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神明不可欺騙啊!」(數文)

齊整升


【正見網2019年05月14日】

一、「可見神明不可欺騙啊!」

唐紹,自幼通徹明悟,知道自己前世的事,一切都記得很清楚,但從來沒有對別人說過,就是妻子兒女,也不知道。他後來擔任給事中(官職名),同裡的對門,有一位叫李邈的郎中,唐紹休息的日子,常常召來李邈談笑,感情很融洽,有時還準備酒食,在中堂對食。李郎中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妻子對唐紹說:「你有盛名,又居清要之職,結交朋友應該謹慎。李邈郎中,這人不是好東西,你卻與他那麼要好,我對你的所為,很不贊成。」

唐紹默然,過了一會兒,才說:「這不是你所知道的。」唐紹與李邈,更加交好了。
    
唐玄宗於開元初年,在驪山講武,唐紹當時代理禮部尚書。玄宗親自擊鼓,還不到三個回合,兵部尚書郭元振和唐紹,突然請玄宗下詔,停止演習。玄宗大怒,命人把郭元振和唐紹,拉到大旗下,坐著。張說,跪到玄宗馬前,奏道:「郭元振對社稷有保護之功,應該赦免一死。」於是玄宗釋放了郭元振,但余恨未消,還是斬了唐紹。

在此前一天,唐紹對妻子說:「我與李邈交好,必須在死以前,才能說明,如今時候到了。我自幼就知道前生的事。明天驪山講武,我恐怕難免一死了。我的前生是某家的女子,成年之後,嫁給灞陵王氏家的兒子,婆婆對我很嚴厲。我當時十七歲,冬至前一天,婆婆讓我親自下廚房準備過節的飯食。及至完畢,我已經很勞累了,婆婆又讓我縫製羅裙,到天明時要穿上招待客人。我在燈下縫紉,擔心做不完,到了深夜還沒有休息。忽然有一條狗,撞開門進入房內,碰著燈,燈倒了,燈油灑到了裙子上。我又怕又恨,就呵斥那條狗。狗往門外跑,但門是反關著,它撞不出去,就慌慌張張地趴到床下。我再點燃燈,準備收拾裙子上的油污,可是已經全弄髒了。我怕婆婆責罵,又惱恨那狗把燈撞翻,便抬起床,用剪刀刺那條狗,正好刺中它的脖子,而剪刀也折斷了一股,我又用剩下的一股再刺它,一會兒狗就死了。天明時,我拿著裙子,稟白婆婆,婆婆正在責罵我,我丈夫恰好從外面進來,問起緣故,便從床下拉出那條死狗,放在婆婆面前,事情才算緩解。我十九歲時死了,便轉世為今天之身,以往所殺死的狗,就是李邈。我明天的死,正是因緣報應,行刑的應該是李邈吧?報應也是天理之常,你不必驚慌的。」

及至次日,唐玄宗開展講武,唐紹因誤被斬,執刀的果然是李邈。開始一刀沒有砍斷脖子,而刀斷,換刀再砍,唐紹才被殺死。死生之報,簡直如形影一般,至於刀折也沒有兩樣,可見神明不可欺騙啊!《唐史》說:玄宗很快就後悔殺死唐紹了,便因為李邈行刑太急,終身不再錄用他。   

(出自《異雜篇》)

二、說不明原因的原因,是大原因!

唐德宗貞元年間,有位李生,家住在河北,自小有膂力,恃氣好俠,不拘小節,常與輕薄少年交遊。到了二十多歲,才痛改前非,刻苦讀書,所作的詩歌,很為人稱讚。屢任河北官職,後來擔任深州的錄事參軍。他的風度儀表,都很漂亮,善於談笑,精通吏事,廉謹明干,至於擊球飲酒,都很在行,很為太守欣賞。
    
當時,王武俊為成德軍節度使,仗恃立有軍功和擁有兵眾,不顧法度,所轄各州的長官,很怕他,都不敢正眼相視他。王武俊曾經派他的兒子王士真,巡視所屬各州,來到深州,太守大擺酒宴,在他住的地方準備了伎樂,來款待王士真。太守害怕王武俊,所以侍奉王士真的禮節,非常周到,又擔心酒宴上有人喝醉,而衝撞了王士真,所以自己的僚屬賓客,一個也不敢召請陪宴。王士真非常高興,覺得別的州,都不如深州。酒喝到了半夜,王士真才說:「多蒙使君厚待,但想盡歡於今夕,豈能沒有嘉賓?望能召請。」

太守道:「偏僻州郡,沒有名人,畏懼副大使(當時王士真為副節度使)之威,不敢以別的客人陪宴,只有錄事參軍李某,還可以侍奉談笑。」王士真道:「就請他吧。」

於是召李生進來,趨前而拜。王士真看著他,臉色很難看。既而命李生坐下.李生越是恭敬,王士真就越是不高興,瞪眼挽袖子,再也沒有先前的高興了。太守恐懼,不知說什麼好,再看李生,神情不安,汗流滿面,連酒杯都拿不住。滿座的人,都不禁愕然。過了一會兒,王士真斥令左右,把李生捆綁起來,下到獄中,左右便立即把李生急忙牽出,枷拷入獄。少頃,王士真歡飲如初,直到早晨方才罷宴。
    
太守又驚又懼,便偷偷派人到獄中詢問李生道:「您的表情很恭順,而且連話都沒有說,本不會忤犯王君。您知道是怎麼回事麼?」李生悲泣很久,才說:「常聽佛教說有現世之報,我現在才明白。我年輕時很窮,無以為生,因此好與俠士交遊,往往掠奪鄉裡人的財物。我經常馳馬挾弓,來往於大道,日行百餘裡。有一天,我遇見一個少年,騎著匹健騾,帶著兩個大行囊。我貪他的資財,看左右兩旁全是萬丈懸崖,而天色已經昏黑,便用力把他推落崖下。於是急忙把騾子趕到一座旅店,解開行囊,得到繒綺百餘段。從此家中稍微富裕,於是折斷弓矢,閉門讀書,出仕為官,到現在已經二十七年了。昨晚,君侯(指太守),命我參加王公的宴會,進去之後,我看王公的面貌,正是我當年殺死的那個少年。一拜之後,心中慚懼,自知死不過旦夕之間。現在,我是伸著脖子等死,還有什麼話好說?為我向君侯致意:多蒙他深加賞識,敢以身後事相托。」
    
有頃,王士真酒醒了,急忙召左右,到李某處取其首級。左右便在獄中,斬下李生的腦袋,進上。王士真熟視而笑。既而又與太守在他府上大設酒宴,酒醉,太守趁著王士真高興,便起身道:「在下不才,得為一郡之守,而副大使巡查弊政,寬大而不加罪。昨日副大使命我召請其他客人,屬郡僻小無客,不足以侍陪歡宴。竊以李某善於飲酒,所以召他來,而李某粗蠢,不識禮法,得罪明公,這實為在下之罪。如今明公既已殺了他,這自然是對的。但我還有所不明,鬥膽問一句,李某究竟犯了什麼罪?望您予以指教,以作為我今後的教訓。」王士真笑道:「李生並沒有罪!只是我一看見他,就心中憤然,已有殺他之意。如今已經殺了他,我也不知道所以然,您不要再說了。」及至宴罷,太守悄悄詢問王士真的年齡,則為二十有七,原來李生殺死少年的那年,王士真就生於王家了。太守驚嘆了很久,於是用自己的家財,厚葬了李生。

噫!世上就有說不明原因的原因,卻是大有原因!

  (出自《官室志》)

三、宿債償清了,就該了斷

長安城南,曾經有一個和尚,在中午時分,化緣求食,偶然看見一個女子,在樹上採桑,便問:「附近什麼地方,有信佛的施主,可以讓我討些飯?」女子說:「離此處三四裡,有家姓王的,現在正設齋,見到和尚來,一定很高興,你可以趕快去。」和尚按照她說的前往,果然看見一群和尚剛剛就座,甚感慰藉,請他入座。
    
齋飯完畢,主人老太太,為他及時而至,甚覺驚異,就問起來。和尚具以實告。主人夫妻,都大驚道:「且與我一同前往,訪求那女子。」於是一起前去,那女子還在桑樹上,原來是村中盧叔倫的女兒。她見到老兩口,急忙下樹,丟下桑葉筐子,逃奔回家。兩人(老兩口)隨後緊追,直追到她家,對她的父母,也早就相識。女子進屋,就用坐床頂住門,牢不可開。她母親驚訝地詢問,老兩口說:「我家今日設齋,有個和尚,說是小娘子讓他來的。我們做此功德,沒有告訴任何人。我們很為小娘子知道,而感到奇怪,所以來看看,沒有別的事。」

她母親推門讓她出來,女兒堅決不肯出,並且又接著罵道:「我不願意見這倆老傢伙,又有什麼罪過!」母親道:「鄰裡的翁婆看你,為什麼不肯出來?」老兩口更覺得奇怪,一再祈請。女子忽然大呼道:「某年某月某日,販賣胡羊的父子三人,如今在何處?」老兩口聞言立即跑出,不敢回顧。及至他們老兩口去遠,母親問她,她答道:「我前生曾經販賣胡羊,從夏州來,到這老頭兒家中寄宿,父子三人都被他謀害,劫取我們的財物。我上世為他做兒子,聰明過人。他們非常喜歡,十五歲得病,到二十才死,前後用的醫藥錢,已經超過他們所劫的數倍。他們又每年在我死的那天設齋,夫妻涕泣,估計他們的淚水,已經超過二三石水了。偶然因為和尚問起討飯的地方,我就指點給他,這也算是「宿債償清」了。」從此那老兩口,再也不設齋了。

宿債償清了,就該了斷。過多的糾纏,也不必要。 

(出自《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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