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他後我」 [1]是一個宇宙生命的最佳選擇

學員


【正見網2022年08月16日】

 師父說:「整個宇宙從最微觀到最洪觀,從最小到最大,所有的物質的粒子,都存在著一個特性,叫真、善、忍。那麼這個真、善、忍宇宙的特性,他制約著不同層次宇宙中的一切的一切,」(《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師父說:「大家想一想,這龐大的宇宙它是相當完備的、相當智慧的。」(《悉尼法會講法》)。我理解到,宇宙中的一切都處在大法的制約控制之下,一切事情都在大法的均衡安排之中,這個大法既公正無私,又無所不能。如果你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就是依法而行,法就給你安排幸福美好,這體現了大法慈悲的一面;如果你不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背離大法而行,就會受到法的制約和懲罰,這體現出大法威嚴的一面。師父說:「法是慈悲眾生的,但是威嚴同在。法也是有標準的,對眾生是不變不破的,是不能夠被隨便的左右的。」(《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師父說:「這個宇宙中有個理,叫作不失不得,得,你就得失;失,你就能得,這是個絕對的真理。」(《歐洲法會講法》)我的理解是:可以說,得與失它倆是前後連帶的,得的後面跟著失,失的後面跟著得,成對出現,沒有單獨的得,也沒有單獨的失。如果你在人世間沒有通過付出就得到了什麼東西,等於你沒有失去,就得到了這個東西,就是不失白得,就違背了「不失不得」(《歐洲法會講法》)的法理,法就會強制你在另外空間裡失去德。這樣你在人世間沒有通過付出就得到了什麼東西,等於是用另外空間的德交換來的。

師父說:「主元神就是你自己,」(《美國西部法會講法》)我理解是:主元神的得失,才真正是你自己的得失,德在主元神身上帶著,這是真正屬於你自己的東西。而人世間的東西跟主元神不在一個空間,都不能在主元神身上帶著,就不是你自己的東西,你用自己身上的德換成人世間不是自己的東西,使自己受到了損失,就是在干傻事。

你看中共那些貪官們,所有貪污來的錢,都是用自己的德在交換,貪污的越多,德失去的越多,將來越倒霉。還有常人買彩票、炒股票,這都是用德在換錢,也都是在干傻事。

也許有的學員會說:人世間的東西雖然將來帶不走,但是現在可以用來享受。師父在《歐洲法會講法》說:「可是在神來看,人的過份安逸和舒服並不是好事,會增加業力,積攢業力。消不掉業,最後下地獄,甚至於生命被銷毀。」(《歐洲法會講法》)我認為,人追求享受會消耗自己的德,把德都消耗沒了,拿什麼長功啊,古人都提倡儉以養德,所以說,追求享受對咱們修煉不利。

也許有的學員還會說:人世間的東西雖然將來帶不走,可以留給我的親人。師父說:「人啊都執著於常人中的親情,你知道在常人中輪迴轉世有多少次了嗎?你曾經有過多少父母兄弟妻子兒女丈夫了嗎?你在常人中轉世的時候你每一生的親人你曾經都是這樣想過他們,你想的過來嗎?哪個是你真的親人?造就你生命的那個地方才是你真的親人,他等著你回去呢,你卻迷於這裡,執著於這些暫時的。」(《休斯頓法會講法》)

有個同修的鄰居經常偷他家東西,他感到挺懊惱,我跟他交流說:他把你的東西偷走了,是白偷了嗎?他得給你德,他是用德在跟你交換呢,東西被他偷走了,德給你了,這不是好事嗎?如果今天修煉結束了,你家現有的東西你都帶不走。他把你的東西偷走了,給了你德,德再演化成功,不就帶走了嗎?他是在幫你把東西帶走,你應該謝謝他,怎麼還會懊惱呢?

就是說你把人世間的東西轉換成另外空間的德,就相當於你得到了它。當然作為修煉的人來講,沒有必要在這方面過份用心,心裡知道是怎麼回事就行了。最重要的還是主動付出,就是把人世間現有的東西都當成大法資源去看待,利用好這些資源去證實法救度眾生,既實現了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夙願,也建立了大法弟子證實法的威德。象國外同修搞的媒體和項目,也講經濟效益,也要掙錢,但掙錢不是目地,而是用這個錢去救更多的人,救人才是最終的目地,這是身體力行的付出。

師父說:「因為我們看到人哪,當人他不是目地。現在人都迷於常人社會的假現實之中,認為:做人就得這樣去做。」(《悉尼法會講法》)我的理解是:人的眼睛只能看個表面,他只能看到自己在人世間得到了什麼,卻看不到自己在另外空間裡失去了什麼,在自私觀念的指揮下,拚命的在人世間追求得到更多,卻導致自己在另外空間裡失去的更多,使真正的自己主元神失去的更多。

作為修煉的人來講,就得以法破迷,識破紅塵假相,用正理去看問題。「人算不如天算。」(《轉法輪(卷二)》〈度人講法不做表演〉)到什麼時候都是大法決定一切,一定要以一個謙卑、崇敬、遵從的心態去面對大法,不折不扣的依法而行,對你才是最好的。

師父說:「作為修煉人呢,你們要修的是為他、為公,生命都變成正法正覺的生命,這是指修煉人。」(《各地講法十五》<二零一八年華盛頓DC講法>)我的理解是:在人世間人們動私心時,都是只希望自己得好,不去管別人好壞,只要自己得好就行了;而在高層空間神的群體社會裡,那是一個共同美好的社會,人人都有一顆公心,一心為他,人人都主動做到為別人好,最終大家都好,完全都是一種大公無私的心態,這樣的世界才會實現永恆的幸福美好。

「得,你就得失;失,你就能得,」(《歐洲法會講法》)我理解是:當你為別人付出時,法就會給你安排回報,這樣你就得到了回報的好處,事情從利人開始到利己而終。所以說,為他與為我是前後連帶的一體,為他就等於是為我,善良付出會導致共同美好。你就一心為他,就等同於一心為我,是一回事。所以說,你就只管為他,就什麼都有了,雖然你為別人付出時,沒有求得回報的想法,可是大法卻不會讓你白白的付出,一定會給你安排回報的,因為有失必有得,這是法定的原則。善良的人你不用擔心自己會白白的付出,自私的人你也不必奢求會白白的得到;善良的人永遠不會真正吃到一點虧,自私的人永遠不會真正占到一點便宜。大法在控制把握著一切,天道佑善,天道懲惡。

得與失是前後連帶的一體,有得就有失,有失就有得,沒有單獨的得,也沒有單獨的失,得後跟著失,失後跟著得。它倆之間互為因果,得為因時,失為果;失為因時,得為果。你要想得到,就是把得作為果,那麼失就是因,就是你在人世間首先要失去,這種失去包括幾個方面:主動為別人付出,或者吃苦受難。這些失作為前因,會使你得到另外空間的果,得到減少業力、增加德。

因為失就得得,如果你善良付出幫助了別人,你是屬於失去的一方,那麼大法就會在將來給你安排得到善報;因為得就得失,如果你行惡傷害了別人,你是屬於得到的一方,那麼大法就讓你失去,將來給你安排惡報。這樣就又形成了一個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也可以說是善惡必報。

那麼大家想一想,無論你是行善,還是做惡,大法都會安排報應回報給你。這樣一來,就導致你無論做什麼,結果都是自做自受。也可以說,無論你做什麼,都等於是給你自己做的,你對別人善,就等於對自己善,你對別人惡,就等於對自己惡。就是說,一切都是你自己促成的,怨不得別人,大法這樣安排,就非常的公平合理,這就是大法智慧的一個體現。

作為一個生存在大法當中的生命,有這麼大的法在,一切都非常有保障,你就只管同化大法,依法而行,大法就有能力保障你幸福美好。人動私心維護自己,實質上就是不相信大法,相信自己,想自己維護自己。大法要求做到善良,可是人一動私心就違背了大法的要求,就會受到大法的制約和懲罰,這樣做等於是在自找倒霉,不但沒有實現維護自己的願望,還把自己給傷害了,事與願違!

善良是從利人開始,到利己而終,自私是從害人開始,到害己而終。善良會導致共同美好,自私會導致共同受害。人都擔心自己會受到傷害,其實呢,真正傷害自己的恰恰是自己這顆自私的人心。放下私心,選擇善良,就等於放棄了自我傷害,選擇了幸福美好,如果你真的希望自己幸福美好,那就從對別人好開始吧,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就是一個宇宙生命的最佳選擇!

今年已經是大法弟子被迫害二十三年了,現在迫害形勢依然很嚴重,原因何在呢?我認為,就是舊勢力在鑽咱們心性有漏的空子造成的。我個人觀察,心性上最大最根本的漏洞,就是在心性的本質上沒有發生根本的轉變,就是舊宇宙為私為我的根本屬性沒有轉變。有的同修即使是做好事、做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正事,出發點也是為我的,表面上是為了助師救人,根本上還是為了自己圓滿而做。在證實法配合當中,有的同修首先想到的不是維護法,維護整體,而是維護自己,堅持自己,證實自己,不是在證實法。

大法要求做到善,我們卻沒有做到善,用私心去對待,這已經嚴重的背離了大法的要求,心性上有這麼大的漏洞,舊勢力能放手不管嗎?它肯定會鑽空子的,所以迫害形勢一直嚴重。要想解決問題,就得從根本上解決,就是從心性上解決。從心性的本質上徹底改變自己,徹底放下自私自利的觀念和後天形成的「自我」,做到「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 (《精進要旨》〈佛性無漏〉),象神一樣的心態去對待一切,舊勢力就無空可鑽,問題就徹底解決了。

如果你得到了對自己生命真正有好處的東西,我不會勸你不要它、放下它;如果你得到了對自己生命有害的東西而你自己並沒有意識到它對自己的危害,那我就要提醒你一下,自私自利的觀念和後天形成的「自我」,這些東西都是對自己生命有害的東西,而且又都是假的,自私自利是個假理,「自我」是個假我,你說你留著這些假的、害人的東西干什麼?應該趕快扔了它們,別讓它們再危害自己、矇騙自己、左右自己了。真、善、忍才是宇宙的真理,主元神才是真正的自己,放下假理、假我,用真理和真我來主宰自己,徹底實現從人到神的轉變。這樣呢,既能避免被舊勢力鑽空子,也能夠做好證實法的事情,這才真正是大法弟子在證實法。

師父說:「一個人從娘胎裡生出來的時候,什麼常人的思想都沒有,只會吃奶和哭,是後天灌輸給他的常人中的一切。」(《歐洲法會講法》)「我很喜歡看小孩兒,是因為小孩的思想、心和他的身體太純淨了。如果他們修煉那就非常快,他沒有人在後天增長的任何執著。」(《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師父說:「觀念是後天形成的,是隨著年齡增長逐漸形成的。那個四、五歲的小孩沒有觀念,他沒有形成任何觀念。」(《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

我認識到,小孩剛出生時,沒有任何常人思想,到了六歲才會逐漸形成觀念。人世間是個迷的空間,是反著造的,這裡看不到宇宙真相,展現給人的都是假相,按照這個假相去總結認識,得出來的都是反理或假理。剛出生的小孩沒有私心,非常純潔。隨著長大,會受到外界灌輸的影響,大人在教育孩子時,往往都告訴他:人活著就是為自己而活著,遇事要為自己考慮,學尖點,別吃虧。這樣灌輸下去,小孩就逐漸形成了一個「自我」概念,和自私自利的觀念。

同時,這個「自我」呢,它產生於人世間,是在成長過程中漸漸形成的。因為人的眼睛只能看到人世間的東西,看不到另外空間的東西,所以它不知道有主元神存在,更不知道有大法存在,它就把這個肉身當成了自己,它就認為我的大腦想什麼,這就是我的思想,我心裡高興了,這就是我的情感,我這個身體感受到什麼,這就是我自己的感受,如果我這個身體死亡了,就認為是我自己死亡了,這樣逐漸就形成了一個「自我」概念,也可以說成形成了一個自我意識。這個「自我」是一個觀念性的產物,它是一種觀念:認為這就是我。有了「自我」的概念以後,隨後也就有了「你、他、別人」的概念,這樣人與人之間就有了區分了,這個東西是我的,那個東西是他的,是別人的,逐漸就形成了我與別人的區別。再加上受社會上為私觀念的灌輸影響,會產生自私自利的觀念,就會越來越看重「自我」,執著「自我」,從此以後,就為了這個「自我」而活著了。

所有的觀念和執著都是圍繞著「自我」而形成的,所有的壞事都是在「自我」的帶領下,由觀念和執著干出來的。因為惡有惡報,所以生存當中所經歷的苦難,都是「自我」促成的。

師父說:「常人不修煉,根本就意識不到這些的,他們以為所有的思想都是他們自己哪。最後在常人中形成的觀念主宰著人幹著一切,人卻以為是他們自己乾的。人自己那個時候已經被埋沒了、被掩蓋、什麼作用都不起了,根本就不是人自己了。現在社會上的人都這麼活著。他們還覺的,人家還誇他真了不起啊,這個人不容易吃虧啊,不容易上當啊,這個人有本事啊,老練啊。讓我說他是傻透了,他這輩子沒自己活,他交給別的東西替自己活了,他的身體被別的東西控制了。」(《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我的理解是:「自我」是觀念,也是存在於自身空間場中的靈體。因為主元神才是真正的自己,「自我」不是真正的自己,所以要放下「自我」,由主元神來主宰自己,具體做法是:一方面遇事要堅定自己主元神,做到依法而行;另一方面對「自我」要把它清除。

我個人的感覺呢,這個「自我」是分層存在的,當我清除完這一層,到了下一層還有,要反覆清除。越往表面上來,它會越來越弱,你就越容易堅定自己,不被它左右。其實這個自我就是封閉主元神的殼,也可以說是人殼,我們就是要把層層自我的殼給清理掉,最後自我沒了,主元神就完全顯現出來了,這就是返本歸真。另外來講,你心裡想放下「自我」,不等於它就不存在了,它還在你空間場中存在著,所以要用正念徹底清除它。

有時大腦中會產生這樣的念頭:我要是放下「自我」,不為自己著想,誰為我著想啊?我在人世間怎麼生存下去呀?可是大家想過沒有,有大法在呀,你雖然生存在人世間,但你還是生存在大法當中啊,你不去管你自己的時候,法卻時時在管著你和其他眾生啊。天上的正神都沒有「自我」觀念,由主元神主宰自己,沒有任何為自己著想的私心,遇事時都能夠做到完全為別人著想,可是他們卻都生活的非常幸福美好,是因為有大法在管著他們,法給他們提供了一切幸福和美好。這個大法就是這樣非常的值得你信賴和依靠,你只要做到同化大法,依法而行,法就能夠做到既給你提供生命的保障,也給你提供幸福美好的保障。

千百年來,在人世間這個迷的環境中,人們都是在這個「自我」的主宰下生存著,真正的自己主元神成了傀儡,被後天形成的「自我」給埋沒代替了。可是這個「自我」無論干多少壞事,最後卻把帳都算在主元神身上了。師父說:「平時人們想什麼問題,做什麼事情,由主元神說了算。」(《轉法輪》)「自我」能夠主宰身體幹壞事,那也是因為主元神不堅定造成的,所以最終還得主元神來承擔這個後果,想一想,自己有多窩囊!多倒霉!在輪迴轉世當中,生生世世所受的各種苦難,都是這個「自我」幹壞事造成的報應促成的。今天咱們已經修煉了,就應該把這個「自我」給它趕下去,讓主元神來主宰自己,真正為自己而活著。

師父說:「人哪百年之後啊自己從身體(肉身體)出來的時候啊,人一生中做的事情,包括三歲時做的事情就好像前一分鐘剛剛做的一樣歷歷在目。因為離開這個空間、時間,就和這個空間、時間不一樣了,一切就像剛剛做完,那時人一生中做的事對的、錯的,自己全都知道了,那時候才後悔呢。」(《休斯頓法會講法》)我想,要想將來不後悔,就得現在做好。就是說,無論再遇到什麼事情,我就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就一定能夠把事情做好,那個「自我」就起不了作用,也等於是做到了堅定自己。

「自我」是在常人中形成的,它把肉身當成了自己的主體,把與肉身連帶的一切都當成是自己的,把肉身大腦的思想當成是自己的思想,把肉身得到的東西,當成是自己的東西,把肉身的情緒反應,當成是自己的情感,當然了,也會把肉身大腦中反映出的觀念和執著都當成自己,認為這都是我自己的想法。

咱們修煉就是直接針對思想而修,「人的大腦並不是真正產生思想的根源。」(《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我理解是:思想念頭是在大腦裡產生的,但是大腦自己本身不會獨立產生什麼思想念頭,是被其他生命操控造成的,有來自肉身以外的操控,也有來自肉身以內的操控。因為咱們都有師父在管,如果咱們自己做正了,師父就不允許外部操控發生。現在咱們就探討一下來自肉身以內的操控,首先是主元神,還有副元神、空間場中的各種觀念、執著,都有能力操控大腦。

師父說:「這個大腦它是現成的機器,誰操縱都行。你要不操縱,你放棄了,別人就來操縱,它就沒有人的規範了。」(《瑞士法會講法》)

師父說:「你的元神由最微觀、最微小的物質,由最本原的物質構成。你的性格,你的特性在物質的本原就已經註定了,所以,經過多少年,生生世世都很難改變,但是本性是善良的。 」(《法輪大法義解》〈為長春法輪大法輔導員講法〉)

我理解是,主元神沒有發生改變,但是被埋沒了,被後天形成的「自我」給代替了,就是說,肉身上的這個大腦被「自我」給控制了,它根據自己的需要,讓觀念或執著操控大腦指揮身體去做事,達到「自我」的目地。咱們修煉呢,就是要把後天形成的「自我」、各種觀念、各種執著都去掉,使自己返回到原來沒有被污染的狀態,就是整個肉身中沒有了「自我」、觀念、執著,這些後天產生的靈體都沒有了。這樣呢,能夠操控大腦的就是主元神和副元神了,師父說:「平時人們想什麼問題,做什麼事情,由主元神說了算。副元神主要起到控制人的主元神儘量不做壞事,但主元神很執著的時候副元神也無能為力。副元神不受常人社會所迷,而主元神容易受常人社會所迷。」(《轉法輪》)我理解,副元神沒入三界,是在一定的破迷狀態下,而且還有師父在控制,一般不動。這樣一來,真正操控大腦的就是主元神了,就回到了當初神的狀態了,完全同化大法,依法而行。

我悟到,咱們真正要修去的就是這些後天形成的污染物:「自我」、觀念、執著。你把這些東西從空間場中都去掉了,就算完成任務。

在九九年七二零以前,這些東西都是咱們在修煉中遇事做好了,師父就給往下拿,那時自己沒有能力動這些東西。到了開始發正念清理自身的時候,咱們自己就有能力清除這些東西了。我個人的感覺呢,靠師父給往下拿,必須是在自己把事情做好以後,師父才能給往下拿。但是往往一遇事時,自己都沒有意識到怎麼回事呢,事情就在人心的操控下給做完了,結果事情沒有做好,師父不能給往下拿,等到下次可能還會這樣,這樣去人心就比較慢。現在咱們自己有能力清除這些人心了,就來個先下手為強,雖然這次事情沒有做好,但是已經發現這些人心了,現在我就馬上清除它,這樣空間場中沒有它了,下一次它就沒有干擾的機會了,下一次就能夠做好了,這樣就達到了去掉它的目地。當然了,提高以後,到了下一層中可能它又有了,但它不是原來那一層了。就這樣一個一個的清除,一層一層的反覆清除,就是在不斷的提高當中。

修煉就得有耐心,紮紮實實,一步一個腳印的往前走,天長日久見功夫。要隨時隨地做到無條件向內找,任何事情,不管它是好壞,都能夠給我們提供向內找提高心性的機會,都是好事,一定要珍惜利用。這樣呢,空間場中的人心會越來越少、越來越弱,修煉中的阻力會越來越少、越來越小,證實法的事情越容易做好。

有時沒有遇到什麼事情,看住自己的思想念頭,從一思一念上向內找也可以修自己,所有大腦中出現的不好的念頭,都是人心反映造成的,發現不好的念頭,就向內找,找到人心後立即清除。這樣會使自己的一言一行、一思一念都在法上,就能做到正念正行,這才是「神在世 證實法」(《洪吟》(二)<怕啥>)。

另外呢,師父經常要求我們多學法,我悟到,這都是有原因的。一切符合法的思想念頭都是正念,正念來自於學法,我們在學法時,就是在轉變觀念,樹立正念。原來咱們都是用常人觀念去看問題,現在通過學法逐漸轉變到用大法來看問題。所有的常人觀念都是在人世間這個迷的環境中形成的假理,大法才是宇宙的真理,按照大法去做才能真正把事情做好。也就是說,要用正念去做事情,可實際修煉中,在具體做證實法的事情時,由於人心的干擾,我們有時沒有堅持做到用正念去做事情,結果事情沒有做好。

為什麼人心能夠干擾的了我們呢?是因為人心強於正念造成的。就是說,通過學法修煉,遇事時大家往往都有正念,但是往往正念不夠強。而做這件事時會觸動到相關的人心,那麼人心就要來操控大腦,想指揮身體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做。這時呢,就看誰強大了,誰強誰就能夠控制大腦,按照誰的意願去做。如果正念強,就能夠主宰大腦,按照大法去做事情,就能夠把事情做好;如果人心強,就會主宰大腦,按照人心去做,就做不好事情。所以說呢,正念越強,越能夠把事情做好。

那麼怎樣才能使正念增強呢?就是不斷的學法,可以說,每學一次法,就是給正念增加一次能量,使正念得到增強。不斷的學,就會不斷的給正念增加能量,正念就會不斷的增強。正念越強,就越能壓倒人心,就能夠主宰大腦,按照大法去做事情,就能夠把事情做好。

學法時,一定要做到:真、善、忍。我理解,真:就是要認真學法,以一個十分真誠的心態去學法;善:就是以一個完全為他的心態為出發點去學法,我要學好法,使自己能夠正念更強的去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忍:就是能夠忍受學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難度,加強主意識,克制睏倦、疲勞、寒冷、燥熱、吵鬧、身體難受、私心雜念的干擾等等,堅決克服一切困難,做到一心不亂的學法,整個心思都灌注在學法上,心、法相通,溶為一體,真正達到師父要求的「溶於法中」。(《精進要旨》<溶於法中>)

學法會使正念越來越強,向內找修人心會使人心越來越弱,這樣正念就越來越能夠主宰大腦,按照大法去做事情,就能夠做好證實法的事情。

有失必有得,有先失,必有後得,失為因,得為果。要想最終得到,就得以失為因,首先要失去,遇事就得首先為別人著想,做到先他後我。這樣呢,主觀上先為他,客觀上最終又達到了為我的結果,事情從利人開始到利己而終,達到共同受益的效果,實現了共同美好。就是說有大法在安排,使你主觀為別人最終成為了客觀為自己,使為他與為我成了一回事了,這也是在大法的制約均衡安排下,宇宙生命獲得幸福美好的途徑。可以說,遇事首先為別人著想,先他後我是一個宇宙生命的最佳選擇!

既然善惡必報,無論我們做什麼,都是給自己做的,如果我們傷害了別人,就等於傷害了自己。那麼要想自己不被傷害,就不能去傷害別人,那就得放棄私心,用善心去對待所有的人,這樣才能保證自己不被傷害。而且當你善待別人的時候,又能得到善報,這樣做的最終結果呢,是既利人又利己,實現了共同美好,何樂而不為呢?!

師父說:「關於私心的問題。我剛才給你們講這個道理,你們都鼓掌了,心裡很高興。我說未來的宇宙是不滅的問題,你們都高興。為什麼能這樣你們知道嗎?有人講這樣的話: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有人就把它當作座右銘。其實你們還不知道,這個私貫穿很高層次。過去的修煉人說:「我在干什麼」,「我要干什麼」,「我想得到什麼」,「我在修煉」,「我要成佛」,「我想要達到什麼」,其實都沒有離開那個私。而我要你們能夠做到的是真正純正的,無私的,真正的正法正覺的圓滿,才能達到永遠不滅。所以我告訴你們,做任何事情你們首先要考慮別人。」(《瑞士法會講法》)

師父說:「我還要告訴你們,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什麼說什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以上為現階段個人淺悟,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添加新評論

今日頭版

大陸文集