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9年09月17日】
遼寧省清原縣丁國柱、王海超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清原檢察院為加重對他們的迫害而提出所謂「抗訴」後,撫順市中級法院於2019年6月4日對五人非法庭審,隨後非法延長其中三人的刑期。
明慧網報導,8月下旬,律師告訴家屬:撫順市中級法院對丁國柱、王海超維持原判;張傳文被非法判刑3年、罰款2,000元,徐俊英3年、罰款2,000元,楊秀芳3年、罰款1,000元,比一審分別增加了1年半和1年9個月。
8月28日,丁國柱被劫持到遼寧省監獄城;9月10日,王海超、張傳文、徐俊英、楊秀芳被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
2018年6月21日,清原縣南口前鎮法輪功學員丁國柱、王海超、張傳文、徐俊英、楊秀芳在清原縣敖家堡鄉給村民講法輪功真相時,被敖家堡鄉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即清原縣國保大隊長鄭志文、敖家堡派出所和南口前派出所警察到張傳文、徐俊英的家裡非法抄家。
當時丁國柱的妻子王海超(又名王艷)正到訪張傳文家,因勸警察不要抄走法輪功書籍,也被警察綁架。
警察離開張傳文家後又到丁國柱家非法抄家,搶走家中2台電腦、印表機等私人物品。
楊秀芳、徐俊英、張傳文、王海超被非法關押在撫順看守所,丁國柱被非法關押在清原縣看守所。
7月31日,張傳文的姐姐領著93歲的母親、王海超的弟弟領著殘疾父母(聾啞人)及楊秀芳的姐姐到清原縣敖家堡派出所去詢問被抓的親人的情況,遭到派出所所長劉峰的刁難及恐嚇。
劉峰關上門,不許家屬出去,並把清原縣公安局局長、副局長、特警及南口前派出所的警察叫到敖家堡派出所,對來訪家屬非法詢問後又拉到清原縣公安局全程錄像。
在清原縣公安局,警察把家屬分別關押在一個小屋裡,非法審訊、抽血、按手印,連93歲的老人在不能行走的情況下,也被強行抽血、被迫按手印。王海超的父母是聾啞人,什麼都不知道,也聽不到,也被強制抽血、被迫按手印。
2018年12月12日,清原縣法院在撫順市南溝對丁國柱、張傳文等五人進行非法庭審,主審法官是清原縣法院的袁超,當庭沒有宣布結果。
一段時間之後,律師得知,五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非法判刑並以罰款為名勒索現金:丁國柱3年3個月、罰款5,000元,丁國柱的妻子王海超3年、罰款3,000元,張傳文1年半、罰款2,000元,徐俊英1年半、罰款2,000元,楊秀芳1年3個月、罰款1,000元。
隨後清原縣檢察院公訴人呂歡歡、王宗揚對此判決提出所謂「抗訴」,圖謀對法輪功學員加重迫害。撫順市檢察院接收了此所謂的「抗訴」。
2019年6月4日下午1點,撫順市中級法院在撫順南溝法庭對丁國柱等五人進行了非法庭審。公訴人是撫順市檢察院的任學慶、蘭學志,撫順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是邱忠翠、審判員是沈忠,書記員是方令花。當天審判長邱忠翠宣布下次開庭需要擇日另行通知。
8月下旬,律師告訴家屬撫順市中級法院的判決,除對丁國柱、王海超維持原判外,把張傳文、徐俊英、楊秀芳的判期分別增加了1年半及1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