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目如電〗開「審判」先例 終遭報



【正見網2004年01月06日】

因首開「審判」法輪功學員而受到羅幹賞識的海口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陳援朝對大法犯罪後不知悔改,終患肺癌,並經中共官方媒體確認於2003年9月2日「醫治無效,不幸逝世」。

據人民報報導,2003年8月13日《南國都市報》刊登了一篇題為「法官本色」的文章,介紹海口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陳援朝。他的名字一看就是抗美援朝那年生的,今年五十出頭,正是壯年。

1999年11月12日全國第一例「法輪功」案件在海口開庭,陳援朝擔任審判長,判決四名法輪功學員12至2年不等徒刑,得到中央政法委羅幹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為此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記集體二等功,陳援朝被記個人二等功。

兩年以後,2001年11月,陳援朝身上檢測出有「陰影」,2002年3月18日CT檢查確診為肺癌。

2003年8月5日,在廣州南方醫院再看到他的人說:「沒想到,一年前還魁梧健壯的陳援朝,如今一身孱弱:花白的頭髮、焦黃的面容、瘦弱的身軀,真不可思議。」

人民報的報導說,在52歲的陳援朝已經不能起床之際,羅幹指示要大力宣揚他審理了全國首例涉「法輪功」案件的「先進事跡」,關於他的報告會在海口舉行。為此,2003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陳援朝「全國模範法官」稱號,省高級人民法院為陳援朝記「個人一等功」。海口市委授予陳援朝「模範共產黨員」稱號。

中共官方媒體報導,2003年9月2日下午6時35分,全國模範法官、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陳援朝,因患肺癌醫治無效,不幸逝世。

羅幹定論的陳援朝「先進事跡」在電視上播出後,正在審理法輪功案件的法官有的請病假,有的提出調動工作,這些消息及時反饋到了電視台,領導決定立即停播,據說是怕引起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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