形,疼痛難忍,走路都困難,穿脫衣服都要丈夫幫忙,洗衣做飯全落在他一人身上。好幾年過去了,兩隻手依然腫脹,疼痛,兩隻胳膊無力,連嬰兒都抱不動。)
當年十四歲的女兒在一次次驚嚇下出現嚴重憂鬱症
我的女兒寇文娟,從小非常乖巧,身體很好,學習成績也很好。二零零一年,慶陽市合水縣公安局闖入我家預謀綁架我妻李瑞華時,因李瑞華當時不在家,他們又將我綁架並抄家搶劫。當時就剩年僅十四歲的女兒一人。西峰區與合水縣公安局幾個警察就住在我家,三天三夜不讓小娟娟出家門,也不讓她上學,孩子在承受不住的情況下給親戚打了電話,親戚知道情況後到公安局質問,這幫人才從家中撤走。
之後西峰公安局南街派出所警察金小霞、王仕連、王真等人三天兩頭又到學校對小娟娟進行審問,尋找李瑞華的下落。從此學校老師和同學便對她白眼相看。由於一次次驚嚇,加之父母多次被綁架,女兒娟娟心靈受到很大的傷害,從此得了嚴重的“憂鬱”症,犯病時就罵人,嚴重時就抽風,上課也犯病,最後被學校要求停學。尤其見到警察就表現的情緒非常激動、氣恨。雖經十幾年多方醫治,但直到現在,女兒娟娟的病還沒有治好。
我八十八歲高齡的老母親,身體很好,沒有任何疾病,耳聰目明,吃飯睡覺行走都很正常,還經常下廚做飯。但是西峰區公安局警察不顧老母能否承受的住,當著老人的面翻箱倒櫃,象土匪一樣把原本好好的家整的一片狼藉並把我強行綁架。老人因驚嚇過渡,思兒心切,隨後不長時間就去世了。
江澤民為了權欲和一己之私,一意孤行,公然不顧憲法和法律的尊嚴,違背道德與良心,居然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使一億人的正信被鎮壓,幾百萬以至上千萬人被刑拘、被勞教、被判刑。幾千甚至上萬的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致殘,好多法輪功學員被活體摘取器官,多少人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有家不能回,有冤無處伸。
作為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理應維護憲法、匡扶正義,我請求最高檢察院對造成我嚴重傷害的元兇江澤民依法提起公訴,要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依法懲處,同時徹底廢除江澤民竊取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還法輪大法和大法弟子清白,還人間正義,還世道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