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信仰傳真相 四川攀枝花三姐弟遭枉判

李潔思

【正見新聞網2021年06月17日】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羅巧莉、羅巧萍、羅曉星姐弟三人於2020年2月28日被綁架、構陷,被西區法院分別誣判5年、4年、8年,並勒索罰金。

明慧網報導,2021年3月16日,羅曉星被劫持到四川省樂山市嘉州監獄。5月19日,羅巧萍被劫持到四川省成都女子監獄。羅巧莉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攀枝花市棉紗灣看守所。

2020年2月24日,從湖南來父母家探親的羅巧莉(羅巧俐)與妹妹羅巧萍在攀枝花市西區清香坪向人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

2月28日早上7點左右,姐妹倆被綁架,弟弟羅曉星及母親也同時被綁架。

攀枝花市西區清香坪派出所警察和攀枝花市西區分局局長共計九人,將羅曉星父母家的私有財物和放在家裡的生活費洗劫一空,只留下80歲的老父親一人在家。當晚11點多鐘,羅曉星的母親被警察送回家。

姐弟三人被綁架後非法關押在攀枝花市仁和區棉紗灣看守所。

9月2日、10月30日,姐弟三人兩次被非法庭審。他們在法庭上自我辯護,說:修煉法輪功是信仰自由,全世界都有人在煉;法輪功對社會沒有危害;中共規定14種邪教裡沒有法輪功,發真相資料是為了讓人明白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事實真相。

羅曉星、羅巧莉、羅巧萍被西區法院分別誣判8年、5年、4年,並處罰金5萬、3萬、2萬。三人向攀枝花市中級法院上訴。

羅曉星曾被非法勞教1年、枉判9年

羅曉星,1973年12月23日出生,在2000年期間先後兩次被非法關押於攀枝花市看守所;同年3月19日,被非法勞教1年。

同年11月3日上午8點左右,流離失所的羅曉星和大姐羅玲珍騎單車在湖南常德市汽車北站馬路上,被攀枝花市的公安人員強行綁架。

在湖南常德市甘露寺派出所內,姐弟倆遭警察毆打。他們將羅曉星弄倒在地,用腳使勁踩臉,將他的雙手反背在身後。

2002年11月9日,羅曉星被劫持到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11月18日左右,被市國安局外提審訊,遭刑訊逼供。

警察殘暴地將羅曉星反手吊於鐵窗上,從深夜1點左右一直吊到凌晨5點左右。其間,惡人對他搧耳光,用筷子戳肚皮,用手扣喉管等。

2002年11月30日中午,大姐羅玲珍再次被綁架到四川省資中縣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1年半。

2003年9月15日,羅曉星被攀枝花市仁和區法院非法判9年重刑。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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