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8年02月06日】
他在醫院裡昏迷了九天,手腳彎曲,大便呈黑紫色,獄方已做好了處理後事的準備。當家人趕到時驚得目瞪口呆,看到的全然是一個活死人。
幾經周折,家屬將他的尿液送去檢測。經權威專家鑑定,距離注射藥物九天後,他的身體還呈大陽性,屬嚴重中毒。
明慧網報導,2017年在阜新市公安局刑警隊警察高雨民還有兩三個月就將出獄時,他卻在監獄裡被打毒針,回家半年,他的身體狀況還處於危險之中。
高雨民於2013年11月6日被當地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於2014年3月14日被冤判五年,上訴後改為三年半;2014年11月7日,高雨民被劫持到遼寧瀋陽第一監獄。
下面是各方人士突破網絡封鎖,通過明慧網報導出來的消息,從中人們可以了解到高雨民的一些鮮為人知的事跡。
從參與迫害到修煉法輪功
高雨民,原是阜新市公安局刑警隊的一名警察,曾立二等功。他因相信中共對法輪功的污衊宣傳而參與過迫害法輪功學員,但是法輪功學員的善良和堅毅與中共報導的完全相反,這引起了他的深思。
一次,高雨民在家門口發現了法輪功的真相傳單,了解到法輪大法是真正的佛法。原來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江澤民出於妒嫉之心,利用國家機器發動的。高雨民從開始敬佩不畏強權、堅守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到後來自己也走入了法輪功修煉。
高雨民修煉法輪功後,用「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一改以往吃喝嫖賭等惡習,並照顧患有十多年精神病的妻子,無怨無悔,樂呵呵;看誰有困難,他都盡力幫助。認識他的人都說他是個好人。
講真相遭迫害
2013年11月6日,高雨民在阜新市彰武縣彰古台鎮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彰武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崔海峰等人綁架到彰武縣黑坨子看守所。
高雨民全天戴著手銬和腳鐐,還與殺人犯和吸毒犯關在一起。這些犯人被唆使對他進行迫害。他不氣不恨,跟他們講自己也曾是一名警察,從被欺騙到明白法輪大法好的經歷。他勸這些人退出中共的相關組織,才能在善惡報應中保平安。明白真相的人表示也想學法輪功,和他一起喊「法輪大法好」。
在看守所裡高雨民每天都喊「法輪大法好」,並絕食抗議對他的迫害,他遭到看守所警察的拳打腳踢、野蠻鼻飼灌食和灌鹽水等摧殘。即使這樣,他仍然利用一切機會給警察寫勸善信,呼籲他的同行們不要助紂為虐。
兩個月後高雨民因遭受迫害導致身體嚴重受損而「保外就醫」,被家人背出看守所。
被冤判三年半
回家後高雨民堅持學法煉功,一個月後身體恢復正常。家人驚嘆不已,同時又深深地擔憂剛恢復健康的他再被劫持,都建議他出去躲避。高雨民沒有考慮自己的危險,他不想牽連做公務員的哥哥,哥哥是他的所謂取保候審的保人,加上他惦記80多歲的老母親,還要照顧精神失常的妻子,所以他沒出走。
2014年2月21日,高雨民再次被蹲守在他家樓下的彰武縣法院警察綁架。3月14日,彰武縣法院對他非法判刑五年。他上訴到阜新市中法後,彰武法院將他的刑期改判為三年半。
2014年11月7日,他被彰武看守所劫持到遼寧瀋陽第一監獄。當時高雨民已絕食二十多天,出現吐血、便血,身體極度虛弱,被直接送到瀋陽監獄城新康監獄醫院。在體檢不合格的情況下,阜新市政法委用權錢周旋,他被強行關進監獄。
後來有好心人透露,當時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總醫院的檢驗報告單上顯示,高雨民有15項指標不合格,腎衰竭,腎、肝受損且已傷及心臟……已給家屬下了病危通知。
那時高雨民人已脫相,時常昏迷,眼睛看不清東西,而且不知冷熱,手腳卻還被戴著手銬、腳鐐,手腕、腳腕上均有傷痕,頭髮被強行剃光,頭上留有一道道劃痕。
還有好心人透露,高雨民的事被報到省裡,當時任阜新市政法委書記的王秋博認為公安戰線警察學法輪功,會影響他的政績,因而王一心要把高雨民送到瀋陽大北監獄。他一面向法院施加壓力,要給高雨民判刑,另一面,王秋博放狠話給看守所,要求狠命地打高雨民,逼其轉化,放棄修煉。
知情的人說,當時再打他的話,他就死了。
獄中黑幕
瀋陽第一監獄嚴管隊為逼迫高雨民放棄修煉,對他野蠻毒打,用鞋底抽打嘴巴,還叫犯人查數,數到32個嘴巴時,他的臉已被打得變形。高雨民不為所動,有機會仍煉功打坐,他們就用電棍電擊他的下肢,一直打到他身體沒有支撐力。
一位外地好心人親眼目睹了高雨民被打的過程:獄警用菱形膠管抽高雨民的頭,打得他站立不穩,用兩手支撐大腿使身體不倒,高喊「法輪大法好!」,打一下喊一聲,再打再喊。他的行為感動了監獄裡的其他人員,還有不少警務人員,他們都對高雨民投以敬佩的目光。
高雨民不僅抵制對自己的迫害,遇到有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時,他就發聲並絕食聲援。一個獄醫勸他:「你只有吃飯才能反迫害」,高雨民說:「只有釋放大法弟子,這個飯我才能吃,我們無辜被迫害,這個飯我吃不下。」
高雨民抗議迫害,幾次絕食遭強行下管,造成胃出血,並被施以酷刑。
一次在第九監區,有人在門窗口看見他起不來,用兩隻手撐著身體在地上挪。普犯們說監獄把他送到瀋陽739醫院檢查,說胃腸粘連嚴重。他的家人知道這個情況後,不得不疏通關係找獄警長,多次送錢送物,以保維持他的生命,後來給錢少了都不行了。
這期間,高雨民的親人一邊承受巨大的經濟損失、遭受極大的精神痛苦,一邊還得照顧和安慰日夜惦記兒子而不知兒子遭受嚴重迫害的80多歲的老母親。
出獄前慘遭毒害
在高雨民出獄前兩個月,監獄對他下毒手:他被注射了大量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巴比妥;被打完毒針後,再被關「小號」(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狹小房子)、往死裡打他,導致他的身體毒性發作。
高雨民目光呆滯,身體僵直,已成植物人。直到第七天他奄奄一息時,獄方才告訴家屬說他身體不太好,說是絕食引起的。家人無法理解,前幾天人還好好的,怎麼突然出現了這種現象?
高雨民的哥哥姐姐經常到監獄看望高雨民,高雨民本人平時也向獄警們講真相,所以有尚存良知的警察巧妙地指點家屬要求做尿檢。於是家屬提出要求轉院檢查。這樣高雨民幾經周折轉了醫院,家屬又幾經周折將他的尿液送到遼寧省藥物監督檢測中心。經權威專家鑑定,高雨民嚴重中毒。
監獄知道情況後,一時慌了手腳,想溝通私了,讓家屬把人接回去。家屬說當初親人是站著進來的,今天我們不接。監獄方不得不同意高雨民住院治療,給他身體換血。
因為高雨民家人掌握了獄方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證據事實,使獄方無法抵賴,所以高雨民出獄前,獄方同意給高雨民一定數量的經濟賠償,前提是不要把事實向社會公開,但還需要向遼寧省政法委、「610」匯報,結果沒有批准。
後來監獄怕收不了場,要求家屬接人,家屬不同意接。他們就和阜新市政法委溝通,當時的負責人于洋、王秋博表示不賠錢,說賠就錯了。
由於刑期已到,監獄要求必須接人,就這樣監獄和阜新市政法委派出六輛車,把高雨民接回阜新市中心醫院,並安排公安警察三步一崗,不許其他人接近,半月後高雨民被接回了家。
在家中繼續遭迫害
高雨民回家半年有餘,生活不能自理,時而抽搐、理智不清,智力如3、4歲孩子一般。他已被開除公職,沒有了生活來源。先前妻子就患有精神病,在高雨民非法關押期間病情加重,放火燒了樓房裡的全部家當。高雨民回來後只能和80多歲的母親住在一起,家人不得不花錢僱人24小時陪護他。
高雨民出獄後,阜新市政法委和「610」安排警察、街道對高雨民的住所、家人進行監控,不准家人向社會曝光他在監獄期間被迫害的詳細過程,限制家人、高雨民和外界的正常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