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9年04月11日】
我們地區同修被非法庭審,剛開庭律師就被辭退了,就這個問題談談我個人的一點看法,出現任何問題都不是偶然的,我們通過學法,在法理上大家都明白,出現任何事情都是我們的心促成的。
聽到參與營救的同修交流中,還在談論XX律師辯護的好,如何如何。我覺得在我們的思想深處還是有依賴律師的因素,好像律師辯護的好這件事的結果就會好。還有我們的出發點,本來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就是講清真相的過程,救度眾生的過程,同時營救被迫害的同修,而不是單純的以營救同修為目地的,往往我們就忽略了這個出發點,以營救同修為目地了,而不是以救度眾生為目地,也許在我們的思想深處埋藏的很深,都意識不到了。出發點不夠純正,邪惡就會鑽空子干擾。
我們大法弟子唱主角,律師是配合我們的,在法庭上律師是為我們代言,真正的是我們大法弟子在做,在主導這一切,表面上大家都明白,往往在做事情的時候,不知不覺中就忽略了,這樣的根本思想認識還需要加強。
建議做營救項目的同修,無論聘請哪個律師,我們要和律師交流一下,闡述我們辯護的主題思想,律師主要是從法律層面給與配合,至於結果如何我們也不執著,我們就是用正念對待就行了。還有很多同修對被迫害的同修被庭審不重視,有很多交流文章中說,開天目的同修說被迫害的同修被庭審的時候,在另外空間就是正邪大戰嗎? 也希望更多的本地區同修配合安全的近距離發正念,如果庭審被正念的力量控制的時候,法庭裡會是怎樣的一種場面?一定是所有參與非法庭審的工作人員,沒有邪惡因素的操縱而膽戰心驚,怎麼還敢肆意妄為的迫害大法弟子。如果他們沒有枉法迫害大法弟子,是不是就沒有對大法犯罪,如果他們又聽了當庭的同修講真相,他們的生命是不是也就得到了救度?
也許大陸很多地區也存在以上交流的問題。
以上是本人一點初淺認識,還請同修以法為師。
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